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講 秦可卿原型大揭秘

    在對秦可卿真實身份的層層解讀中,這一人物的原型已經浮出了水面。在上一講的《秦可卿原型大揭秘》中,《紅樓夢》裡關於她的古怪文字,已逐步加以破解。但仍有一些疑問還沒有完全解開,例如,如果秦可卿的原型真是一個公主級的人物,她是誰的女兒?在戒備森嚴的清宮大院,她如何能躲過搜查送出宮中而讓人收養?為什麼偏偏選擇了曹家來收養這個女子?曹家為什麼敢冒那麼大的風險?在文字獄盛行的清朝,曹雪芹對政治避之不及,為何還要以這個女子為原型,塑造出秦可卿這樣一個與政治有著重大干係的角色呢?在這一講裡,我要對這些疑問一一做出解答。
    《紅樓夢》是一部被刪改過的作品,這是一個不爭的事實。作者曹雪芹和他的合作者脂硯齋多次披露,在《紅樓夢》的創作中,由於某種不能說得太清楚的原因,實際上也就是非藝術性的考慮,而刪減了內容。在對《紅樓夢》細細的解讀中,一個明顯被刪減的痕跡,就出現在第十三回。脂硯齋明確指出,這一回刪去了「四、五」之多,線裝書的「一」,相當於現在書籍的兩個頁碼,若以每個頁碼五百字計算,那被刪去的就差不多有二千五百字左右。以曹雪芹的文筆,他用一千三百五十個字就能讓妙玉的形象活跳出來,而且還把妙玉與賈母,與劉姥姥,特別是與寶玉、黛玉和寶釵這些不同的人物的互動關係,生動地表現了出來,因此也就可以估計出,第十三回所刪去的文字裡,該有多麼豐富而生動的內容了。確實這一回也就顯得比較短,跟其他各回相比,在篇幅上不夠勻稱。
    第十三回說的是秦可卿突然死亡,王熙鳳協理寧國府喪事的故事。根據脂硯齋的批語,我們可以知道,這一回的回目原來是「秦可卿淫喪天香樓」,因為刪去了關於天香樓的文字,所以後來把回目改成了「秦可卿死封龍禁尉」。這在字面上也是說不通的,前面已經分析過,這裡不再重複。
    那麼,第十三回裡被刪去的,究竟是些什麼內容呢?一般人都猜測,一定寫的是賈珍和秦可卿兩個人的戀情,兩人在天香樓上做愛,一定寫這個。我也認為會有這個內容,但僅僅是這個內容嗎?我覺得肯定不止這個內容,如果只是這個內容的話,曹雪芹不至於把它刪掉,不至於脂硯齋給他一出主意,就把這個刪了,不可能。因為在《紅樓夢》裡面,有時候根據情節的需要,根據塑造人物的需要,他也寫一些情色場面,寫得也挺露骨的,比如賈璉和多姑娘偷情,那段文字脂硯齋就沒提議刪去,他來回地整理書稿,都沒有刪。因此,可以判斷刪去的「四、五」當中,既有賈珍和秦可卿兩個人的戀情,還有必須刪掉的政治性內容。
    刪去的文字裡有政治性內容,可以從兩個丫頭的離奇表現看出來。秦可卿在天香樓上吊死了,導致了兩個丫頭的古怪反應。一個就是瑞珠,秦可卿死了以後,她就觸柱而亡,如果她只是看見了主子淫亂,她何至於觸柱而亡啊。貴族府邸的那些老爺、少爺是滿不在乎的,你是我的僕人,我當著你的面做這樣的事,你能怎麼著,你看慣了見怪不怪!大家記得尤二姐、尤三姐到了寧國府以後的那個情節嗎?賈敬吞丹死了,當時賈珍和賈蓉不在家,尤氏來料理這個喪事,她把娘家的繼母和兩個妹子接到寧國府,幫助照應一下。後來賈珍和賈蓉騎著馬趕回來了,賈蓉先回來,這時有很大一段文字描寫,說他當著丫頭婆子什麼的就亂來。因為尤二姐、尤三姐雖然是他的姨母,但是他很不尊重,這兩個人年齡也不是很大,又很漂亮,本身作風也不好,他就想,首先不說別的,想佔便宜。你記得那一回裡面寫到,旁邊丫頭還有勸的,說她兩個雖小,到底人家也是姨媽那一輩的,賈蓉說你說得對,咱倆先親一個,饞她兩個。我現在說的不是原文,是大致的情節,記不記得?摟過丫頭來就親嘴,有鬼個避忌!當時在封建大家庭裡面,主子具有至高無上的地位,尤其是男主人,他不避諱這些丫頭的。如果是賈珍和秦可卿在天香樓上僅僅是亂性,被瑞珠撞見了,那雖然也對瑞珠不利,但瑞珠不至於事後便觸柱而亡;瑞珠一定是聽見了絕對不應該聽見的話。那絕對不應該聽見的話,就應該是秦可卿真實出身的洩露,就應該是政治性的信息,也就是義忠親王老千歲那一派,「義」字派的絕密信息。所以瑞珠覺得我被發現聽見了,我如果自己不死,主子把我治死就會更慘,我別活了,她就急茬,活不下去,觸柱而亡了。另一個丫頭顯然也聽見了什麼,那就是寶珠,寶珠不願意死,寶珠比瑞珠聰明,她採取了什麼辦法呢?一想秦可卿沒有生育,沒有子女,我就甘願做她的義女,我來駕靈,我來摔盆,我來充她的子息,參與喪事活動;後來秦可卿的靈柩被送到了鐵檻寺,她就在那兒待下來,表示我再也不回來了。當然這樣令賈珍很放心,賈珍聽說一個觸柱而亡了,他知道這個人聽見了政治性的機密信息了,你死了,死了好,你就洩露不了了;這一位也打算永遠閉嘴,永遠閉嘴也好,就接受她當義女。按說寶珠那麼一個丫頭是沒那個資格的,賈珍將瑞珠以孫女的規格殮殯,又命令府裡的僕人稱寶珠為小姐,都是很滑稽的,他為什麼要這樣?其實就是暗暗感謝她們不洩露政治性機密。可見曹雪芹所刪去的「四、五」文字,裡面會有關於秦可卿真實出身的洩露,會有關於秦可卿的這個家族處境如何困難的一些文字描寫。
    曹雪芹寫《紅樓夢》的總動機,他確實還不是要寫一部政治小說,再加上當時文字獄那麼嚴酷,所以脂硯齋跟他說,說你刪去算了,不要有這些內容。脂硯齋有關的批語是這樣寫的:「秦可卿淫喪天香樓,作者用史筆也。老朽因有魂托鳳姐賈家後事二件,嫡是安富尊榮坐享人能想得到處,其事雖未漏,其言其意則令人悲切感服,姑赦之,因命芹溪刪去。」經過我前面那麼多的分析,這條本來讓我們覺得語意含混難解的批語,就比較好理解了。脂硯齋說曹雪芹寫秦可卿用的是「史筆」,就是不顧情面,照實寫來。這段批語的口氣,完全是在說秦可卿的生活原型,脂硯齋的意思是,你如實地寫本沒有什麼不對,這個人儘管她沒能完成原來預定的使命,但是她臨死前畢竟還是貢獻出了很好的主意,這是那些只知道享福的人想不到說不出的,她的這個好的表現你沒有遺漏掉,給她寫出來了,光是她的這些言語和一片心意就讓人感動佩服了,那麼,就姑且赦免她的「擅風情,秉月貌」吧,所以我讓你刪去她在天香樓上淫亂的這些文字。曹雪芹聽取了脂硯齋的建議,他可能後來也覺得自己雖然有真實的生活依據,但是那麼樣寫出來,未免太殘酷了,這個人物的原型本來就那麼可憐,這些事幫她隱瞞算了,於是就動手把有關情節刪除了。當然,無論是脂硯齋還是曹雪芹,刪減第十三回的重要動機,應該還是避免文字獄。這可不像「藩郡餘禎」或者「臭男人」那樣,僅僅是隻言片語,這可是大段的情節,還是刪掉算了,但這個根本的動機他們又不能留下文字的痕跡。
    我在最前面關於紅學的簡介中,提到紅學的一個分支版本學,也就是說《紅樓夢》是一部有多種版本留世的作品,早期的手抄本大都叫做《石頭記》,各種版本在文字上都有若干差別,研究這些差別,可以探尋出曹雪芹的原筆原意。有的版本出現的異文可能是謄抄者的手誤,有些卻是人為的曲解,有的則是曹雪芹原筆原意的保留。仔細研究不同版本裡的異文,對我們更準確地把握曹雪芹的創作意圖,是一個重要的方法。那麼,在《紅樓夢》的各種版本裡,有關秦可卿的文字,有沒有特別值得注意的異文呢?在戚蓼生作序的《石頭記》裡,我就發現了一處在別的版本裡被刪掉的文字——回前詩。這首回前詩反映了曹雪芹真實的寫作意圖,作者對秦可卿這個人物的真實身份,在這首回前詩裡是有所透露的。在蒙古王府本的《紅樓夢》第十三回前面,也能找到這樣一首回前詩,只有個別字跟戚序本不同。
    戚蓼生作序的古本《石頭記》第十三回的四句回前詩,是這麼寫的:「生死窮通何處真?英明難遏是精神。微密久藏偏自露,幻中夢裡語驚人。」這四句什麼意思呢?「生死窮通」,生和死不用解釋了,窮和通也是兩個概念,跟生死是搭配的,窮就是完蛋了,到盡頭了,通就是通達了,走通了。那麼小說裡面寫的這些,尤其是秦可卿以及相關人物的生生死死,窮窮通通,哪些是真的呢?回前詩中先自問一下。「英明難遏是精神」,這文筆很英明,他不能都寫出來,但是有一種精神,作者有一種精神上的傾向,他沒有辦法遏制;或者說是秦可卿這個人物有她的英明之處,就是她臨死也還有股精神,她難以遏制這股精神,她要發洩,結果就「微密久藏偏自露」。「微密久藏偏自露」,這七個字太重要,也太露骨了,告訴我們,秦可卿她的真實身份長久都是很隱秘的,但是在這一回裡面偏偏要有所暴露,有所顯示,那就是秦可卿給王熙鳳托夢,「幻中夢裡語驚人」。她顯然是高於賈府的一個有廣闊的政治眼光的人物,在夢裡她指點賈府,今後你們應該怎麼辦,我已經不行了,我要走了,但是我實際上是一場政治交易的產物,我死了以後,你們家並不是馬上也要遭災,反而會有一樁喜事降臨,會有「烈火烹油、鮮花著錦」的好事出現,但是那也是瞬息的繁華,在那個好事之後跟著來的就是「三春去後諸芳盡,各自須尋各自門」。所以這個人很厲害,「幻中夢裡語驚人」。秦可卿這個人物她的生活原型,其實在這首回前詩裡,已經透露出來了。
    關於秦可卿,在第七回還有一個細節,您千萬別忘,就是香菱被薛家強買以後,又被帶到京城,住到賈家。當時周瑞家的看見了香菱,周瑞家的說她長得像誰啊?周瑞家的跟金釧說:「倒好個模樣兒,竟有些像咱們家東府裡蓉大奶奶的品格兒。」金釧就立即表示她也有同感。曹雪芹寫這一筆是亂寫的嗎?隨便寫的嗎?他都是有寓意的。香菱是個什麼人呢?第一回你還記得嗎?甄士隱正抱著香菱玩,來了一僧一道,這兩人當時怎麼說的?他們說,「施主,你把這有命無運、累及爹娘之物,抱在懷內作甚?」秦可卿就是一個有命無運的累及爹娘的一個生命。她自己很清楚,她生在最不應該出生的時刻,給爹娘帶來很大的麻煩。後來她雖然被隱秘地寄養在了寧國府,爹娘牽掛她,但她的被藏匿又隨時可能給爹娘招惹麻煩;而她的生死存亡,完全取決於她的家族能否在政治權力的搏鬥中獲得勝利。她雖然是一個生命,卻無法自己決定自己的命運,所以後來她焦慮到極點,得了抑鬱症。她自己說,任憑神仙也罷,治得病治不得命,她那有命無運的悲慘程度,甚至超過了香菱。
    在《紅樓夢》第五回「游幻境指迷十二釵飲仙醪曲演紅樓夢」中,曹雪芹一連寫了很多首冊頁詩,這些詩是金陵十二釵的判詞;此外,又有《紅樓夢》十二支曲;每一首詩每一支曲,都暗示著書中人物後來的命運。雖然《紅樓夢》是部殘缺不全的作品,但是通過這些詞曲中的暗示,讀者能瞭解到這些人物的命運軌跡和最終結局,也能瞭解到作者對這些人物的態度和評價。在「金陵十二釵正冊」最後一頁的判詞中,以及關於秦可卿的那支曲《好事終》中,曹雪芹概括了秦可卿的命運並對之有所評價。
    金陵十二釵正冊最後一頁上,畫著高樓大廈,那應該畫的是天香樓,畫上有一美人在高樓裡懸樑自盡。這畫面很明確地告訴你,秦可卿不是病死在床上,她是上吊自盡的。配合這幅圖畫的判詞一共四句:「情天情海幻情身」,意味著秦可卿的家族背景是天和海。「情既相逢必主淫」,這當然是說秦可卿跟賈珍相逢,雙方都有情慾,你愛我我也愛你,必然就會有淫亂的事情發生。曹雪芹他是用「秦」來諧「情」的,吳音裡qin和qing是不分的,「秦可卿」諧「情可輕」,意思就是這種感情本來是應該輕視的,不必那麼看重的,但事實上卻發生了——「秦可卿」又諧「情可傾」——過分傾注情感的事情。我以為,曹雪芹這樣諧音,他的含義不是單一的,不光是說賈珍跟秦可卿的感情,他也是在說賈家和「義」字派的感情,和「雙懸日月」的那個「月」的感情,太過深厚了,結果就做出了藏匿秦可卿的事情;如此看重政治結盟的感情,也是並不可取的,「情可輕不可傾」,這是事後悟出的,很沉痛的教訓。下兩句是「漫言不肖皆榮出,造釁開端實在寧」,這就說到秦可卿與賈府隕滅的因果關係了。如果秦可卿的問題只不過是跟賈珍有不正當的關係,沒有別的因素在內,那麼她的生死存亡,跟榮、寧二府的興衰安危能有多大關係呢?這兩句實際上就跟我們點明了,不要以為後來賈家斷送了前輩創下的家業,問題都出在榮國府,那禍根,實實在在地是在寧國府這邊;那滔天大罪,就是寧國府藏匿了秦可卿,又不是謹謹慎慎小心翼翼地藏匿,賈珍又跟秦可卿發生了戀情,把事情弄複雜了,因此,最後賈府的傾覆,首要的罪責,在寧國府。
    《紅樓夢》十二支曲,實際上加上引子和收尾,一共是十四支,那第十二支,曲名叫《好事終》,說的是秦可卿。「畫梁春盡落香塵」,這是對秦可卿在天香樓懸樑自盡的詩化描繪。「擅風情,秉月貌,便是敗家的根本」,是說秦可卿不安分,她不該在藏匿期間跟賈珍淫亂。在這裡我要提醒大家注意「秉月貌」的措辭,月貌當然是花容月貌的意思,就是說秦可卿她非常之美麗,但是我上幾講已經告訴你了,在《紅樓夢》的文本裡,月喻太子,因此這樣措辭,我以為也是在點明秦可卿跟「月亮」的親緣關係。下面的句子,跟那判詞一樣,也說到秦可卿跟賈家敗落的關係,「箕裘頹墮皆從敬,家事消亡首罪寧,宿孽總因情」。「家事消亡首罪寧」跟「造釁開端實在寧」意思一樣,好懂。不好懂的是「箕裘頹墮皆從敬」,「箕裘」就是指家族的正經事,「箕裘頹墮」就是家族的正經事因為不去負責,都亂套了,顛倒了,但是這怎麼能說是賈敬的問題呢?有的紅迷朋友就跟我討論,說賈敬跟秦可卿有什麼關係呀,他根本就不在寧國府裡待著,他跑到都城外的道觀裡跟道士胡羼,煉丹,打算升天當神仙,怎麼這支說秦可卿的曲子裡,竟會責備起他來了呢?應該說「箕裘頹墮皆從珍」才是啊。賈珍一味享樂,把寧國府都翻了過來,也沒人敢管他;他又跟秦可卿亂來,他有責任嘛!怎麼會這裡不去說他,反倒去說賈敬呢?
    曹雪芹在關於秦可卿的這支曲裡,他就是要透露這樣的信息,就是要告訴我們,對寧國府藏匿秦可卿這樁關係到家族命運的大事,賈敬竟然採取了逃避的態度,他居然就不負責任;如果他負責的話,他留在府裡,對賈珍起到抑制的作用,也許事情就不至於鬧得那麼亂乎,焦大也就不至於罵出那樣一些醜事來;但是他逃避了,任憑箕裘頹墮,不聞不問,他連府裡給他過生日,都堅決不回來,他對寧國府後來的傾覆,負有頭等的罪責。這個賈敬應該也是有生活原型的,最初接收那個秦可卿原型的時候,他的父親,也就是書裡賈代化的原型還活著,跟賈代善、賈母的原型他們共同決策,決定由寧國府的原型來藏匿秦可卿的原型。做出這一決策的根本原因,「宿孽總因情」,就是他們跟現實生活中的廢太子,關係實在太鐵了,太有感情了,也就顧不得是否最後會導致「作孽」的後果,是否會葬送了百年望族的前程。當然,他們也是投機,這件事做穩妥了,一旦廢太子,或者廢太子死後,當著理親王的弘皙,能夠翻過身來,登上皇位,他們家族所能得到的好處,那就怎麼往高了估計也不過分。在真實的生活裡,賈敬的原型,那時候他就不同意藏匿秦可卿的原型,但長輩做了主,他也無法阻攔。後來賈代化、賈代善的原型相繼死去後,他就公開撂挑子了,他就逃避了,他把爵位讓給賈珍的原型襲了,把族長也讓給賈珍的原型當了,他的態度就是,今後府裡的事跟我都沒關係了。從生活原型,原型人物、原型空間、原型事件,到小說裡的人物、府第、故事,應該就是這樣的一種對應關係。
    關於秦可卿的這支曲,曲名叫《好事終》,現在那含義很清楚了:本來藏匿秦可卿,是一樁好事——對於秦可卿本人來說,她可以不必跟父母及其他家人過被圈禁的生活,而且一旦她的家族在權力鬥爭中獲勝,她就可以亮出真實的公主身份;而藏匿她的賈家,如果她的背景家族,也就是月亮,「天上一輪才捧出,人間萬姓仰頭看」,終於成事了,那麼就相當於立了大功,榮華富貴就一定會升級,這當然是大大的好事。但是最終卻是「月」派的失敗,而且還沒等到最後失敗,就先要讓秦可卿犧牲,好事沒成,好事終結了,所以關於秦可卿的曲子叫《好事終》。
    高鶚續書,在前面他也保留了關於秦可卿的判詞和《好事終》曲,那裡明白地寫著「首罪寧」,他往下續書,到最後當然也只好把寧國府的罪寫得好像是比較大。根據他的寫法,皇帝整治寧國府比較徹底,賈家延世澤,只寬恕了榮國府,但是高鶚最後給寧國府歸納的罪狀是什麼呢?你現在看看去,很滑稽的,大體上一個就是逼娶良家婦女,就是說尤二姐的事。但這個尤二姐是誰娶了她啊?是賈珍嗎?就算賈珍在當中起了不好的作用,罪名首先也應該是賈璉啊。賈璉他國喪、家喪都不顧,違反封建禮法娶了尤二姐,而且還造成尤二姐跟她原來訂婚的丈夫的分開,造成了一些其他的後果。這是榮國府的事呀,高鶚他卻為了把寧國府寫得罪大惡極,就列出這麼一條罪狀。還有一條更可笑,有關尤三姐。高鶚的文字大體就是說,這個人死了以後寧國府沒有報官,私自掩埋了。可這才算多大的罪啊,在封建社會也不是什麼不得了的罪。然後他就把賈珍寫得最後被治得很慘。他想不出別的辦法,因為什麼?也許是他沒有搞清楚前面關於秦可卿的描寫是怎麼回事?其實也許是他太清楚了,他要迴避,他要掩蓋,所以他這麼寫。實際上在八十回以後,根據曹雪芹本人的構思,賈府的隕滅,「造釁開端實在寧」,「家事消亡首罪寧」,應該主要是寧國府惹出大禍,那「造釁、首罪」是什麼?應該就是後來「當今」重提寧國府居然收養了皇族罪家女兒的事情。本來這件事已經通過秦可卿自盡,體面地解決了,但「三春去後」,「當今」改變了態度,新賬舊賬一起算,那麼藏匿秦可卿這件事,當然就是彌天大罪,賈家就沒有活頭了。這時不但寧國府罪不可赦,榮國府也脫不了干係,於是忽喇喇似大廈傾,昏慘慘似燈將盡,家亡人散各奔騰。
    那麼我說到這兒,先做一個結論,再針對可能對我提出的質問,做出一點解答。我的結論就是:曹雪芹所寫的秦可卿這個角色是有生活原型的。這個角色的生活原型,就是康熙朝兩立兩廢的太子他所生下的一個女兒。這個女兒應該是在他第二次被廢的關鍵時刻落生的,所以在那個時候,為了避免這個女兒也跟他一起被圈禁起來,就偷運出宮,托曹家照應。而現實生活當中的曹家,當時就收留了這個女兒,把她隱藏起來,一直養大到可以對外說是家裡的一個媳婦。在曹雪芹寫《紅樓夢》的時候,這個生活原型使他不能夠迴避,他覺得應該寫下來,於是就塑造了一個秦可卿的形象。概而言之,秦可卿的原型就是廢太子胤的女兒,廢太子的長子弘皙的妹妹。如果廢太子能擺脫厄運,當上皇帝,她就是一個公主;如果弘皙登上皇位,弘皙就會把已故的父親尊為先皇,那樣算來,秦可卿原型的身份依然可以說是一個公主。
    秦可卿原型的公主級身份,是許多《紅樓夢》的讀者沒有想到的。我這個結論出來以後,一定會有人提出質疑,頭一個問題就是,在康熙時期,太子胤被廢圈禁後,受到嚴格的看管,在那樣的情況下,把一個嬰兒偷運出宮,難道是可能的嗎?歷史上難道存在過類似的事實嗎?
    有的人不清楚清朝那時候的情況,以為太子被廢被圈禁,只是把他一個人帶到一處地方關起來,不是那樣的;廢太子被圈禁,是整窩地被圈禁。他當太子的時候,住在毓慶宮,被廢被圈禁後,有個移宮的過程,移往紫禁城一角的鹹安宮去,而且也不是光轉移他一個人。他除了正妻以外,還有許多小老婆,有大大小小一群兒女,還有伺候他和他妻妾兒女的一大堆男女僕人,因此,那轉移是個浩大的系統工程。就算康熙動了氣,下了很嚴厲的命令,要求轉移的過程中不許有疏漏,那也難免出現一些混亂,一些漏洞。何況太子一廢以後,沒多久康熙又後悔了,太子又復位了,那麼一廢的時候對太子不好的人,在太子復位後肯定會被打擊報復,因此,二廢的詔令下來時,執行移宮的人員裡,就一定會有人覺得不能太生硬,誰知道康熙他過些時候會不會又平了氣,再讓太子復位呢?在那樣的過程裡,發生一些逃逸的事情,看守者執法不嚴的事情,都是可能的。更何況,貪圖錢財,賄賂到手,管你什麼王法不王法,這樣的人,這樣的事,自古有之。人性的黑暗面,加上還可能有的人性中的同情心、憐憫心、不忍之心,在那種複雜的世態中,有人以複雜的心態,做出越軌的事,實在不是什麼難以理解的事。
    就是把廢太子一家都轉移完了,太子一家全都被安頓到鹹安宮裡軟禁起來了,看守的制度也完善了,那也依然難保沒有空子可鑽。因為康熙有指示,對廢太子,以及他那一大家子,生活待遇上還要保持原來的水平,叫做「豐其衣食」,那麼天天往裡頭送生活用品,往外運廢物垃圾,應該還是川流不息的狀態。清朝史料裡還有夏天往鹹安宮裡運送冰塊,給太子他們消暑的記載。廢太子和他的家人,剛遷到鹹安宮裡,氣焰不會太高,卻也難免還會習慣性地頤指氣使,還有一些餘威;看守他們的人員,有的一開始也肯定讓他們三分。因為那時候誰也說不清楚,以後究竟會怎麼樣,既然一廢不久康熙就後悔過,焉知二廢後會不會三立呢?當時的情況,可以說是很怪異、很微妙的。
    根據史料,太子被二廢後,他是一直不死心的。他曾利用太醫院太醫去給他的福晉——就是大老婆——看病的機會,買通那個太醫,讓他帶出一封密信去。密信是用礬水寫的,表面上,是張白紙,但是拿到火上去一烘焙,字就現出來了。太醫把密信遞到了廢太子指定的人手裡,那人也沒拒絕接收。這封密信的內容,是廢太子指示那個接收密信的大官,設法在見到康熙皇帝的時候,為他說好話。當時西北又有部族叛亂,廢太子讓幫他說話的人向康熙保舉他擔任征西大將軍,以戴罪立功,實際上也就是圖謀重新回到太子的位置上去。沒想到礬水寫密信、私遞出鹹安宮的事,很快被人告發了,康熙嚴厲地處置了相關的人,對廢太子倒沒再怎麼樣,只不過不去理他就是了。這個例子也充分說明,廢太子他不甘心,他也還是有餘威的,有的人就幫他傳遞密信,有的人就幫他說話。
    根據查出的這些史料,我形成了一個思路。在當時那種情況下,廢太子身邊的一個女人,如果恰恰在他被二廢的關鍵時刻,產下了一個嬰兒,他們不願意讓這個可憐的孩子,一落生就陷於被圈禁的處境,於是趁著混亂,買通看守,將其偷運出宮,送往曹家藏匿。這種事情是有可能的。
    但是抽像推論,是不能說服人的。那麼我不跟你進行抽像的推論了,我要告訴你,從清朝所留下的檔案裡面,可以找到根據,證明在那樣的情況下,是有人曾經逃逸出來的。這些材料,甚至在雍正朝和乾隆朝他們反覆清理遺留檔案的時候,都沒有被刪去。例如,根據《清聖主實錄》第二百六十八卷的記載,在太子第二次被廢的前後,從太子被圈禁的鹹安宮裡面就逃出過一個人,不過不是一個幼兒,是一個成人。這個人有名有姓,當然是滿族人,叫得麟。這個人他沒想到自己的主子又被廢了,又要從毓慶宮移到鹹安宮,而且移到鹹安宮以後,就要跟主子一起被圈禁,這一圈禁,就不知道哪一天才能獲得自由了,他就決定逃走。他採取了一個什麼辦法呢?詐死。他裝死,想辦法通知外面看守的人,說死人了,要運死屍,所以就把他當做死屍抬出去了。這可不是假設,不是推理,這是生活中真實存在過的事情。這個得麟詐死逃出以後,還有人收留他。你不要總是問,逃出皇帝下命令的圈禁,已經是死罪,難道會有人敢於收留他嗎?那不也是死罪嗎?依我看,任何時代,任何情況下,總會有人冒死做一些違法的事。那個收留得麟的是一個大學士,叫嵩祝,他就收留了得麟。後來康熙親自處理這個案子,得麟被處死,嵩祝也被整治;康熙就指出,雖然太子被廢了,但是像嵩祝這種人,還是要做討好廢太子的事,就是總怕廢太子再成為太子,最後還要登基成為皇帝。現在我們雖然還沒找到任何關於太子的女兒偷運出來,被曹家藏匿的史料,但我們可以不必再問:那是可能的嗎?因為其可能性,應該大於得麟的逃逸和被收留藏匿。得麟是一個成人,詐死以後裝作死屍也很大,尚且都可以偷運出來,何況剛剛誕生的嬰兒。得麟不過是廢太子身邊的僕役,尚且有大學士嵩祝覺得「奇貨可居」,可以作為將來向「正位」的胤邀功的本錢,願意將其收留藏匿,那麼,收留藏匿胤的一個女兒,對於曹家來說,難道不是能獲取更大利益的政治投資嗎?何況「宿孽總因情」,他們之間不光有共同的政治利益,交往久了,也確實有了感情。
    說到這兒,可能有人會說,我還是有點不服氣,我知道清朝當時有宗人府啊。什麼叫宗人府?就是皇室的每一個成員,每一個皇族血脈的孩子,從嬰兒就要開始登記的。宗人府是管這個的,這些是要嚴格登記的,不能說你生一個孩子就讓人家抱養了,隱瞞起來,這查出來以後可是死罪。但還是上面那句話,在任何時代,都會有個別人,冒死去做一些違禁的事。我現在就舉實例告訴你,也在康熙朝,康熙自己就曾經處理過相關的一個案子。就是宗室原來的內大臣覺羅他達,因為孩子太多,他小老婆又生了一個孩子,他就不想要了。儘管宗人府定例森嚴,他就是不報,不報這個孩子又不能把他弄死,怎麼辦呢?就有包衣佐領——這個人還有名字,康熙還點了名,名字叫鄭特,他就把覺羅他達不要的這個孩子,領到自己家養起來了。現實生活當中的曹家,就是滿族的包衣,就是統治集團的一個奴才班子裡面的成員,跟這個鄭特的身份,是一樣的。作為包衣,鄭特居然就敢於背著宗人府,收養皇族血統的後代,這可不是什麼小說裡面的情節,這是歷史上的真事,因此你就不要再那麼問了:皇家有規定,皇族血統的孩子必須一落生就到宗人府登記的,難道會有人敢於不登記嗎?私自收養皇家血統的孩子,是違法的,尤其是奴才身份的人,更不允許把皇族的後裔私自抱去養起來,難道會有包衣,把皇族沒在宗人府登記的孩子,私自抱去養起來嗎?可能嗎?不存在可能不可能的問題,康熙親自處理過這樣的事,有史料可查;而且康熙處理時還提出這樣一條,說這一家血脈因此就不清楚了,所以今後在選秀女的時候,這一家的女孩子就不可以混入選秀女的名單裡面了。康熙很嚴厲地指示,有類似情況要嚴格查明。雖然皇帝很嚴厲,但是,你看有例子是不是?有人就從被圈禁的宮裡面逃逸;有人就收留逃逸的人;有的皇族生了孩子就瞞著宗人府,違禁地送給別人;而包衣奴才身份的人,他就敢私自把皇族血統的孩子抱到自己家養起來……包衣鄭特的身份跟曹家差不多。曹家就是包衣世家,按說不可以隨便把皇族的血脈拿到自己家裡養,何況是被廢掉的,壞了事的。但是康熙朝就發生過類似事件。因此,我們所面對的就不是一個可能不可能的問題,依我說,這是完全可能的,只是我們現在還沒有找到胤的一個女兒被曹家藏匿的一手檔案而已。
    那麼在這一講的最後,我重申我研究得出的結論,就是《紅樓夢》裡面所寫的秦可卿是有生活原型的,這個原型人物就是現實生活當中廢太子家的一個小女兒,她應該是在廢太子第二次被廢掉的關鍵時刻被偷偷地送到曹家養起來的。曹雪芹在寫作一部帶有自敘性的作品的時候,就把這個生活原型化為了小說當中的秦可卿。
    但是關於秦可卿的故事並沒有結束,因為秦可卿在臨死前給鳳姐托夢的時候她有明確暗示,就是她的死亡和另外一個人的升騰是互為表裡的,她是被人出賣的,她是被人告密的。那麼在現實生活當中和在小說當中,向皇帝告密造成秦可卿死亡的那個人是誰呢?我將在下面幾講裡,逐步地揭示這個人的真面目。

《劉心武揭秘紅樓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