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的這一節既有令人鼓舞的一面,又有令人悲傷的一面。令人鼓舞的是因為筆記本終於找到了,令人悲傷的是因為容金珍突然失蹤了。這一切,所有一切,正如容金珍說的:神給我們歡樂,也給我們苦難,神在向我們顯示一切。容金珍就是在那個漫長的雨夜中走出失蹤的第一步的。誰也不知道容金珍是什麼時候離開房間的,是前半夜?還是後半夜?是在雨中,還是雨後?但是,誰都知道,容金珍就是從此再也不回來了,好像一隻鳥永遠飛出了巢穴,又如一顆隕落的星永遠脫離了軌道。容金珍失蹤,使案子變得更加複雜黑暗,也許是黎明前的黑暗。有人指出,容金珍失蹤會不會是筆記本事件的一個繼續,是一個行動的兩個步驟。這樣的話,小偷的身份就變得更為神秘而有敵意。不過,更多人相信,容金珍失蹤是由於絕望,是由於不可忍受的恐怖和痛苦。大家知道,密碼是容金珍的生命,而筆記本又是他生命的生命,現在找到筆記本的希望已經越來越小,而且即使找到也可能被雨水模糊得一文不值,這時候他想不開,然後自尋短見,似乎不是不可能的。以後的事情似乎證實了人們的疑慮。一天下午,有人在B市向東十幾公里的河邊(附近有家煉油廠)揀回一隻皮鞋。瓦西裡一眼認出這是容金珍的皮鞋,因為皮鞋張著一張大大的嘴,那是容金珍疲憊的腳在奔波中踢打出來的。這時候,瓦西裡已經愈來愈相信,他要面臨的很可能是一種雞飛蛋打的現實,他以憂鬱的理智預感到:筆記本也許會找不到,但他們有可能找到一具容金珍的屍體,屍體也許會從污濁的河水中漂浮出來。要真是這樣,瓦西裡想,真不如當初把他帶回去,事情在容金珍頭上似乎總是只有見壞的邪門。「我操你個狗日的!」他把手上的皮鞋狠狠遠擲,彷彿是要將一種倒霉蛋的歲月狠狠遠擲。這是案發後第九天的事情,筆記本依然杳無音訊,不禁使人失去信心,絕望的陰影開始盤踞在眾人心頭,並且正在不斷深扎。因此,總部同意將偵破工作擴大乃至有所公開——以前一直是秘密的。第二天,《B市日報》以醒目的版面,刊登一則《尋物啟事》,並作廣播。信中謊稱失主為一名科研工作者,筆記本事關國家某項新技術的創造發明。應該說,這是萬不得已採取的一個冒險行動,因為小偷有可能因此而珍藏或銷毀掉筆記本,從而使偵破工作陷入絕境。然而,令人難以置信的是,當天晚上10點03分,專案組專門留給小偷的那門綠色電話如警報般地鳴叫起來,3只手同時撲過去,瓦西裡以他素有的敏捷率先抓到了話筒:「喂,這裡是專案組,有話請講。」「……」「喂,喂,你是哪裡,有話請講。」「嘟,嘟,嘟……」電話掛了。瓦西裡沮喪地放回話筒,感覺是跟一個影子碰了一下。一分鐘後,電話又響。瓦西裡又抓起話筒,剛喂一聲,就聽到話筒裡傳來一個急匆匆的發抖的聲音:「筆、筆記本、在郵筒裡……」「在哪只郵筒,喂,是哪裡的郵筒?」「嘟,嘟,嘟……」電話又掛了。這個賊,這個可恨又有那麼一點點可愛的賊,因為可以想像的慌張,來不及說清是哪只信箱就見鬼似的扔了電話。然而,這已夠了,非常夠。B市也許有幾十上百隻郵筒,但這又算得了什麼?何況,運氣總是接連著來的,瓦西裡在他不經意打開的第一隻郵筒裡,就一下子發現——在深夜的星光下,筆記本發著藍幽幽的光,深沉的寂靜有點怕人。然而那寂靜幾乎又是完美的,令人鼓舞的,彷彿是一片縮小了的凝固的海洋,又像是一塊珍貴的藍寶石!筆記本基本完好,只是末尾有兩頁白紙被撕。因此,總部一位領導在電話上幽默地說:「那也許是小偷用去擦他骯髒的屁股了。」後來,總部的另一位首長接著此話又開心地說:「如果找得到這傢伙,你們就送他些草紙吧,你們701不是有的是紙嘛。」不過沒人去找這賊。因為他不是賣國賊。因為,容金珍還沒有找到。第二天,《B市日報》頭版刊登了一則尋人啟事,是尋容金珍的,上面這樣寫道:容金珍,男,37歲,身高米,樣子瘦小,皮膚偏白,戴褐色高度近視鏡,穿藏青色中山裝,淺灰色褲子,胸前插有進口鋼筆一枝,手上戴有鍾山牌手錶一塊,會講普通話和英語,愛下象棋,行動遲緩,可能赤腳等。第一天,沒有回音;第二天,還是沒有回音;第三天,《G省日報》也刊登了尋容金珍啟事,當天依然沒有見到回音。也許,在瓦西裡看來,沒有回音是正常的,因為要一具屍體發出回音是困難的。他已經深刻地預感到,他要把容金珍活著帶回701——這是他的任務——已是一件十分困難的事。可是第二天中午,專案組通知他,M縣城有人剛剛給他們打來電話,說他們那邊有個像容金珍的人,請他趕緊去看看。像容金珍的人?瓦西裡馬上想到自己的預感已被證實,因為只有一具屍體才會發出這種回音。還沒有上路,以堅強、兇猛著稱的瓦西裡就懦弱地灑下了一大把熱淚。M縣城在B市以北100公里處,容金珍怎麼會跑到那裡去找筆記本,真讓人感到神秘和奇怪。一路上,瓦西裡以一個夢中人的眼睛審視著已經流逝的種種災難和即將面臨的痛苦,心裡充滿了驚惶失措的悵惘和悲慟。到M縣城,瓦西裡還沒有去找那個給他們打電話的人,便對路過的M縣造紙廠門口廢紙堆裡的一個人發生了興趣。要說這個人,確實非常引人注目,他一看就是那種有問題、不正常的人,滿身污泥,光著雙腳(已凍得烏青),兩隻血糊糊的手,像爪子一樣,在不停地挖掘、翻動著紙堆,把一本本破書、爛本子如數家珍地找出來,一一地仔細察看,目光迷離,口中唸唸有詞,落難而虔誠的樣子,一如慘遭浩劫的方丈在廟宇的廢墟上悲壯地查找他的經典禱文。這是個冬天的有陽光的下午,明亮的陽光正正地打在這個可憐的人的身上──打在他血糊糊的手上打在他跪倒的膝蓋上打在他佝僂的腰肚裡打在他變形的臉頰上嘴巴上鼻子上眼鏡上目光裡就這樣,瓦西裡的目光從那雙爪子一樣哆嗦的手上開始一點點擴張開來,延伸開來,同時雙腳一步步向那人走近,終於認出這人就是容金珍!這人就是容金珍啊——!這是案發後第16天的事,時間是1970年元月13日下午4時。1970年元月14日下午的晚些時候,容金珍在瓦西裡亦步亦趨的陪同下,帶著肉體加心靈的創傷和永遠的秘密,復又回到高牆深築的701大院,從而使本篇的故事可以結束。1語出小黎黎給金珍論文所題的前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