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來了

    對於我在台北市開車的事情,在我們家中,不太贊成的有八個人,熱切盼望的只有一個,我們一共是九個成人的家庭。
    當然,如果我自己不發心買車,那九個人就想法一致了。
    這幾年來,海外的日子雖然過下來了,房子總覺得大到沒有人氣。一到夜間,陽光退去,黑暗裡總有奇異的聲音在一個角落裡輕輕的響。
    有時候天氣不好,海浪就如巨獸般的繞住房子怒吼。這種夜晚,我必是不能再睡,悄悄開了車房的門,將汽車倒出來,跑到高速公路上去慢慢的駛到天亮。再回家的時候,心中便很舒坦了。
    所以說,相依為命的東西,一直是那匹馬。我的白馬。
    回到台灣來之後,發覺我突然屬於許多人。這當然增加了說話的對象,也縮減了長長的光陰,可是我的情況仍是相同的;沒有一個人或物是完全屬於我的。這一回,難道唯一的馬也沒有了嗎?
    堅持要一匹馬,而且它必須是白色的。
    白馬是一輛喜美,報紙上找到它的,要它的人相當的多。它先前的主人是一個美麗的中國女孩子。我懇求這一位老主人——這匹馬和我一見鍾情,請讓我來馴養它吧。那個女孩子依依不捨的將它過給了我。
    馬來我家的時候,是下午五點,我跟著它跑進了台北最混亂的交通時刻裡去,一直跑到深夜十二點半才回家。
    台北是這麼美麗的城市,尤其在落著微雨的深夜。以前不認識它,因為馬和我沒有在這裡共同生活過。於是,我屬於了一匹馬,彼此馴養著。
    那時候,我還沒有搬到陽明山的學校宿舍中去住,我常常藉著種種的理由,將我的父母手足和下一代的孩子們裝進白馬裡,一同出去跑路。這件事情就有如請親人來我自己的家中坐坐一樣,他們進車來,我便開車招待他們,心中十分欣慰。
    開車的時候,不太鎮靜的弟弟總是忍不住大叫,這件事情使我有些抱歉。他們很怕。
    事實上我自己也是心虛的,每次在街上一看見警察,就會煞車,口裡也會輕輕的喊出來。
    「一個警察!」
    「警察總是有的,叫什麼嘛!」坐在旁邊的人總是奇怪。「怕他捉我,不如先慢下來,表示我沒有逃走的意念。」「為什麼要抓你?」
    「就是不知道呀!不知道做了什麼就更怕了,想想看,隨時隨地會被抓。」
    「可是你沒有犯規——」
    「就是不知道有沒有犯規,才那麼緊張的。」
    這麼一說,將同座的人也弄成怕警察了,坐一趟車大家都很費力。
    當我住在西班牙那個海島上的時候,小城的交通也到了飽和點,停車當然是極大的難題。只因為警察們心腸軟,我常常派他們看守我隨便停著的車,自己跑去快速的辦事,辦好出來,不但沒有被罰,反而有人吹哨子將交通擋住,讓我上路。在那邊,警察是一群卡通片裡的熊,碰到他們,總是喜劇——華德狄斯奈的那種。
    台北是不是卡通片?我猜不是。
    那天夜裡,我的弟弟和他們的小女兒回到父母家中來探望之後,要回家去了。
    我當然熱心的要送他們。彼此客氣了一會兒之後,我們上車了。
    「你就穿這個樣子跑出去啦?」弟弟問我。
    我的百慕達式牛仔褲是舊的長褲剪成一半的,沒有縫邊,上身一件軟得如同豆腐皮一般的恤衫,並沒有穿襪子,踏著一雙帶子斷了的白球鞋。亂髮分叉盤在頭頂,一叢蘆花也似的。
    當然,這個樣子是不好看,可是只是坐在車內開一趟,十多分鐘便又回來,誰會看得見呢?更何況天也是黑黑的,還下著雨。
    送完了弟弟全家,彼此有禮貌的揮手晚安了一大場,我快快樂樂的往仁愛路財神酒店的方向開,要繞過圓環到敦化南路去。
    那時候路上已經沒有什麼車輛和行人了,雨地的反光將都市襯得更加涼快而空寂。
    進入圓環之前,看到一盞紅燈,接著看見不遠處又是一盞紅燈。我想了一下;好,開到遠的紅燈停下來就對了,那一盞對左轉的人是要的。
    四周看不到一輛車,我慢慢的過去了,收音機裡正在放「環遊世界八十天」的曲子。
    正在漫遊呢,一輛車子飛也似的由黑暗中向我直衝而來,鬼魅也似的突然出現在我左前方,我嚇住了,一個緊急煞車——那輛車裡,居然全是警察。
    「小姐,你闖紅燈了!」
    「真的?」我伸出頭去大喊了一句,不信似的。「是闖了嘛!」
    對嘛,原來是闖了嘛!對啦!我的心撲撲的狂跳起來,臉一下全熱了。四周突然好安靜。什麼也聽不見了。「我們開到邊上去說話好不好?」我趕緊說。
    我不敢快開,怕警察誤會我想逃。我慢慢的開,開出了圓環停在一排高樓大廈冷冷黑黑的邊上。
    沒有什麼辦法了,這批警察不說西班牙話,我不知怎麼對付他們。
    我只有穿著那條有流蘇的牛仔褲,慢吞吞的挨下了車。服裝先就代表了身份,這種樣子警察不喜歡的。
    「駕照借看一下。」一個警察上來了,口氣平淡。我太緊張了,拿錯了,出來的是一張保險卡。
    「我——才開沒有幾天,不太明白台灣的交通規則。而且,也沒有開過圓環的街道,我以為前面這盞紅燈才是給我的——」我交纏著手,將十指扭來扭去,不自在極了。「不懂交通規則怎麼開車呢?」警察將我給他的保險卡翻來覆去的看,我發覺拿錯了,趕緊又遞上去一張,結果卻是行車執照。我的駕照呢?
    「是真的,不是說謊,實在不太懂台北的燈,請你瞭解,我是遵守交通規則的人,雖然做錯了,絕對不是故意的——」
    警察先生看了我一眼,這時候我的頭髮不知什麼時候散了一撮,一半就被風吹到臉上來,更不討人喜歡了。你說不說西班牙文?求求你。
    警察瘦瘦的,一口白牙在夜裡閃爍。他不是熊,是一種狼——台北市之夜狼。
    好!要說的話已經說過了,我還站著,狼坐在車子裡,狼也在我面前,等吧!沒有希望逃了。
    「請您原諒我,給我改過的機會,這是第一次,以後絕對不再錯了——」我的聲音怎麼好像生病了。
    警察又看了我一眼。誰叫你隨隨便便就出門了,什麼怪樣子來給警察看到,我恨死自己了。
    「請你不要罰我——」
    「不是要罰你,這是你自己的安全,要當心的呀!」「那你罰不罰?」
    他也不說到底要將我怎麼樣,微微一笑,將我的什麼證都還給了我,還了以後並沒有再掏出筆來寫字。他的筆掉了?沒有罰單好寫了?
    「以後要當心哦!」警察說。
    大概是可以走了,在全車的狼沒有後悔之前趕快走。
    這一場嚇之後,我不認識方向了,不知道要怎麼走。四周沒有什麼行人,我只有再跑上去問警察:「現在我要去南京東路四段,要怎麼走?」
    警察指了一條大路要我走,我腿軟軟的跑去開車,頭也不太敢回。
    那一次之後,我得到了一個證明:狼的牙齒雖然很白,而且來去如風,可是它們不一定撕咬人。黃卡其布做的那種除了顏色嚇人之外,其實是不錯的。
    「小姐你講這種話實在很不公平,我們受警察的氣不是一天了,憑你一次的接觸,怎麼說他們是講理的?交通警察只有我們計程車最明白——」
    「你不犯規他會抓你?」
    「抓是沒有錯,抓的時候就沒有商量了。」
    「你自己被抓的時候是不是也死樣怪氣的呢?」「倒楣啦!給他罰還會好臉色給他看?」
    其實,跟計程車司機先生們說話是十二分有趣的,他們在某方面識人多,見到的社會現象也廣,長長的路程一路說話,往往下車時都成了朋友,我喜歡跟他們接觸。
    當我的白馬進醫院去住院看內科的時候,我偶爾也會坐計程車。這一回因為講到警察,彼此不大談得攏,最後的結論是警察只有一個講理的,就是那天晚上被我碰到的那一個。司機說他相信我沒有說不老實的話。
    可是,如果那天晚上他罰了我,難道便是不講理的嗎?「你不要太大意哦!我那天開車,有一個斑馬線上的人要過不過的,我給他搞得煩了,開過去也沒壓死他,警察竟然跑上來罰我錢,還抓我去上課,班都不能上了。」
    女友阿珠長得比我美,汽車比我大,居然也被交通警察收去了,沒有放她。活該,人又不是餃子皮,怎麼能去壓的?太大膽了。應該多上幾堂課再放出來。
    「什麼活該?你怎麼跟警察那麼好?」
    我嘻嘻的笑,覺得台北市的人相當有趣。阿珠的先生是交通記者,自己太太被罰,居然救不出來,真好。說來說去,不覺開車已經快一個月了。
    一般來說,我的行車路線是固定的,由家中上陽明山,由陽明山回父母家,平日有事在學校,週末回來省視父母請安,便是此次回台對生活的安排,並不亂跑。
    當然,我一向也只會走民權東路、圓山、士林那幾條路,別的就不大會。
    聽說外雙溪自強隧道內有時候會有奇幻的影像出現。例如說明明看見一個小孩躺在隧道地上,開車的人停車探看,就不見了。又說有一個漂亮的小姐招手要上車,上了車過完隧道也消失了。當然,這都是計程車司機先生們說出來娛樂我的事情。
    自從知道這些故事之後,我便想改道了,有次下山回家特意開過隧道,經過大直,轉松江路回去。
    隧道裡沒有小孩和女人,什麼都沒有。還好。
    松江路上車水馬龍,很多地方不許左轉,等到有一條大街可以左轉時,紅燈又亮了,紅燈亮了我正好從窗口買一串玉蘭花。
    紅燈滅了,綠燈亮得好清爽,我便一打方向盤,轉了過去。奇怪,台北市怎麼居然有的地方一排同時掛著五個紅綠燈的,不嫌多嗎?眼花撩亂的有什麼好。
    轉過去了,警哨劃破長空,我本能的煞了車,眼前居然是一個警察在揮手。我連忙回頭去看,身後沒有車跟上來,心裡有些孤單。不好了,難道是我嗎?
    買了路邊的玉蘭花有什麼錯?又不是警察家的。
    「請問是吹我嗎?有什麼事?」我打開車窗來問。
    警察叫我靠邊停,許多路人開始看我,路邊不遠就是一個洗車站,我假裝並沒有什麼臉紅,假裝自己是心血來潮要去洗車,慢慢的停下來了。
    那個警察咬住哨子的牙齒又是雪亮的,不過不太尖。「沒有看左轉燈,搶先轉道。駕照借看一下。」
    他說這句話,正好應了鍾曉陽的小說名字——「停車暫借問」,以前總要念錯的書名,這一回腦子裡一順就出來了。警察來了,居然有閒聯想到曉陽身上去,自己竟是笑出來了,一面笑一面下車,這回是罰定了。
    「你要罰我羅,對不對?」
    「駕照呢?」
    我雙手遞上去,那串花拍一下落到地上去了。
    我蹲下去撿花,站起來的時候風刮過來了,臉上的紅潮也就吹掉了。
    「警察先生,你的紅燈很特別,怎麼有五個的?我挑了一個綠的看,不知道綠燈也不可以轉過來,難道紅燈才能轉嗎?請你教教我。」
    「你來——」警察往前走,走到路中間,眾目睽睽之下我也只好跟過去了。
    「交通流量每一個地區都不同,這邊車子多,沒有左轉綠燈就不能走,明白了嗎?」
    「別的路車子也很多,怎麼只有三個燈呢?這一回應該不算,給我學習改過的機會,請你原諒我,好不好?」「你不會看燈怎麼開車,奇怪呀?」
    「我是鄉下人,這種五燈的東西鄉下沒有,我剛剛才住到城裡來的,請你相信我,不是故意的。」
    我沒有說謊,在國外我是住在市郊。
    「那你要去學呀——」
    「請你不要捉我去上課——」我叫了起來。
    警察看見我那個樣子,抿著嘴笑了笑,居然反過來安慰我:「沒有抓你去上課,現在不是已經講解給你聽了嗎?明白了嗎?」
    「明白了,可不可以走了?」我沒命的點頭。
    「不要罰了哦?」我一面小跑一面不放心的回頭問。「下次不要再犯了——」
    「謝謝你,一定不會了。」
    上車的時候,心中非常感激那位警察先生,看見手裡只有一串香花,很想跑上去送給他,可是又怕路人說我行賄。什麼也不敢做,只是坐進車裡,斜著頭笑了一笑,就走了。兩次絕處逢生,對於制服底下的那些人也不再害怕了,交通警察總是站在空氣最壞的地方服務,這個職業付出的多,收進去的廢氣又不健康,看見的臉色大半是壞的,他們實在也有自己的辛酸,畢竟也是血肉之軀的人啊!
    「你知道他們住在哪裡?北平路一帶,我去過,環境不好,宿舍大統艙,外面吃灰淋雨,回到宿舍也不能安靜,你以為警察好做嗎?不跟你吼就好羅!」
    柱國弟弟聽說警察兩次放了我,十分感概的對我說。我愣了一陣,沒有說什麼話。在台灣,我知道的事不夠深入,沒有什麼見識。
    好,沒過幾天,我去了北平路,不是故意的,是在巴黎的時候答應了騫騫給他買裱好金邊的宣紙,要去中山北路北平路交錯的「學校美術社」買了寄出去。
    天橋底下停滿了車,轉來轉去找不出一個停車的位置,急得不得了。因為時間很緊,我要趕回陽明山去換衣服上課,眼看車子不能丟,路上都是黃線,四周全是警察地盤,急得不知如何是好。
    這一次是明知故犯,如果警察來抓,只有認了。
    一咬牙,我就擋在警車前面停住了車。當然不能理直氣壯,總是回頭看了一下。
    就在我車後,一輛紅色的警察吊車因為我擋住了一個漆好車號在地上的空位,進不來了。
    「我是故意的——」我一摔車門就向車後跑去,那兒一個警察也下車了。
    「你這麼停,我怎麼辦?」他說。
    我現在知道警察的牙齒為什麼全是白的了,他們風吹雨打,皮膚都黑,當然了。
    我也說不出任何理由來,只是站在他面前,嘻的一笑。「如果你要罰,我就乾脆先去買紙頭,兩分鐘,好不好?
    請你看住車,不要叫別的吊車來拖走了,拜託——」
    「兩分鐘就出來,我等你——」吊車就是他嘛!我笑笑,點點頭,趕快跑過街去。
    兩分鐘不到,買好了一盒紙,付了錢,抱著盒子飛快的穿過街,再跑去站在警察的面前。
    「咦,你不是三毛嗎?我是你的讀者呀!」他嘩一下叫了起來,表情真純,很教人感動。好傢伙,你笑的時候像我弟弟。
    「謝謝你護車,對不起,我馬上要走了。」我不敢多跟他講話。跟警察扯自己的書也是不好的,他是我的讀者,更不敢提醒他罰不罰了,還是趕快走,趁他沒有要抓我之前就走掉,這樣他的心裡便不會有矛盾了。
    我規規矩矩的把車開出去,回頭笑了一笑。
    經過忠孝東路兩排高樓大廈的深谷,交通擠成麥芽糖似的扭成一團。看看那些爭先恐後搶道爭先的車隊,我笑了起來,將玻璃窗搖上,免得吸進太多廢氣。收音機裡播音員說要放一條歌,李珇菁唱的:「到底愛我不愛」。然後,歌聲飄了出來——。
    躲開一部壓上來的大巴士,閃掉一輛硬擠過來的計程車,我在洶湧的車潮裡不能脫身。快線道上什麼時候來了一輛賣饅頭的腳踏車,那個路人為什麼在跨越安全島?這一群亂七八糟的人啊,都和我長著一樣的臉孔。
    台北,台北,如果你問我,到底愛不愛你,我怎麼回答?
    想到這兒,酸楚和幸福的感覺同時湧了上來,滋味很複雜。十字路口到了,那兒站著的,明顯的兩個卡其制服的黃警察。
    一定去海邊
    就是那樣的,回來不過二十四天,棕色的皮膚開始慢慢褪色,陽光一下子已是遙遠的事情了。
    總不能就那樣曬太陽過一輩子呀,畢竟夏天是要過去的。回台的那天,胃痛得鈍鈍的,並不太尖銳。
    就是在松江路和長春路的交會口,開車開到一半,綠燈轉成了紅燈,想衝過去,松江路那邊的車隊卻無視於卡在路中間的我,狼群一樣的噬上來。攔腰切上來的一輛計程車好似要將人劈成兩半似的往我的車右側殺過來,那一剎間,我緩緩的閉上了眼睛。
    那是這三個月中第一次又在台北開車。
    很累,累得想睡覺,狂鳴的喇叭非常遙遠而不真實,比夢境裡的一切還要來得朦朧,後來,前面綠燈亮了,本能的往前開,要去南京東路的,後來發覺人在松山機場,也不知這是怎麼開去的,一切都是機械性的反應。
    父母家的日光燈總也開得慘白白的,電視機不肯停,橄欖綠的沙發使人覺得眼皮沉澀,母親除了永無寧日的叫人吃吃吃之外,好似沒有其他更好的方法表達她的愛。
    菜總是豐盛,眼睛是滿的,四周永遠有人和聲音,餐廳裡那張土黃色的地毯是悶熱黃昏午睡時醒來的沉,在溫水裡慢慢溺死的那種悶。
    學校是好的,有風沒風的日子,都是清朗,大學生的臉,就不是那張地毯的樣子。吃便當,也是好的,簡單而安靜,如果不吃,也沒有關係,因為母親的愛和它真是一點也沒有關係。
    於是,教課之前,去吃一個冰淇淋,它冷,不複雜,一個小小的冰淇淋,也是因為它簡單。
    世界上的事情,週而復始的輪轉著,這有它的一份安然,倦淡的祥和,還有凡事意料得到的安全。
    慢讀《紅樓夢》,慢慢的看,當心的看,仍是日新又新,第三十年了,三十年的夢,怎麼不能醒呢?也許,它是生活裡唯一的驚喜和迷幻,這一點,又使人有些不安;那本書,拿在手中,是活的,靈魂附進去的活,老覺得它在手裡動來動去,鬼魅一般美,刀片輕輕割膚的微痛,很輕。
    網球拍在書架靠近天花板的地方斜斜的擱著,溜冰鞋不知道在哪裡,腳踏車聽說在弟弟家的陽台上風吹雨打,下飛機時的那雙紅球鞋回家後就不見了;它走掉了。
    總是過著不見天日的生活,夜裡是燈和夢,白天,不大存在,陽光其實一樣照著,只是被冷氣和四面牆取代了。書本,又回來了,還有格子格子和一切四四方方的東西,包括那個便當,都是大盒子裡的小盒子;摩登便當的裡面又有小格子,很周到的。
    才過了六天這樣的日子,也是為了盒子去的雜貨店,買方方的火柴盒和煙,出來的時候,看見捲著賣的草蓆子,很粗糙的那種,聞到了枯草的氣味,它捲著,不是方的,一動心,買了下來,五十塊台幣,一張平平的東西,心裡很歡喜,軟軟的可以捲來捲去。
    這種草蓆給人的聯想是用來蓋突然死掉的人的。幾次見到它的用途,兩次是車禍現場,人被蓆子蓋著,兩隻腳在外面,大半掉了一隻鞋,赤腳露在草蓆的外面,沒有什麼血跡之類的現場,只那露出來的光腳靜靜的朝天豎著。還有一次在海邊,野柳那邊,溺死的人,也是蓆子下面看不見,好像死的人都會變成很長,蓋住了臉總是蓋不住腳。
    買下草蓆,卷放在車子後廂,買了它以後,總是當心的穿上一雙緊緊的白襪子,很怕光腳。
    就是因為那條蓆子,一個星期天,開去了淡水。不,我不去翡翠灣,那兒太時髦了,時髦沒有什麼不好,時髦和太陽傘汽艇比較能夠聯上關係,我和我的草蓆,去的是鄉鎮小調的沙侖海灘。
    沒有什麼游泳衣,在加納利群島,海灘上的男女老幼和狗,在陽光下都不穿任何衣服——大自然對大自然。連手提收音機也不許帶的,海灘只許有海潮和風的聲音,不然,警察要來抓的——如果你放人造音樂和穿衣服。
    沙侖的人美,大半接近鄉土,穿著短褲,在玩水,頭上總也一把小花傘和帽子,沒有幾個人穿比基尼。可是我最盡心的,也只有一件灰藍色的比基尼,舊了,布很少,已經七年沒有穿了,在大西洋那個久居的島上,這幾塊布,也是不用的。這一回,帶了回來,才突然覺得它仍然很小,小到海灘上的人,善意的迴避了眼光。
    後來,便不去沙侖了,仍愛那兒遼闊的沙灘和穿了許多布的同胞。
    又經過長春路和松江路,總是午後六點半左右交通最塞住的時候,走到半途而綠燈快速變成紅燈,很不好意思擋住了河流一般的來車,等到終於開過去時,警察先生吹了哨子,叫我靠邊停,我下車,對他說:「身不由主,請您不要罰我,……」警察先生很和氣,看了駕照,溫和的說:「下次快些過,當機立斷,不要猶豫,你好心讓人,結果反而擋在中間,知道了嗎?」
    總是讓人的,可是人不讓我,就變成擋路鬼了,而且總在同樣的地方出現。
    不能了,想念大海幾成鄉愁,不要擠了,我有一條草蓆,可以帶了到海邊,也不沙侖了,去沒有人的地方,一個星期一次,不去任何海水浴場了。
    第二次去郊外,發現一條彎彎曲曲的鄉間小路,看看地圖,是沿海的,一直開下去,房子少了,稻田來了,紅瓦黑牆的台灣老厝零零落落的隱在竹林田野的遠處。一直開,一個轉彎,迎面來了大軍車,車上的阿兵哥沒命的又喊又叫又揮手,我伸出左手去打招呼,路擠,會車時客氣的減速,彼此都有禮讓,他們亂喊,聽懂了,在喊:「民愛軍,軍愛民——小姐,小姐,你哪裡去?」就在那一剎間,我的心又一次交給了親愛的親愛的土地和同胞。海,在會車那一個轉彎的地方,突然出現了,沒有防波堤的海岸,白浪滾滾而來,風,是涼的,左手邊的青山裡仍然隱著紅瓦的老房子,竹竿上迎風吹著紅紅綠綠的衣服,沒有人跡,有衣服,也就有了生活的說明。陽光下淡淡的愁、寂和安詳。歲月,在台北市只一小時半的車程外,就放慢了腳蹤。
    那條路,又亮又平又曲折,海不離開它,它不離開海,而海邊的稻田,怎麼吹也吹不枯黃呢?那份夏末初秋的綠,仍然如同春日一般的寂寞。紅和綠,在我,都是寂寞的顏色,只因那份鮮艷往往人們對它總也漠然。
    沿著路擠著碎石子的邊道停了車,不能坐在一個方盒子裡,車子也是方方的。
    大步向草叢裡跨過去,走到卵石遍佈的海岸,很大的枯樹幹在空曠的岸上是枯骨的巨手伸向蒼天。陽光明媚,吹來的風仍是涼的,適意的涼,薄荷味的,這兒沒有魚腥——而魚腥味也是另一種美。
    看了一會兒的海,呆呆的,有鄉愁。海灘上一堆一堆漂流物,其中最多的是單只的破鞋和瓶子,也有爛木塊和洗刷得發灰的亂七八糟的東西。於是,我蹲下來,在這堆寶物裡,東翻西揀起來。揀到一隻大彈珠,裡面有彩色的那種,外面已經磨成毛邊的了,也得一付假牙,心中十二分的歡喜。然後,鋪平了蓆子,四邊用石頭鎮住,平躺在它的上面,沒有穿襪子。
    總是不大懂,為什麼破鞋老是被人海葬,而它們卻又最喜歡再上岸來,看見那一隻又一隻的鞋子,總悄悄的在問它們——你們的主人曾經是誰,走過什麼樣的長路才將你們丟了?另外那一隻怎麼不一起上來呢?
    那是回台的第九天內第二次去海邊,回來時,沒有走松江路,心裡煥然一新,覺得天地仍是那麼遼闊,天好高呀,它不是一個大碗蓋,它是無邊無涯的蒼穹,我的心,也是一樣。
    一定要去海邊,常常去,無人的海邊,那種只有海防部隊守著寂寂的地方。阿兵哥棕黑色的笑臉,是黑人牙膏最好的活動廣告——他們是陽光。
    於是,又去了,去了第三次海邊,相隔一天而已,十一天內的第三次,同樣的長路,沒有遊人的地方,連少數幾條魚船,也在路邊用稻草和大石頭蓋著,好似天葬了它們一樣。
    這片絕美的台北近郊,再也不寫出地名來,越少人知道越好,不要叫塑膠袋汽水瓶和大呼小叫的人群污染了。讓它做它自己吧!
    有的時候,也曾想,如果《紅樓夢》裡的那一群人去了海邊,就又不對了,他們是該當在大觀園裡的。那麼自己又怎麼能同時酷愛大觀園又酷愛大海呢?林黛玉說過一句話:「我是為我的心。」我也是為我的心。
    台北的日子仍是擠著過,很擠,即使不去西門町,它也一樣擠,擠不過去了,有一片隨時可去的地方,三小時來回就可以漫遊的仙境,就在那條不是高速公路通得過的地方。它不會變,除了山區裡曬著的衣服變來變去之外,它在時空之外,一個安詳的桃花源,而且可以出出進進的,不會再尋無蹤。
    去海的事情,成了自己的習慣。
    很不忍看到一天到晚生活在四面公寓牆裡的家人和手足,尤其是下一代的孩子,星期假日,他們懂得的、能做的,是去擠擠嚷嚷的餐館,全家人吃一頓,然後對自己說:這一個假日,總算有了交代,對自己,也對孩子。
    其實,天倫之樂,有時是累人的,因為不大樂,是喧嘩、湯湯水水的菜和一大群人,不能說知心的話,不能鬆弛,只因我的家人是都市中的居民,寸金寸土大都會裡的家族,我們忘了四面牆外面的天空,當然,也因為,吃成了習慣。然而舉筷時,我仍然相信父母起碼是欣慰的;兒孫滿堂,沒有一個遠離身邊,而且小孩子越生越多,何況又有那麼多菜啊!父母的要求不多,對他們,這就是生命的珍寶了,他們一生辛勞,要的真是不多。每在這種聚會時,總有些發愣,覺得父母犧牲得已經沒有了其他的能力。
    一直覺得,三次去海邊不帶家人同行是不好的行為。說了,弟弟說那麼全家都去,三輛車,十七八個男女老幼,大家忙著安排時間。我怕母親,她第一個想的,必然是這一下,她要帶多少飲料、食物加上每一個孫兒孫女的帽子、花傘、防風的衣服、奶瓶、尿布……她會很緊張的擔起大批食物和一切的顧慮,郊遊對她就是這種照顧家人的代名詞。這只是去數小時的海邊呀!
    母親的可愛和固執也在這裡,將那無邊無涯如海一般的母愛,總是實際的用在食物上叫我們「吃下去」。我們家的天倫之樂,已很明白了,不肯安靜的,很鬧,而一片大好江山,便無人靜觀自得了。我們一家,除了那個二女兒之外,好似離群索居,總是有些不安全而孤單,非得呼朋引伴不可。每當我幾天不回家而確實十分自在時,母親的心,總以為她主觀的幸福判斷,為我疼痛,其實,這是不必要的,跟電視機共存而不能交談的家庭團聚,其實在我,才叫十分孤單而寂寞。
    試了一次,只帶弟弟全家四口去海邊,車上人滿了,心裡也快活,可是同樣的,跟山水的親近,怎麼便消失了,那條寂美的路,也不再是同樣的平和、簡單又清朗。陽光很好,初生的嬰兒怕風,車窗緊閉,只有冷氣吹著不自然的風,而我,正跟親愛的手足在做一次郊遊。
    不喜歡一大群人去海邊,回來的車程上,這種排斥的心情,又使自己十分歉然和自責。
    在海邊,連家人都要捨棄,難道對海的愛勝於手足之情嗎?原因是,大家一直在車內講話,又不能強迫他人——不許開口,面向窗外。那才叫奇怪了。
    有的時候,我又想,別人已經安然滿足的生活,何苦以自己主觀的看法去改變他們呢,這便跟母親強迫人吃飯又有什麼不同?雖然出發點都是好的。
    昨天,又去了同樣的地方,這一回,海邊大雨如傾。
    對我來說,也無風雨也無晴並不十分困難,可是有風有雨的心境,卻是更會自然些。
    常常跟自己說,一定要去海邊,那怕是去一會兒也好。這十分奢侈,就如看紅樓夢一樣的奢侈。孤獨是必要的,它也奢侈,在現今的社會形態裡。
    晚上和朋友吃飯,他們抱怨老是找不到我,我說,大半是去了海邊吧!
    「你帶我們出——」
    「不——要。」
    「為什麼?」
    「不為什麼,天下的事,哪有凡事都為什麼的?」
    話說出來舉桌嘩然。為了所謂的不夠朋友,喝下了一大杯酒,照了照杯子,笑笑。
    去海邊,會一直去下去,這終於是一個人的事情了。

《傾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