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報》11月8日《不該有的「語言代溝」》一文,主張「規範地使用祖國語言,加強對青少年的語法修辭教育」。這誠然是很對的。但是作者認為在語言上「不存在也不應存在」「語言代溝」,似乎可以商榷。
眾所周知,語言並不是一成不變的。它每日每時都在人們的使用中發生著緩慢的演變。所謂語法修辭的「規則」,不過是對已有語言現象的規律性總結,人們可以用它指導自己的語言實踐,但這決不意味著畫地為牢。隨著語言的發展,「規則」也要相應地進化,以適應新的語言狀況。
事實上,語言的進化與所謂的「語言代溝」是分不開的,如果每一代人都述而不作,那麼進化又從何談起?每代人有每代人的語言特點是正常現象。而語言進化的跡像往往首先表現在一些新穎的詞語組合上。即如作者所舉之例「撥通了那個熟悉的聲音」,既簡潔,又無歧義,而且很富「詩味」,有何「欠妥」?難道非要說成「撥通了號碼,聽到了那個熟悉的聲音」才行嗎?如果非要認為「聲音」不能「撥通」,那麼,「號碼」或者「電話」恐怕也未必就能「撥通」!
當然,語法修辭的基本規則是要遵守的。關鍵在於要區分出真正的病句和貌似病句的「妙語」,不要把嬰兒和髒水一同潑掉。尤其對敢於創新的年輕人,更應以鼓勵為主。
(此文發表後,大詩人威棣說我「見辰人摟不住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