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上)

    第三章(上)
    冬天將盡時,我告訴X海鷹這樣一件事:六六年的盛夏時節,當時文化革命剛鬧起來。我在校園裡遛彎時,看到我爸爸被一夥大學生押著遊街。他大概算個反動學術權威罷。他身上穿了一件舊中山服,頭上戴了一頂紙糊的高帽子——那帽子一眼就能看出是以小號字紙簍為胎糊的;手裡拿著根棍子,敲著一個鐵簸箕;當時遊街的是一隊人,他既不是走在第一個,也不是走在最後一個;時間大概是下午三點鐘;天氣是薄雲遮日。總而言之,我見到他以後,就朝他笑了笑。回家以後他就把我狠揍了一頓,練拳擊的打沙袋也沒那麼狠。雖然我一再解釋說,我笑不是什麼壞意思,但是不管什麼用。當時我氣得咬牙切齒,發誓要恨他一輩子。但是事後冷靜想了一下,又把誓言撤銷了。
    從我記事以來,我爸爸就是個禿腦殼,腦袋很大。在文化革命裡他不算倒霉,總共就被鬥了一回,游了一回街,也不知怎麼這麼寸,就被我看見了。此後他對我就一點也不理解了。比方說,在我十五歲時,他說:這孩子這麼點歲數,怎麼就長絡腮鬍子?我在家裡笑一聲,他也要大發感慨:這叫什麼動靜?像日本鬼子打槍一樣!不過我的外表是有點怪:沒有到塞外吹過風,臉就像張砂紙;沒幹過什麼重活,手就硬得像鐵板一樣。不過這些事就扯得太遠了。我爸爸把我狠揍了一頓以後,我開頭決定要恨他,後來一想:他是我爸爸,我吃他喝他,怎麼能恨他?如果要恨那些大學生,人家又沒有揍我,怎能恨人家。從那天以後,我沒恨過任何人。後來在豆腐廠裡,雖然想過要恨畫了裸體畫給我帶來無數麻煩的傢伙,但我不知道他是誰。等到知道他是窩頭後,就一點也恨不起來了。
    我告訴X海鷹說,我很愛我爸爸。理由除了他從小到大一直供養我之外,還有他從小到大每逃詡打我。這對我好處很大,因為我們打架時總以把對方打哭了為勝。而我從來就不會被人打哭,好像練過鐵布衫金鐘罩一樣。據我所知,練橫練功夫必須用磚頭木棍往自己身上排打。我爸爸來打我,就省了我的排打功夫了。因為我是這樣的愛他,所以老盼著他掉到土坑裡去,然後由我把他救出來。這時候我還要數落他一頓。受幫教的時候,我也總盼著X海鷹有一天會掉進土坑,然後我好把她救出來。但是這兩位走路都很小心,從來不往溝裡走,辜負了我的一片好心。
    幫教時,我告訴X海鷹我爸爸的事,她聽了以後皺皺眉,沒有說話,大概覺得這些事情不重要。其實這些話是很重要的。對於不能恨的人,我只能用愛來化解仇恨。我愛上她了。
    有關我愛上X海鷹的事,必須補充如下:這種愛和愛氈巴的愛大不相同。氈巴這傢伙,見了我總是氣急敗壞,但又對我無可奈何,這個樣子無比的可愛,對我來說他簡直是個快樂的源泉。而X海鷹對我來說就是個痛苦的源泉,我總是盼她掉進土坑。儘管如此,X海鷹還是讓我魂夢系之。人活在世界上,快樂和痛苦本就分不清。所以我只求它貨真價實。
    一九七四年的一月到五月,我在豆腐廠那間小辦公室裡和X海鷹扯東扯西,心裡恨她恨得要死。這種恨用弗洛伊德的話來說,又叫做愛恨交集,與日俱深。後來我既不恨她,也不愛她,大家各過各的,但那是以後的事了。
    我告訴X海鷹,從六七年春天開始,我長大的校園裡有好多大喇叭在哇哇的叫喚,所有的人都在互相攻擊。爭執不休,動口不動手,挺沒勁的。但是過了不久,他們就掐起來了。對於非北京出生的讀者必須稍加解釋:蛐蛐斗架謂之掐。始而摩翅做聲,進而摩須挑釁,最後就咬作一團,他們掐了起來,從揮舞拳頭開始一個文明史。起初那些大學生像原始人一樣撕打,這時我的結論是世界的本質是拳頭,我必須改進自己的格鬥技術;後來他們就滿地揀石頭。到了秋季,我估計兵器水平達到了古羅馬的程度:有鎧甲,有刀槍,有投石器,有工事和塔樓。就在這時我作為一個工程師參加了進去,這是因為我看到有一派的兵工水平太差了。他們的鎧甲就是身前身後各掛一塊三合板,上面貼了一張毛主席像,上陣時就像一批王八人立了起來。至於手上的長槍更加不像話,乃是一根鐵管子,頭上用手鋸斜鋸了一道,弄得像個鵝毛筆的樣子,他們管它叫「拿起筆做刀槍」,他們就這樣一批批地開上前線,而對方手使鋒利的長槍,瞄準他們胸前的毛主席的人中或者印堂輕輕一扎,就把他們扎死了。這真叫人看不過去,我就跑了去,教他們鍛造盔甲,用校工廠裡的車刀磨製矛尖。那種車刀是硬質合金做的,磨出的長矛鋒利無比,不管對方穿什麼甲,只要輕輕一扎,就是透心涼。不用我說,你就知道他們是些學文科的學生,否則用不著請一個中學生當工程師。但是我幫他們忙也就是兩個月,因為他們的鬥爭入冬就進行到了火器時代,白天跑到武裝部搶槍,晚上互相射擊。在這個階段他們還想請我參加,但是我知道參加了也只是個小角色,就回家去了。在我看來造槍並不難,難在造彈藥上,我需要找幾本化學書來看看,提高修養。再後來的事大家都知道,到了冬天快結束上面就不讓他們打了,因為上面也覺得他們進化得太快,再不制止就要互擲原子彈,把北京城炸成平地。在此之前我的確想過要看點核物理方面的書,以便跟上形勢。後來我又決定不看這方面的書,因為我不大喜歡物理學,覺得知道個大概就可以了,真正有趣的是數學。我對科學感興趣的事就是這樣的。
    我告訴X海鷹這些事時,冬天將盡,外面吹的風已經帶有暖意。假如以春暖花開為一年之計的話,眼看又過了一年。眼前的幫教還遙遙無止期。我覺得這一輩子就要在這間辦公室裡度過了。在這種時候談起小時候的事,帶有一點悲涼的意味。
    除了科學,我對看人家打架也有興趣。六七年夏天在我住的地方發生過好多場動矛槍的武鬥。當時我想看,又怕誰會順手扎我一槍,所以就爬到了樹上。其實沒有誰要扎我,別人經過時,只是問一聲:小孩,那邊的人在哪裡?我就手打涼棚到處看看,然後說:圖書館那邊好像藏了一疙瘩。人家真打起來時,十之八九隔得挺遠,看不真切。只有一次例外,就在我呆的樹下打了起來,還有人被捅死了。
    當時打仗的人都穿著藍色的工作服,頭上戴了籐帽,還像摩托車駕駛員一樣戴著風鏡——這是因為投擲石灰包是一種常用戰術。每人脖子上都有一條白毛巾,我不知道白毛巾有什麼用處,也許是某種派頭。那天沒見到身掛三合板手拿「拿起筆做刀槍」的那夥人,所以大家都穿標準鎧甲:刺殺護具包鐵皮,手持鋒利長槍。乒乒乓乓響了一陣後,就聽一聲怪叫,有人被扎穿了。一丈長的矛槍有四五尺扎進了身子,起碼有四尺多從身後冒了出來。這說明捅槍的人使了不少勁,也說明甲太不結實。沒被扎穿的人怪叫一聲,逃到一箭之地以外去了。只剩下那個倒霉蛋扔下槍在地上旋轉,還有我被困在樹上。他就那麼一圈圈地轉著,嘴裡「呃呃」的叫喚。大夏天的,我覺得冷起來了,心裡愛莫能助地想著:瞧著罷,已經只會發元音,不會發輔音了。
    後來我又咬著手指想道:《太平廣記》上說,安祿山能做胡旋之舞,大概就是這樣的罷。書上說,安祿山能手擎銅壺做舞,而眼前這個人手裡雖然沒有壺,身上插了一條長槍,彷彿有四隻手,在壯觀方面還是差不多。還想了些別的,但是現在都想不起來了。因為那個人仰起頭來,朝著我揚起一隻手。那張臉拉得那麼長,眼珠子幾乎瞪出了眼眶,我看見了他的全部眼白,外加拴著眼珠的那些韌帶。嘴也張得極大,黃燦燦的牙,看來有一陣子沒顧上刷牙了,牙縫裡全是血。我覺得他的臉呈之字形,扭了三道彎——然後他又轉了半圈,就倒下了。後來我和X海鷹說起這件事,下結論道:當時那個人除了很疼之外,肯定還覺得如夢方醒。她聽了以後呆頭呆腦地問:什麼夢?什麼醒?但是我很狡猾地躲開了這個問題,說道:這個我也不知道——聽說每個人臨死時都是如夢方醒。
    我和X海鷹在小屋裡對坐,沒得可說,就說起這類事情來了。什麼夢啦,醒啦,倒不是故弄玄虛,而是我有感而發。因為我覺得每個人腦子裡都有好多古怪的東西,而當他被一條大槍扎穿時,這些古怪的東西一定全沒了。我聽說農村有些迷信的婦女自覺得狐仙附了體,就滿嘴「玉皇大帝」的胡說,這時取一根大針,從她上嘴唇扎進去,馬上就能醒過來。一根針扎一下就能有如此妙用,何況一桿大槍從前心穿到後背?有時候我覺得自己腦子也有點不清不楚,但是不到萬不得已,還不想領略這種滋味。但這已經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
    我長大以後,讀弗洛伊德的書,看到這麼一句話:從某種意義上講,我們每個人都有點歇斯底里。看到這裡我停下來,對著歇斯底里這個詞發了好半天的愣。本來這個詞來源於希臘文「子宮」,但是那種東西我從來沒見過,所以無從想像。我倒想起十二歲時自己做了一台電源,可以發出各種電壓的直流電,交流電;然後我就捉了一大批蜻蜓,用各種電壓把它們電死。隨著電壓與交直流的不同,那些蜻蜓垂死抽搐的方式也不同,有的越電越直,有的越電越彎,有的努力撲翅,有的一動不動,總而言之,千奇百怪。因此就想到,革命時期中大彩的人可能都是電流下的蜻蜓。
    小時候我去逮蜻蜓,把逮到的蜻蜓都放到鐵紗窗做的籠子裡放著,然後再逐一把它們捉出來電死。沒被電到的蜻蜓都對正在死去的蜻蜓漠然視之。因此我想到,可能蜻蜓要到電流從身上通過時,才知到中了頭彩,如夢方醒吧。
    2
    我六歲時,天空是紫紅色的,人們在操場上煉鋼,我劃破了手臂。然後我就餓得要死。然後我的老師說我是一隻豬。然後我爸爸又無端的揍我。這些事情我都忍受過來,活到了十四歲。一輩子都這樣忍下去不是個辦法,所以我決定自尋出路。這個出路就是想入非非。愛麗絲漫遊奇境時說,一切都越來越神奇了。想入非非就是尋找神奇。
    有關我爸爸打我的事,還有一些要補充的地方。他戴著高帽子遊街,我看到他時笑了一笑;於是我就挨了一頓打。由此容易得出一個結論:在那種場合應該苦著臉。但是這個結論是錯的,因為哭喪著臉也要挨打。正確的結論是到了我該挨打的時候就會挨打,不管我是哭還是笑。既然活在世界上,不管怎樣都要挨打,所以做什麼都沒有了意義。唯一有意義的事就是尋找神奇。
    根據我的經驗,每個中了某種彩的人都要去尋找神奇。比方說我爸爸吧,作為一個搞文史的教授,他的後半輩子總是中些小彩;不是學術觀點遭到批判,就是差點被打成了右派。沒有一次中彩後他不幹點怪事的,不是痛哭流涕的說自己思想沒改造好,就是恬著老臉跑到黨支部交上入黨申請書。後來他產生了一個奇怪的念頭,覺得自己小彩不斷的原因是做了孽——生了一個十幾歲就長了一臉毛,面目醜陋的兒子。既然已經作了孽,就要做點好事來補過——揍我一頓。連帶著我前半輩子也老是中些小彩。因為綵頭的刺激,我從小就有點古怪。我從沒有中過頭彩,因為只有被人當胸刺穿才是頭彩。我以為中頭彩後就會徹底本份,悔不當初,等等。但是這不過是種猜測罷了。
    我小的時候,總在做各種東西:用縫紉機的線軸和皮筋做能走的車,用自行車上的零件做火藥槍,用銅皮做電石燈,這是小學低年級的作品。大一點後,就造出了更古怪的東西。比方說,我用揀來的廢銅爛鐵做了一架蒸汽機,只要在下面燒幾張廢紙,就能轉十五分鐘。我用洋鐵皮做了一門大炮,只要小心地把一點汽油蒸汽導進炮膛,點火後就會發出一聲巨響,噴出火舌,打出一個暖瓶用的軟木塞。後來我又用廢汽爐子造出了汽油發動機,結構巧妙,但是它的形狀很難裝到任何一種車輛上,而且噪聲如雷,只能把它搬到野外去試車。年齡越大,做出的東西越複雜,但我的材料永遠是廢銅爛鐵,因為我長大的地方除了雞窩,就是廢銅爛鐵,別的什麼都沒有。我爸爸因為我把家裡弄得像個垃圾場,並且因為我經常不做學校裡的家庭作業,幾乎每逃詡打我一頓。現在假如給我時間和足夠的廢銅爛鐵,我就能造出一架能飛的噴氣式飛機——當然,飛不了多遠就會掉下來。假如每個人都像我這樣的發明東西,一定能創造出一個奇妙的新世界,或者像那隻雞一樣飛上天去。但是家裡的地方有限,還住了那麼多人,容不了太多的廢銅爛鐵。因為這個緣故,必須要另找出路。
    小時候我看到那只公雞離地起飛時,覺得是個令人感動的場面。它用力撲動翅膀時,地面上塵土飛揚,但是令人感動的地方不在這裡。作為一隻雞,它怎麼會有了飛上天的主意?我覺得一隻雞隻要有了飛上五樓的業績,就算沒有枉活一世。我實在佩服那隻雞。
    在幫教時間裡我把這些事告訴X海鷹。她說,你的意思是你很能耐,是不是。我聽了以後覺得很不中聽。照她的說法,我做這些事,就是為了在她面前表現出能耐。但是我當時還不認識你,怎麼會有這種想法?我知道有一種人長頭髮大Rx房,說話一貫不中聽。所以我不該和她們一般見識。這樣想很容易,但是做不到。因為女人就是女人,你只能和她們一般見識。
    過了這麼多年,我又從那句話裡想出另一重意思來。當時我已經被她嚇出了前結巴,所以除了諷刺我在她面前顯示能耐之外,她還有說我實際上不能耐之意。好在當時我沒有聽出來,否則會出什麼事,實在是不堪想像。
    3
    現在我弄明白了尋找神奇是怎麼回事,那就是人一旦中了一道負彩,馬上就會產生想中個正彩的狂想。比方說我爸爸,差點被打成右派時去遞上入黨申請書,希望黨組織一時糊塗把他吸收進去,得個正彩。等到他受到批判,又狂想自己思想能被改造好,不但再不受批判,還能去批判別人。至於我呢,一旦挨餓、挨揍以後,就神秘兮兮地去爬爐筒子,發明各種東西;想發現個可以遁身其中的新世界,或者成為個偉大人物。我們爺倆總是中些負彩,在這方面是一樣的,只不過我是少年兒童,想出的東西比他老人家更為古怪。
    在幫教時間裡我對X海鷹說到過六六年我見到一輛汽車翻掉的事,這件事是這樣的:六六年冬天我十四歲,學校停了課,每天我都到城裡去。那時候滿街都是汽車,全都搖搖晃晃。有的車一會朝東,一會朝西,忽然就撞到小鋪裡去。這就是說,開車的不會扶駕駛盤。有的車開得慢悠悠的,忽然發出一陣怪叫,冒出一屁股的黑煙,朝前猛撞。這就是說開車的不會掛檔。有的車一會兒東搖西晃,一會兒朝前猛撞。這就說,既不會扶輪,也不會掛檔。我站在長安街中間看這些車,覺得很好玩,假如有輛車朝我猛撞過來,我就像足球守門員一樣向一邊撲去。有一天我在南池子一帶,看到一輛車如飛一般開了過去,在前面一個十字路口轉了一個彎,就翻掉了。可能是摔著了油箱罷,馬上就起了火。從車中部燒起,馬上就燒成個大火球。輪胎啦,油漆啦,燒得黑煙滾滾,好看得很。
    後來我也會開車了,怎麼也想不出到底怎樣開車才能把輛大卡車在平地上開翻掉。除非是壓上了馬路牙子,或者有一邊輪胎氣不足。這就是說,開車的連打氣都不會。但這是後來的事。當時我朝翻倒的車猛衝過去,但是火光灼面,靠近不得。過了不一會,火就熄了(這說明油箱裡油不多),才發現車廂裡有三個人。全燒得焦脆焦脆的,假如是燒鵪鶉,這會兒香味就該出來了。順便說一句,燒鵪鶉我內行得很。這件事聽得X海鷹直噁心。她還說我的思想不對頭——好人被燒死了,我一點都不哀慟。憑良心說,我是想哀慟,但是哀慟不起來。哀慟這種事,實在是勉強不出來的。我只覺得這件事很有意思。革命時期對我來說,就是個負彩時代。只有看到別人中了比我大的彩心裡才能高興。
    除了燒鵪鶉,我還擅長造彈弓。其實說我擅長製造彈弓是不全面的,我熱愛、並擅長製造一切投石機械。六七年秋天,我住的那個校園裡打得很厲害,各派人馬分頭去占樓,佔到以後就把居民攆走,把隔壁牆打穿,在窗口上釘上木板,在木板的缺口處架上發射磚頭的大彈弓。這也是一種投石機械,和架在古羅馬城牆上的弩炮,希臘城邦城頭上的投石機是一種東西。我對這種東西愛的要了命,而且我敬愛的一切先哲——歐幾里德、阿基米德、米蓋昂齊羅、達·芬奇——全造過這種東西。但是那些大學生造的彈弓實在太糟糕,甚至談不到「造」,只不過是把板凳翻過來,在凳子腿上綁條自行車內帶,發出的磚頭還沒手扔得遠哪。這叫我實在看不過去,因此有一天,「拿起筆做刀槍」那幫人衝到我們家住的樓上,把居民都攆走了。這座宿舍樓不在學校的要衝地段,也不特別堅固,假如不把我考慮在內,根本沒必要佔領。另一方面,當時兵荒馬亂的,我們家也不讓我出門。他們來了以後,我不出門也可以參加戰鬥了。但是我們家裡的人誰也沒看出來,他們只是老老實實搬到中立區的小平房裡,留下我看東西。所謂中立區,是一個廢棄的倉庫,裡面住滿了家成了武鬥據點的人們,男男女女好幾百人住在一個大房子裡,門口只有一個水管子,頭頂上只有一個天窗。各派的人都住在一起,還不停的吵嘴。那個房頂下面還有很濃厚的屁味,羅卜嗝味,永遠也散發不出去。我沒到那裡去住,還留在那座宿舍樓裡,後來我就很幸福了。
    有關這兩件事,都有要補充的地方。前一件事發生的時候,北京的天空是灰濛濛的,早上有晨霧,晚上有夜霧——這是燒煤的大都市在冬天的必然現象。馬路面上還有凍結了的霜,就像羊肉湯涼了的時候表面上那層硬油。那時候北京那些寬闊的馬路上到處是歪歪倒倒行駛著的汽車,好像一個遊樂園裡的碰碰車場。人行道上人很多,擠擠攘攘。忽然之間某個行人的帽子就會飛上天,在大家的頭頂上像袋鼠一樣跳了幾下,就不見了。有人說,這是人太多,就有一些不爭氣的小賊用這種方法偷人家的帽子,但我認為不是這樣,起碼不全是這樣。我有時候也順手就扯下別人的帽子,把它扔上天——這純粹是出於幽默感。後一件事發生時,我們那所校園裡所有樓上的窗戶全沒了,只剩下一些黑窟窿。有些窟窿裡偶而露出戴著籐帽的人頭來。樓頂上有桌椅板凳堆成的工事,工事中間是鐵網子捲成的筒子,那些鐵網是原來在排球場邊上圍著擋球的。據說待在網後很安全,因為磚頭打不透。那片校園整個就像個大蟑螂窩。這兩個時期的共同之點是好多大喇叭在聲嘶力竭的嚷嚷,而且都有好多人死掉了。但是我一點都不哀慟。我喜歡的時代忽然降臨了人世,這是一個奇跡。我們家都成了蟑螂窩,絕不會有人嫌棄我的廢銅爛鐵。再沒有比這更叫人高興的事了。至於它對別人是多麼大的災難,我一個十幾歲的孩子管得著嗎?
    4
    我小的時候想過要當發明家,彷彿創造發明之中有一種魔力,可以使人離地飛行。為了這個緣故,我先學了數學,又學了
    DoubleE。但是現在我發現它根本就沒有這種魔力。不管你發明了什麼東西,你還是你自己。它的一切魔力就是使你能造出一架打死人的投石機。但是這個本事不會也罷。小的時候我不和女孩子一塊玩,躲她們如躲瘟疫。但是我現在也結了婚,經常和老婆壞一壞。這說明我長大了。小時候我對生活的看法是這樣的:不管何時何地,我們都在參加一種遊戲,按照遊戲的規則得到高分者為勝,別的目的是沒有的。具體而言,這個看法常常是對的,除了臭氣瀰漫的時期。比方說,上學就是在老師手裡得高分,上場就是在裁判手裡得高分,到了美國,這個分數就是掙錢;等等。但就總體而言,我還看不出有什麼對的地方,因為對我來說,這個規則老在變。假如沒有一條總的規則的話,就和沒有規則是一樣的了。
    現在我又想,為了那架投石機和少年時的狂想,損失的東西也不少。假如不是對這些事入了迷,還可以做好多別的事。假如遊戲的總規則是造台複雜的機器,那我十六歲時就得分不少。但假如這規則不是這樣,而是以與女人做愛次數多為勝,那我虧得可太多了。但是這個遊戲的總規則是什麼,根本就沒人知道。有關這個總規則的想法,就是哲學。
    我長大以後活到了三十五歲,就到美國去留學。有時候有錢,有時候沒錢,就到餐館裡打工。一般情況下總是在廚房裡刷盤子,這是因為我有一點口吃,而且不是那種「後結巴」,也不是那種「中結巴」,而是前結巴,一句話說不上來,目瞪口呆,說英文時尤甚。在廚房裡我碰上了一位大廚,他的終身事業是買六合彩。作為一個已經學過六年數學的學生,像六合彩這樣的概率題當然會算;只可惜算出來以後沒辦法給大廚講明白。每到了該決定買什麼數字的時候,那位大廚就變得神秘兮兮的,有時候跑到紐約伏虎寺去求香拜佛,有時候又寫信給達拉斯的王公子,讓他給起一卦。有時候他要求我提供一組數字,還不準是圓周率,我就跑到大街上去抄汽車牌。這種事情有一定的危險性,抄著抄著,車裡就會跳出幾個五大三粗的黑人,大罵著朝我猛撲過來,要我說出為什麼要抄他們的牌子。在這種情況下,我才不肯停下來解釋有一位中國大廚需要這些數字,而是拔腿就跑,見到路邊上樓房有排水管就往上爬。幸虧這些人裡沒有體操隊員,也沒人帶著槍。這種事不用我說,你就能知道是比老魯要抓我要命。所以我老向那位大廚解釋說,六合彩裡面是沒有訣竅的;假如有訣竅,那也不是我能知道的。但是他只用一句話就把我駁倒了:假如真的沒有訣竅,我怎會相信有訣竅呢?就是因為不能駁倒這個論點,說別的就沒有用處了。比方我說:假如我一抄車牌子就能抄上下期的六合彩,那我幹嘛不去買下期的六合彩?他答道:誰知你為什麼不去買?我就要犯前結巴。照他的看法,那些中彩的一定是發現了某種訣竅,因而發了大財。當然,像這樣的訣竅誰也不肯說出來。再說,說出來就不靈了。沒準這種訣竅是在電話本上看來的,或者睡覺時夢到的。也沒準是一年不性交,或者是買彩票之前性交。還有人說,這訣竅是吃掉老婆的月經紙(當然是燒成了灰再吃)。他還說,最後一條他已經試過了,不大靈。這倒使我大吃一驚:看他頭髮都白了,老婆怎麼還有月經?後來一想,誰知道他吃的是誰的紙,那紙是怎麼來的。這麼一想後,就覺得很噁心。在一起吃飯時,凡他動過筷的菜我都不動。
    直到我回了國,該大廚還來信讓我上大街上揀幾張廢汽車票給他寄去。但是我想,今後再也不用上那家餐館打工,用不著再拍他馬屁,就沒給他幹這件事。但是這些都是很後來的事了。當時最嚴重的問題是那個大廚已經買了整整一輩子的六合彩,已經完全走火入魔,而他正是我的頂頭上司。因為我不能直截了當的對他說,你是一個白癡,所以直到我回了國,也沒解釋明白。
    我們家裡的人說,小時候我除了爬爐壁,還幹過不少其它傻事——比方說,爬樹摔斷了腿,玩彈弓打死了鄰居的雞,逃到西山躲了三天才回來等等。但是我一點都記不得。照我看,就算有這些事也沒有什麼。我覺得高爐裡有一個奇妙的新世界,自有我的道理:假如那高爐裡什麼都沒有的話,我怎麼會有這樣的想法呢?這樣的想法絲毫也不能說是傻,只能說有點不成熟。那時候我才十二歲,這比活到了五十多歲還吃月經紙可強多了。後來我認識的那位大廚也知道了吃那種東西對中六合彩毫無幫助,但是他還要打腫了臉充胖子,說那東西叫做紅鉛,是內家煉丹的材料,吃了十全大補。我還知道有一種東西中醫叫作「人中黃」,據說吃了可以健胃——那就是屎。但是我不敢提這種建議,恐怕他和我急。他後來換了一種玩法,到大西洋賭城去玩輪盤賭,一個月的工錢,一夜就能輸光。照我看這樣比較正常。但是他很快又五迷三道,自以為可以發明必勝的輪盤賭法,經常在炒菜時放可以鹹死老水牛的鹽。而我由他推薦到前台去當waiter——你知道,我喜歡穿黑皮衣服,所以有幾個怪裡怪氣的妞兒老上我台上來吃飯,而且小費給得特多,老闆就說我有傷風化,把我和他一塊開掉了。其實我在這件事上十足無辜,我穿黑衣服是童年的積習,我總是爬樹上房,黑衣服經髒。雖然有個丫頭老問我是S還是M,但是我一點也不懂這些事。
    後來我到學校圖書館特殊收藏部找了幾本書看了看,搞明白什麼是S,什麼是M,再碰到那個丫頭時就告訴她說:我有點S,也有點M。我像一切生在革命時期的人一樣,有一半是虐待狂,還有一半是受虐狂,全看碰見的是誰。她聽了這話目瞪口呆,好像我說了什麼傻話一樣。乍到美國時淨犯這種錯誤,到加油站問哪兒有打氣(air),卻問成了哪兒有屁股(ass)。但那一回卻不是。我說的是由衷之言。
    現在我活到了四十歲。算算從九歲到四十歲的發明,多得簡直數不過來。最近的一項發明是一種長筒襪,裡面漬有鐵粉和鹵化物,撕開了包裝就發熱,可以熱四十八小時,等熱完了就是一雙普通的長筒襪。我以為可以一舉解決怕冷和愛漂亮的問題。我把這項發明交給一家鄉鎮廠生產,後來就老收到投訴信,告狀的說,老婆早上穿上我的襪子時,還是一個完整的東亞黃種,晚上脫下來,下半身就變成了黑人。這是因為那家廠子用過期的油墨把襪子染黑,不能說我的發明不好。我至今還保持了熱愛發明的本性,但是再也不相信發明可以扭轉乾坤——換言之,搞發明中不了正彩。
    我長大後結了婚,然後到美國去留學。我在國內是學數學的,出去以後覺得數學沒有意思,就在計算機系和DoubleE(咱們叫無線電)系註冊。我老婆是學黨史的,出去以後覺得黨史沒意思,就改了P·E,咱們叫體育。除了上學,我們還得掙錢餬口。我老婆到健身房給人家帶操,就此找到了她的終身事業,現在每天帶十節操還嫌太少。她說除了吃飯和睡覺就想帶操,站在一大群人面前跳跳蹦蹦。而我給人家編軟件。到了美國我才知道,原來想要活著就要掙錢。本來掙錢是一件很枯燥的事,我偏把它想得很浪漫。
    第一次從系裡領來了編軟件的活兒時,我想道:好!總算有了一個我施展才華的機會了!有關這一點,我有好多要補充的地方。自從長大成人,我處處不順。開頭想當畫家,卻是個色盲。後來當了數學系的研究生,導師給我的論文題目卻是闡發馬克思的<數學手稿>。雖然也挖空心思寫了一百五十多頁,但是我寫了些什麼,導師現在准想不起來了。我也想不起來了。打印稿現在找不著了,手寫的底稿也找不著了。所以這篇論文寫了就和沒寫一樣,白白害死了自己好多腦細胞。簡言之,我從來就沒做過一件真正的工作,除非你把做豆腐也叫作工作。但是不管你把豆腐做成什麼樣,吃下去以後都變大糞,變不成金剛石。以上說明是解釋我拿到那個活為什麼激動。雖然那是個大型軟件,好幾個人合編,但是我想這樣更好,可以顯出我比別人強。越是這樣想,就越是心緒紛亂,一行源碼也寫不出來。所以我就對我老婆說,你出門時,把我鎖在屋子裡。我就是這樣一個變態分子,但是我老婆一點沒覺察出來。
    鎖在房子裡時,精力能夠集中。所以我編的第一批軟件極有詩意,李後主有詞云:河詮啄殘鸚鵡粒。我的軟件就曲折和彈性而言,達到了此句的境界。後主又有殘句云:細雨流濕光。我的軟件就有這麼簡約,別人編十行,我只用一行。等到交活時,教授看了吃一驚:這麼短!能跑(run)嗎?我說你試試嘛。試完了他和我握手道:謝謝!但是到了開支時,我的錢比別人都少。原來是按行算錢,真把我氣死了。等到交第二批軟件時,我就吃棉花屙線屎。古詩云:
    一個和尚獨自歸,關門閉戶掩柴扉。我的第二批軟件到了這種境界。簡言之,別人編一行,我就編了二十行。等到交活時,教授根本不問能不能run,只說:你這是搗蛋!就打回來讓我改短。資本主義就是這麼虛偽。等到拿了學位,我毫不猶豫就回國來。這是因為我從骨子裡來說是個浪漫詩人,作畫時是個顏色詩人,寫程序時是個軟件詩人。乾癟無味的資本主義社會哪裡容得下浪漫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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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美國時,我想幹DoubleE就干DoubleE,想幹Computer就干Computer,而且還能掙些錢,但是還是不快活,最起碼沒有六七年我在自己家裡造投石機時快活。那時我們家的門窗都被打掉,牆上也打了好幾個大窟窿。而我戴了個木匠的皮圍裙,耳朵上架了支紅藍鉛筆,正在指揮十幾個大學生拆傢俱製造防禦器械。在工程方面誰都不如我,所以大家公推我負責。這件事我爸爸知道了一定要揍我,因為拆的就是我們家的傢俱,雖然我已年登不惑,他也過了隨心之年,並且在偏癱之中,但是我認為他積習難改。等到上級制止了武鬥,他回家來一看,只見家裡的一切都蕩然無存,書房裡卻多了一架古怪的機器:從前頭看,像法國造的斷頭機,從後面看像台龍門刨床,有滑軌,有滑塊,最前面還裝了架氣象站偷來的風速儀。底下還用水泥打了地基,拆都拆不走,真把他氣死了。那就是我造的投石機,是世界上一切同類機器裡最準確的一台。但是那上面有好多部件是我們家的傢俱。損失了門窗,傢俱我爸爸還不心疼,因為那是公家的。他的藏書也丟了不少,這些東西是他讓我看著的。我告訴他,人家拿著刀槍,想借咱家的書看,我敢管嗎?他覺得我說的有道理。其實滿不是這樣,我當時忙得很,把讓我看著的東西全忘了。而且我還想道:這個樓是老子的了,老子怎麼想就是王法。憑什麼我該給你守著東西?
    現在我想,批判資本主義也不能昧了良心,現代社會裡哪兒都容不下太多的詩人。就如雞多了不下蛋,詩人多了沒有飯吃。這是因為真正的詩人都是搗蛋鬼。六七年秋天,「拿起筆做刀槍」衝到我們家裡來時,我幫著把家裡的東西搬到中立區以後,留下看守房子。轉眼之間我就和他們合為一股,在我們家的牆上鑿洞,並且親手把每一塊窗玻璃都打掉。當然,我也有我的道理,假如不把玻璃打掉,等到外面飛進來的磚頭把它打碎,破片就會飛起來傷人。然後再把窗洞用桌椅堵起來,屋裡馬上就變得很黑。照我看這還黑得不夠,還要用墨汁把裡面的牆塗黑。只用了半天的時間,我們那座樓裡面就黑得像地獄。當然這樣干也有這樣的道理,假如有人從外面衝進來,就會覺得眼前一黑。在他的瞳孔放大到足以看清屋裡的東西之前,我們可以用長矛在他身上扎十幾個大洞。這些措施只是把我們住的房子改造成一個白蟻窩的第一步。到了冬天,這座樓上連一片完整的瓦都沒有了。一樓每一個窗口都被焊的柵欄堵得嚴嚴實實,上面還有密密麻麻朝外的槍頭,一個個比刀子還快。所有的樓道門洞都被堵得炸都炸不開,另有一些縱橫交錯的窟窿做為通道,原來的住戶不花三天三夜絕找不到自己原來住的地方。後來要把它恢復成原樣,又花了比蓋這座樓的建築費還要多的修繕費。從這一點你就能知道「拿起筆做刀槍」為什麼後來要倒大霉。而這一切都是我的主意。我一個詩人就造成了這麼大的災難,假如遍地都是,那還得了嗎?但是不做詩人,我又不能活。所以到底怎麼辦,這是問題。

《革命時期的愛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