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據說成都美食的辣度比重慶稍低一些,但對於姜米這種低起點的廢物來說,吃進嘴是很難發現其中的區別的。於她而言,這無非就是一百步和九十九步的區別,不管多一步還是少一步,反正都夠要她命的。

  現在兩人坐在一家「冷鍋串串」的小店裡。姜米對這種從冷油裡撈出來的熟食十分好奇,吃了兩串後讚不絕口,然後再吃了幾串……就不行了。馮斯看著她猴吃芥末般抓耳撓腮的表情,忍不住哈哈大笑。

  「看來今晚我又得滿世界跑著給你找止瀉藥了。」馮斯說。

  姜米橫了他一眼:「用不著,我已經有了血的經驗,這次隨身早備好了!」

  她齜牙咧嘴地又吃了一陣子,實在抵受不住了,開始咕嘟咕嘟喝飲料。過了好一會兒,她才緩過勁來,但仍舊不停地吸溜著涼氣:「我算是體會到受虐的快感是什麼滋味了。你在幹什麼?」

  馮斯劃拉著手機:「我在推送今天的微信公眾賬號。每天發點小段子,也是聚攏人氣的方法。」

  「你這樣的千萬富翁倒也真特別,」姜米手裡拿著一串素肚,想要往嘴裡放又有點不敢,「當然也算是很有獨立精神。不過,你真的不覺得那些瞎編段子怪噁心的麼?」

  「能賺到錢就不噁心,」馮斯回答得很乾脆,「首先要想辦法養活自己,其他的扯再多都是虛的。」

  「你媽去世後……我是說假裝去世後的這些年,你一定過得很艱難吧?」姜米看著他。

  馮斯愣了愣:「艱難?倒也真說不上有多艱難。一來我賺錢腦子比較活泛,二來對生活倒也無慾無求。不過麼……說真的我沒有你那麼達觀,雖然平時誰看到我都是一臉賤兮兮地笑,但其實……有時候還是有點鬱悶吧。」

  話說出口他就有些後悔,感覺這些類似於自我剖析的話不應該對旁人說出口。但再一想,姜米似乎越來越算不上「旁人」了。

  姜米放下手裡最終沒敢咬下去的素肚串,托腮想了一會兒,忽然一把攥住了馮斯的手腕:「咱們先玩兩天吧!」

  「你說什麼?」馮斯不太明白,「什麼玩兩天?」

  「我覺得你苦逼得太久啦。」姜米說,「尤其是自從你爸爸去世之後。雖然這些日子我並沒有和你在一塊兒,但光是聽你描述也可以想像得到,你一定鬱積了很多心事,沒有辦法真正放鬆。」

  「算你說准了。我確實是不大容易放鬆,這根弦繃得有點兒緊。」馮斯說著,試圖把感覺都聚集在手腕上,姜米的手溫暖而柔滑,讓人不希望她鬆手。

  「所以啊,咱們先不管找阮猴子的事兒,先陪我在附近玩兩天好不好?」姜米望著馮斯,「真的只是玩,別的什麼也不幹,不要去想什麼魔王啦、天選者啦、消失的道觀啦什麼的了。好好玩兩天,玩玩玩玩玩,可以不?」

  「我現在算是知道什麼叫『無法抗拒的眼神』了,」馮斯一笑,「你現在這個樣子,就像是求父母買糖的小孩兒。」

  「那這塊糖你給不給買呢?」姜米愈發作可憐巴巴狀,手指頭在馮斯的手背上撓來撓去。癢癢的,但是很舒服。

  「你都這麼說了,我要是還不從,豈不是成了禽獸?」馮斯歎了口氣,「今晚好好休息,明天咱們開車先去九寨溝!」

  「老爸萬歲!」

  姜米的眼神十分欣悅,看得馮斯心裡咯登一跳,忽然也想反過手來,握住姜米的手掌。不過還沒等他付諸實踐,手機鈴不合時宜地響了起來。

  馮斯在心裡遺憾地歎息一聲,把手抽回來,接通了電話。

  「啊,是季阿姨啊,您好!」他有些意外,「您在北京了嗎?還好吧?我們……在外面玩呢,到處走走,不定去什麼地方。對,很快就回北京,到時候去看您。好的好的,您也多保重,再見!」

  「我的這位奶奶,和我生父還真的完全是兩種人啊!」馮斯掛斷電話後,姜米感歎說,「我們只是兩個陌生人,她都那麼關心我們。」

  「所以我才說,當初她離開川東回北京的時候,你應該和她相認的,」馮斯說,「你要不願意認我認也行,你也知道我童年缺失嘛……」

  「那你願意認我做奶奶我也不反對……不提這些啦!」姜米擺擺手,「老娘要趕緊回去睡覺,明天要開好久的車呢。對了,去九寨溝需要準備點露營設備什麼的嗎?」

  「你們美帝資本家總以為第三世界寸草不生!」馮斯嗤之以鼻,「現在但凡是中國的著名景區,全都能伺候得你舒舒服服以為到了拉斯維加斯。」

  此後的幾天時間裡,姜米開車,馮斯按地圖指路,兩人在四川境內跑了一些著名的旅遊景點。雖然只能是走馬觀花式地瞄一眼,大多數時候都是在路上顛簸吃灰,兩人還是很快樂。尤其是馮斯,這一回是鐵了心把一切心事都暫時拋開,甚至都沒有跟文瀟嵐等人打電話,全身心地只是享受旅遊的過程。至於明天會怎麼樣,他強迫自己不去想。

  真的挺快樂的,馮斯想,有一個那麼可愛的女孩陪在身邊,在山山水水間穿梭而行。很像談戀愛呢。即便這場「戀愛」馬上就要終結,也足夠他留戀回味很長時間了。

  「純粹旅行」的最後一天,兩人重新回到成都市區。這一天他們並沒有跑得太遠,只是到離市區很近的寶光寺去燒香,也算是稍微休息一下疲憊的身體,準備迎接第二天的真正行程。馮斯以無神論者的執拗表示自己對燒香拜佛沒興趣,姜米卻非要他跟著一起去:「我也信耶穌不信佛啊,但是燒燒香怪好玩的,還能數羅漢呢!」

  「浪費錢還污染環境……」馮斯咕噥著,但是看著姜米受傷小狗般的乞求眼神,沒有再堅持。

  這一天並非休息日,寶光寺裡人不多。姜米如願以償地一個一個數清楚了五百羅漢(確切數字是五百七十七),馮斯拗不過她,也只能陪著她一起數,不過兩人不能走到一塊兒。因為按照數羅漢的規矩,任意選擇一尊羅漢像作為起始點後,就得按男左女右的方向去數羅漢。當數到自己的年齡那個數字的羅漢時,記下號數,可以出門買一張羅漢卡,羅漢卡上印著籤文,能解釋你的命運。

  馮斯自然絕不相信這些,但既然花錢進來了,就當是走個儀式。所以他也隨便挑了一尊羅漢,開始向左數起。因為不太專心,他最後數出來的羅漢只有五百七十三尊,不知道漏了哪四個,不過能給他指點命運的那一尊倒是記得很牢。那是第三百三十四尊,名叫塵劫空尊者。

  姜米數得很認真,此時還沒有數完,馮斯索性先到門外去等她,順手把羅漢卡換了,卡上印著如下詩句:

  事無可為不可為,

  立志堅定山可摧,

  縱歷千難和萬險,

  三藏西天取經回。

  好吧,這還馬虎算是和我最近在做的事能沾上邊,也還算吉利。馮斯想著,腦子卻忽然冒出一些詭異的畫面:他變成了騎著白馬的光頭唐僧,身邊的姜米忽而滿臉猴毛抓耳撓腮,忽而肥頭大耳嚷嚷著「我餓」,忽而一臉忠厚地貼上來:「師父,二師兄又被抓走了!」……

  這一番有趣的聯想讓他忍不住笑了出來。就在這時候,他忽然感到自己的衣兜好像被碰了一下,一側頭,身邊一個瘦削的青年正在快步離開。他連忙伸手摸衣兜,發現裝在衣兜裡的手機被摸走了。

  那個青年是小偷!馮斯大怒,邁開步子追了上去。對方發現他在追趕,也跑了起來,但常年打籃球的馮斯顯然有著更快的短跑速度,很快就追上了。他發現這個青年慌不擇路,竟然跑到了寺裡的一個死角,再也無路可逃。而這裡也並沒有埋伏什麼幫手,附近只有一對神情淡漠的中年男女。

  我他媽這兩天手正癢呢,馮斯想著,捏著拳頭撲了上去。那個瘦削的青年自然不是他的對手,三兩下就被打倒在地制服了。馮斯拿回手機,正在猶豫著要不要報警,卻發現不遠處已經有兩名巡警走了過來。

  正好,省得麻煩了,馮斯想著。

  巡警走到他跟前,喝令他放手。馮斯聽令乖乖地鬆開手,然後說:「這個人是個小偷,剛剛偷了我的手機跑到這裡,我制服他後搶回來了。」

  他伸手指了指旁邊那對中年男女:「這兩位可以作證。」

  警察的臉色和緩了一些,轉向那兩名目擊者,但他們剛一開口,馮斯就覺得幾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沒那回事,手機一直在那個大個子手裡,」中年男人伸手一指馮斯,「我看見他一直拳打腳踢追著這個小個子過來,一直都是他在打人,人家沒還手。」

  「你說什麼?」馮斯只覺得血往上湧。

  「是啊,這個大個子可凶呢!」中年女人附和說,「他邊打邊罵罵咧咧,說是這個小個子撞了他不道歉,說要廢了他。」

  「他們……他們在說謊!完全是在說謊!」馮斯急了,「這傢伙確實是小偷,他偷了我的手機,不信你們可以驗指紋,手機上一定留了他的指紋……」

  說到這裡,他忽然住口不說了,臉色一下子變得很難看。因為他發現,小偷的手上赫然戴著一副白色的布手套。在這樣一個氣溫還比較溫暖的十月的白晝,小偷竟然戴著手套。

  「我有皮膚病,出門都得戴著手套。」小偷對著兩名警察解釋說,「你們可得替我做主啊,我被他打傷了,現在胳膊都抬不起來了!」

  「我根本沒有弄傷他的胳膊!」馮斯急忙辯解,但警察毫不客氣地抬起警棍對著他。

  「閉嘴!」警察喝道。

  這是一個陰謀!馮斯剎那間明白了。這個小偷按理說應該對附近地形十分稔熟,不可能愚蠢到自己跑進一條死胡同,他之所以要跑到這裡,目的就是這裡偏僻,沒有其他遊人,現場正好可以安排僅有的兩個「目擊證人」——這一男一女兩個中年人,他的同夥。他們很容易就能製造這樣一個假象:馮斯因為一丁點小摩擦追打一個青年人,並且把他打傷。

  他們的目的是什麼?馮斯想,就是為了把我弄進局子裡以便干擾我的行動吧?可恨自己這幾天玩得太愜意,完全失去了最基本的警惕性,居然就這樣上當了。

  「跟我們回去慢慢說吧。」警察冷冷地看著他。

  馮斯面帶苦笑,不再徒勞地多說話。在他的視線裡,姜米正在從遠處焦急地跑過來,但她跑得再快,也不可能改變剛才發生的事實。

  我對不起姜米,對不起這個信任自己的可愛姑娘。馮斯充滿愧疚地想著。他的頭垂了下去。

  那種溫馨而讓人心裡癢癢的談戀愛一般的甜蜜感覺,在這一刻完全消散。現實如同流淌的冰水,冷卻了一切。

《覺醒日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