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丁天的《玩偶青春》

我不知道該在多大程度上相信丁天在《後記》中說過的話“真正把自己放到小說裡去”。這小說中有一種讓我不舒服的東西,想來想去那是看到某種真實或曰真相的感受。我也並不願意、不習慣和真相太近——那些沒經過編織的、缺乏戲劇性的、既不美麗也不殘酷,僅僅是平淡、膩味、百無聊賴的一天又一天和張三李四。我習慣把理想的生活,我指小說中的人和事想像成激烈的、動盪的和充滿因果關係以及有可能導致死亡的,好像這才值得抒情並且像一部小說。

其實我也知道那不是真實的生活。學習寫作似乎一定會失去對真實生活的興趣,或者說不再會被真實生活滿足,一定要賦予意義,改變事實,所謂“讓想像力插上翅膀”。聽上去好像是一種更認真的態度,但我擺脫不掉一種懷疑:為誰這樣做呢?為小說?小說是一個科學體系嗎,像一棵樹那樣自給自足,它要求想像力像樹要求開花是它維持自身生存必需的代謝?為讀者?

如果這都不那麼肯定,那就只剩一個理由:為自己。自己對自己的生活不滿意,希望通過主觀的書寫至少在想像中過上理想的生活。我就是這樣對待書寫和生活的關係的。我讀過的大部分小說,著名的小說,都可以看到作者在其間一個勁兒地努力,力圖借助想像從自己的生活經驗中掙扎出來,這似乎已是一種文學慣例,成功作品不可少的器官,說到好的作品必要稱讚那其中的想像力,這反過來也培養、固定了讀者的閱讀習慣。

讀過丁天的《玩偶青春》,首先覺得他是新手,其次覺得他膽兒大,老手且精於寫作是不敢也不會這麼老實地處理自己的感情經歷的。他似乎用生活經驗給自己的書寫範圍築起了一道圍牆,圍牆裡長著多少就指給大家看多少,謹言慎行,不越雷池一步。破碎的就讓它破碎,僅有線頭的就在線頭斷掉那裡戛然而止,並不多情地將其發展為完美的事件,給自己和讀者同時來一個過癮的。

他的對話也大都是就事論事,平白如水的,不抖機靈,音節也不鏗鏘,似乎唯恐讀者流連,不留神動了興致。

他哪兒來的這份自信呢?一個愛情故事,不煽情,沒有駭人聽聞的感官體驗,也不仔細強調這經驗的獨有性,一句話:沒有那個“傷心捧出自己”的姿態——這還是我們習慣看到的那種愛情故事嗎?

我認為他不會寫言情,認為他過於冷漠,既不愛自己也不愛任何人,尤其是不愛女人,這種只在心裡孕育風波,表面上微瀾不興的感情對別人無意義。我們是準備跟著你心碎一把的,手絹都備好了,要痛哭一場的,結果越看越冷靜,越看越出戲——這就是我前面說過的那種“不舒服的東西”——我看到了感情的無聊,男人和女人,人和人的其實互不需要;那些我們珍視的、千百代一路誇耀下來的、一說起來大家都眼淚汪汪、偉大的、動人的人際關係,其實都不存在,只是我們那麼想,越渴越吃鹽,它才跟真事兒似的有了眉眼,像一個遠古神話,口口相傳,煞有介事,最後變成了全民信仰,後來的人也不由自主跟著信了。

丁天洩露了天機,按咱們的規矩,洩露天機者是要遭天譴的。天譴是誰?就是人民,在小說這一行中,人民的代表叫讀者。現在不是流行“讀者崇拜”?跟小時候打群架似的,哪頭人多哪頭就顯得厲害,正義在不在手單說,那股起哄勁兒倒確實是顯得有來頭兒。

還有一種可能,丁天壓根兒就沒往歪處想,老老實實發生了,就老老實實那麼依葫蘆畫瓢寫了,那就算他渾然天成,算我見縫下蛆。

《知道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