胸懷大陸,志留台灣露骨卡好,何必蓋棺
我家住台北市敦化南路大廈中,二十年來我有幸碰到好鄰居——牙醫張善惠、林麗蘋夫婦,牙醫開醫院,太太做"院長"。"院長"的老爸當年手握上海市情治大權,殺真假共產黨無算,剛來台灣時,人心惶惶,她老爸每逢吃飯時就恐嚇:"有得吃就吃,等共產黨來了,我們全家跳淡水河!"雖然是五十年前往事,"院長"說她仍心有餘悸,覺得每頓飯都吃得痛苦不堪。五十年前同一時間,我家也從上海來台灣,爸爸雖非"院長"老爸那種國特級,不怕"會被共匪剝皮",但既一起逃難到孤島之上,同歸於盡,自有可能。一個叫宗榮祿的小國特,他寫回憶錄說他來台灣前,約他山西老鄉宋偉霖教授一起來,宋教授責備他說:"國民黨已壽終正寢,你還想親視含殮。"我看到這段話,心裡為之一震,我李敖本來明明是同歸於盡的,但陰錯陽差,居然又看別人"壽終正寢"了,並且有"親視含殮"的機緣了,這種"你死我活"的結局,想來也真是奇遇。何況,在使蔣家偽政府"壽終正寢"上,我又不無促死與鞭屍之功,這種奇遇,就更槓上開花了。
一九八六年三月五日,我回信給汪榮祖,曾一吐我對這奇遇的心境:
……我就是看不過去,就是要在這島上,給知識分子留下浩然之氣的榜樣。我的手法是霹靂式的,因為施的是天威,所以雷劈之下,不論首從。雖然以劈"當路"的"豺狼"為主,但是兼問"狐狸",有時也有必要,我滿喜歡一幅漫畫,畫的是打獵家在家中牆上,以所獵動物頭標本為裝飾,但在牆腳下的老鼠洞旁,卻有另一裝飾,蓋老鼠頭標本也!此公對敵人一視同仁、葑菲不棄、鉅細不遺、大的要、小的也要,真是要得!
……今之台灣知識分子不成才,賣身上床、粉墨登場而不以為恥,此真顧亭林所謂之"亡天下"也!顧亭林說:"有亡國,有亡天下。""亡國"是政權的失落,"亡天下"是道德的失落。國民黨"亡國"是他家的事,但是率二流、三流、不入流的知識分子以"亡天下",我卻要站出來打,打它個明白。
這種浩然之氣,就是我幾十年來的一貫人格與風格。它的形成、它的正果,有著漫長的心路歷程與身路歷程,而我願以回憶錄和快意恩仇錄來做一清算,顯有施教和典範之意存焉。
我但白寫出我並沒有很好的天資和背景,也非天縱之聖,而是自己困學硬造出來的豪傑人物,甚至近乎聖人。一九八二年,我回信給黃妮娜,有這樣的告白:
……你知道我婚喪喜慶概不參加……你和新郎的喜事,我不能參加,你們倆當不會見怪……
你結婚後,自然離開台灣,遠托異國。你為理想坐過牢、受過難,如今離開這個令人痛苦的島,去過一種新生活,似乎該為你慶幸。按說人不該老是做戰士,總該新陳代謝,總得有個退休,有個變化。所以你此後遠走高飛,不能說你不對。人要為同胞活,也得為自己活,不然豈不是聖人了?要人做聖人,總是強人所難的。你年紀輕輕的,就被國民黨關那麼久,如今苦海餘生,別做打算,也是合情合理的。
至於我,顯然老是做戰士,無新陳代謝之可言,沒有退休、沒有變化,似乎該以聖人論了。套句明朝哲人的話:我做聖人,我做不到;但是聖人做我,也不過如此吧?我想,即使孔夫子在台灣,在國民黨這樣統治之下,做的也不會比我更多吧?……
這種類比,就是我自許的根源。王安石讚美被人惡罵的馮道,說他有"聖人行"(聖人的行為),我自許自己就是做有"聖人行"的豪傑。自己窮困時候,一頓頓餓飯幫助老師,此"聖人行"也;自己富有時候,一把把鈔票支援難友,此"聖人行"也;自己坐牢時候,一篇篇文章搶救奇冤異慘的死魂靈,此"聖人行"也,"聖人做我,也不過如此吧?"至於仗義聲援弱小、疏財領先抗暴、出山以救蒼生、入獄以謝知己、散盡收藏以助慰安婦……此"聖人行"也,"聖人做我,也不過如此吧?"但我為何引起爭議?為何不乖乖像聖人一樣,淨得嘉名?追究起來,有原因在,就是我太但白了、太尖銳了、太凶悍了、太生不逢時了,所以雖"聖人行"不止,卻"惡人名"不已,所以我的嘉名,沒得到應得到的程度與濃度。這種不相稱,不是從我開始的,早從古代的聖人墨子,就遭遇到了。墨子是熱心救世的人,班固說"孔席不暖,墨突不黔",就是說墨子住的地方,煙囪還沒燻黑,就跑去救世去了。
墨家的救世,比起儒家來,動人得多。孟子一方面明知"墨子兼愛,摩頂放踵,利天下為之";一方面卻血口噴人,罵墨子"是禽獸也"。這未免太不公道,也太偽君子了。儒家高高在上,以不耕而食為君子、以學稼為小人,一心要"其君用之,則安富尊榮",生活起居,都要乘輿代步、從者眾多的大排場,這樣的救世者,比起"赴火蹈刃,死不旋踵"的墨家來,是應該臉紅的。孟子不但不臉紅,竟還罵墨子是禽獸,這又算什麼呢?比起儒家的聖人來,墨子們卻沒得到應得的嘉名,這當然不公道,不過,有一點公道的是被罵禽獸,罵他的還是聖人級的人物,但李敖呢?在文章中和電視call一in中被罵禽獸,罵他的卻是小人級的狗腿了,但我有比墨子優勢一點的是,我因為太但白了、太尖銳了、太凶悍了,我可以報復回去,不在乎形象,墨子卻做不到。所以,同為"聖人行"的,李敖活得雖難度最高,卻活得最痛快,痛快的原因之一,是我可以公然自大。我曾告訴陳彥增說:"大概只有像你這樣深知我的老朋友,才對我這種關門自大的態度,不以為異,也毫不見怪。不深知我的人,就不習慣我這種大模大樣了。其實我的自大,從不表現在臉上,只是表現在身上,我從無滿臉驕氣,卻總有一身做骨……只有深知自己的老朋友,才能消受得起,不是嗎?"我認為,自大如果變為一種施教或武器,自大是可貴的。李鴻章、戴高樂(DeGaulle),都是出了名的自大的人,他們在受別人氣的國勢裡,居然能以氣勢凌人、以自大獲得別人的懾服與尊敬,這真是了不起的事。但是,李鴻章、戴高樂他們這種大模大樣的外鑠,都因為在內心中,他們真的都有捨我其誰的氣魄,所以"誠於中,形於外",就有那種架式出來,並不是演戲,而是真的捨我其誰的。三十年前,《紐約時報》的兩名記者包德甫和沙蕩夾住我,跟我合照一相,一邊照相我一邊說:"糟糕,我被美帝包圍了。"——他們知道我這個中國人自大,而願一左一右側立拍照,可是,我仍舊嘴不饒人,真情以玩笑出之,我深愧不如李鴻章和戴高樂也。
當然,你自大,你自我肯定的部分,別人並不一定買賬,鄧維幀要辦《政治家》時,跟我談過很久,我就告訴他我應該是第一期的封面人物。他問:"為什麼?你又不是政治家。"
我說:"就因為我不是政治家,所以才應該找我。政治家是應由思想家來領導的,你說對不對?要不然水準就會降低,會變成政客。羅素得到諾貝爾文學獎時,不是也莫名其妙嗎?他覺得他應該得和平獎才對。"羅素為什麼會有自我肯定與別人肯定的落差呢?原因無他,你的偉大,別人不知道百分之百,只能知道百分之幾而已。明朝未年,姑蘇才子湯卿謀說人生不可不具三副眼淚:第一副眼淚哭國家大局之不可為;第二副眼淚哭文章不遇知己;第三副眼淚哭才子不遇佳人。後逢甲申之變,傷心而死,活了二十四歲。這位短命才子以文章不遇知己而哭,其實這種情形不以小牌作家為然,即使大牌作家如袁枚等,雖名滿天下,但讀者所測其淺深,也極有限,文章遇得的知己也只是部分而已。我李敖以文章名,但讀者所知,也只是部分而已、甚至是一小部分而已。不過有一趣事,聊可推翻明朝才子,一九九二年一月三日上午,我在榮民醫院排隊領藥時,有兩個阿婆插隊,我斥責之。事後有一漂亮摩登女士回過頭來說:"李敖先生你的《北京法源寺》寫得好極了!"我一時認不出她來。後來她拿出名片,才知道她是鄭淑敏。我說:"十多年前遠流老闆介紹過。你愈來愈年輕,認不出你來了。"我的《北京法源寺》是我"不遇知己"的"文章",但得"佳人"品評如上,自是佳話。可惜一些"佳人",她們正如古話說的"卿本佳入,奈何從賊",她們跟錯了男人、認錯了體制、入錯了政黨,"從賊"以去,未免可惜。
有收藏家刻收藏印,印文是"但願得者如吾輩,雖非我有亦可喜",對藝術品和女人,我的心胸亦復如此,只是得者多為牛糞,故鮮花插上,殊殺風景耳。一九八四年春天,我在路上認識了台大心理系的"淵如",很有味道的女孩子,我認識她二十分鐘就約她到我家,她跟我來了,後來還定了下次約會時間。不久,我收到她的信,她說還是不再來了,說她寧願過平凡的日子。又在電話中說她還是跟定她相識已久的政戰學校的男朋友了,我對她太"高"了。掛了電話以後,我的感覺是一片惋惜-鮮花又插在牛糞上了。"但願得者如吾輩,雖非我有亦可喜",可是,誰又能如吾輩呢?
為什麼我的人生不像明朝才子那樣悲慘呢?因為我用玩世的喜感"化"掉了一切,所以遇到不如意事,我不但沒有三副眼淚,連一副也沒有,有的只是哈哈一笑。不如意事以外,我發為評論,評論中也考究玩世的喜感。例如一九八九年有所謂無殼蝸牛臥上街頭,以無住屋為抗議的活動,孟絕子打電話來,聊天中談到如何才能有效逼國民黨偽政府面對房屋政策,談的結果,發現只有採集體大便模式,才能奏效。無殼蝸牛們應以一萬人為集合人數,先到中正紀念堂大使,如官方再形玩忽,則二十四小時後,再去慈湖大便……(略——
編者狗屎編者-文嶺)於是,無殼蝸牛們無屋可住,逐水草而居;國民黨有屋住不得,逐水肥而居,餘味無窮之下,民進黨進無隙拉大便,退無緣撿水肥,其逐臭空間,也隨問政空間一體減少矣。
政治問題,大便解決,其斯之謂歟?惟一的流弊是,有朝一日,國民黨政府房屋政策落實過度,蓋好以後,以為是國民住宅,其實全是一間問公廁。蝸牛又叫苦矣!——這就是我玩世的喜感。
一九八二年三月十六日,李寧代《政治家》訪問我,說:
"你的確是個很好的宣傳家。是你的性格如此嗎?還是另有原因?"我答道:"當然一部分是我的性格,另一個原因是我的戲,""我出道的時代跟胡適不一樣。胡適那時代的知識人很受尊重,而胡適出來時就是大學教授,當然容易造成一個好形象。我一出道就是流氓,靠打天下起家,所以,不斷有訴訟、不斷有花邊新聞,不可能有好的形象。可是這有助於我的發言權,當輿論這樣封鎖我時,它還是無法完全拒絕我,還是要登我一個百分比,因為它忍不住不登嘛!"我舉我第二次政治犯出獄為例:"這次我出來,《聯合報》登了我的消息,《中國時報》不登,聽說余紀忠開會時很生氣,因為漏掉新聞他們也吃不消。《聯合報》一開始雖然登了,可是後來我寫了一封信到《聯合報》,他們就不登我的,登別人的。不過,沒關係,他們總要給我一個百分比。"就靠這一點百分比,我迂迴性的、點綴性的突破了這個島對我的封鎖。訣竅無他,我是真人演假戲而已——假戲不是虛偽,而是有技巧的"鼓動風潮,造成時勢"。在這島上,別人是靠成群結隊狼狽為好造勢,我卻靠獨來獨往單槍匹馬造勢,比別人難多了,所以要會作戲。我的戲目有很多種。第一種是要有"狂氣",狂氣就是有話直說,不必謙虛。在許多方面,我的表現一點也不謙虛,不過,這就是我。當我覺得我是第一的時候,為什麼我要說我是第二?我要打破這種虛偽。更有甚者,我表現我是第一的時候,是乾脆以自吹自擂的姿態,大言慚人的。我的敵人胡秋原罵我"詐瘋魔",這次他說對了。英國文學家蕭伯納說:"人家捧我,我很不安,因為捧得不夠。"蕭翁畢生自吹自擂,狂氣不脫,良有以也。狂氣以外,另一種是"流(流氓)氣"。周作人說寫文章要有點流氓氣,其實做人也當如此。有流氓氣就是敢做敢當、不恤人言、不怕聲名狼藉,為了真理,不怕人說閒話。孟子說匡章是天下大賢,但是舉國都說匡章不孝,因為他跟他老子爭是非。可是孟子為他跨刀,孟子說大孝子才敢這樣做啊!可是匡章的不孝卻一直洗刷不清,只有靠孟子來保銻。有時候,壞名譽會跟著你走一輩子,你沒辦法,也只得由它跟著走。這時候,有點流氓氣就發揮了意想不到的效果,至少不會像匡章那樣痛苦。流氓氣的最大特色是對閒話的反應異乎尋常:"是老子干的,又怎樣?"這樣一來,手足無措的,就換成說閒話的本人。一如閒話說一少奶奶偷人,偷了姓王的,如果少奶奶的反應是:"老娘偷了好幾個姓王的,你說的是哪一個?"這樣一來,手足光措的,就換成說閒話的本人。
在我表現狂氣的時候,看起來有大頭症、有自大狂,其實我內心深處,可自我謙虛得很。我常以出糗的故事,來澆自己多麼有名的涼水;也用兩個故事,挖苦我沒有那麼有名或有名有過了頭。一次在高雄,向市警察局索賠,它的副局長迎面而來,親熱地握住我的手,讚美說:"李先生,我久仰你,我早就拜讀過你寫的《高山滾鼓集》!"一次在台北,路過大安分局,它的一名警察拉住我,也讚美說:"李先生,我久仰你,我早就看過你寫的《野鴿子的黃昏》!"我想,對我說來,固飛來劣書,空降頭上,弄得啼笑皆非;但對劣書作者(柏楊和王尚義)說來,也將生而切齒、死不瞑目吧?有了"狂氣"和"流氣",再加上我的"義氣"和"勇氣",自然就形成了完整的李敖綜合體。這種綜合體總歸戶在玩世的喜感上面,就是"前無古人,後無來者"的李敖了,我玩世的法子很多,我常用的一個,就是盯住一個人,在他身上,胡思亂想一陣。這一胡思亂想,這個人完全不知道,但他已被我千里外取其首級或攝其魂魄或其他了。這種隱秘的趣味,不是"意淫",意淫是對美女用的,可是這種胡思亂想,卻是專門用來對付男人的,其中尤以醜男宿敵為多。一九八九年七月十九日,我寫過一篇《我要吻周聯華》,稍舉數例,以洩天機:
一、我盯住了周聯華-周聯華是教棍。我討厭教棍。我討厭周聯華。不過周聯華比台中思恩堂那教棍沈保羅要好-拉王輪的卻廁身學術界,學術界苦矣!蘇南成嗎?不是。蘇南成不要臉台灣第一,可是論丑卻台灣第二。台灣第一丑不是別人,乃是許水德。許水德醜得可真上相,尤其他那天庭之內,凸凹不平,好像沙皮狗加豬頭肉,醜死人了!國民黨竟把這種丑類不徙入南海而引進政壇,其罪狀也,與破壞生態環境相等。不過,許水德之丑,倒還慈祥,不像鄭周敏、黃任中那樣醜得有殺氣,這可算是惟一令人稍得喘息之處。
四、我盯住了連戰——這個島上誰最討厭?柏楊嗎?你一讀他的文章,你會轉移這種感覺到他文章上面,所以不是柏楊。吳豐山嗎?這小子的確看起來令人渾身不自在,當選國大代表以後尤其如此,他彷彿以為自己是大官,老端個臭架子、擺張臭臉,從來沒學會怎麼笑。為《自立晚報》誹謗李敖事,他親來我家道歉。他坐在沙發上,我愈看愈不安,我寧願放棄索賠,如果他能換一張臉的話。不過,論最討厭的,還輪不到他。是康寧祥嗎?康寧祥討厭之處,不在他的矮、黑、丑,而在他那一對翻白呆滯的死魚眼睛。跟他打官司,他出庭後,理屈詞窮,老羞成怒,突然學眷村中沒教養的女人,伸手大抓我的帽子和眼鏡。但在大抓之時,一對死魚眼睛,卻依舊翻白呆滯,沒有變化、沒有激動,我好像被一個多氯聯、苯中毒的白癡(不,黑癡)抓過來一般,令我忍不住要笑。康寧祥雖然如此討厭,但比起邱創煥、丁懋時那種長相與表情來,卻相形遜色。邱創煥和丁懋時都不是兩面人,因為七爺八爺式討厭的臉,足已獨當一面。不過,此中之尤者,還是連戰。連戰的臉,討厭無比,再加上那副架在鼻樑上過高的眼鏡,更增加了討厭的道具。外傳連戰打老婆,其實他老婆真該打——連那樣討厭的人還同他挑燈夜戰,這樣沒水準的中國小姐,還不該狠揍嗎?
看到了吧,這就是我獨自一人時,玩世的喜感。不過上面屬於長篇的,還有短篇的。一九九一年十月十九日我有《新版三十三不亦快哉》,可以略見我雅人深致、怡然自得的奇趣。
其一:徐復觀遺言以未謁孔陵(該是孔林之誤)為恨,我卻以挖掘孔林為願。掘孔子之墓,探幽發隱,不亦快哉!
其一:關雲長被砍頭後,"身"埋在當陽、"首"埋在洛陽,身首異處,美中不足。他有"還吾頭來"之哀呼,我攜其頭就其首,以全其軀,功德在焉!關老爺有恩必報,必向我還人情,我說:"到台灣顯顯靈吧!你看台灣人把你這忠肝義膽之人當成財神,恩主公,來供了,多可惡呀!"由關老爺教訓教訓愚民,不亦快哉!
其一:胡適一輩子受他可惡老婆江冬秀的氣,死後還埋在一起。把他們給分開埋,胡適將感拜我於地下,不亦快哉!
其一:雷震生前自設南港墓園,旁有生擴,宋英說她死後將與之偕葬——把宋英掉包,換成小老婆,雷震亦將感拜我於地下,不亦快哉!
其一:將江冬秀、宋英等一。於惡婦,埋在一起,懸匾如《儒林外史》式大書"死得好!"不亦快哉!
其一:看蔣家三代一死二死三死,不亦快哉!
其一:請出伍子胥,代鞭蔣介石、蔣經國之屍。不亦快哉!
其一:分別對慈湖、大溪父子"陵寢"正門小便一泡,口口唸唸"卵叫你呷"一句,心想你死我活,不亦快哉!
其一:大便時改唱偽國歌:"三民主義,伊黨所宗,以禍民國,以進馬桶……"不亦快哉!
其一:大便時看《蔣總統集》、《李登輝文告》,以臭制臭,不亦快哉!
其一:從來拒絕去"中正紀念堂",等他年爆破後再去,不亦快哉!
其一:看口吃人相罵,不亦快哉!
其一:看明墾掉書袋,大談文化,不亦快哉!
其一:看離停經期不遠之明星大做月經棉廣告,不亦快哉!
其一:關起電視,從鳳飛飛到白冰冰,所有土蛋,都去他的蛋,不亦快哉!
其一:得知戶籍資料中,胡瓜是上海人、金素梅是安徽人,荒謬好笑,不亦快哉!
其一:把土蛋楊麗花乾脆變性為男,不亦快哉!
其一:看蜜蜂追人,傾巢而出,不亦快哉!
其一:看陸小芬穿幫秀照片,脫奶而出,不亦快哉!
其一:看議會打架,國罵台罵,脫口而出,不亦快哉!
其一:看沒去過大陸一步的黃昆輝主持大陸政策,說起話來眉飛眼竄,怪相畢露,如趁機上去,給他一個嘴巴子,不亦快哉!
其一:沒考過一天試的孔德成主持考試院,在他道貌岸然時也給他一個嘴巴子,不亦快哉!
其一:在沈劍虹演講時,莊亨岱指揮時,一把抓下他們假髮,不亦快哉!
其一,看懦夫教授們成群結隊反對起刑法一百條,不亦快哉!(我們單槍匹馬打國民黨時,比刑法一百條嚴重的"懲治叛亂條例"橫行時,他們在哪裡?)
其一:看懦夫教授訴說警察凶相,邊說邊哭,不亦快哉!
其一:看考生最後一堂考完出場,買紅豆冰棒一根,邊走邊吃,不亦快哉!
其一:看和尚發怒,不亦快哉!
其一:看神父還俗,不亦快哉!
其一:聽日本人說英語,把National說成"那新那魯",不亦快哉!
其一:使小氣鬼破財,不亦快哉,其一:在假日玉市看土蛋玩假玉,不亦快哉!
其一:鬼月買房,連鬼都怕你,不亦快哉!
其一:太太小屯,兒子戡戡,別人下海,我們上山;太太小屯,女兒湛湛,上山以後,旁若無人。不亦快哉!(這一條,是一九九八年新換的。)
在文星時,陶運猷寫了一幅中堂送我,中有一句說我"敢違世俗表天真",他這句詩寫得很傳神,我的為人,的確如此,"表天真"並不是裝小孩、顯幼稚,而是真正基於真知和真誠的率性表述,這種表述容或誇大,但非扯謊,也非虛偽,反倒非常"性格巨星"。正因為我自己雅好此道,所以人物中我偏好"性格巨星"式,像東方朔、像李贄、像金聖歎、像汪中、像狄阿傑尼斯(Diogenes)、像伏爾泰、像斯威夫特(Swift)、像蕭伯納、像巴頓將軍(Gen.Georgepatton),我喜歡他們的鋒利和那股表現鋒利的激情。在黨外時代,我幫黃石城出資的《深耕》寫一篇東西,他們給我四千塊稿費,我馬上叫來人找到黃石城說:"笑話,只給四千,拿三萬來。"黃石城果然給了我三萬,可是我把這錢轉給林正傑當競選經費了。這就是我"敢違世俗表天真"的動作,態度嘛,不夠好,且有"流氣",但極有效,因為別人怕我,所以大家反倒少麻煩。最有名的一件是我為死友小蘇(蘇榮泉)討保險理賠的事。小蘇跟我多年,搞出版,與國民黨鬥爭,他和黃菊文是第一線人物,功勞僅次於菊文。他跟我多年後,感到自己還年輕,出版業前途黯淡,乃改行去高雄幫"金主"做放債收息生意,方法是把現金借給拿不動產銀行以外"第二胎"抵押借款的人。不料一次借給了一批流氓,流氓想耍賴,把他綁去,強迫他塗銷"第二胎"設定,他死也不肯,他說如此"金主"將不再相信他,他寧死不受威脅,折騰了一天一夜,流氓們無奈把他放了,可是他心生恐懼,乃去保險公司保生命險。為了炫耀身價,他保了八家,總額高達兩億三千七百九十萬,但保後不久,他即在泰北旅遊時被槍殺。他的家屬向保險公司交涉四個月,保險公司以靜待調查為由,遲不肯賠,並且顯然有耍賴跡象。他的家屬求助於我,我查出八家公司聯手拒賠,是由國泰人壽帶隊的,我乃先找美商背景的兩家——安泰人壽和南山人壽,使出渾身"流氣",予以分化、予以擺平。其中南山人壽最逗,他們經理說:"要打官司,我們可以打贏,可是我們不要跟你李先生打,我們願意賠了算了。"這時國泰人壽態度蠻橫,硬帶頭不肯就範。我乃寫信給國民黨偽財政部長林振國、偽保險司長陳沖分別警告,根據"保險法"第三十四條,賠償金額"保險人應於約定期限內給付之;無約定者,應於接到通知後十五日內給付之"。簡單他說,人一死,十五天內就該給錢。"保險法"是所有保險業務的母法,就法律的位階來說,就像"憲法"一樣崇高,保險公司不能以"調查中"為托詞,以"逾期部分會付利息"為借口,拖延賠償。如果賠錯了,可以以詐領保險金告我,但不能不先賠。而今天國泰人壽如此蠻橫,顯系你們保險司包庇所致。我的信當然理直氣壯,"財政部"怕了,給了國泰壓力;國泰軟了,遂照賠,國泰一賠,其他五家("中國"、"全美"、"三商"、"國華"、"興農")也就投降了。於是全部花了一個月零五天(其中還包括過了一個舊年),兩億三千七百九十萬元,全部代小蘇家屬要到。其中有趣的一個插曲是,我調查保險司涉嫌包庇時,不知司長名字,經查出是"陳沖"後,我在桌上寫上"找陳沖"字樣。我太大小屯"偷"看到了,笑問我:"你找電影明星陳沖幹什麼?"原來她把女明星陳沖給想進去了。
若說我一路喜歡做窮凶極惡式的"流氣"抗爭,也不盡然,我也有極動人的做法。雷震《自由中國》被封後,它的作者胡虛一捲入殷海光案,坐牢期間,瞎了一隻眼睛。這場冤獄,雷震的老婆一一監察委員宋英視若無睹,絲毫不肯援之以手,反在胡虛一出獄後,說沒心肝的風涼話。宋英對胡虛一說:"別怪國民黨了吧,國民黨弄瞎你一隻眼睛,但免費為你把另一隻開刀,開出來比以前還好用,國民黨也不錯啊!"
胡虛一出獄後,就食通化街程積寬煤氣行地下室,每晚睡覺,要踩著磚頭下去,因為地下室淹水。由於他和我在殷海光家有一面之緣,他乃求助於我,我憐其因義受難,乃把他接出"地窖",全套照料其生活。他說他整理雷震日記,雷震同意他影印存念,雷震如今死了,或可發表在我辦的《萬歲評論》上,我當然歡迎。不料消息一出,宋英立刻在余范英發行的《時報雜誌》上警告,一邊說李敖以不正當方法取得雷震日記,一邊警告不得發表,否則要告。我看到後大怒,乃聲言我不等你告,我先告你!宋英立刻怕了,也放水了,宣稱李敖難纏,她不告了。可是余范英這邊無法一走了之,被我逮住。我到法院遞出狀子後,余范英主戰,但她老爸余紀忠卻力持慎重,派高信疆太太柯元馨和簡志信(瑞甫)前來疏通,因為他們兩位太客氣,不太能準確轉達我對余紀忠不滿的話,所以我決定寫一封信給余紀忠,信中說:
昨天柯、簡二位,奉先生之命,第四次來舍下,轉達先生請我撤回告令愛的訟案,他們一再強調說:余先生說,他對你李先生素來欽佩,多年來《中國時報》也一直給李先生做公正報道,以後還會繼續做公正報道。我說:我在十八年前(一九六六年)也告過余先生,告的原因,就是因為他的報,用第三版六分之一的篇幅,單方面報道他的朋友徐復觀誹謗我的長篇大論,卻不登我這方面的,這是有違"中國新聞記者信條"中"善盡新聞責任"、"公正第一"、"熱烈偉大之同情心"等任何一條信條的,這是不公正的報道,余先生恐怕忘了——這是第一次。囚年前(一九八0年)國民黨由王升帶頭的秘密小組發動司法斗倒我、輿論斗臭我,利用胡茵夢等人,連番誹謗我,《中國時報》的新聞處理,是以三十分比一的比例進行的,不但使我只有在三十分之一的"公平",並且一律拒絕按照"出版法"、"中國新聞記者信條"給我更正。我當時是以掛號信寄去的,並且打電話告訴了余范英,余先生不能說不知道,這又是不公正的報道,余先生恐怕又忘了——這是第二次。兩年前(一九八二年)我出獄,出獄當天下午就招待記者揭發監獄的黑暗,那一陣子,反倒是《聯合報》登了兩邊的話,雖然也比例不對,當時《中國時報》登的,卻是法務部那邊一面倒的罵我的話,這又是不公正的報道,余先生恐怕又忘了——這是第三次。今年又來了,《時報雜誌》又一面倒登宋英誹謗我的話,按照最基本的新聞處理原則,要登,也得向胡虛一和我查證一下吧?可是卻全無此等基本手續,就悍然登出,並且一登再登,胡虛一寫信更正,第一次是擅刪其信,第二次是根本不登,甚至連禮貌上不登的原因都不打個招呼,這未免太目中無人了,這又是不公正的報道,余先生恐怕又忘了——這是第四次。多年來,每在國民黨想用輿論斗臭我的時候,《中國時報》部無役不與,現在余先生說多年來《中國時報》一直給李先生做公正報道,我李先生實在不敢相信。我跟柯、簡二位又說:余先生和你們各位,都沒做過第一大報的受害人,不在局中,不知其苦;相反的,高高在上,享受官方只許我辦報不准你辦報的獨佔,自然就久而不覺其錯,余先生說他對我…直公正報道的心理,是我可以理解的,大權在握的人,沒人會在內心裡使自己不平衡,余先生當然不相信他自己是不公正報道的人,雖然事實。匕焦頭爛額的總是我們。《伊索寓言》中青蛙向小男孩們抗議,說對你們是運動、對我們是玩命;《聊齋》中蝴蝶向縣大爺抗議,說對你是贖罪工具,對我們是虐待死亡。這些對比,都說明了雙方立場不同,看法的差距是多麼大,我並不奢望余先生採取我的看法,但是我必須使他多少要覺醒到,《中國時報》並不是他所說的那樣清白、那佯公正,下少對李敖絕非如此,他的看法錯了。我承認余先生說索來欽佩我的話是很誠意的,我承認他對我的理解比其他國民黨人員高明得大多,我也承認他在我為《中國時報》寫專欄時對我十分禮遇,我甚至感謝我結婚那天余先生余夫人到我家來看我,請我吃飯……但這些私誼,在風浪來時,似乎都無助於雙方的毫不容情。多少年來,我在外名譽這樣狼藉,拜第一大報的榆揚之賜,恐不在少,而其中波橘雲詭,變動無常,也頗足警世。國民黨"文工會"主任楚嵩秋、"新聞局長"宋楚瑜請我吃飯那次,余先生在座,說《中央日報》曹聖芬連李敖賣書的廣告都不登,未免使本黨示人以不廣,請楚主任向曹聖芬關照:但是曾幾何時,第一大報也一樣廣不起來了。當《中國時報》拒登我的廣告,出版社方面請我直接寫信給余先生關照的時候,我說何必呢?余先生自己,會不知道嗎?
我跟柯、簡二位又說:在國民黨大員中,余先生是很有代表性的。他畢業中央大學,又留學英國,一九四七年出版的《中國名將錄》裡說他是"年輕、英俊和富有政治家風度的人物"。他少年得志,官拜中將,在我們家鄉任東北行轅政治部主任兼東北保安長官司令部政治部主任,可說是一表人才。但他暗投在國民黨的大洪爐裡,他就無法不和國民黨一樣,國民黨禍國,他有份;國民黨丟掉大陸,他有份;國民黨辦報言人,他有份。他的身世,真令我有"卿本佳人,奈何從賊"之感,我真為他可惜。請你們二位轉告余先生。
柯、簡二位面有難色,我笑著說,在《中國時報》的畸形權力結構下,我真懷疑你們敢把我的話轉告余先生多少,但是余先生不明真相,他又何從知道他錯在哪裡呢?
今天凌晨四點就醒來了,我躺在床上,對自己說:我跟余紀忠交情一回,還是由我親自寫封信給他吧!於是我就決定寫下這封信。我把對柯、簡二位談話的內容寫得更精確一點、仔細一點,就是上面這些話了。
去年一月三十日,我發表《給黃少谷先生的又一公開信》(收在"李敖千秋評論叢書"第十九冊),最後說:
……回想半個世紀前,新聞界沒有封殺你,因為你可以辦報,"軍閥"允許任何人辦報,可是在"大有為政府"的今天,反倒不能辦報了;又回想半個世紀前,司法界沒有被這樣污染,國民黨員羅文干遭到政治迫害,"軍閥"允許司法方面不配合,可是在"黃少谷主持司法院"的今天,司法方面的"言之痛心",反倒愈來愈重了!我們怎麼了?我們到底怎麼了?我們的新聞界和司法界,半個世紀來,是不是開倒車了?
問題已不在開不開倒車,問題在即使開倒車,還能開多久?少谷先生,你八十開外了,你和你的同黨儘管不知今日何日、今夕何夕,但是你們的子孫應該知道,我真不願用"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的老套來勸你們,但是"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的因果鐵律,究竟還不是你們這些禍國殃民的老人所能推倒的,你們總該避免殃及子孫吧?
如今,在倒車日甚聲中,我們本該不要再結怨的人,卻又週而復始,又來結怨,並且"殃及子孫",是由先生的第二代出面,參加斗臭我了,我真覺得意不能平。回想十八年前,我到法院告先生,國民黨法院為了開脫先生,竟推翻文明法例、推翻自己二十二年院字第一,一四三號解釋例,說先生是發行人,所以無罪;如今我告先生第二代,自知結果如何。先生當然知道我絕非笨到妄想在此時此地法律上還我公道之人,先生當然知道我不過在留下歷史記錄與時代罪證。先生又何苦一而再再而三三而網的與我結怨,以為子孫之餘殃?我真對先生之不智,為之唄息。國民黨的悲劇性格有多重,其中之一就是自大狂,總是高估了自己,錯估了敵人。在大陸錯估了共產黨,所以到了台灣;在台灣又把我們看扁,所以好像總把我們吃定。其實如日中天的漢武帝,都吃定不了司馬遷,而被司馬遷遺臭萬年;何況是日暮途窮的國民黨?當然國民黨不怕歷史、不怕異己,但對為子孫餘殃,總有所怕。陶百川日日大聲疾呼請種善因以留善果,但他自己卻舉家放洋以為趨避,其內心之明智與恐懼,可知矣!我今天做法律遊戲,告先生的第二代,官司事小,象徵事大。即我們這些國民黨統治下的受難者,決心有同第一代鬥爭後又同第二代鬥爭的準備,結怨相報固然令人不快,但是只要國民黨執迷不悟、欺人太甚,我們又有什麼選擇?遺憾的是,對我個人說來,我真的"不願與余先生結怨,因為余先生畢竟是國民黨大員中最能欣賞我的人"。但事實演變,先生人在江湖,竟前後四次,以不公正對我,甚至有甚於《聯合報》,縱有;日交餘情,亦云寒矣!我遺憾要以先生父女為鬥爭選擇之一,一如先生父女選擇跟我過不去。我真的感覺到,在政治壁壘的對峙下,甚至僅存的最後一葉都要飄零以去,在火光中、在爆破裡,為時代的無情,留下悲愴見證。我本想盡量抑制自己,留下一個例外,但先生逼得我沒有選擇,我只好備述原委,以供先生反省之資。這是我給先生第一信也是最後一信,長與先生,生死辭矣!
這封信是一九八四年二月五日清早寫的。寫好後,我拿給黃怕看。深知余紀忠的黃怕說:"要這麼麻煩嗎?以余先生那麼聰明,我去跟他說就好了。"果然黃怡越過"柯、簡二位",開闢第二渠道,見了余紀忠,余紀忠照我開的條件,道歉賠款了事。為了給余紀忠面子,我請黃恰帶去三幅不錯的畫,半開玩笑請黃怕轉告:"余先生別以為自己吃了虧,如不喜歡這三幅畫,可賣給蔡辰男的國泰美術館,包余先生還可賺一票。"
這就樣的,黃怡捧了書面道歉和四百萬現金過來,我抽出十分之一,送給黃怡,黃怡不肯收,我說:"算余老闆請客,你沒有車,你去買輛汽車吧。"她笑起來,勉強收了,真買了新車,變成汽車階級了。後來胡虛一看了這封信,對我說:"李敖兄啊,這才是好文章啊,你可以寫不罵人、不粗野的文章,而能把意見表達得深為得體,那麼動人,為什麼還要寫其他那些罵人的、粗野的文章呢?"從這封信中,可以看出不少我快意恩仇的背景,但究其原始,這筆財路是我好心幫助胡虛一而來,義助朋友於先,才有"財富逼人來"於後,這也算是好心好報的因果關係。這一事件後,或許有人說,你這樣對余紀忠,那《聯合報》的王惕吾還不一樣是報閥,你對他是不是反倒優待了?其實沒有,我揭發過王惕吾為美軍開妓院的事,揚他醜揚到這種地步,這是優待嗎?凡是報閥,我都不放過,連小報閥-林榮三,我都"小的也要"呢!梁子最早結在林榮三的《自由時報》亂登消息,說:"東北籍國代路國華娶媳婦時,李煥夫婦破例到場祝賀。席間,李敖突然出現,並和李煥親切擁抱,引起現場一場騷動。"看到《自由時報》,我很困惑,因為我不但早已多年不參加婚喪喜慶,並且與我們東北籍的什麼立委、監委、國代之流根本沒有來往,不但沒來往,我還寫文章一再罵他們呢!不但不認識的我要罵,認識的也照罵不誤,梁肅戎被我罵得狗血噴頭,就是顯例。立委石九齡且是我三姊夫石錦博士的爸爸,於我是親戚、長輩,我也照罵不誤。如果真理所在,我因為對方是同鄉、是親長,我就放水,那李敖還叫李敖嗎?我根本不認識"東北籍國代路國華"及其血親姻親,又何從"突然出現"在什麼婚禮之上?何況,我一生美女都擁抱不完呢,誰要去擁抱李煥?也許有人以擁抱國民黨大員為榮,我卻深以這種不實報道為辱。《自由時報》實在太亂來了,因此我請來郭鑫生律師,把它告到法院,可是沒告成。但我沒完沒了,又逮到它誣指我開車闖紅燈,就憑這麼一句話,我又請郭律師告到法院,地方法院法官謝碧莉判林榮三賠我十萬元,我嫌少,上訴以後,高等法院法官吳欲君、王立傑、陳博享在我的依法糾纏下,判他再加四十萬,今年七月六日支票開過來,連同利息一共賠我五十四萬九千七百九十五元,可見我如何快意思仇!原因簡單極了,就是"林榮三,大土蛋。討厭你,跟你幹。逮到你,法院見"。如此而已。
美國綽號"黑色轟炸機"(BrownBomber)的重量級拳王喬·路易斯(JoeLouis),從一九三七年到一九四九年,獨霸拳壇十二年。他臨退出江湖前,到台灣做過一次表演賽,美中不足的是,在眾目睽睽之下,竟然沒有可堪一擊的對手能配他一戰,他在台上,表情只是一片索寞。一個不量力的美國軍官頗有拳名,上台跟喬·路易斯比劃,可是拳未伸出,人已被撂倒,喬·路易斯表情繼續索寞——他索寞,因為在這個島上,沒有真正可堪一擊的"敵人"。喬·路易斯來時,我正念中學,看到報上對他的描寫,我茫然一直難忘;可是多年以後,當我在文壇上獨霸之餘,我想到喬·路易斯,卻又恍然若有所悟。喬·路易斯在美國,有一次與朋友們外出,途遇有眼不識泰山的小子們尋釁,小子們打過來,朋友們打過去,但是大家交手,喬·路易斯本人,只是閃躲而已。朋友們大叫老喬你怎麼不打,喬·路易斯說:"我這一拳多值錢啊!
怎麼可以用來打這些小子們。"喬·路易斯說這話的時候,也可想到他的索寞——上台的"敵人"固然不堪一擊;台下的小子們,他也不屑一揍啊!我在台灣文海稱雄,有一點對喬·路易斯自愧不如的是,我有時要在對方太不入流的時候,為了開道過路,也會揮拳施教,"打這些小子們"。並且,總是擒賊擒王,是狗就找主人,是和尚就找廟。做主人的、做廟的,別想藏在身後,我一定把他們揪出來打。有人問,你李敖不是也說過:"我不該向那些時代渣滓們消耗我的精力"
嗎?為什麼你還一再做這樣的事?我的答覆是狗咬著你不放,你怎麼辦?只有先把狗弄開再說。就像孫悟空對上二郎神,孫悟空跟二郎神打好了,可是二郎神帶了一條狗,先放狗來咬他,怎麼力、?總得先解決狗的問題才行啊!可是解決狗的問題又不夠,最後只好打成一團了。一九九一年,潘君密(大風)寫《美醜與得失》就有這樣兩段:"昨(四月十六日)晚看了美國國家電視台(ABC)採訪新近自大陸逃出的暴亂分子柴玲女士的節目後,使我立即想到……李敖先生的名言:
我的一切努力,都隨著台灣的微不足道而小化了!同樣道理,柴玲之所以受到美國傳播媒體的重視與利用,正說明了中國在國際上的份量;套李敖說的話,那就是:柴玲的一切,都因為中國的強大而大化了!,李敖反國民黨,著作等身,英勇蓋世,積三十年之努力,竟不如柴玲小姐拿著小擴音器面對洋記者一夜之間的哭哭叫叫。其間道理是很明顯的:那就是李先生選錯了對象,好比唐·吉河德去斗風車;而柴女士風雲際會,正好當了中、美兩強政爭中的一個碼子,所以一夜成名。台灣太渺小,小得死活都沒人理;中國太偉大,大得掉一根毫毛都被人拾起來當活寶,這一點對搞反對的人而言,是非常之重要!尤其對柴玲而言,更應該對她所反對的強大的祖國,深懷感激。"柴玲到外國後,寫信給我、打電話給我,我也以在大陸、台灣的努力與收穫懸殊為言……(略——編者狗屎編者-文嶺)台灣太小了!國民黨太小了!
雖然如此,我仍;日自勉我自己一段話:"當它變得什麼也不是,你跟它同在一起,你也變得什麼也不是。你不必對殞石做什麼,如果你不與殞石同碎,你還是做你自己的世界性普遍性永恆性生命性的工作吧。"這就是我一生的計劃,也是我餘生的方向。我一生的計劃是整理所有的人類的觀念與行為,作出結論。人類的觀念與行為種類大多了、太複雜了,我想一個個歸納出細目,然後把一個個細目理清、研究、解釋、結論,找出來龍去脈。這不像是一個人做得了做得好的大工作,可是我卻一個人完成它。這是我一生留給人類留給中國人的最大禮物,因為自有人類有中國人以來,還沒有過一個人,能夠窮一生之力,專心整理所有的人類的觀念與行為的每一問題。人類的觀念與行為經過這樣的一番大清算,會變得清楚、清醒,對前途有大幫助。也許有人說:"你做的,好像是最後審判?"其實不一樣,最後審判是人類的愚昧已經大功告成、已經無可挽回,只是最後由上帝判決而已。我做的,卻是一種期中結賬。結賬以後,人類變得清楚、清醒,可以調整未來的做法和方向。所以我做的,跟上帝做的不一·樣,我們只是分工合作。上帝從最初造人類開場、到最後審判落幕,他只管首尾兩頭;而我卻管中間,要清清場,檢討一下上半場的一切。所以,上帝最後可以審判我,但在最後沒到以前,我要檢討一切,包括上帝先生在內。
十二年前,當劉會雲去了美國,我想起龔定盦"落紅不是無情物,化做春泥更護花"的句子,感而有詩,寫了一首《殘棋》:
不必有驚天號角,
不必有動地鼓鼙。
無聲中,我們作戰,
在泥裡,一片春泥。
哪怕是好花墮水,
哪怕是落紅成離。
只相信此心一念,
一念裡多少淒迷。
明知你-你將遠走,
明知我-我志不移,
明知他-灰飛煙滅,
也要下這盤殘棋。
如今,殘棋已畢,我這"國手"也雖勝猶辱,勢將以垂老之年,做颱風轉向。我決定把我自己期中結賬,寫回憶錄和炔意恩仇錄,雙雙以告蒼生。當年司馬光曾自豪:"平生所為,未嘗有不可對人言者耳。"我寫回憶錄和快意恩仇錄,也庶幾近之。有些看似私事細事,且事涉他人或第三者,但我以"未嘗有不可對人言者耳"的坦白,都給寫出來了。此司馬"光"之心,路人皆知也,甚至我覺得,我比司馬光還司馬光。
因為司馬光還恤人言,為了有人說他遲遲不把《資治通鑒》完稿是為了圖利,他乃匆匆寫完,以致五代部分寫得草率;我呢,絕不怕人說話,要怎麼寫就怎麼寫,這才真正是"君子坦蕩蕩,,的作風。正因為我相信司馬光的自豪標準,因此我寫出了任何中國人都不敢坦蕩為之的一面,若有人大驚小怪,我倒建議不妨看看英國文學家哈里斯(FrankHarris)的自傳-《我的生活與愛情》(MyLifeandLoves)。比起他那"西洋金瓶梅"式的記錄,我寫出的,不但只是大巫面前的小巫,並且簡直不夠看了。
我從一九四九年五月十二日登陸台灣,一天也沒離開,轉眼已滿五十年。一個外省人,五十年在孤島上,一夭也沒離開過,還不算稀奇。稀奇的是,這個外省人,"殘山剩水我獨行",在國民黨一黨獨大的統治下,挺身與國民黨當權派鬥爭,一往直前、二入牢獄、三頭六臂、四面樹敵;又挺身與台灣人當權派鬥爭,五花八門、六親不認、七步成章、八面威風。
在所有鬥爭中,總是以人不可及的大人格、大節操、大頭脅、大才華、大手筆、大刀斧、大有為和大不敬,去斬將搴旗,外加踹走狗、小卒一腳——李敖的敵人是不分大小的,從外省人民族救星到台灣人民間乩童,只要看不慣,都可成為我嫉惡如仇的敵人,然後動用大量的資料與黑資料,筆力萬鈞,把死人鞭屍、把活人打倒。在這種得理不饒人的作業中,我是獨行俠,我"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之外,又"時髦不能動"。畫餅樓主在《台北日記》中說:"對整個知識界、思想界來講,李敖才當得起真正的孤星,因為他耐得住寂寥,忍得住高處不勝寒。"正因為有這種氣魄,所以我不為"時髦"所動,"雖千萬人,吾往矣",在往矣以後,口頭以先知姿態,作弄別人。別人永遠跟不上我。別人是羊的時候,我是老虎;別人變成了老虎,我又是武松。這樣的外省人,在這樣的孤島上,豈不是怪事麼?
亞歷山大大帝見到思想家狄阿傑尼斯,自負他說:"如果我不是亞歷山大,我願我是狄阿傑尼斯。"而我的自負是:
"如果我不是李敖,我願我是李敖第二。"五十年在台灣,我自負得不做第二人想,雖然如此,作為一個來自白山黑水的人、作為一個午夜神馳於人類憂患的人、作為一個思想才情獨邁千古的人,我實在生不逢時,又生不逢地。嚴格他說,我根本不屬於這個時代、這個地方,就好像耶穌不屬於那個時代、那個地方一樣。我本該是五十年後才降世於大陸的人,因為我的境界,在這個島上,至少超出五十年。我同許多敵友,不是"相見恨晚",而是"相見恨早"。今天的窘局,只是他們媽媽小產和我媽媽早生的誤差。這一誤差,湊合了許多根本不該碰面的人碰在一起。也許,只有從這個謔畫的角度來看我難以見容於這個島,大家才舒服一點、開展一點,才少一點怒容、多一點苦笑。
耶穌說沒有先知在自己鄉土上被接受,大陸是李敖的鄉土,但我不在其內;台灣是李敖的鄉土,但我被見於外,不過,對我說來,在內與見外,皆屬過眼煙雲,總歸中國是我的鄉土,在這鄉土上,大陸也好,台灣也罷,對我都是一樣,我的終極是在無何有之鄉、在廣漠之野、在中國與人類的歷史上定位。在那定位深處,我英靈不泯,也會驀然回首、回首"向來蕭瑟處"的台灣、回首"也無風雨也無晴、的台灣,而有以渾然一笑——我會自語:"那個孤島嗎?我曾經住過五十年,從青春到老去,我都在那兒.那是一個奇怪的島,不論我住多久、不論我多少快意恩仇,總覺得只有我一個人在那兒。雖然如此枯寂,我還是忘不了它!"
一九九八年八月七日清早,在中回台灣寫(最後附告:我已跟台大醫學院骨科主任韓毅雄醫師、法醫學科主任陳耀昌醫師初步談好,我死以後,將捐出遺體,做"大體解剖",然後做成完整骨骼標本,永遠懸掛子台大骨科,除嘉惠醫學教學及研究外,恨我入骨者亦可髑髏相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