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傳上·豫

【原文】

雷出地奮,豫;先王以作樂崇德,殷薦之上帝,以配祖考。

初六鳴豫,志窮凶也。不終日貞吉,以中正也。盱豫有悔,位不當也。由豫大有得,志大行也。六五貞疾,乘剛也。恆不死,中未亡也。冥豫在上,何可長也?

【譯文】

《豫卦》的卦象為坤(地)下震(雷)上,為地上響雷之表象。雷在地上轟鳴,使大地振奮起來,這就是大自然愉快高興的表現。上古聖明的君主,根據大自然歡樂愉快時雷鳴地震的情景創造了音樂,並用音樂來崇尚推廣偉大的功德。他們以盛大隆重的儀禮,把音樂獻給天帝,並用它來祭祀自己的祖先。

《豫卦》的第一位(初六),「自鳴得意,高興過了頭「,說明它沒有雄心壯志,志向容易滿足。一滿足,就得意忘形,結果必遭凶險。「還不到一天時間,就明白了愉快歡樂的深刻道理,能守正必獲吉祥」,這是因為能居中守正,在歡樂中既不過分,也不會不滿足,因而獲得吉祥。「用諂媚奉承、暗送秋波的手段取悅於上司,以求得自己歡樂,這勢必導致悔恨」,這是由於六三爻所處位置不正的緣故。「人們由於得到歡樂愉快,大有所獲」,表明九四爻的陽剛之志,可以放手實現。《豫卦》的第五爻位(六五)指出,「國中出現了不少弊病」,但有剛強之臣輔佐,「仍能長時間地支持下去而不致滅亡」,這是因為它居中,只要保持中庸,就會長時間地堅持下去而不致於滅亡。「已處在天昏地暗的局面之中,但卻執迷不悟,仍沈溺於尋歡作樂之中」,並高高在上,不察下情,這樣的歡樂愉快怎能長久地保持呢?

《易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