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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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七年秋天,「拿起筆做刀槍」剛到我們樓裡來時,外面的人老來挑釁,手拿著盾牌,小心翼翼地向樓腳靠近。大學生們看到這種景象,就唱起了悲壯的國際歌,拿起了長矛,想要衝出去應戰——悲歌一曲,從容赴死,他們彷彿喜歡這種情調。我告訴他們說,假如對方要攻樓,來的人會很多,現在來的人很少,所以這是引蛇出洞的老戰術——我在樹上見得多了。我們不理他們,只管修工事。過了不幾天,那座樓的外貌就變得讓人不敢輕犯。後來他們在對面架了好多大彈弓,打得我們不能在窗口露頭。於是我做了那架投石機,很快就把所有的大彈弓全打垮了。
拿起比做刀槍闖到我們樓裡那一年,學校裡正在長蛾子。那種蛾子是深灰色的,翅膀上長著紅色的斑點。它們在空地上飛舞時,好像一座活動的垃圾堆;晚上撲向電燈泡時,又構成了碩大無比的紗燈罩。當走進飛舞的蛾群時,你也似乎要飛起來。走出來時,滿頭滿臉都是蛾子翅膀上掉下的粉。這是因為牆上貼了厚厚的大字報,紙層底下有利於蛾子過冬。那一年學校裡野貓也特別多,這是因為有好多人家破人亡,家裡的貓就出去自謀生路。這兩種情形我都喜歡,我喜歡往蛾子堆裡跑,這是因為我吸了蛾子翅膀上的粉也不喘,而在蛾子堆裡跑過以後回家,我妹妹就要喘。她是過敏體質,我卻不是。我也喜歡貓。但是我不喜歡我妹妹。
那一年秋天我隨時都有可能中頭彩,但我總是興高彩烈。人在興高彩烈的時候根本不怕中負彩。我還說過從十三歲起,我就是個悲觀主義者。但是一九六七年的秋天例外。
現在可以說說我造的那台投石機。那東西妙得很,有風速儀測風,有拉力計測拉力,還有光學測距儀。所有能動的地方全是精密刻度。發射時起碼要十個人,有人報風力,有人用天平稱石彈,有人測目標方位和距離,數據匯總後,我拿個計算尺算彈道,五百米內首發命中率百分之百,經常把對面樓頂上走動的人一彈就打下來。如果打對面樓上呱噪的高音喇叭,一彈就能把喇叭中心的高音頭打扁,讓它發出「噗噗」的聲音。假如不是後來動了火器,就憑這種武器,完全是天下無敵。談到了火器,我和堂·吉訶德意見完全一致:發明火器的傢伙,必定是魔鬼之流,應當千刀萬剮:既不用三角學,也不用微積分,拿個破管子瞄著別人,二拇指一動就把人打倒了,這叫他媽的什麼事呀!到現在我還能記住那架投石機的每一個細節,包括每個零件是用什麼做的——用指甲掐來判斷木頭的質地,用鼻子來聞出木頭是否很乾。姓顏色的大學生是我的記錄員,負責記下石彈重量,風速,距離,拉力,等等。當然,還要記下打著了沒有。但是我根本用不著那些記錄,因為發射的每一彈都在我心裡——人在十六歲時記性好著哪。但是不管怎麼說,做試驗記錄是個好習慣。我一點沒記住打著了誰,被打到的人後來怎麼了。他們到底是從屋脊上滾了下去呢,還是躺在原地等著別人來救。說實在的,這些事我根本沒看到,或者是視而不見。我只看到了從哪兒出來了一個目標,它走進了我的射程之內,然後就測距離,上彈,算彈道。等打中之後,我就不管它了。一般總是打它的胸甲,比較好打。有時候和人打賭,打對方頭上的帽子。一彈把他頭上的安全帽打下來,那人嚇得在地下團團亂轉。對付躲在鐵網下的哨兵,我就射過去一個廣口玻璃瓶,裡面盛滿了羅絲釘,打得那人在網子後面噢噢叫喚。後來他們穿著棉大衣上崗,可以擋住這些螺絲釘,但是一個個熱得難受得很。再後來對方集中了好多大彈弓,要把我們打掉。而我們在樓板上修了鐵軌,做了一台帶輪子的投石機,可以推著到處跑。很難搞清我們在哪個窗口發射,所以也就打不掉,反到被我們把他們的大彈弓全打掉了。我們的投石機裝著鋼板的護盾,從窗口露出去時也是很像樣子(像門大炮)。不像他們的大彈弓,上面支著一個鐵絲編的,字紙簍子一樣的防護網(像個雞窩),挨上一下就癟下去。後來他們對我們很佩服,就打消了進犯的念頭。只是有時候有人會朝我們這邊吶喊一聲:對面的!酒瓶子打不開,勞駕,幫個忙。我們愉快的接受了他們的要求,一彈把瓶蓋從瓶頸上打下去。我的投石機就是這樣的。
我們家變成了武鬥的戰場,全家搬到「中立區」,那是過去的倉庫,頭頂上沒有天花板,點著長明電燈;而且裡面住了好幾百人,氣味不好聞。那地方就像水災後災民住的地方。我常常穿過戰場回家去,嘴裡大喊著「我是看房子的」,就沒人來打我。回到我們家時,往床上一躺,睡上幾個鐘頭,然後又去參加戰鬥。X海鷹聽我講了這件事,就說我是個兩面派。事實上我不是兩面派。我哪派都不是。這就是幸福之所在。
我活了這麼大,只有一件真正屬於自己的東西,就是那台投石機。連我自己都不敢相信能造出這麼準確的投石機——這就是關鍵所在。那玩藝後來不知到哪兒去了。現在家裡雖然有些電視機,電冰箱之類,結構複雜,設計巧妙,但我一件也不喜歡。假如我做架電視給自己用,一定不會做成這樣子——當然,我還沒瘋到要造電視機給自己用,為了那點狗屁節目,還不值得動一回手。但是人活著總得做點什麼事。比方說,編編軟件。我在美國給X教授編的軟件是一隻機械狗的狗頭軟件。後來那隻狗做好了,放在學校大廳裡展覽,混身上下又是不銹鋼,又是鈦合金,銀光閃閃。除此之外,它還能到處跑,顯得挺輕盈,大家見了鼓掌,但我一點都不喜歡它。因為這不是我的狗。據說這狗肚子裡還借用了空軍的儀器和技術來做平衡,有一回我向X教授打聽,他顧左右而言其他。這我一看就明白了:我是共產黨國家來的外國人,不能告訴我。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我不高興,就對他說:我操你媽!你以為我希罕知道!在美國就是這點好,心裡不高興,可以當面罵。你要是問我說了些什麼,我就說我禱告哪。但是後來我選了他當導師,現在每逢年節都給他寄賀卡。這是避免恨他一輩子,把自己的肚皮氣破的唯一方法。
文化革命裡我也沒給「拿起筆做刀槍」做過投石機,沒給他們修過工事。假如我幹了這些事,全都是為了我自己。X教授也做過很多東西,不是給公司,就是給學校做,沒有一件是為自己做的。所以他沒有我幸福。
7
我小的時候,在鍋片上劃破了手腕,露出了白花花的筋膜,這給我一個自己是濕被套紮成的印象。後來我就把自己的性慾和這個印象連繫起來了。我喜歡女人芬芳的氣味,但是又想掩飾自己濕淋淋粘糊糊的本質。這說明對我來說,性還沒有成熟。它像樹上的果子一樣,熟了才能吃。
我小的時候,天氣經常晴朗,空氣比現在好。我背著書包去上學,路上見了漂亮女人就偷偷多看她幾眼。這說明我一點也不天真。我從來就沒有天真過。
我在革命時期的第一個情人,就是那位姓顏色的大學生,身上有一股奶油軟糖的氣味。所以她又可以叫做有太妃糖氣味的大學生。這一點在出汗時尤甚。我第一次看見她時,她的頭髮上帶一點金黃色,這種顏色可以和二十年後我在法國尼斯海灘上看到的顏色相比。當時有個女人向我要一支香煙。當時金黃色的太陽正在逃上融化,海面上也罩著一層金色。那個女人赤裸著上身,渾身上下與陽光同色。我給了她一支煙,自己也叼上一支,點火時才發現把煙叼反了。與此同時,我老婆對著我左邊的耳朵喊:你癡了!對我的右耳朵喊:你呆了。她的氣味又可以和後來我在美國註冊學籍時所遇見的新生們相比,那些瘋丫頭在辦公室裡嘻嘻哈哈,帶來了各種各樣的香氣,有的像巧克力,有的像剛出爐的法國牛角麵包,有的帶有花香,就像尚未開放的玉蘭花,帶一點清淡的酸味。每次看到我時,她都微微一笑,說:你這小壞蛋又來了。然後就幫我把扯掉了的扣子縫上。那時候我總是爬排水管到他們那裡去,所以扯脫扣子的事在所難免。後來我把扣子用銅絲綁在衣服上,並且在衣襟裡襯上一根鋼條。這樣做了以後,扣子就再也不會扯脫了。那時候我只有十五六歲,還是個小孩子。
在豆腐廠裡X海鷹逼問我有關姓顏色的大學生的一切,我告訴她說:我不記得她姓什麼,我更不知道她叫什麼,我和她只接過吻。這種簡約的交待使她如墜五里霧中。有時候她說:你和這個姓顏色的大學生一定幹過不可告人的事情,所以你不敢講!我聽了以後無動於衷。有時候她又說:根本就沒有這個人,是你胡編的——現在編不下去了罷。我聽了還是無動於衷。作為一個講故事的人,我是個製造懸念的大師,簡直可以和已故的希屈柯克相比。儘管我已經不再說什麼,但是已經說過了一些。這些說出的話是不能收回了。
其實我和那個姓顏色的大學生還不止接過吻——我當然記得她姓什麼叫什麼,但是不知記在什麼地方了,現在想不起來——整個六八年她都在學校裡。當時拿起筆做刀槍已經全伙覆滅,只剩了她和我是露網之魚。
我們院裡當時有好多紅衛兵派別,「拿起筆做刀槍」是很小的一派,動武的時候也經常處於被圍的狀態。但是後來他們最倒霉,頭頭被抓起來判了徒刑,分配時,每個人都被送到了窮鄉僻壤。這是因為算了總賬——他們這派打死的人最多,毀壞東西也最厲害,這兩件事都和我有關係。我們那座樓裡打滿了窟窿,原來的走道門窗全都不存在了。而且他們一面拆毀,一面加固,終於把一座二十世紀的住宅樓改成了十五世紀的城堡,甚至是東非草原上的白蟻窩。後來把它恢復原樣時,花了比當初建這座樓還多三倍的錢。後來上面把他們集中起來辦學習班,讓他們交待誰叫這麼幹的,他們沒把我說出來。因為說出來也沒人信。我早就對他們說過,我就管幫你們打仗,別的都是你們自己的事。
當時上面派人進駐學校,把武鬥隊伍都解散了,把頭頭都抓走了,別的人關起來辦學習班,追查武鬥裡打死人的問題。只把她一個人剩在外面,等待下鄉。這大概是因為上面覺得女人不會打死人——領導上實在缺少想像力。後來她經常找我和她一起去游泳。不好意思到家裡來找我,在樓下和自行車站在一起,搖著車鈴。游泳時她對我說,我們就像一群小鬼,大人不在家就胡鬧了一通。現在大人回家了,就把我們收拾一頓。我答應著「是呀是呀」,心裡卻在想:這是你們的事,別扯上我。
8
我對女人抱的期望一直不高,但是姓顏色的大學生是個例外。不知為什麼,我總覺得她該像法國那位風華絕代的杜拉斯一樣,寫出一部《情人》來。如果不去寫小說,也該幹點與此類似的事,因為她和X海鷹不一樣,是個感性天才。有些事情男人幹不來,因為這不是我們的遊戲。但是她和別的人一樣,只是叫我失望。連她都自甘墮落,我對別人更不敢存什麼希望。
那一年春天開始,我常和姓顏色的大學生到運河邊上去游泳。當時那裡很荒涼,到處是野草。春天水是藍的,我和姓顏色的大學生之間話不多。她到樹叢裡換衣服時,讓我在外面看著人。姓顏色的大學生皮膚白晰、xx毛稀疏,灰色的陰唇就像小馬駒的嘴唇一樣,Rx房很豐滿。脫掉衣服時,就像煮熟的雞蛋剝下蛋皮,露出蛋白來。尤其是摘掉那個硬殼似的胸罩時,就更像了。在灰濛濛的樹從裡,她是一個白色的奇跡。而且剛脫掉那些累贅的衣服時,她身上傳來一股酸酸甜甜的信息。我換衣服時,她有時盯住那個導致我被稱為驢的東西看著,但也是不動聲色。到了水裡就不停地游起來,從河這邊游到河那邊,一遊就是十幾趟。然後爬上岸來,在河邊上坐到天黑。姓顏色的大學生嘴唇變成了紫色,頭髮上好像抹了油,眼睛裡充滿了油一樣的光澤。我們倆之間一點都不熟,只是互相需要。她告訴我說,如果不來游泳,就坐立不安。我想這是因為她心裡很煩。她又告訴我說,我好像只有五六歲的樣子,和我在一起很不好意思,但是我覺得是個好現象。年齡小一點,就可以多活幾年,難道不好嗎?
我和姓顏色的大學生坐在樹叢裡,並排挺起胸膛來。我有兩片久經鍛練的胸大肌,她有一對光潤細嫩的Rx房,乳頭朝上挺著,是粉色的。後來她拍拍我的胸口說:「算了。別比了。都挺好的。」
我和姓顏色的大學生去游泳,直到天黑以後。天黑以後遠處燈火闌珊,河水就像一道亮油。她讓我抱著她,我就抱著她,在黑暗裡嗅她的氣味,晚上她身上有一種溫暖的氣味。然後我就說:該回家了。然後我們就騎車回來,這個季節,晚上的風是暖的,就像夏天小河溝裡的水,看上去黑糊糊而且透明,但是踏進去卻感到溫暖得出人意外。走到接近村子的地方,聽到人聲模糊。我爸爸要是知道我和一個大姑娘混在一起,非把我揍扁了不可。人家要是知道她和一個十六歲的男孩子混,也要把肚皮笑破。但是要問我爸爸為什麼要揍我,或者要問他們為什麼要把肚皮笑破,誰也答不上來。
姓顏色的大學生假如有杜拉斯的才能,能寫出這樣一部《情人》,會寫道她的情人是個小個子,肌肉堅實,臉上、身上(肩膀、胳臂、大腿)都長滿了黑毛,又似胎毛,又似汗毛,又似她後來那個禿頂丈夫抹了101生發精後頭頂上催出的那種茸毛。才只十六歲,男性就長得和驢一樣。站在河岸上時,岔開了雙腿,挺胸收腹(我不是有意這樣,是在體操隊被老師訓練的),雄赳赳的像只小叭狗。她會提到她的情人眼睛是黑色的,但有時也會變成死灰色。她還會提到空寂無人的河岸,雜有荊棘的小樹叢,到處是堅硬的土坷垃。有時候她把他拉到樹從裡,讓他把臉貼在自己濕漉漉的xx毛上。說明了這一點,就能說明我們不是命裡注定沒有好書看,而是她們不肯寫,或者有人不讓她們寫。如果是後一種情況,那他就持我在革命時期的想法:認為這種事層次太低。
姓顏色的大學生在她的《情人》裡還會說到,她的情人站在水裡時,身上的茸毛都會浮起來,就像帶上了靜電,還像一種稀薄的蒲公英。初春的水是藍色的,很透明。但是在這種水裡並不覺得很冷。從這種水裡出來,會覺得一切都是藍色的,很透明。有時他會獨自走到橋上去跳水。那個時候他還是一本正經,像個小叭狗的樣子。後來她回想起這些事,一定不會為這種無性的性愛而後悔。真正後悔了的是我。
姓顏色的大學生有時候把我拉到灌木從裡,讓我把手貼在她赤裸的Rx房上,然後就閉上眼睛曬太陽。我把手貼在那個地方一動不動,就自以為盡到了責任,只顧自己去尋找奶油味。這種氣味在腋窩和乳下尤重。我把鼻子伸到這些地方——比方說,用鼻子把Rx房向上拱開,或者把鼻子伸到腋毛稀疏的地方。剛從水裡出來,鼻子是涼的,這就更像只小叭狗了。在這種時候,姓顏色的大學生也覺得挺荒唐。但是後來她又想:管它呢,荒唐就荒唐。
我還能嗅到姓顏色的大學生小腹下面有一種冷颼颼的清香味,但是不好意思到那裡去聞。這就像一隻沒睜開眼睛的小狗聞一塊美味的甜點心,但是不敢去吃。對於小狗來說,整個世界充滿了禁忌,不知什麼時候會被大狗咬一口。對我來說,會打仗簡直是小菜一碟,不學都能會。但要學會性愛,還需要很多年。
小時候我爬過了一堵高牆,進到了一個爐筒子裡面,看到地下有一領草蓆子,還看到有做愛的痕跡。從現場的情形不難推斷出那個女的必然是背抵著爐壁,艱難的翹起腿來——這不折不扣就是米開朗齊羅的著名雕像「夜」。而那個男的只能取一腿屈一腿伸的姿式,那姿式的俗稱就是狗撒尿。而且那條伸著的腿還不敢伸得太厲害,否則就會碰上野屎。我覺得這樣子十足悲慘——如果你不同意,起碼會同意在這樣一個環境下,幹著又有啥意思。等到我和姓顏色的大學生試著幹這件事時,心裡就浮現爐筒子裡的事。那時候我抱著她的肩膀(她的肩膀很厚實),臉貼著她飽滿的胸膛,猛然間感到她身後是爐筒子。一股淒慘就湧上心頭,失掉了控制。這在技術上就叫早洩罷。還有一件事必須提到,姓顏色的大學生是處女,也增加了難度。不管怎麼說,這件事我失落得很,而且還暴露了我是個濕被套。但是姓顏色的大學生卻笑了,說道:你都把我弄髒了!然後又說:我自己跟自己來。你想不想看?
六八年春天那個晚上,我對姓顏色的大學生十分佩服,但是這種佩服卻不是始於那時,起碼可以上溯到六七年的秋天。那時候我們倆到海澱鎮去買大餅,在光天化日下掀開了馬路中央的陰溝蓋,從地底下鑽出來。不管在什麼時期,一位漂亮大姑娘以這種方式出現在人們面前,總是個很反常的現象。而且鑽了這麼長時間的陰溝,她還有辦法出污泥而不染,因此就引起了圍觀。而她旁若無人的走進小飯館,從胸罩裡掏錢買大餅,然後再旁若無人地鑽回陰溝裡去。有時候既沒有錢,又沒有糧票,她就一本正經的在街頭找人聊天,告訴人家我們幾十個人困在大樓裡,沒錢吃飯。等到要到了錢,就對人家甜甜的一笑,說:謝謝你。你對我們真好。我所認識的叫化子裡,就數她最有體面了。
後來姓顏色的大學生讓我到樹叢外去給她站崗,然後就和自己來。這時候天已經黑得差不多了,在樹叢外面只能看到一個模模糊糊的白色影子,但是什麼都能聽到,還能聞見那種濃郁的酸酸的花香氣。我覺得天地為之逆轉。姓顏色的大學生在樹叢裡躺著時,身體潔白如雪,看上去有點輪廓不清。晚上回家以前,她讓我幫她把那個有四個扣子的胸罩戴上。那東西是用白布做的,上面用線軋了好多道,照我看來像個襪子底。這種東西她有好幾個,都是這樣子的。有的太小,戴上後好像頭上戴了太小的帽子,搖搖晃晃,有的太大,戴上去皺巴巴。她的內褲像些面口袋。總而言之,這些東西十足糟糕,穿上去不能叫穿上去,該叫套了上去。脫下來不能叫脫了下來,應該說是從她身上滑了下來。假如在臭氣熏天的時期,還有什麼東西出污泥而不染的話,她就可以算一件了。
我躺在姓顏色的大學生身上時,覺得她像一堆新鮮的花瓣,冷颼颼的,有一種酸澀的香味。她的Rx房很漂亮,身體很強壯,在地上躺久了,會把地上的柴草絲沾起來。時隔這麼多年回想起來,我覺得她的身體像一種大塊的cheese,很緊湊很緻密,如果用力貼緊的話,有一種附著力。因此不該輕輕的撫摸,而應當把手緊緊地附著在上面。當年我做得很對。她教給了我女人是什麼。女人不是世界上唯一的奇跡,但是連這都不知道的話,那就更是白活了。
然後她從樹叢裡跑出來,說道:走,回家去。還抱抱我的腦袋。這時候我覺得沮喪,好像鬥敗了的公雞,而且覺得自己在她面前不過是個小叭狗罷了。受這種挫折對我大有好處,因為我生性十分狂妄。後來我記住,不管什麼時候,都不要忘記自己是個小叭狗和濕被套,狂妄的毛病就大見好。
後來姓顏色的大學生就下鄉去鍛練,回城來,結婚,生孩子。幹這些事時,就如從陰溝裡鑽出來,遇亂不驚。她心裡始終記著這個小叭狗似的男孩子。這是女性的故事,和我沒有關係,雖然寫出來我能看懂。而我是一個男性,滿腦子都是火力戰,白刃戰,衝鋒,築城這樣一批概念。雖然和她親近時也很興奮,但是心裡還是膩膩的,不能為人。就好像得了肝炎不能吃肥肉。革命時期對性慾的影響,正如肝炎對於食慾的影響一樣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