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與殺

    倘若情絲一斬便斷,那也算不得是情絲了。——《雪山飛狐》九
    大俠胡斐知道自己愛上了殺父仇人的女兒苗若蘭,他歎了一口長氣,心想:「我盡想著她幹麼?她父親是殺害我父的大仇人,雖說當時她父親並非有意,但我父總是因此而死。我一生孤苦伶仃,沒爹沒娘,儘是拜她父親之賜。我又想她幹麼?」言念及此,恨恨不已,但不知不覺又想:「那時她尚未出世,這上代怨仇,與她又有什麼相干?唉!她是千金小姐,我是個流蕩江湖的苦命漢子,何苦沒來由自尋煩惱?」話雖是這般說,可是煩惱之來,豈是輕易擺脫得了的?金庸寫到這裡,不經意發了一聲感慨:「倘若情絲一斬便斷,那也算不得是情絲了。」
    金庸這個老江湖,很少在小說中直接發議論,往往是在描寫令人柔腸百轉的愛情悲歡時,觸動了他自己的深深隱藏的情愫,情不能已,真氣上湧,才順筆抒發那麼幾句。這一句關於情絲的斷語,便相當精彩。
    生活中發生不如意的戀愛時,我們常聽人說什麼「斬斷情絲」,佛家也有名言「揮慧劍,斬情絲」。可是我們還知道另一句話:「剪不斷,理還亂」,還有「才下眉頭,卻上心頭」什麼的。當你想弄明白纏繞你的某種思緒到底是不是情絲時,有一個簡捷明快的辦法:斬一刀試試。迎刃而斷的,肯定不是情絲,而是見獵心喜,悅慕少艾之類的簡單慾望。一斬就疼的,則有情絲之嫌。情人之間,每每以「斷」來試探、考驗對方,實際就是看看對方疼不疼,也就是看對方身上到底有沒有纏繞著自己的情絲。於是這裡便出現了一個不易察覺的卻是能夠證明情絲牢固度的概念:斬。
    這真是一個比較冷酷的事實,最嬌柔的東西,卻需要最殘忍的手段去證明。不論在生活中還是在藝術作品裡,凡被我們認定是真正的愛情者,必定經過了「斬」。越是千斫萬斬而始終不斷,就越是感天動地的大愛。彷彿萬丈絕壁要斬斷流水,卻恰恰成就了飛流直下三千尺的壯觀。當我們自以為活得好好的,誰也不會故意去斬自己的愛,然而這樣就無法證明自己是身處愛河。所以別人看著甜蜜無比的一對愛人,常常會陡起波瀾,自殺自砍。經不起這番殺殺砍砍的,就大路朝天各走半邊,甚至恩絕義斷、反目成仇。禁得起這番殺砍的,乃知道自己原來就生活在幸福之中,實在是幸福得難受了,才胡作非為一通。用老百姓的話說,叫做「燒的」,或者「吃飽了撐的」。
    所以我們不得不承認,愛,本來就是跟殺分不開的。由愛生殺,不殺不愛。愛人,就是那個殺千刀的人。
    (聲明:本文與家庭暴力無關。)

《口號萬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