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生活在這個世界上的人,由於出生之時所處的宇宙狀態不相同稟受的陰陽之氣的清濁旺衰就不同。這是一個以日柱之中的日干旺衰為中心,基他干支為輔構成的生剋扶抑的系統,日干與四柱其他干支的特殊組合,作為陰陽五行的表象,構成了一個特定的人,人的旦夕禍福都從日幹出發,並通過它得於體現個人在宇宙中的固結狀態。因而日干稱之為"日元"或"日主"或"身"。
日主定十神。 日主為我,為己身。日主的五行之性與四柱中其他干支的五行之性的關係不外乎正偏,生剋。陽日干見其他陽干為同性相見,為偏;陽日干見其他陰乾為異性相見,為正。同樣,陰日干見其他陰乾為同性相見,為偏;陰日干見其他陽干為異性相見,為正。
其他各干與日主我有:生我,我生,克我,我克,同我五種關係。
生我者有父母之義,故立名印綬。印,蔭也;綬,受也。譬如父母有恩德,蔭庇子孫。子孫得受其福。國家設官分職,綬以權印,使之掌管,官無印,無所憑,如人無父母無所依其理一也。
我生者有兒女之義,故立名食神。食者,如為蟲食物則傷物,人食物則能造物。
克我者我受制於人之義,故立名官殺。國家封官與人,人身屬公家,驅使終身死而後已。此言為既得官又為官害之義。
我克者是人受制於我之義,故立名妻財。如人娶妻又有嫁妝田土陪嫁,財產供我享用,妻侍夫我,我得妻室內助不致困乏。
同我者如我兄弟之義,故立名比肩。
在上面的生剋制化的關係中,日主的我為陽干時,柱見陰乾為正,見陽干為偏。如陽干日主,柱中生我的陰乾為正印,為生母的話,柱中生我的陽干則為偏,偏印則為繼母,庶母。所以,除有五種關係之外,還有十神之別。
"生我"者為父母。陰乾生陽我,陽干生陰我為正印;陽干生陽我,陰乾生陰我為偏印。 "我生"者為兒女。陰我生陽干,陽我生陰乾為傷官;陰我生陰乾,陽我生陽干為食神。 "克我"者為官殺。陰乾克陽我,陽干克陰我為正官;陰乾克陰我,陽干克陽我為七殺。 "我克"者為妻財。陰我克陽干,陽我克陰乾為正財;陰我克陰乾,陽我克陽干為偏財。 "同我"者為兄弟。陰乾同陽我,陽干同陰我為劫財;陰乾同陰我,陽干同陽我為比肩。
由上可知,我為日主:
克我,抑我者為官殺。同性-偏官,異性-正官 生我、扶我者為印星。同性-偏印,異性-正印 同我、助我者為比劫。同性-比肩,異性-劫財 我生、洩我者為食傷。同性-食神,異性-傷官 我克、耗我者為財星。同性-偏財,異性-正財
天干十神的查法,如日主為甲;四柱中其餘三個天干見甲就為比肩,見乙就為劫財,見丙為食神,其餘仿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