備考:咬嚼之乏味(潛源)

  當我看《咬文嚼字》那篇短文時,我只覺得這篇短文無意義,其時並不想說什麼。後來伏園先生在仲潛先生信後的附註中,把這篇文字大為聲張,說魯迅先生所舉的兩點是翻譯界墮落的現象,所以用二號字標題,四號字標名;並反對在我以為「極為得體」的仲潛先生的「最無聊」三字的短評。因此,我才寫信給伏園先生。
  在給伏園先生的信中,我說過:「氣力要賣到大地方去,卻不可從事吹敲,」「記者先生用二號字標題,四號字標名,也是多事,」幾句話。我的意思是:魯迅先生所舉的兩點是翻譯界極小極小的事,用不著去聲張做勢;翻譯界可論的大事正多著呢,何不到那去賣氣力?(魯迅先生或者不承認自己聲張,然伏園先生卻為之聲張了。)就是這兩點極小極小的事,我也不能迷信「名人說話不會錯的」而表示贊同,所以後面對於這兩點加以些微非議。在未入正文之先,我要說幾句關於「濫調」的話。
  實在,我的「濫調」的解釋與普通一般的解釋有點不同。在「濫調」二字旁,我加了「」,表示它的意義是全屬於字面的(literal)。即是指「無意義的論調」或直指「無聊的論調」亦可。伏園先生與江震亞先生對於「濫調」二字似乎都有誤解,故順便提及。
  現在且把我對於魯迅先生《咬嚼之餘》一篇的意見說說。
  先說第一點吧:魯迅先生在《咬嚼之餘》說,「我那篇開首說:『以擺脫傳統思想之束縛……』……兩位的通信似乎於這一點都沒有看清楚。」於是我又把《咬文嚼字》再看一遍。的確,我看清楚了。那篇開首明明寫著「以擺脫傳統思想的束縛而來主張男女平等的男人,卻……」,那面的意思即是:主張男女平等的男人,即已擺脫傳統思想的束縛了,我在前次通信曾說過,「加些草頭,女旁,絲旁」,「來譯外國女人的姓氏」,是因為我們想知道他或她的性別,然而知道性別並非主張男女不平等。
  (魯迅先生對於此點沒有非議。)那末,結論是,用「輕靚艷麗」的字眼譯外國女人名,既非主張男女不平等,則其不受傳統思想的束縛可知。糟就糟在我不該在「想」字上面加個「常」字,於是魯迅先生說,「『常想』就是束縛。」「常想」真是「束縛」嗎?是「傳統思想的束縛」嗎?
  口吻太「幽默」了,我不懂。「小說看下去就知道,戲曲是開首有說明的。」作家的姓名呢?還有,假如照魯迅先生的說法,數年前提倡新文化運動的人們特為「創」出一個「她」字來代表女人,比「想」出「輕靚艷麗」的字眼來譯女人的姓氏,不更為受傳統思想的束縛而更麻煩嗎?然而魯迅先生對於用「她」字卻沒有諷過。至於說托爾斯泰有兩個女兒,又須別想八個「輕靚艷麗」的字眼,麻煩得多,我認此點並不在我們所談之列。我們所談的是「兩性間」的分別,而非「同性間」。而且,同樣我可以反問:假如托爾斯泰有兩兄弟,我們不要另想幾個「非輕靚艷麗」的字眼嗎?
  關於第二點,我仍覺得把Gogol的Go譯做郭,把Wilde的Wi譯做王,……既不曾沒有「介紹世界文學」,自然已「擺脫傳統思想的束縛」。魯迅說「故意」譯做「郭」「王」是受傳統思想的束縛,遊魂是《百家姓》,也未見得。我少時簡直沒有讀過《百家姓》,我卻贊成用「郭」譯Gogol的Go,用「王」譯Wilde的Wi,為什麼?「習見」故也。
  他又說:「將翻譯當作一種工具,或者圖便利,愛折中的先生們是本來不在所諷的範圍之內的。」對於這裡我自然沒有話可說。但是反面「以擺脫傳統思想束縛的,而借翻譯以主張男女平等,介紹世界文學」的先生們,用「輕靚艷麗」的字眼譯外國女人名,用郭譯Go,用王譯Wi,我也承認是對的,而「諷」為「吹敲」,為「無聊」,理由上述。
  正話說完了。魯迅先生「末了」的話太客氣了。
  (一)我比起三蘇,是因為「三」字湊巧,不願意,「不舒服」,馬上可以去掉。(二)《吶喊》風行得很;諷刺舊社會是對的,「故意」諷刺已擺脫傳統思想的束縛的人們是不對。(三)魯迅先生名是有的:《現代評論》有《魯迅先生》,以前的《晨報附刊》對於「魯迅」這個名字,還經過許多滑稽的考據呢!
  最後我要說幾句好玩的話。伏園先生在我信後的附註中,指我為簇新青年,這自然挖苦的成分多,真誠的成分少。假如我真是「簇新」,我要說用「她」字來代表女性,是中國新文學界最墮落的現象,而加以「諷刺」呢。
  因為非是不足以表現「主張男女平等」,非是不足以表現「擺脫傳統思想的束縛」!
  二,一,一九二五,唐大。
  一九二五年二月四日《京報副刊》。
  (1)本篇最初發表於一九二五年二月十日《京報副刊》。(2)She英語:她。
  (3)指魯迅的四弟周椿壽(1893—1898)。(4)「四凶」傳說是堯舜時代著名的壞人。《左傳》文公十八年:「流四凶族:渾敦、窮奇、檮杌、饕餮,投諸四裔,以御螭魅。」

《集外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