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一種錯覺

  穆念慈已經記不得自己認識楊康多少年了,有時候她有一種錯覺,覺得自己從娘胎裡出來就認識楊康,不過她又確實記得第一次看見楊康的情景。

  她第一次看見楊康的時候,楊康穿了一身雪白的學生裝,站在教學樓的最高層。那時候穆念慈站在操場上,濛濛細雨中,需要把頭仰得很高才能看見那個一身雪白的男生捧著一隻文件夾悠然走過,目光懶洋洋地掃過整個操場。

  細雨中的楊康只是個雪白的影子,站在高天上很遙遠的地方看她。

  穆念慈心裡怦然動了一下,胸口一片好像空了。

  楊康當時並沒有看見穆念慈。他當時剛剛考進汴大附中念高一,也剛剛被校長欽點成學生幹部視察早操情況,並且給各個班級評分。穆念慈仰頭看他獨自在樓頭走過時,他正低頭俯視下面人海人山排成的大方陣,大家在操場上伸胳膊踢腿地做早操。

  楊康只是嚼了嚼嘴裡的口香糖,吹了個泡泡粘在嘴上,然後刻意讓腦袋麻木一會,隨機的給每個班評上三到五分。他惟一開心的是這樣他就不必做早操了,也不會在細雨裡把他一身衣服淋濕。

  實事求是地說,楊康穿那身雪白的學生裝也不是他自己願意。從小楊康就羨慕生活頹廢的同學,他最開心的時候就是穿一身運動服在學校門口的牛肉粉絲攤子上吃粉絲。雖然楊康是個眼高於頂的人,但是並不代表他會因此蔑視勞動人民,和民工吃一樣的牛肉粉絲讓楊康覺得很自在。楊康對整個生活都是懶洋洋的,那時候楊康還小,根本不想什麼未來。他確實聰明,他爹又是完顏洪烈,這已經足以讓他無憂無慮並且自甘墮落了。

  不過完顏洪烈顯然不那麼想,完顏洪烈的理念中,他的兒子一定要與眾不同,萬萬不能泯然眾人。完顏洪烈參考自己當年做學生時候夢想的經典裝束,給楊康做了一套雪白的學生裝,雖然穿在楊康身上,完顏洪烈卻像看見了當年的自己風度翩翩地走在校園裡。完顏洪烈一時高興,就給楊康做了三套輪換著穿。楊康無法辜負老爹的盛情,只好偶爾脫下自己喜歡的運動服,穿上學生裝去學校拽一把。

  不過就是那身雪白的學生裝一直留在了穆念慈的記憶裡。直到很多年以後楊康長了鬍子變了相貌,穆念慈心中,「楊康」依然意味著某一個細雨朦朦的早晨,在遠處經過的一個少年雪白的影子。

  高中時候的穆念慈實在是一隻醜小鴨,她被公認為「清秀」已經是大學以後的事情了。即便在情竇初開的年紀,穆念慈也沒有想過她和楊康之間會發生什麼。那時候整個汴大附中有幾百個穆念慈,卻只有一個楊康站在高高的頂樓記錄早操的成績。

  而他們故事的最初,是楊康自己去找穆念慈的。

  從高一開始,熱衷輔導生物化學競賽的丘處機就頻頻光臨汴大附中。丘處機也算化學界知名教授,附中方面大感榮幸,於是號召同學們都參加丘老師的競賽輔導班。可惜號召來號召去,教室裡卻是越來越空。原因之一是丘處機是個大煙槍,不抽煙幾乎講不下去課。

  丘處機那時候總是找各種理由在上課的時候抽煙,比如他拿出一根香煙,在黑板上畫一個尼古丁的分子結構,很嚴肅地說:「同學們,你們知不知道,一根香煙的尼古丁含量可以毒死七頭駱駝?」

  大家往往悚然心驚,詫異地互相看看。

  然後丘處機會趁機解釋說:「不過人體內有一種酶,可以分解尼古丁,所以它是毒不死人的。」

  同學們恍然大悟,點點頭使勁寫筆記。

  這時候丘處機就順理成章地把煙叼上點火,說:「所以我抽一根是毒不死大家的……大家年輕,抵抗力比我強,我倒下以前,大家是一定安全的。」(作者按:這個故事完全取自真實,一根香煙的尼古丁也確實可以毒死七匹駱駝。故事中的教授在此諱去。)

  能經得起丘大煙槍熏上好幾個月的人中,楊康是一個,穆念慈是一個。穆念慈之所以堅持下來,是因為她知道競賽獲獎以後就可以直接保送去好的大學,她的家境並不好,實在不敢想像高考失利要交培養費上學的困境。而楊康堅持下來純粹因為他老爹和丘處機的交情,楊康但凡逃課,丘處機肯定會給完顏洪烈打電話。所以楊康寧願在課堂上大夢周公,也要咬牙堅持下去。

  也是從那個時候開始,楊康每堂課都坐在穆念慈的背後。可憐的穆念慈幾乎每堂課都心神不寧,寫筆記也總是走神,心裡總覺得楊康在背後看她,自己的背心因此微微發熱。而楊康這麼坐惟一的理由是穆念慈上課記筆記最認真,背也挺得最直,楊康在她背後縮著腦袋趴課桌上打盹丘處機不容易看出來。對於提供了打盹屏障的穆念慈,楊康還是很感激的。

  這種感激直接促成了楊康第一次為穆念慈出頭的事件。

《此間的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