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傳 第八章

易之為書也,不可遠;為道也,屢遷。

《易經》作為文字記載的東西,是人們時刻不能遠離的;作為天地之道的載體,(表達形式)卻是經常改變的。

變動不居,周流六虛。上下無常,剛柔相易,不可為典要,唯變所適。

陰陽時刻變動而不是永恆地佔據某個地位;在每卦的六個位置上週而復始地流轉;或在上位或在下位,(位置)不斷變動,(所體現的道理也因此不是固定的); 剛健與陰柔(所代表的吉凶情況)經常相互變化,因此不能(把陰陽剛柔的地位與所代表的吉凶情況)看作固定不變的法則,只能追求適應變化的規律。

其出入以度,外內使知懼。

陰陽的地位和性質的變動都要恰到好處),因此,一個人出世與入世要根據不同的情況來看待;或者在外或者在內都要知道有戒懼之心。

又明於憂患與故,無有師保,如臨父母。

又能使人明白地知道憂患和過去的事情,不必有主管教訓的師氏和保氏監管,卻總能夠像父母在跟前時一樣(不敢妄為)。

初率其辭,而揆其方,既有典常。

能夠在開始時就遵循卦爻辭的道理,然後再考察其中的道義,這樣之後才能有可以遵循的法度。

苟非其人,道不虛行。

如果不是這樣的人,道義是不能憑空流行了。

《易經系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