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前線上潰退下來,馬得勝和孫占元發了五百多塊錢的財。兩支快槍,幾對鐲子,幾個表……都出了手,就發了那筆財。在城裡關帝廟租了一間房,兩人享受著手裡老覺著癢癢的生活。一人作了一身洋緞的衣褲,一件天藍的大裌襖,城裡城外任意的逛著,臉都洗得發光,都留下平頭。不到兩個月的工夫,錢已出去快一半。回鄉下是萬不肯的;作買賣又沒經驗,而且資本也似乎太少。錢花光再去當兵好像是唯一的,而且並非完全不好的途徑。兩個人都看出這一步。可是,再一想,生活也許能換個樣,假如別等錢都花完,而給自己一個大的變動。從前,身子是和軍衣刺刀長在一塊,沒事的時候便在操場上摔腳,有了事便朝著槍彈走。性命似乎一向不由自己管著,老隨著口令活動。什麼是大變動?安穩的活幾天,比夜間住關帝廟,白天逛大街,還得安穩些。得安份兒家!有了家,也許生活自自然然的就起了變化。因此而永不再當兵也未可知,雖然在行伍裡不完全是件壞事。兩人也都想到這一步,他們不能不想到這一步,為人要沒成過家,總是一輩子的大缺點。成家的事兒還得趕快的辦,因為錢的出手彷彿比軍隊出發還快。錢出手不能不快,弟兄們是熱心腸的,見著朋友,遇上叫化子多央告幾句,錢便不由的出了手。婚事要辦得馬上就辦,別等到袋裡只剩了銅子的時候。兩個人也都想到這一步,可是沒法兒彼此商議。論交情,二人是盟兄弟,一塊兒上過陣,一塊兒入過傷兵醫院,一塊兒吃過睡過搶過,現在一塊兒住著關帝廟。衣裳襪子可以不分;只是這件事沒法商議。衣裳吃喝越不分彼此,越顯著義氣。可是倆人不能娶一個老婆,無論怎說。錢,就是那一些;一人娶一房是辦不到的。還不能口袋底朝上,把洋錢都辦了喜事。剛入了洞房就白瞪眼,耍空拳頭玩,不像句話。那麼,只好一個娶妻,一個照舊打光棍。叫誰打光棍呢,可是?論歲數,都三十多了;誰也不是小孩子。論交情,過得著命;誰肯自己成了家,叫朋友楞著翻白眼?把錢平分了,各自為政;誰也不能這麼說。十幾年的朋友,一旦忽然散伙,連想也不能這麼想。簡直的沒辦法。越沒辦法越都常想到:三十多了;錢快完了;也該另換點事作了,當兵不是壞事,可是早晚准碰上一兩個槍彈。逛窯子還不能哥兒倆挑一個「人兒」呢,何況是娶老婆?倆人都喝上四兩白干,把什麼知心話都說了,就是「這個」不能出口。
馬得勝——新印的名片,字國藩,算命先生給起的——是哥,頭像個木瓜,臉皮並不很粗,只是七稜八瓣的不整莊。孫占元是弟,肥頭大耳朵的,是豬肉鋪的標準美男子。馬大哥要發善心的時候先把眉毛立起來,有時候想起死去的老母就一邊落淚一邊罵街。孫老弟永遠很和氣,穿著便衣問路的時節也給人行舉手禮。為「那件事」,馬大哥的眉毛已經立了三天,孫老弟越發的和氣,誰也不肯先開口。
馬得勝躺在床上,手托著自己那個木瓜,怎麼也琢磨不透「國藩」到底是什麼意思。其實心裡本不想琢磨這個。孫占元就著煤油燈念《大八義》,遇上有女字旁的字,眼前就來了一頂紅轎子,轎子過去了,他也忘了念到哪一行。賭氣子不念了,把背後貼著金玉蘭像片的小圓鏡拿起來,細看自己的牙。牙很齊,很白,很沒勁,翻過來看金玉蘭,也沒勁,胖娘們一個。不知怎麼想起來:「大哥,小洋鳳的《玉堂春》媽的才沒勁!」
「野娘們都媽的沒勁!」大哥的眉毛立起來,表示同情於盟弟。
盟弟又翻過鏡子看牙,這回是專看兩個上門牙,大而白亮亮的不順眼。
倆人全不再言語,全想著野娘們沒勁,全想起和野娘們完全不同的一種女的——沏茶灌水的,洗衣裳作飯,老跟著自己,生兒養女,死了埋在一塊。由這個又想到不好意思想的事,野娘們沒勁,還是有個正經的老婆。馬大哥的木瓜有點發癢,孫老弟有點要坐不住。更進一步的想到,哪怕是合夥娶一個呢。不行,不能這麼想。可是全都這麼想了,而且想到一些更不好意思想的光景。雖然不好意思,但也有趣。雖然有趣,究竟是不好意思。馬大哥打了個很勉強的哈欠,孫老弟陪了一個更勉強的。關帝廟裡住的賣豬頭肉的回來了。孫占元出去買了個壓筐的豬舌頭。兩個弟兄,一人點心了一半豬舌頭,一飯碗開水,還是沒勁。
他們二位是廟裡的財主。這倒不是說廟裡都是窮人。以豬頭肉作坊的老闆說,炕裡頭就埋著七八百油膩很厚的洋錢。可是老闆的錢老在炕裡埋著。以後殿的張先生說,人家曾作過縣知事,手裡有過十來萬。可是知事全把錢抽了煙,姨太太也跟人跑了。誰也比不上這兄弟倆,有錢肯花,而且不抽大煙。豬頭肉作坊賣得著他們的錢,而且永遠不駁價兒,該多少給多少,並不因為同住在關老爺面前而想打點折扣。廟裡的人沒有不愛他們的。
最愛他們哥倆的是李永和先生。李先生大概自幼就長得像漢奸,要不怎麼,誰一看見他就馬上想起「漢奸」這兩個字來呢。細高身量,尖腦袋,脖子象顆蔥,老穿著通天扯地的瘦長大衫。腳上穿著緞子鞋,走道兒沒一點響聲。他老穿著長衣服,而且是瘦長。據說,他也有時候手裡很緊,正像廟裡的別人一樣。可是不論怎麼困難,他老穿著長衣服;沒有法子的時候,他能把貼身的衣襖當了或是賣了,但是總保存著外邊的那件。所以他的長衣服很瘦,大概是為穿空心大襖的時候,好不太顯著裡邊空空如也,而且實際上也可以保存些暖氣。這種辦法與他的職業大有關係。他必須穿長袍和緞子鞋。說媒拉縴,介紹典房賣地倒鋪底,他要不穿長袍便沒法博得人家信仰。他的自己的信仰是成三破四的「佣錢」,長袍是他的招牌與水印。
自從二位財主一搬進廟來,李永和把他們看透了。他的眼看人看房看地看貨全沒多少分別,不管人的鼻子有無,他看你值多少錢,然後算計好「佣錢」的比例數。他與人們的交情止於佣錢到手那一天——他準知道人們不再用他。他不大答理廟裡的住戶們,因為他們差不多都曾用過他,而不敢再領教。就是張知事照顧他的次數多些,抽煙的人是楞吃虧也不願起來的。可是近來連張知事都不大招呼他了,因為他太不客氣。有一次他把張知事的紫羔皮袍拿出去,而只帶回幾粒戒煙丸來。「頂好是把煙斷了,」他教訓張知事,「省得叫我拿羊皮皮襖滿街去丟人;現在沒人穿羊皮,連狐腿都沒人屑於穿!」張知事自然不會一賭氣子上街去看看,於是躺在床上差點沒癮死過去。
李永和已經吃過二位弟兄好幾頓飯。第一頓吃完,他已把二位的脈都診過了。假裝給他們設計想個生意,二位的錢數已在他的心中登記備了案。他繼續著白吃他們,幾盅酒的工夫把二位的心事全看得和寫出來那麼清楚。他知道他們是螢火蟲的屁股,亮兒不大,再說當兵不比張知事,他們急了會開打。所以他並不勒緊了他們,好在先白吃幾頓也不壞。等到他們找上門來的時候,再勒他們一下,雖然是一對螢火蟲,到底亮兒是個亮兒;多吧少吧,哪怕只鬧新緞子鞋穿呢,也不能得罪財神爺——他每到新年必上財神廟去借個頭號的紙元寶。
二位弟兄不好意思彼此商議那件事,所以都偷偷的向李先生談論過。李先生一張嘴就使他們覺到天下的事還有許多他們不曉得的呢。
「上陣打仗,立正預備放的事兒,你們弟兄是內行;行伍出身,那不是瞎說的!」李先生說,然後把聲音放低了些:「至於娶妻成家的事兒,我姓李的說句大話,這裡邊的深沉你們大概還差點經驗。」
這一來,馬孫二位更覺非經驗一下不可了。這必是件極有味道,極重要,極其「媽的」的事。必定和立正開步走完全不同。一個人要沒嘗這個味兒,就是打過一百回勝仗也是瞎掰!
得多少錢呢,那麼?
談到了這個,李先生自自然然的成了聖人。一句話就把他們問住了:「要什麼樣的人呢?」
他們無言答對,李先生才正好拿出心裡那部「三國誌」。原來女人也有三六九等,價錢自然不都一樣。比如李先生給陳團長說的那位,專說放定時候用的喜果就是一千二百包,每包三毛五分大洋。三毛五;十包三塊五;一百包三十五;一千包三百五;一共四百二十塊大洋,專說喜果!此外,還有「小香水」、「金剛鑽」的金剛鑽戒指,四個!此外……二位兄弟心中幾乎完全涼了。幸而李先生轉了個大彎:咱們弟兄自然是圖個會洗衣裳作飯的,不挑吃不挑喝的,不拉舌頭扯簸箕的,不偷不摸的,不叫咱們戴綠帽子的,家貧志氣高的大姑娘。
這樣大姑娘得多少錢一個呢?
也得三四百,岳父還得是拉洋車的。
老丈人拉洋車或是趕驢倒沒大要緊;「三四百」有點噎得慌。二弟兄全覺得噎得慌,也都勾起那個「合夥娶」。
李先生——穿著長袍緞子鞋——要是不笑話這個辦法,也許這個辦法根本就不錯。李先生不但沒搖頭,而且拿出幾個證據,這並不是他們的新發明。就是闊人們也有這麼辦的,不過手續上略有不同而已。比如丁督辦的太太常上方將軍家裡去住著,雖然方將軍府並不是她的娘家。
況且李先生還有更動人的道理:咱們弟兄不能不往遠處想,可也不能太往遠處想。該辦的也就得辦,誰知道今兒個脫了鞋,明天還穿不穿!生兒養女,誰不想生兒養女?可是那是後話,目下先樂下子是真的。
二位全想起槍彈滿天飛的光景。先前沒死,活該;以後誰敢保不死?死了不也是活該?合夥娶不也是活該?難處自然不少,比如生了兒子算誰的?可是也不能「太往遠處想」,李先生是聖人,配作個師部的參謀長!
有肯這麼幹的姑娘沒有呢?
這比當窯姐強不強?李先生又問住了他們。就手兒二位不約而同的——他倆這種討教本是單獨的舉動——把全權交給李先生。管他舅子的,先這麼幹了再說吧。他們無須當面商量,自有李先生給從中斡旋與傳達意見。
事實越來越像真的了,二位弟兄沒法再彼此用眼神交換意見;娶妻,即使是用有限公司的辦法,多少得預備一下。二位費了不少的汗才打破這個羞臉,可是既經打破,原來並不過火的難堪,反倒覺得弟兄的交情更厚了——沒想到的事!二位決定只花一百二十塊的彩禮,多一個也不行。其次,廟裡的房別辭退,再在外邊租一間,以便輪流入洞房的時候,好讓換下班來的有地方駐紮。至於誰先上前線,孫老弟無條件的讓給馬大哥。馬大哥極力主張抓鬮決定,孫老弟無論如何也不服從命令。
吉期是十月初二。弟兄們全作了件天藍大棉袍,和青緞子馬褂。
李先生除接了十元的酬金之外,從一百二十元的彩禮內又留下七十。
老林四不是賣女兒的人。可是兩個兒子都不孝順,一個住小店,一個不知下落,老頭子還說得上來不自己去拉車?女兒也已經二十了。老林四並不是不想給她提人家,可是看要把女兒再撒了手,自己還混個什麼勁?這不純是自私,因為一個車伕的女兒還能嫁個闊人?跟著自己呢,好吧歹吧,究竟是跟著父親;嫁個拉車的小伙子,還未必趕上在家裡好呢。自然這個想法究竟不算頂高明,可是事兒不辦,光陰便會走得很快,一晃兒姑娘已經二十了。
他最恨李先生,每逢他有點病不能去拉車,李先生必定來遞嘻和1。他知道李先生的眼睛是看著姑娘。老林四的價值,在李先生眼中:就在乎他有個女兒。老林四有一回把李先生一個嘴巴打出門外。李先生也沒著急,也沒生氣,反倒更和氣了,而且似乎下了決心,林姑娘的婚事必須由他給辦。
林老頭子病了。李先生來看他好幾趟。李先生自動的借給
老林四錢,叫老林四給扔在當地。
病到七天頭上,林姑娘已經兩天沒有吃什麼。當沒的當,賣沒的賣,借沒地方去借。老林四隻求一死,可是知道即使死了也不會安心——扔下個已經兩天沒吃飯的女兒。不死,病好了也不能馬上就拉車去,吃什麼呢?
李先生又來了,五十塊現洋放在老林四的頭前:「你有了棺材本,姑娘有了吃飯的地方——明媒正娶。要你一句乾脆話。行,錢是你的。」他把洋錢往前推一推。「不行,吹!」
老林四說不出話來,他看著女兒,嘴動了動——你為什麼生在我家裡呢?他似乎是說。
「死,爸爸,咱們死在一塊兒!」她看著那些洋錢說,恨不能把那些銀塊子都看碎了,看到底誰——人還是錢——更有力量。
老林四閉上了眼。
李先生微笑著,一塊一塊的慢慢往起拿那些洋錢,微微的有點錚錚的響聲。
他拿到十塊錢上,老林四忽然睜開眼了,不知什麼地方來的力量,「拿來!」他的兩隻手按在錢上。「拿來!」他要李先生手中的那十塊。
老林四就那麼趴著,好像死了過去。待了好久,他抬起點頭來:「姑娘,你找活路吧,只當你沒有過這個爸爸。」「你賣了女兒?」她問。連半個眼淚也沒有。
老林四沒作聲。
「好吧,我都聽爸爸的。」
「我不是你爸爸。」老林四還按著那些錢。
李先生非常的痛快,頗想誇獎他們父女一頓,可是只說了一句:「十月初二娶。」
林姑娘並不覺得有什麼可羞的,早晚也得這個樣,不要賣給人販子就是好事。她看不出面前有什麼光明,只覺得性命象更釘死了些;好歹,命是釘在了個不可知的地方。那裡必是黑洞洞的,和家裡一樣,可是已經被那五十塊白花花的洋錢給釘在那裡,也就無法。那些洋錢是父親的棺材與自己將來的黑洞。
馬大哥在關帝廟附近的大雜院裡租定了一間小北屋,門上貼了喜字。打發了一頂紅轎把林姑娘運了來。林姑娘沒有可落淚的,也沒有可興奮的。她坐在炕上,看見個木瓜腦袋的人。她知道她變成木瓜太太,她的命釘在了木瓜上。她不喜歡這個木瓜,也說不上討厭他來,她的命本來不是她自己的,她與父親的棺材一共才值五十塊錢。
木瓜的口裡有很大的酒味。她忍受著;男人都喝酒,她知道。她記得父親喝醉了曾打過媽媽。木瓜的眉毛立著,她不怕;木瓜並不十分厲害,她也不喜歡。她只知道這個天上掉下來的木瓜和她有些關係,也許是好,也許是歹。她承認了這點關係,不大願想關係的好歹。她在固定的關係上覺得生命的渺茫。
馬大哥可是覺得很有勁。扛了十幾年的槍桿,現在才抓到一件比槍桿還活軟可愛的東西。槍彈滿天飛的光景,和這間小屋裡的暖氣,絕對的不同。木瓜旁邊有個會呼吸的,會服從他的,活東西。他不再想和盟弟共享這個福氣,這必須是個人的,不然便丟失了一切。他不能把生命剛放在肥美的土裡,又拔出來;種豆子也不能這麼辦!
第二天早晨,他不想起來,不願再見孫老弟。他盤算著以前不會想到的事。他要把終身的事畫出一條線來,這條線是與她那一條並行的。因為並行,這兩條線的前進有許多複雜的交叉與變化,好像打秋操時擺陣式那樣。他是頭道防線,她是第二道,將來會有第三道,營壘必定一天比一天穩固。不能再見盟弟。
但是他不能不上關帝廟去,雖然極難堪。由北小屋到廟裡去,是由打秋操改成遊戲,是由高唱軍歌改成打哈哈湊趣,已經畫好了的線,一到關帝廟便塗抹淨盡。然而不能不去,朋友們的話不能說了不算。這樣的話根本不應當說,後悔似乎是太晚了。或者還不太晚,假如盟弟能讓步呢?
盟弟沒有讓步的表示!孫老弟的態度還是拿這事當個笑話看。既然是笑話似的約定好,怎能翻臉不承認呢?是誰更要緊呢,朋友還是那個娘們?不能決定。眼前什麼也沒有了。只剩下晚上得睡在關帝廟,叫盟弟去住那間小北屋。這不是換防,是退卻,是把營地讓給敵人!馬大哥在廟裡懊睡了一下半天。
晚上,孫占元朝著有喜字的小屋去了。
屋門快到了,他身上的輕鬆勁兒不知怎的自己銷滅了。他站住了,覺得不舒服。這不同逛窯子一樣。天下沒有這樣的事。他想起馬大哥,馬大哥昨天夜裡成了親。她應當是馬大嫂。他不能進去!
他不能不進去,怎知道事情就必定難堪呢?他進去了。
林姑娘呢——或者馬大嫂合適些——在炕沿上對著小煤油燈發楞呢。
他說什麼呢?
他能強xx她嗎?不能。這不是在前線上;現在他很清醒。他木在那裡。
把實話告訴她?他頭上出了汗。
可是他始終想不起磨回頭1就走,她到底「也」是他的,那一百二十塊錢有他的一半。
他坐下了。
她以為他是木瓜的朋友,說了句:「他還沒回來呢。」
她一出聲,他立刻覺出她應該是他的。她不甚好看,可是到底是個女的。他有點恨馬大哥。像馬大哥那樣的朋友,軍營裡有的是;女的,妻,這是頭一回。他不能退讓。他知道他比馬大哥長得漂亮,比馬大哥會說話。成家立業應該是他的事,不是馬大哥的。他有心問問她到底愛誰,不好意思出口,他就那麼坐著,沒話可說。
坐得工夫很大了,她起了疑。
他越看她,越捨不得走。甚至於有時候想過去硬摟她一下;打破了羞臉,大概就容易辦了。可是他坐著沒動。不,不要她,她已經是破貨。還是得走。不,不能走;不能把便宜全讓給馬得勝;馬得勝已經佔了不小的便宜!
她看他老坐著不動,而且一個勁兒的看著她,她不由的臉上紅了。他確是比那個木瓜好看,體面,而且相當的規矩。同時,她也有點怕他,或者因為他好看。
她的臉紅了。他湊過來。他不能再思想,不能再管束自己。他的眼中冒了火。她是女的,女的,女的,沒工夫想別的了。他把事情全放在一邊,只剩下男與女;男與女,不管什麼夫與妻,不管什麼朋友與朋友。沒有將來,只有現在,現在他要施展出男子的威勢。她的臉紅得可愛!
她往炕裡邊退,臉白了。她對於木瓜,完全聽其自然,因為婚事本是為解決自己的三頓飯與爸爸的一口棺材;木瓜也好,鐵梨也好,她沒有自由。可是她沒預備下更進一步的隨遇而安。這個男的確是比木瓜順眼,但是她已經變成木瓜太太!
見她一躲,他痛快了。她設若坐著不動,他似乎沒法兒進攻。她動了,他好像抓著了點兒什麼,好像她有些該被人追擊的錯處。當軍隊乘勝追迫的時候,誰也不拿前面潰敗著的兵當作人看,孫占元又嘗著了這個滋味。她已不是任何人,也不和任何人有什麼關係。她是使人心裡癢癢的一個東西,追!他也張開了口,這是個習慣,跑步的時候得喊一二三——四,追敵人得不乾不淨的捲著。一進攻,嘴自自然然的張開了:「不用躲,我也是——」說到這兒,他忽然的站定了,好像得了什麼暴病,眼看著棚。
他後悔了。為什麼事前不計議一下呢!?比如說,事前計議好:馬大哥纏她一天,到晚間九點來鍾吹了燈,假裝出去撒尿,乘機把我換進來,何必費這些事,為這些難呢?馬大哥大概不會沒想到這一層,哼,想到了可是不明告訴我,故意來叫我碰釘子。她既是成了馬大嫂,難道還能承認她是馬大嫂外兼孫大嫂?
她乘他這麼發楞的當兒,又湊到炕沿,想抽冷子跑出去。可是她沒法能脫身而不碰他一下。她既不敢碰他,又不敢老那麼不動。她正想主意,他忽然又醒過來,好像是。「不用怕,我走。」他笑了。「你是我們倆娶的,我上了當。我走。」
她萬也沒想到這個。他真走了。她怎麼辦呢?他不會就這麼完了,木瓜也當然不肯撒手。假如他們倆全來了呢?去和父親要主意,他病病歪歪的還能有主意?找李先生去,有什麼憑據?她楞一會子,又在屋裡轉幾個小圈。離開這間小屋,上哪裡去?在這兒,他們倆要一同回來呢?轉了幾個圈,又在炕沿上楞著。
約摸著有十點多鐘了,院中住的賣柿子的已經回來了。
她更怕起來,他們不來便罷,要是來必定是一對兒!
她想出來:他們誰也不能退讓,誰也不能因此拚命。他們必會說好了。和和氣氣的,一齊來打破了羞臉,然後……她想到這裡,顧不得拿點什麼,站起就往外走,找爸爸去。她剛推開門,門口立著一對,一個頭象木瓜,一個肥頭大耳朵的。都露著白牙向她笑,笑出很大的酒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