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的生活裡,
我就是主角。
對於他人的生活,
我們充其量只是一份暗示、一種鼓勵、啟發、還有真誠的關愛。
這些態度,
可能因而豐富了他人的生活,但這沒有可能發展為
——代辦他人的生命
我們當不起完全為另一個生命而活——即使他人給予這份權利。堅持自己該做的事情,是一種勇氣。
絕對不做那些良知不允許的事,是另一種勇氣。
不要害怕拒絕他人,
如果自己的理由出於正當。當一個人開口提出要求的時候,他的心裡根本預備好了兩種答案。所以,
給他任何一個其中的答案,都是意料中的。
原諒他人的錯誤,
不一定全是美德。
漠視自己的錯誤,
倒是一種最不負責的釋放。過分為己,
是為自私自利。
完全捨我,
也是虐待了一個生靈——自己。自憐、自戀、自苦、自負、自輕、自棄、自傷、自恨、自利、自私、自顧、自反、自欺加自殺,都是因為自己。
自用、自在、自行、自助、自足、自信、自律、自愛、自得、自覺、自新、自衛、自由和自然,也都仍是出於自己。
自己是什麼?
自己是誰?
自己是自己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