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天象數第二

先天象數第二

天地定位一節,明伏犧八卦也。

八卦者,明交 相錯,而成六十四卦也。

數往者順,若順天而行,是左旋也,皆已生之卦也,故雲數往也。

夫易之數,由逆而成矣。

是故一分為二,二分為四,四分為八,八分為十六,十六分為三十二,三十二分為六十四。

故曰分陰分陽,迭用剛柔,故易六位而成章也。

十分為百,百分為千,千分為萬,猶根之有干,干之有枝,枝之有葉,愈大則愈少,愈細則愈繁。合之斯為一,衍之斯為萬。

是故乾以分之,坤以翕之,震以長之,巽以消之。

長則分,分則消,消則翕也。

乾四分取一以與坤,坤四分取一以奉乾,乾坤合而生六子,三男皆陽也,三女皆陰也。

兌分一陽以與艮,坎分一陰奉離,震巽以二相易,合而言之,陰陽各半。是以水火相生而相剋,然後既成萬物也。

體者八變,用者六變。

是以八卦之象不易者四,反易者二,以六卦變而成八也。

重卦之象不易者八,反易者二十八,以三十六變而成六十四也。

故爻止於六,卦盡於八,策窮於三十六,而重卦即於六十四也。

卦成於八,重於六十四,爻成於六,策窮於三十六,而重於三百八十四也。天有二正,地有二正,而共用二變以成八卦也。天有四正,地有四正,而共用二十八變以成六十四卦也。

是以小成之卦,正者四,變者二,共六卦也。

大成之卦,正者八,變者二十八,共三十六卦也。

乾坤坎離為三十六卦之祖也,兌震巽艮為二十八卦之祖也。

卦之正變共三十六,而爻又有二百一十六,則用數之策也。

三十六去四則三十二也,又去四則二十八也,又去四則二十四也。故卦數三十二位,去四而言之也,天數二十八位,去八而言之也。四者乾坤坎離也,八者並頤中孚大小過也,十二者兌震泰既濟也。

陽四卦十二爻,八陽四陰,以三十六乘其陽,以二十四乘其陰,則三百八十四也。

卦之反對皆六陽六陰也。在易則六陽六陰也,十有二對也。

去四正者,八陽四陰,八陰四陽,各六對也。

十陽二陰,十陰二陽,各三對也。

一變而二,二變而四,三變而八卦成矣。四變而十六,五變而三十二,六變而六十四卦備矣。

復至乾,凡百有十二陽, 至坤凡百有十二陰。 至坤凡八十陽,復至乾凡八十陰,乾三十六,坤十二,離兌巽二十八,坎艮震二十,夫易根於乾坤而生於復 ,蓋剛交 柔而為復,柔交 剛而為剝,自茲而無窮矣。

《皇極經世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