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摩相法第四章。此為達摩精藝之四
目光有三脫。
無憂者以淺深分病死。
有病者以動定別存亡。
遇事者以左右分善惡。
公篤曰。達摩五來相法之用神。以目神目光為主體。形質次之。此條分目光之脫有三類。余考無憂慮無患難之眼神。有臨時變脫者。以脫神深者死厄。脫神淺者病災。故以深淺二字操之。有病者。或久病痼疾。或暫病瘟疫。其神變脫。不如常度也。故其脫之深淺。皆為應有之脫。又有似脫非脫。故淺深不能別其存亡。而用動定二字操之。蓋稱有病之人。固有愛於常度。而現脫光。以脫光動者。尚有活潑之生氣。故為疾厄。而可存在。脫光定者。為模糊之死氣。故為疾厄而至死亡。又有人處凶危境中。環境惡劣。援助斷絕。自知已入危險現象。當時心亂身不寧。魄動思潮湧。其目光忽脫。又非淺深能區別。動定能限制。而以左右二字操之。按人在危險境中。心疑而不釋。神凝而不悅。意亂而不靜。謀多而不決。行坐不安。動臥不寧。其目之脫。當然深淺不一類。動定而常變。故分左右之法。如男子則左目光脫為凶。右目光脫可得生機而減免。按左目為男子本命故也。如左右皆脫。則宜易地千里而避之。可保無憂。當時不可以利益為念。俗累為懷。美色為累。毅然急去可也。如女子則左目光脫無大得。右目光脫為凶。按右目為女子本命故也。如左右皆脫。亦宜易地百里而避之。可保無虞。當時不可以兒女牽制。金珠遺累。以全身為大計可也。按此章僅二十七字。而立三大法。包括人事一切驚險災厄。疾病暗害。及個人之利害。連帶之安危。皆在其中矣。此達摩之精萃相法。亦他書所罕見也。余考相學各書。為七十二家心法。流傳於市廛。不過十八種書籍而已。當推達摩為巨擘焉。即此二十七字。亦各家之精神所不能及也。余見近世發現新相學各書。皆指定其人玉照而批評之曰。此某偉人之相也。又曰此某名伶之相也。又曰此某名妓之相也。既不能為法。又不通其理。名曰世界名人像形。或名人像譜。可矣。若謂為相法。或相理。均不可。既無綱領之法以為用。又無部位之分以區別。希圖眩眼惑目。而取漁利。此市檜也。茲特註明其法理。以待讀吾書者。評其然欺否欺。
神色有三疑。此為達摩精藝之五
疑於暫則小病立至。余擬為疑於暫者病。
疑於常則陰事不測。余擬為疑於常者敗。
疑於身則死亡災也。余擬為疑於神者死。
公篤曰。上二十四字。為達摩三疑之原文。下十五字。為余之刪改。其大略之義相同。進一步之推想。則有稍異耳。茲特分注如下。按疑字為事實之現象。虛中有實也。又為氣色動靜所發表。而不關乎形質也。余考疑之貌。為兩眉焦亂而枯。即俗謂愁眉不展是也。余考內經雲。眉為肺臟。肺主憂思。故有憂則傷肺之說。又有肺主皮毛。而眉出毛屬。其內應於肺宜矣。先有疑而後有憂。疑者。狐疑不決之態。憂者。慮有危害之客。故每有憂疑。面色灰濕而濕枯。眉頭皺急而焦亂。此憂疑之形質與氣色也。凡事實大小久暫。則又根據其氣色濃淡輕重而定之。凡事實不出乎危害驚險之所遇。名譽財源之所敗。個人連代之所累。義務交 情之所羈。嗜好偏性之所陷害。田宅銀錢之所糾纏。知交 至戚鄰里鄉黨 之外憂。弟兄叔侄妻妾子女之內患。綜上種種。皆包括一疑字。外人固不察其詳細。既沽名釣譽之相法大家。尚不知此疑字。含蘊有許多事貫。如麻衣。水鏡。柳莊。衡真。鐵關刀等。皆不解此疑字。此達摩之最深精藝。亦余之最佩服者也。按疑於暫者小病至。此言其事實之小者。陰陽失調。夜不安神而失眠。故謂小病立至之義。雖處環境惡劣。尚不致一敗不振。而無立身之地。故以暫字類別。尚有解除此疑字之處。僅以病災而止。可見其危害不大也。疑於常者。常度俱憂疑也。其安危之關係較大。而顧忌更深。或畏人乘其隙而傾覆之。或遇人為勁敵而鉗制之。或彼失信於我。爭奪名利而為之。或我失信於彼。親情牽制而擾之。或受屈於勢力之逼迫。或受陷於機阱之詐欺。喪我名譽。危我身體。阻我財利。辱我妻妾。欺我子女。此等危害不平之經過。印人腦筋。痛心疾首。動魄驚魂。欲進行而中止。欲借力而不能。反覆驚疑。徘徊不決。一日一時。在在注意。故雲陰專不測。余曰失敗。不完全同意也。凡事有志之大小。力之輕重。合度則奏手收效。過量則轉瞬失敗。加以愈疑心愈亂。愈疑膽愈怯。若竟強勉而為之。此取敗之道也。故余改用疑於常者敗。簡而明矣。按疑於身則死亡災也。余恐身字為神字之誤。故下注疑於神者死。按身為外表。神為命根。故疑於身者。不過傷神損腦。以致飲食減少。神經錯亂。至此已為合度。如死亡之災。必至疑於神力應驗。余考何謂疑於神者。凡人處極危險境遇。而又受極大打擊。其打擊之人。或出於最親最愛之人。或出於我有深思於彼之人。或出於互相利益而為至戚良友之輩。或因功名金錢。美色珠寶。玩物用品之類。而生惡感。變出危險陷害。前日之極親極愛。深思深交 。至戚良友。一變而為仇敵。加以手碗之暗害。勢力之詐欺。是非不得明。公理不得直。沉冤不得雪。大義不得伸。疑而鬱積於神。而不能出諸口。不能露於形。隱忍含垢。坐臥不忘。身疑心亂。心疑智昏。損其腦而傷其神。忘其形而厲其魄。至此為疑於神者。死亡無更改矣。且余書尊重事實。不以文字而含本求末也。特注三疑原文。附帶修改。以嗣後之高明者監定耳。
此為達摩精藝之六
形為心役者病
此為力有所不能。而又勉強從力輕任重上做去。故有事實牽制。患生肘腋。心理顧忌。化出鬱結。貪念不休。而又沽名。外傷其形。內損心血。此為病疾之例。
專為心役者敗
此為因私慾而蒙蔽其聰明。持才而矜驕。仗勢而凌虐。貪多務得。以致事實顛倒。疑是疑非。以致親友怨望。而取失敗之道也。
神為心役者亡
此為非法之動心。意外之舉動。全神注意。而事實反生障礙。偏重者而傾覆。溺愛者而惡感。是以含垢於心。而如火焚。元神離捨。而如觸電。以促其速亡之例。
心為形役者貧
此為環境困乏。生活艱難。竭其心力。而謀其出路。牽制既多。遺累尤重。心血愈枯。而智計愈拙。生機日少。而漏卮日多。故為貧窮之例。
心為事役者夭
此為心有所欲。而出於邪行。或為美色愛情。或為奇珍玩品。既不能正式交 涉。又無相當力量。事不能遂。志不能達。苦惱日增。精神日萎。故為夭壽之例。
心為神役者死
此為神之所專。心之所使。既有離奇之阻礙。又有存亡之感慨。元神日枯。心血日衰。怨氣日動。景物日非。故為死亡之例。
公篤曰。余考達摩通篇精神。即此六句三十六字為第一。次則三疑之二十四字為第二。其三脫之二十七字為第三。又其次則相神之二十一字。測量之三十字。此皆達摩之精藝也。按六役之說。即佛家之貪嗔癡愛所種因。道家之喜怒愛惡之結果。常人之酒色財氣。而化出種種煩惱。以糾纏也。達摩以此三十六字。包括六根之魔。三昧之邪。因果之生勞病死苦。天機之玄妙。鬼神之幽冥。人事之醞釀。不是他書自稱玄妙或秘訣。而一無所指也。蓋達摩以天機人事。潮流事實而言。如不貫澈儒釋道三家性命之旨。諸子百家玄妙之機。以及社會之研究。人情之趨向。萬不能指出心役形役。事役神役之層次。所不足者。蓋末指出何種形質之格。而有心役形役之發生。何種氣色之變。而有事役神役之應證。余之詳注者。即補出形質氣色之根據也。
蓋第一句。即形為心役者病。其事實則為智小謀大。力輕任重。明知其不能。而又勉強進行。漸次自誇自欺。以鼓勵之。中經飄搖挫折。勞碌無功。損失受怨。蛛網之牽纏。雀角之消耗。多方籌畫。而不能盡其善後。晝夜憂思。而不能完其解脫。故形為心役。而傷其形。轉成痼疾。余考上停雜紋間斷。印堂雙紋三紋。天倉陷而地庫弱。眉散亂而神緊急。此等形質皆應形為心役者病六字也。
按第二句事為心役者敗。其事實則為私心自用。貪念不休。雖有才智而未受善教。雖有學識而未至純靜。驕氣日盈。遊蕩日怠。以致聰明蒙蔽。而反愚拙。驕傲凌虐。而反顛倒。一經挫折。則有疑是疑非。每有小過。而反謗上謂下。事未成而怨已深。身未立而禍將至。亂其常度。終為失敗。余考印破陷而逢沖。眉低陷而濃短。井灶薄而露孔。眼神愁而浮白。土星下墜而克水。口角下反而露齒。滿面浮光如豬脂。額准青光而浮膩。此等形質氣色。皆應事為心役者敗六字也。
按第三句為神為心役者亡。其事實則為非法之妄想。過分之苛求。全神注重於其事。專心反覆籌其謀。或為資格之懸殊。或為才智之不逮。或為力量之有限。或為時事之障礙。加以陰謀而不可宣揚。穢行前猶憚鄙薄。隱忍含垢於心。而如火焚。沉默疑結於神。而如觸電。神昏智憒。精竭力絕。灰其心而不計輕重。迷其性而不計安危。盼其死之情急。希望生之念消。此外無路。惟其一死。余考烏珠凸露而浮四白。印堂懸針而至髮際。額骨破陷而聲音破散。赤縷貫瞳而口角覆舟。印堂赤黑。國印紅焰。三陽枯慘而無潤色。天門黑暗而無生氣。神變常度。而買光退脫。性反常度。而顛倒行為。滿面火焰桃花。上亭慘白枯骨。此皆死亡形質氣色。而應神為心役者亡六字也。
按第四句。心為形役者貧。其事實則為前業蕭條。環境惡劣。生活日高。生齒日繁。既無一定財源。又無規定城業。家庭失其能力。親友失其輔助。始而聲東堆西。繼而支南吾北。交 際則皇皇慎重。以掩飾其虛。談笑則津津有味。以混淆人聲。面興心異。謀與願奢。良心既知其不可。應付又苦於無方。於是竭其心力。困其形體。為家庭生計。為個人表面。牽制既多。遺累尤重。加以漏卮不塞。而多靡費。鋪張虛設。而暗吃虧。雖有智者而不能撐持。賢者而不能挽回。此為盈不補漏。得不償失。故稱心為形役者貧。余考耳珠圓厚而廓飛反。南嶽高超而上陷削。兩眉稀政而散亂不常。兩目流光而清潤似愁。井灶薄小而紋。鼻樑露削而曲。眉頭多紋而近印。土星多尖而壓蕩。聲音散漫而不收。精神萎縮而多怯。氣色則為青光汲汲。燥色溶溶。浮膩而如膏塗脂。塵滯而薄紗染皂。筋絡露痕而不藏肉。黯暗雜花而不合時。滯沉而似寒。滑終而如粉。此等形質與氣色。則應心為形役者貧六字也。
按第五句。為心為事役者夭。其事實則為嗜好之偏重。淫蕩之邪行。每有出奇之思想。常懷好勝之舉動。或為名利之非正路。或為美色之新創學。奇珍玩品。可以動其心。狗馬彩禽。自為移其志。既不能正式交 涉。又無相當力量。外不能明自宣佈。內不能消減妄念。勉強積極進行。多方運籌晝策。障礙之事實太多。反動之力量尤大。一經捲入漩渦。便為附骨之疽。每有倉猝失足。引為終身之恨。波外生波。一波末平。一波又起。禍中有禍。此禍末了。彼禍又興。既無切實解決之辦法。又無先預退步之計劃事不能遂而飲恨吞聲。志不能達。而驚魂動魄。精神受其限制。心性受其拘束。中痞臃塞。氣機不宣。骨消形瘦。慾火相爍。故心為事役。是為夭壽。余考心為事役。多以氣色為據。如福堂黑暗而雜花。印堂油膩而浮。滯三陰青枯而赤縷縱橫。兩額紅赤而黑影瀰漫。土星一點赤黑人命宮。人中一縷烏絡入水星。兩奸門黑赤青色混合。兩天門枯慘垢色雜聚。青黑之氣一縷。由口角而入命門。青赤之氣一棧。由外顴而插眉尾。三陽紅黑。混亂如珠。印堂青白。交 聚如針。此皆凶氣。而應心為事役者夭六字也。
按第六句為心為神役者死。其事實則為才高而偏。性敏而傲。每有離奇之幻想。常存抱負之大志。憑空著手。而飛越正軌。持強立足。而推倒眾人。不避仇怨。不計輕重。達而任意驕橫。窮而違言忤戾。或為精神戀愛。而結不解之緣。或為理想妄貪。而作黃粱之夢。全神之所專。兩心之所使。寧為雞口。勿為牛後之用氣。執其已意。違其眾心之傷神。私慾壘壘如海潮。陰謀鬱鬱如閃電。別有佳境。不能愜其意。另有生機。不能如其願。注意者重過於存亡。凝神者不計其生死。以致元神日耗。精血日枯。怨氣日梟。慧根日減。此為致死之由。余考赤縷貫瞳而復纏烏珠。印堂十字而復破華蓋。凸睛而又三角之眼。破額而又破鑼之聲 。三曲鼻而配吹火口。兩夾眉而配分屍紋。雙眉鎖印。而加螣蛇鎖口。四白露神。而加准尖露孔。聲濁氣寒而露煞。肉流皮緊而屍行。加以氣色黑暗而如油垢。枯白而如濕灰。紅而不潤。赤而沉滯。此等形質氣色。則應心為神役者死六字也。
以上三十六字。可謂相法之經。不可粗心忽略。愈深思而愈有味。愈推想而愈有法。讀吾書者。請從此處用功可也。
達摩相法第五章
火焰上炎。末笄而寡。水流滿洫。垂老而孤。日月高懸。三十六必孀慘。陵塚茂實。二十五定龍騰。
火焰系南嶽尖拱。二十以前刑夫。當以二十以後出閣。則減輕刑克。水流者人中平滿也。有子必刑。但眉曲者。有一二子也。日月角高。亦主中年刑夫。丘陵塚墓高超方吉。而興家也。按女格不重正部。而取六府之輔佐部位也。
印堂常明。相夫登第。淚堂青黑。任意招淫。耳輪反覆。刑夫不一。眉稜斜散。破產非常。
印堂常明黃。當然助夫而貴。淚堂青黑。其人多淫而刑克人丁。子女夫星皆不旺。耳輪反覆。初年運否。一主天姿愚拙。眉稜斜散。於女格頗輕。破產之說過重。
奸門不陷。多子又賢。淚堂平安。多女而貴。求妾問子。定須清穩而年壽豐隆。娶媳問德。只要澀重而髮膚香潤。
奸門為夫星專部。不陷即夫旺。淚堂關係子女。左男右女也。年壽豐隆。少疾厄也。至於子女。尚以人中臥蠶眉曲印平為重。澀者含羞之貌。重者慎重之謂。香潤為女格之必要。
項強胸突。刑夫克子而惡終。目秀指尖。旺子順失而永壽。陰戶不封不樹。無子女而有私。頭面又黃又白。有福祿而無垢。
女格項短而強。主刑賤而毒。胸突主子少而苦。目秀指尖。主閒福而有子女。壽則不驗。不對者。言挺露無肉。而有兩側骨斜插。不樹。無毛也。黃自之說是否與形質合耶。或為天道驗此耶。
沉睛蕩足。掠鬢支頤。皆淫奔之婦。聲清色定。寡笑安步。皆貴壽之人。
沉睛為注意之深思。蕩足為飄搖之不正。掠鬢支頤。皆容易感動腦筋。而慕虛榮。變更性情。而生嫉妒。故有貪物品而淫奔。聲清主貴壽。色定主志堅。寡笑主謹慎。安步主正重。此數則均驗。
得意中向人顛倒。豈是賢良。失意後向人懊怒。終非遠器。
得意而反顛倒。其中另有用意。非一奸貪。即陰毒。故曰。非賢良之人也。失意而反怒罵。此為自殺理策。終為受制。故曰。非遠器也。
眉目上殺印堂。毒殺自罹羅網。顴准高稜年壽。妒凶獨守孤孀。
眉目上殺。此為奴欺主之格也。印堂為全部之元首。亦女格之夫星。故有毒殺之惡刑。顴准過高。其人偏傲而驕。代夫之權。刑夫之格。自恃其才貌。而任意凶悍也。
臨困窮而不貪者是德。處英年而寡慾者多子。
困窮不負。男子亦是大英堆。女子則為節德可風之人矣。英年節欲。不惟旺子,而且少。疾多壽。此二句可抵一篇格言也。
相骨先額次鼻。不粗不露為上。相肉貴直賤橫 。不浮不枯為佳。
喜質為相法之一部份。但在頭部亦占重要點。故雲額與鼻。又以不租不露為合法。粗者勞碌。露者刑克。故也。內法雖為相學之一小部。不過含有氣質。故以不浮不枯為合法。浮者困窮。枯者夭亡。故也。
相形要軒昂。欹垂者為貧賤。相坐要強健。安穩者為富貴。
形以軒昂二字為法。亦從氣魄上論之。歌者仰也。垂者伏也。欹者性偏而受奇窘。孤僻而貧。伏者愚魯而多冷退。賤相而夭。坐者亦相法之小補也。強健言稟受之氣厚也。安穩為吉。
喜時代怒。必是勞苦之人。怒時代喜。定為慳格之輩。
喜怒二字。為性情之根據。則其豪慨慳格分於此。又內從心而發。則天性之善惡自見。故喜時代怒。其勞苦必應。亦從顧忌多而繼之。怒時代喜。其慳格必應。亦從險惡虛而斷之。
對人偷視。莫與交 游。無人自言。豈堪遠大。
目以正視為合格。上視多驕。下視多險。側視多邪行。此雲偷視。其行既不正。其心又不可測。故雲莫與交 游。言其有毒也。無人自言。主愚拙。然亦有神經失用之例。心地窄狹故也。
坐勿低頭方有壽。食多淋落必受貧。
項為天柱。即醫家之大椎穴。故久病低頭者死。故平常低頭者不壽。食多淋落。即猴食鼠食之例。故主貧苦。而無享福也。
無痰常吐。吐而不收。先富後貧。有話欲言。言而不足。有頭無尾。
無痰而此者氣衰。吐而不收者。其人恍憾無用。故為紈褲子弟。而不受善教也。欲言不足主愚拙。又主妄貪。故有心亂無把握之舉動。其人寡情少義。故稱有頭無尾。
疾言口撮。破敗飄零。無事匆忙。離宗困頓。
疾言者。不慎重之態。口撮者。吹火之態。故主損失而刑人丁。無事仁者。多成多敗。每出貧苦之家。而易地謀生。易成易敗也。一為有神經病也。
紅絲纏眼。山根筋起者重刑。丹朱塗唇。滿面桃花者浮蕩。
紅絲貫烏珠。主刑克而驚險。山根青筋主疾。故曰重刑。唇如抹珠者。聰明而祿。加以桃花面。則明敏而邪蕩淫亂也。即俗謂飽煖而思淫慾故也。
公篤曰。麻衣相法三章。達摩相法五章。此為真跡。而達摩之法。則百深過麻衣遠矣。故六役之心法。三疑之包括。三悅之取法。測量之見解。皆非他書所能望塵也。不但不解其法。而且不明其義。故世人只知有麻衣。亦千餘年之埋沒也。
余按四庫全書。選柳莊相法。而達摩麻衣皆不選。查柳莊為永樂時人。其書之傳。即永樂尊其人耳。其解麻衣之六眉害。多附邪說惑人。而不循正義。又解達摩之五露。亦錯訛妄語。而偏重異端。據此二者。可見其相法之精良與否。然其學識雖淺。而遇合頗佳。達摩之學識雖高。而遇合太否。此其書之傳與不傳者。亦幸與不幸者耳。
余考達摩之法。精粹頗多。其所不足者。即天道厚薄。時世衰盛。而無活法變法之分別也。其人事則詳言無遺矣。蓋天道厚其人稟受厚。而壽者多。天道薄其人稟受薄。而夭者多。時世盛則運平安而持久。時世衰則運暴發而易過。如盛世之格。眼神清潤黑自分明者貴。衰世則烏珠玄明而露黃光者貴。此盛衰相反處。大概不合居多數。達摩無變法之活法耳。其法有不驗者。即天道不合也。余之全錄者。亦恐將來天道輪轉耳。又於研究相法者。多一層考驗。而容易進步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