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膽小鬼》是三毛專門為《幼獅少年》的讀者寫的一篇散文。文長三千五百字,描述她小時候偷錢的故事。全文大概可以分為四部分。
第一部分是介紹偷錢的背景。
文章一開始,三毛賣了個關子,並沒有直說偷錢,只是在敘述「這件事情,說起來是十分平淡的……」第一段的末尾才指出「我要說的是——偷錢」。
這種表達方式,是將答案放在後面,先製造懸疑,才揭曉意外的結果。令我聯想起王爾德到美國,海關人員問他:「您隨身攜帶的,有沒有需要打稅的貴重物品?」王爾德的回答是:「沒有,除了我的天才之外。」
第一部分敘述偷錢的各種下場。「最後那個遠走高飛的小朋友是受罰最輕的一個,他的父母在發現人財兩空的時候,著急的是人,人回來了,好好看待失而復得的兒子,結果就捨不得打了。」
這段話充滿了反諷的意味,令人聯想起梁實秋《雅捨小品》中的《孩子》:
「危及父母的生存和體面的時候,也許要狠心咒罵幾聲,但那咒罵大部分是哀怨乞憐的性質。其中也許帶一點威嚇,但那威嚇只能得到孩子的訕笑,因為那威嚇是向來沒有兌現過的。」
這樣的文字為何特別動人呢?三毛寫童年為何選擇偷錢的臭事呢?因為「真」,一針見血,反映了真實而深刻的生活,而不是冠冕堂皇的表面話。
第二部分描敘偷錢的經過。
「走進母親的睡房,看見五斗櫃上躺著一張紅票子——五塊錢。」這真是莫大的誘惑。真正下手的情況是「我的呼吸開始急促起來,兩手握得緊緊的……再有知覺的時候,已經站在花園的桂花樹下,摸摸口袋,那張票子隨著出來了,在口袋裡。」
看起來,真是輕易到手,得來全不費工夫,文字也很平淡。可是細味之下,卻是以具體的動作神情,充分顯現了抽像的心理感覺,緊張之態,狀溢目前。
其實,幾乎每個人都有「偷」的念頭。三毛長大之後,仍然是童心未泯,照偷不誤。可別誤會她是竊盜宵小之徒。(白手成家)裡就有一段是敘述她和荷西在晚上爬進總督家的矮牆,用四隻手偷挖花的故事。後來被衛兵發現,臨機應變,裝作談情說愛的情侶才得以脫身而出。
第三部分刻劃偷錢之後的心理。
整個人變了,坐也不是,立也不是,好像生了病。其實,母親發現掉了錢,並沒有懷疑三毛,可是,她「樣子的確像在發高燒,口袋裡的五塊錢就如湯裡面滾燙的小排骨一樣,時時刻刻燙著我的腿。」用譬喻的手法,誇張地形容鈔票燙著腿,在客觀上當然不是事實,鈔票怎麼會滾燙呢?可是在主觀感覺上,非如此過甚其詞,還真不足以描繪她心裡面的緊張與不安。
就在這樣「心裡有鬼」的情況下,折騰了一整天,最後的下場是「赤著腳快步跑進母親的睡房,將錢捲成一團,快速的丟到五斗櫃跟牆臂的夾縫裡去,這才逃回床上,長長的鬆了一口氣。」
三毛用回溯的口吻刻劃她童年的心境,生動傳神,而活現紙上。當然,還錢之後,想到夢想因為膽小而付諸流水,心裡面還是酸酸的。
第四部分描敘偷錢事件結束後的尾聲。
偷錢的滋味並不好受,因此,她沒有再偷,並且發現,原來姐姐弟弟們都有共同的經驗。
這樣一次童年的回憶,一個許多人共同的出軌經驗,在三毛的筆下,如此一幕幕地排演到讀者面前,真是栩栩若生,好像看電影一樣。沒有講理、沒有說教,而寓教化於詼諧之中,耐人尋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