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前夕,余楠上了一個不大不小的當——至少余楠認為他是上了胡小姐的當。他們倆究竟誰虧負了誰,旁人很難說。常言道:"清官難斷家務事",何況他們倆中間那段不清不楚的糊塗交情呢。
余楠有一點難言之苦:他的夫人宛英實在太賢惠了,他憑什麼也沒有理由和她離婚。他實在也不想離。因為他離開了宛英,生活上諸多不便,簡直像吃奶娃娃離開了奶媽。可是世風不古,這個年頭兒,還興得一妻一妾嗎?即使興得,胡小姐又怎肯作妾?即使宛英願意"大做小",胡小姐也決不肯相容啊!胡小姐選中他做丈夫,是要他做個由她獨佔的丈夫。
胡小姐當然不是什麼"小姐"。她從前的丈夫或是離了,或是死了,反正不止一個。她深知"如花美眷,似水流年",所以要及時找個永久的丈夫,做正式大人。在她的境地,這並不容易。她已到了"小姐"之稱聽來不是滋味的年齡。她做夫人,是要以夫人的身份,享有她靠自己的本領和資格所得不到的種種。她的條件並不苛刻,只是很微妙。比如說,她要丈夫對她一片忠誠,依頭順腦,一切聽她駕馭。他卻不能是草包飯桶,至少,在檯面上要擺得出,夠得上資格。他又不能是招人欽慕的才子,也不能太年輕、太漂亮,最好是一般女人看不上的。他又得像精明主婦僱用的老媽子,最好身無背累,心無掛牽。胡小姐覺得余楠具備他的各種條件。
胡小姐為當時一位要人(他們稱為"老闆")津貼的一個綜合性刊物組稿,認識了余楠。余楠留過洋,學貫中西,在一一個雜牌大學教課,雖然不是名教授,也還能哄騙學生。他常在報刊尾巴上發表些散文、小品之類,也寫寫新詩。胡小姐曾請他為"老闆"寫過兩次講稿。"老闆"說余楠稍有才氣,舊學底子不深,筆下還通順。他的特長是快,要什麼文章,他搖筆即來。"老闆"津貼的刊物後來就由他主編了。他不錯失時機,以主編的身份結交了三朋四友。吹吹捧捧,抬高自己的身價。他捧得住飯碗兒,也識得風色,能鑽能擠,這幾年來有了點兒名氣,手裡看來也有點積蓄;相貌說不上漂亮,還平平正正,人也不髒不臭;個兒不高,正開始發福,還算得"中等身材"。說老實話,這種男人,胡小姐並不中意。不過難為他一片癡心,又那麼老實。他有一次"發乎情"而未能"止乎札儀",吃了胡小姐一下清脆的耳光。他下跪求饒,說從此只把她當神仙膜拜。好在神仙可有凡心,倒不比貞烈的女人。胡小姐很寬容地任他親暱,只到他情不自禁,才推開說:"不行,除非咱們正式結婚。"
余楠才四十歲,比胡小姐略長三四年。他結婚早,已有三個孩子。兩個兒子已先後考上北平西郊的大學,思想都很進步,除了向家裡要錢,和爸爸界錢劃得很清。女兒十六歲,在上海一個教會女中上學,已經開始社交。宛英是容易打發的。胡小姐和她很親近,曾多方試探,拿定她只會乖乖地隨丈夫擺佈,決不搗亂牽掣,余楠可以心無掛慮地甩脫他的家庭。可是余楠雖然口口聲聲說要和胡小姐正式結婚,卻總拖延著不離婚。胡小姐也只把他捏在手心裡,並不催促。反正中選的人已經拿穩了一個,不妨再觀望一番。好在余楠有他的特點,不怕給別的女人搶走。
余楠非常精明,從不在女人身上撒漫使錢。胡小姐如果談起某個館子有什麼可口的名菜,他總說:"叫宛英給你做個嘗嘗。"宛英傳授得老太太一手好烹調,余楠又是個精於品嚐的"專家"。他當了刊物的主編,經常在家請客。這比上館子請客便宜而效益高。他不用掏腰包,可以向"刊物"報銷。客人卻就此和他有了私交,好像不是"刊物"請客組稿,而是余楠私人請的,並且由他夫人親手烹調的。胡小姐有時高興,願意陪他玩玩,看個電影之類。余楠總涎著臉說:"看戲不如看你?"當然,看戲只能看戲裡談情說愛,遠不如依偎著胡小姐訴說衷情。不過,胡小姐偶爾請他看個戲或吃個館子,他也並個推辭。因為他常為胡小姐修改文章,或代筆寫信。胡小姐請他,也只算是應給的報酬。有一次胡小姐請他看戲。散場出來,胡小姐覺得餓了,路過一家高級西萊館,就要進去吃晚飯。余楠覺得這番該輪到自己做東了,推說多吃了點心,胃裡飽悶,吃不下東西,胡小姐說:"我剛聽見你肚裡咕嚕嚕地叫呢",一面說,就昂首直入餐館。余楠少不得跟進去,只是一口咬定肚裡作響是有積滯,吃不進東西。他願意陪坐,只叫一客西菜,讓胡小姐獨吃。胡小姐點了店裡最拿手的好菜;上菜後,還只顧勸余楠也來一份,余楠堅持"干陪",只是看著講究的餐具,急得身上冒汗;聞著萊餚的香味,饞得口中流涎。幸喜帳單未及送到他手裡,胡小姐搶去自己付了。胡小姐覺得他攥著兩拳頭一文不花,活是一毛不拔的"鐵公雞",聽說他屢遭女人白眼,想必有緣故。不過,作為一個丈夫呢,這也不失為美德。他好比儉嗇的管家婆,決不揮霍浪費。反正她早就提出條件,結了婚,財政權歸她。余楠一口答應。在他,財政權不過是管理權而已,所有權還是他的,連胡小姐本人也是他的。
時勢造英雄,也造成了人間的姻緣。"老闆"嘴裡說:"長江天險,共產黨過不了江,夾江對峙是早經歷史證實的必然之勢,"可是他腳下明白,早採用了"三十六計"裡的"上計"。他行前為胡小姐做好安排,給她的未來丈夫弄到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一個主任。這當然是酬報胡小姐的,只為她本人不夠資格,所以給她的丈夫。余楠得知這個消息,吞下了定心丸,不復費心營求。他曾想跟一個朋友的親戚到南美經商,可是那個朋友自己要去,照顧不到他。他又曾央求一個香港朋友為他在香港的大學裡謀個教席。那個朋友不客氣,說他的英語中國調兒太重,他的普通話鄉音大多,語言不通,怎麼教書,還是另作打算。他東投西奔,沒個出路。如今胡小姐可以帶他到巴黎去,他這時不離婚,更待何時!
他對胡小姐說,家事早有安排,他認為乘此時機,離婚不必張揚,不用請什麼律師,不用報上登什麼啟事,不用等法院判定多少贍養費等等,他只要和宛英講妥,一走了之。胡小姐很講實際,一切能省即省,她只要求出國前行個正式婚禮。余楠說,婚禮可在親友家的客堂裡舉行,所謂"沙龍"結婚。胡小姐不反對"沙龍"結婚,不過一定要請名人主婚,然後出國度蜜月;"沙龍"由她找,名人也由她請。她只提出一個最起碼的條件——不是索取聘禮。她要余楠置備一隻像樣的鑽戒,一對白金的結婚戒指。余楠說,鑽石小巧的不像樣,大了又俗氣,況且外國人已不興得佩戴珍貴首飾,真貨存在保險庫裡,佩戴的只是假貨。至於白金戒指,余楠認為不好看,像晦暗的銀子,還不如十八k的洋金。
胡小姐並不堅持,她只要一點信物。余楠不慌不忙,從抽屜深處取出一對橢圓形的田黃圖章。他蘸上印泥,刻出一個陽文,一個陰文的"願作鴛鴦不羨仙",對胡小姐指點著讀了兩遍,搖頭晃腦說:
"怎麼樣?"
胡小姐滿面堆笑說:"還是古董吧?"
胡小姐見識過晶瑩熟糯的田黃。這兩塊石頭不過光潤而已。余楠既不是世家子,又不是收藏家,他的"古董",無非人家贈送他和宛英的結婚禮罷了。即使那兩塊四黃比黃金還珍貴,借花獻佛的小小兩塊石頭,也鎮不住胡小姐的神仙心性呀!她滿口讚賞,鄭重交還余楠叫他好好收藏,她斂去笑容說,還有好多事要辦,叫余楠等著吧。她忙忙辭出,臨走回頭一笑說:"對了,戒指我也有現成的!"
用現在流行的話,他們倆是"談崩了。"
胡小姐擇夫很有講究,可是她打的是如意算盤。不,她太講求實際,打的是並不如意的算盤。她只顧要找個別的女人看不中的"保險丈夫"。忘了自己究竟是女人。她看到余楠的小氣勁兒,不由得心中大怒。她想:"倒便宜!我就值這麼兩塊石頭嗎?我遷就又遷就,倒成了大減價的貨色了!"那個洋官的職位是胡小姐手裡的一張王牌難道除了你余楠,就沒人配當了!她連成有她愛戀的人,只為人家的夫人是有名的雌老虎,抱定"佔著茅房不拉屎"主義,提出口號:"反正不便宜你,我怎麼也不離!"胡小姐只好退而求其次,選中了余楠,多承余楠指點了她"一走了之"的離婚法和"沙龍"結婚法。她意中人的夫人儘管不同意,丈夫乘此時機一走出國,夫人雖然厲害,只怕也沒法追去,反正同樣不是正式的離、正式的結,何必委曲求全,白便宜你余楠呢!她在斂去笑容,叫余楠"等著吧"的時候,帶些咬牙切齒的意味。他害自己白等了一兩年,這會兒叫他白等幾天也不傷天地。她臨走回頭說的一句話,實在是冷笑的口吻。她只是拿不穩她那位意中人有沒有膽量擔著風險,和她私奔出國。所以當時還用笑容遮著臉。
余楠哪裡知道。她覺得胡小姐和他一樣癡心,不然,為什麼定要嫁他呢。
他"癡漢等婆娘"似地癡等著她的消息。不過也沒等多久。不出十天,他就收到胡小姐的信,說她已按照他的主意,舉行了一個"沙龍"婚禮,正式結婚。信到時,他們新夫婦已飛往巴黎度蜜月。行色匆匆,不及面辭,只一瓣心香,祝余楠伉儷白頭偕老,不負他"願作鴛鴦不羨仙"的心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