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認為,小說是對文化、哲學、藝術、美學的整合,小說之所以是一種偉大的文體,是因為它能超越自身、超越時空,與古今中外之文化、哲學、藝術、美學等等互為貫通,互為成全,它更像是一面反射人性之光的「阿萊夫」。加繆說,「小說從來都是形象化的哲學」。
對於《市長秘書(前傳)》來說,形象化是藝術魅力,是枝葉繁茂和果實,而精湛的哲學思考和政治微妙才是主幹。如果前者帶給讀者震撼與戰慄的話,那麼後者帶給讀者的必然是理智與冷靜。我一直試圖使我的小說對外直面現實,對內直面心靈,那麼現實與心靈用什麼聯繫?就是用思想,用哲學。這才是小說的真面目。如果僅僅直面現實(包括直面歷史,因為歷史是發生過的現實,現實是正在發生的歷史),而沒有勇氣直面心靈,只能叫做故事,不是小說,寫故事的人也不是小說家,只能叫敘事者或講故事的人;如果僅僅直面心靈,而沒有勇氣直面現實,只能叫宗教或哲學,只有將兩者打通,才能看到小說的真面目。
直面現實與直面心靈不是對立的兩極,因為兩者一直是相通的,儘管有堵牆試圖把它們分開,但是哲學將這堵牆推倒了。現代主義藝術之所以超越現實主義而盛行起來,最重要的原因是縮短了進入靈魂世界的通道,這條通道就是為小說賦予了一種哲學意義。儘管小說是形象化的哲學,但它的思維方式與哲學家完全不同,哲學家的思考方式往往是抽像的,小說家的思考方式非常豐富,有隱喻的、諷刺的、象徵的、假設的、誇張的、格言式的、幽默的、滑稽的、挑釁的、奇思異想的,只要有利於揭示存在之謎,小說的思考方式可以是自由自在的。
當然,無論小說家的思維方式多麼豐富多彩,也不能離開想像中的人物生活的圈子,因為小說家的思維方式是通過人物的生活滋養出來的,是人物的生活為小說家的思考方式提供了存在的可能。赫爾曼?布洛赫說過:小說唯一的道德是認知,一部不去發現一點在此之前存在中未知部分的小說是不道德的。那麼《市長秘書(前傳)》是怎麼進入人物靈魂的呢?我沒有別的辦法,只有通過內省,通過自審,通過哲學性的解剖進入人物的靈魂,這是一個「抉心自食」的痛苦過程,也是一個涅槃重生的過程,不如此不足以打開心靈之門,不如此就無法揭示存在之謎,而存在之謎恰恰是一部小說最本質的東西。應該說這是一部情節小說,是一部人物小說,是一部心理小說更是一部認知小說。小說通過「天人合一」的哲學思想,揭開「人人合一」的假象,深刻剖析了「人權合一」的本質。真正的小說不僅要授人以魚,更要授人以漁。
普魯斯特說:「讀者如果在自己身上認出了書中所說的東西,那就證明這本書具有真理性。」米蘭?昆德拉認為,這句話定義了整個小說藝術的意義。儘管如此,要想理解《市長秘書(前傳)》這部小說,只有一個辦法,那就是像讀小說那樣讀它,不要在這部書中尋找自畫像,不要在人物的話語中尋找神秘的信息代碼。因為小說中的所有人物跟我的想像力都密不可分,包括雷默,不過是對存在的一種思考,這種思考帶有唯一性,不可模仿性。在這裡,雷默的情人花落落代表的是美,是尼采的日神精神,通過她使我們懂得要止於清泉,不要追根究底達於地獄,這一點雷默做到了;妻子楊娜代表的是真,是尼采的酒神精神,是雷默理解自己悲劇命運的鑰匙,美和真都是浸在雷默靈魂裡的,正因為在他的心靈中美和真的價值,才成就了他骨子裡的善,從而在致命的漩渦中得以自拔。因此,在雷默沒有創作出來之前,沒有任何人可以想像出一個雷默,在雷默身上充滿了不可預料性,正是雷默的不可預料性成就了《市長秘書(前傳)》的魅力。
因此,在個人命運之外,悲劇性的概念沒有任何意義。當然,雷默的精神痛苦是與時代的精神痛苦相一致的,雷默不可避免的精神痛苦是社會深層次矛盾的寫照。可見事實王國與價值王國並不是隔絕的,因為小說家既不能逃避時代,更不能逃避靈魂。當然,一部小說的藝術價值和它的結構是不可分的。
《市長秘書(前傳)》由兩條敘事線組成,一條是第一人稱;另一條是第三人稱。藝術是對生命的偉大激情,小說是對生命的偉大沉思。生活的藝術在於善於利用逆境,小說的藝術在於利用生活通過作家想像出來的人物對存在進行思考。《市長秘書(前傳)》應該說是一部主人公以第一人稱的口吻真實、生動、完整地闡述人如何重新認識自己、如何從自我尋找本我甚至超我的哲學報告。全書通過內心獨白、夢幻、意識流等方式,描寫了主人公的大量感覺、聯想、推測、意念等諸多內心活動,清晰地展示了人物、場景和主人公思想的變化,對人物內心世界和現實世界進行了哲學探討。
本書採用了展示內心和展示處境相結合的自敘形式,但同時用第三人稱來彌補自敘形式的不足,使我們得以同時看到雷默的內心世界和置身的現實世界。
我一向不把自己局限在經驗寫作上,我更喜歡將小說當作學問做,為此,我一直致力於成為一個研究型小說家。我不僅力爭做思考的主人,更力爭做行動的主人。我的手不情願地放下筆。我一向認為小說是先於規範的,小說從誕生那天起就不適合在象牙塔裡,小說是創作性的實踐,它一定是先於理論的,任何理論都不能束縛小說的發展,小說不應該有一定之規,為了解開存在之謎,所有規矩都可以打破,所有手段都可以嘗試,所有方法都可以採用,不如此,何以創新?
我在這部小說裡,通過情節、人物、場景,闡述了許多先哲和小說家的哲學思想,但這些思想大多化成人物的思想通過小說表現出來。我一向認為思想是最閃光的人性,真正的小說應該與人性本質相適應,能與人產生互動感應和精神愉悅。人性的矛盾是藝術的根本,只有抉心自食,才能使靈魂發生裂變,這種裂變對雷默是生死攸關的,對誰又不是呢?其實生活中的荒誕比藝術作品中的荒誕更加荒誕,變形的藝術與現實生活之間有一條天然的通道,當然,發現這條通道並不容易,就像雷默一樣,想在致命的漩渦中,頑強地、盲目地獨善其身是危險的,更是痛苦的,這是一個置於死地而後生的過程。
好在文學與人性是互為力量的,人性是文學的主題,文學揭示人性之光,這光芒無疑是思想之光、藝術之光,當然也是哲學之光。真正的小說家是用良知寫作的,他們不會掩蓋任何心靈的感知,他們要做的就是將真理揭示出來,哪怕是這真理讓你心驚肉跳也決不妥協!
博爾赫斯借助他的人物奎因說:「我不屬於藝術,我屬於藝術史。」我也借助於赫伯特?奎因的話說:「我不屬於靈魂,我屬於靈魂史。我不屬於創作,我屬於創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