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章 師(卦七)

——戰爭是王者之事

【原文】

(坎下坤上)師(1):貞丈人(2),吉,無咎。 初六:師出以律(3),否臧(4),凶。 九二:在師中,吉,無咎。王三錫命(5)。 六三:師或輿屍(6),凶。

六四;師左次(7),無咎。 六五:田有禽(8),利執言(9),無咎。長子(10)婚帥師,弟子(11)四輿屍,貞凶。 上六:大君(12)有命,開國承家(13)。小人勿用。

【註釋】

(1)師是本卦標題。師在這裡的意思是指軍隊。本卦既因「師」字多次出 現,又因內容主要與軍隊出征作戰有關,所以用師作標題。 (2)文人:這 裡的意思是軍隊的總指揮。 (3)律:軍紀,紀律。 (4)否(pi)臧 (zang):不好。這裡指不守軍紀。 (5)王:君王。錫命:賜命,意思是下 令嘉獎。 (6)輿屍:用車運送屍體。

(7)左次:駐紮在左邊。 (8)田: 田獵,打獵。禽:鳥獸。 (9)執言:意思是抓獲俘虜。 (10)長子:指揮 作戰的長官。 (11)弟子:指揮運送屍體的副官。 (12)大君:國君。 (13)開國。分封諸侯。承家:分封大夫。

【譯文】

師卦:占問總指揮的處境,吉利,沒有危險。 初六:行軍征戰要守軍紀,不守軍紀,必打敗仗。 九二:主帥身在軍中,吉利,沒有災禍,君王三次下令嘉獎。 六三:軍中有人用車運送屍體,戰敗。

六四:軍隊駐紮在左邊,沒有危險。 六五:打獵獲取獵物,打仗抓獲俘虜,沒有災禍。長官率領 軍隊作戰,副官指揮運送傷亡者,貞兆凶險。 上六:國君下令賞功,分封諸侯大夫。不能重用無才德的小 人。

【讀解】

戰爭被古人看作最重要的事情之一。攻城掠地,發財致富,討 伐異己,爭權奪利,都要訴諸武力。成者為王,敗者為寇,似乎成了天經地義的真理。

戰爭的結果總有勝負,因此事前嚴肅認真地對待,請教神靈, 祈求神靈保佑,尋找正當的理由,然後大張旗鼓地興師討伐。古 人幾乎把戰爭當作一種儀式來對待,當作一門藝術來研究,從神 靈的意向、天時地利,一直研究到習武組織、制勝謀略、論功行 賞等等規則。中國古代兵書的發達,世所罕見,在技術和藝術層 面上都堪稱一流。

由此反思,古人稱戰爭為「王者之事」,早已把它昇華成了治 國平天下的頭等大事。相形之下,西方人後來稱戰爭是政治的繼 續,就遜色多了。欲王天下者,精通戰爭藝術應是第一課。

《周易譯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