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節 三百二十年

  「謝枋得自己知道嗎?」
  「我認為他知道,可是他不再深究下去。」
  「為什麼?」
  「因為宋朝已經經過了十八代皇帝,經過了三百二十年的歲月,謝枋得本人在宋朝亡國十年以後才去死,他對三百三十年的舊賬,要算也沒法算。」
  「沒法算就算了?」
  「也不是算了,真相是他根本就沒想算。」
  「為什麼?」
  「因為他已經成了習慣。宋朝的三百二十年的天下、三百二十年的忠君教育,已經足以使任何人把這個政權視為當然,時間可以化非法為合法,忠臣是時間造出來的。時間不夠,就不行。宋朝以前的五代,五十三年之間,五易國、八易姓、十三易君,短短五十三年中,走馬換將如此,國家屬於誰家的都不確定,又何來忠臣可言?事實上也沒有忠君的必要。原因是那些君的統治朝代,都很短促,時間不夠,誰要來忠你?但宋朝就不然了,宋朝時間夠。時間夠了,就行。」
  「你可以把狗關在屋裡,但要它對你搖尾巴,時間不夠,就不行。」小和尚忽然插上一句。
  和尚看小和尚一眼,小和尚低了頭。康有為卻說:
  「小師父的比喻,完全正確。人間的事,如果用低一點的標準去看,的確也不高。很多人的忠心耿耿,其實和狗一樣,甚至還不如狗。」
  「剛才康先生說『忠臣是時間造出來的』,要多少時間才能造出來?」和尚問。
  「時間多少是無法硬定的,不過,有在同一時間裡就出現『誰都是忠』的肯定現象。忠奸問題一直是困擾中國人的一個老問題。但是,真正會讀古書的人,必然發現:中國傳統中『忠』的觀念,其實有兩個不同的方向:就是『相對的忠』與『絕對的忠』。偉大的晏子,在齊莊公被殺時候,不肯死難。他的理由很光明,他說:『君為社稷死,[我]則死之;為社稷亡,[我]則亡之。若[君]為己死[為]己亡,非其私暱,誰敢任之!』齊莊公既然是因為偷別人老婆而被本夫所殺,顯然不是『為社稷死』、『為社稷亡』,對這種無道之君,國之大臣,是不會為他死難的,但他的『私暱』,卻可以為他死難。所謂『私暱』,不是別的,就是統治者的家臣和走狗。中國『忠』的觀念,起源是很好玩的,在古文字中,根本沒有『忠』這個字,『忠』字出現在春秋時期,但那時候的『忠』,是『委質為臣』式的『忠』『質』是雉、是野雞,野雞在古人眼中,是一種『守介而死,不失其節』的象徵,『委質』就是表示對個人的效忠;『臣』的原始意義是俘虜或奴隸,『委質為臣』就是『私暱』者對主子的效忠。這種『忠』,是無條件的,是『絕對的忠』。相對的,晏子所主張的『忠』卻是有條件的、是以統治者『忠於民』做相對條件的、以大臣『以道事君』做相對條件的,這種『忠』,是『相對的忠』。不幸的是,中國傳統思想中,『相對的忠』的一系,未能正常的發展下去;而『絕對的忠』一系,卻被槓上開花,反常的演變變得愈來愈不成樣子,直演變到三綱五常化的境地,『君』變『君父』、『臣』變『臣子』。於是,『生我之門死我戶』的『私暱』之『忠』,變成了中國『忠』的觀念的主流。就這樣的,臨難死節的要求,便成了中國傳統思想的正宗。不過,這種思想的正宗,是經不得實事求是的。我舉隋唐之間改朝換代的兩個人物做例子。先以屈突通為例。隋文帝派屈突通到甘肅檢查牧政,查到兩萬匹私馬,隋文帝要殺主管馬政的公務員一千五百人,屈突通說,為馬殺人非仁政,他願一死以為一千五百人請命,隋文帝聽了他的話,不殺人了,還把他升了官。屈突通做官,執法很嚴,六親不認,他的弟弟屈突蓋也和他一樣。當時流行的話說:『寧食三年艾,不見屈突蓋;寧食三年蔥,不逢屈突通。』可見他的剽悍。唐高祖起兵的時候,屈突通正為隋朝守山西永濟。他率部隊去救京師長安,被唐高祖部隊困住。唐軍派他的家僮勸他投降,他不肯,把家僮殺了;又派他的兒子勸他投降,他也不肯,陣前罵他兒子說:『以前同你是父子,今天是仇人了!』立刻下令用箭射他兒子。後來京師陷落,唐高祖部隊派人去心戰,屈突通的部隊嘩變,他下馬向東南磕頭大哭,說:『我已經盡了全力,還是打敗了,我對得起你皇帝了!』遂被部下解送到唐高祖面前。唐高祖說:『何相見晚耶?』勸他投降,屈突通說:『我不能做到人臣該做到的,不能一死,所以被你抓到,實在丟臉。』唐高祖說:『你是忠臣。』立刻派他做唐太宗的參謀總長。天下大定後,唐太宗在凌煙閣畫二十四功臣像,屈突通也在內——屈突通被解釋做是隋朝忠臣,也是唐朝忠臣,理由是惟其一心,雖跟兩君也是忠臣。所以,屈突通死後,魏征提出屈突通是『今號清白死不變者』,他的忠心可靠,為唐朝上下所欽服。但是,屈突通同時代的另一個例子,又有了討論的餘地,那就是堯君素。堯君素曾是屈突通的部下,屈突通投降後,跑去招降他,大家見了,兩人都為之淚下。屈突通說:『我的部隊打垮了,但我加入的是義師,義師所至,天下莫不響應,事勢已如此,你還是投降吧!』堯君素說:『你是國家大臣,你怎麼可以這樣?你看你騎的馬,還是上面賜給你的,你好意思還騎它嗎?』屈突通辯白說:『咳,君素,我已經盡過全力了!』堯君素說:『我還未盡過啊!我還有力量可盡啊!』於是堯君素死守不降。唐朝部隊在城下,抬出他太太來勸降,堯太太說:『隋朝已經亡了,天命屬意誰做皇帝也明白了,你幹嘛跟自己過不去?』堯君素說:『天下事,非婦人所知!』說了就給他太太一箭,把太太射倒。同時兩個人,前面屈突通射兒子;後面堯君素射太太,中國的忠臣自己還沒盡到忠,卻先將家人做了血祭!在歷史上,堯君素入了《隋書》,屈突通卻進了《唐書》,同時代的人,分別編進了不同時代的歷史,為什麼呢?為的是堯君素為隋朝力屈而死,他是隋朝的人;屈突通為隋朝力屈而未死,他就不是隋朝的人了。但在情理上,屈突通盡過全力的紀錄,卻又無礙其為忠臣,這又怎麼說通呢?合理的解釋是:屈突通在盡過全力以後,他所效忠的對象,已不存在了;而新興的統治力量,是天意與民意所歸的。他所效忠的對象,也並不比新興的統治力量進步。他再掙扎,也『功未存於社稷,力無救於顛危』。所以,他就在新朝裡為國盡忠了。」
  「那麼,謝枋得的情形到底怎樣解釋呢?」和尚問。
  「我剛才說過,謝枋得死的意義在為信仰殉道。那種信仰,在時過境遷以後,可能不重要,甚至可能錯。例如當時在他眼中,蒙古人不是中國人;他的國家觀念,也不明確,他認為亡國,事實上亡的是宋朝趙家這一世系,中國好好的,並沒有亡。但評論歷史人物必須設身處地,以謝枋得當時的見解,他死得並非沒有意義,我們尊敬他,是為了他為他的信仰殉道,而不是信仰的內容,因為那種內容,五六百年下來,早已都不成立。宋朝固然是中國人中國史,元朝也是中國人中國史。」

《北京法源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