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節 五行生剋

近代西方的天文與古代中國的天文之間存在著本質的差異,儘管日之升落、月的盈虧、五星運行等等是凡人皆有目共睹的自然現象。但他們卻是兩個完全不同的體驗世界之象。這兩個象,在它們各自所由生的體驗世界中都具有真實的意義。《天官書》是科學觀測的一個真實記錄,詳細表明了陰陽五行的天象:

察日、月之行以揆歲星(木星)順逆。曰東方木,主春,曰甲乙。義失者,罰出歲星。

察剛氣以處熒惑(火星),曰南方火,主夏,曰丙丁。禮失者,罰出熒惑。

歷斗之會以定鎮星(土星)之位,曰中央土,計季夏,曰戊土,黃帝、主德、女主象也。 察日行以位處太白(金星),曰西方金,主秋,曰庚金,主殺,殺失者罰出太白。 察日辰之會,以治辰星(水星)之位。曰北方水,太陰之精,主冬,曰壬癸。刑失者,罰出辰星。 《天宮書》對正常運行描述的落腳點,卻在於"失行"。《素問。氣交變大論》等也有觀察五星推測禍福的記載。《素問》曰:"****五行者,金木水火土,更貴更賤,以知生死,以決成敗。"熒惑星(火星)、鎮星(土星)、太白星(金星)、辰星(水星)的光芒、運行、遠近、留走而知其災與德。對人類社會的意義而言,"失行"的意義遠大於正常運行,天變雖然是人間禍患的預兆,但其根由卻在人之所為。以陰陽五行所代表的干支四柱的失衡來推知人的吉凶禍福,是古代中國的重要體驗的結晶,以五行生剋制化來平衡命之"失行",趨吉避凶,才是真正意義上的知命。

五行生剋。五行之間存在著相生相剋的規律。相生相剋象陰陽一樣是事物不可分割的兩個方面,沒有生就沒有事物的發生和成長;沒有克就沒有就不能維持事物在發展和變化中的平衡和協調。這種生中有克,克中有生,相反相成,互相為用的關係,推動和維持著事物的正常生長、發展和變化。五行生剋中有生我、克我的相生關係和克我、我克的相剋關係兩個方面。

五行相生: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 五行相生含義:木生火,是因為木性溫暖,火隱伏其中,鑽木而生火,所以木生火;火生土,因為火灼熱,所以能夠焚燒木,木被焚燒後就變成灰燼,灰即土,所以火生土;土生金,因為金需要隱藏在石裡,依附著山,津潤而生,聚土成山,有山必生石,所以土生金;金生水,因為少陰之氣(金氣)溫潤流澤,金靠水生,銷鍛金也可變為水,所以金生水;水生木,因為水溫潤而使樹木生長出來,所以水生木。

五行相剋: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 五行相剋含義:五行之所以相剋是因為天地之性:眾勝寡,故水勝火;精勝堅,故火勝金;剛勝柔,故金克木;專勝散,故木勝土;實勝虛,故土勝水。

五行生剋關係。五行相生是循環相生的關係;五行相剋是隔位相剋的關係。

五行生剋制化宜忌。陰陽五行不僅有生有克、相輔相成又相互制約的一方面,還有太過不及的另一方面,這就使預測變得複雜化。要想在學習中把握這方面的對立統一關係、必須明宜明忌、變活通用。

金:金旺得火,方成器皿。金能生水,水多金沉;強金得水,方挫其鋒。金能克木,木多金缺;木弱逢金,必為砍折。金賴土生,土多金埋;土能生金,金多土變。

火:火旺得水,方成相濟。火能生土,土多火晦;強火得土,方止其焰。火能克金,金多火熄;金弱遇火,必見銷熔。火賴木生,木多火熾;木能生火,火多木焚。

水:水旺得土,方成池沼。水能生木,木多水縮;強水得木,方洩其勢。水能克火,火多水干;火弱遇水,必不熄滅。水賴金生,金多水濁;金能生水,水多金沉。

土:土旺得水,方能疏通。土能生金,金多土變;強土得金,方制其雍。土能克水,水多土流;水弱逢土,必為淤塞。土賴火生,火多土焦;火能生土,土多火晦。

木:木旺得金,方成棟樑。木能生火,火多木焚;強木得火,方化其頑。 木能克土,土多木折;土弱逢木,必為傾陷。木賴水生,水多木漂;水能生木,木多水縮。 五行與人的關係。《周易》說,世間萬物都統一於太極。金、木、水、火、土這五行是萬物最大最顯著的,所以,世間萬事萬物都統一於陰陽五行,人是萬物中的一種,自然要參與宇宙生生不息的運動。四柱預測學,作為"人生--小天地"的詮釋,是關於人的生命規律的學問,運用的就是五行規律解釋人與天地的關係。

《四柱預測學入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