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卦傳·第六章

【原文】

神也者,妙萬物而為言者也。動萬物者,莫疾乎雷;橈萬物者,莫疾乎風;燥萬物者,莫熯乎火;說萬物者,莫說乎澤;潤萬物者,莫潤乎水;終萬物始萬物者,莫盛乎艮。故水火相逮,雷風不相悖,山澤通氣,然後能變化,既成萬物也。

【譯文】

體知萬物,不以思議測度,感而遂通萬物之故曰神。陰陽不測之謂神。黃帝內經:心藏神。又天生玄,玄生神。萬物皆有神光,即萬物是可知的,此神非鬼神之神,只是說明萬物是可以認知的,非不可知。不可以知知者體也,可知者有形之下也。

所謂的神,是說體悟萬物的奧妙,而正確簡潔的描述事物。妙萬物是客觀,神是主觀。警醒振奮萬物的,沒有比雷霆更迅疾的了。彎曲扭轉萬物的,沒有比風更迅疾的了。使萬物乾燥,沒有比火更能幹燥的了。使萬物喜悅的,沒有能超過草澤地。澤又比喻恩澤。滋潤萬物的,沒有那樣超過水。艮者止也,萬物之終;終點就是起點,又是一個新的開始,故艮者萬物之始。萬物在止息中充盈豐盛,重新開始。

所以水火能夠相及相融合,雷和風不相違背,雷震為風,風摩擦為雷。高山和海洋是氣息相通的。因為萬事萬物是普遍聯繫普遍發展的,萬物雖然各自有其本質相區別的屬性,同時又是互相聯繫的,所以能夠起變化,沒有永恆不變的,這樣就生成了現狀的萬物。

《易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