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上)

口相條解

公篤曰。口為出納官。又名水星。外號北嶽。為五官之一。關係衣祿之享受也。其聲音發於唇口。關人應對交 際也。以測量法計算。不過百分之四耳。然亦有重要點。即覆舟口之一式。乃兩口角下反。主凶死而不善終。輕亦孤苦憂愁至死也。如貴人有此口。必斷首領。或遺暗害。富紳有此口。輕則噎疾餓死。重則盜匪戕殺。亦有水中淹死者。又如富貴女娘。有此口主產厄。或懸樑自剔。或投河服毒。如貧賤有此口。則為饑寒交 迫而死。凡凶危之部位。愈富貴而愈危險。愈貧賤而愈輕微也。其中分別。又以紅如塗朱者輕。青黑而枯者重。是其關鍵也。

一.上唇 上唇者。即口之上半部也。為男子之丹田。女子之血海。專主疾厄。古法皆以紅潤為吉。血足故也。女格上唇不枉而青白。主痼疾而無生育。凡上唇曲痕。主胃噎病也。

二.下唇 下唇者。即口之下半部也。為男女之腎絡。主衣祿之多寡。亦主疾厄也。如多紋。主勞碌駁雜。如有曲痕。主肺病。即子病母亦病也。

三.口角 口角者。主貴祿。即兩口角上下相交 之處也。宜收斂。不宜洩露。上仰者。名曰仰月口。主貴祿。下反者。名日覆舟口。主凶死。雖富貴亦不免也。

四.承漿 承漿者。在口下有橫紋處也。即生髯處。主行船之吉凶。水上之驚恐也。如幾色混合。主花柳病。亦為清閒勞碌之區別。一小部份也。

五.溝洫 溝洫者。人中之下半節。接近上唇之處也。亦主衣祿子女。與達外之行動也。按洫以深長為吉。以淺短為不吉。洫為通達。口為容納。故也。

以上五則。為口。部之正義。與附帶關係。而各從其類。以應驗事實也。

茲將各形式例後。

一.方口 方口者。即古之四字口也。上下四角有方稜。此主大貴。而享萬鍾之厚祿。亦有特貴。而受餘蔭之福澤。又主多壽。故列為第一。

二.闊大 闊大者。即古之口能容拳是也。凡男子口宜闊大。其祿最豐隆。田宅亦汗陌。又享受盛名偉業。女格宜小厚方吉。闊大反為破敗。而耗田宅也。

三.小口 小口者。即形小之謂也。凡女格以小厚而收斂。主貴祿。次亦旺夫而進田宅。豐衣足食也。男格口小。則祿不足而減等。又多勞碌也。

四.圓厚 圓厚者。口圓而唇厚也。主衣祿豐足。平安多福。一為享受前人之餘業。一為自己創立之宏恢。均為有餘之格也。

五.仰月 仰月者。兩口角上仰如月也。口角以仰為貴。而享萬鍾之祿。又得清名。多為文貴輔佐政治人物。兼有流傳之事業於身後也。

六.唇勻 唇勻者。上下唇兩相勻配也。上唇薄而下唇厚。主胃噎氣逆病發生於中年。上唇厚而下唇薄。主痰飲水泛病於晚年。雖富貴不免。勻者方吉。

七.收斂 收斂者。上下唇收而不見。古謂一字口是也。主貴名而厚祿。聰敏而矜驕。雄談善辯。凡外交 家及政客代表。多以此口為奇才。最低者。亦州邑之公務。鄉里之梓榮。排難解紛。享受厚祿也。

八.掀露 掀露者。唇掀齒露也。主招是非。六親多累。平生多官訟。及爭端。又主刑人丁。上掀先妨父。下掀先妨母。又主水氣濕氣。痰飲痼疾之有根也。

九.薄削 薄削者。上下唇均薄削。而不慎於格局也。主衣祿不充聰明有嗜好。而不務正。多弄巧而反拙。志小而妄貪。勞苦奔馳。飄搖不定。亦有壽徵也。

十.下反 下反者。兩口角下反如覆舟也。主凶死。如富貴者。凶危不免也。男子左反。亦經危險。右反稍輕。女子右反。亦經危險。左反稍輕。次則主孤苦困窮。刑克疾厄。饑寒交 迫而死也。

十一.歪斜 歪斜者。口形不正之謂也。如患病不在此例。如生成歪斜。左妨父。右刑母。又主輕舉妄動。貪多務得。其言不信。口是心非也。

十二.吹火 吹火者。即尖口。古謂雷公嘴而吹火口也。此主刑克冷退。貧賤常有之。女格最忌。男子較輕也。主殘毒不考。刑夫克子。乃八敗之一也。

十三.多紋 多紋者。即上下唇之紋多而粗也。主勞碌多反覆。亦善說詞。虛浮聰敏。而偏見自誤也。誇大好奇。不服錯侯。故成敗不一。亂世亦有勞而貴也。

十四.塗朱 塗朱口。即上下唇紅潤。而如硃砂也。主清名厚祿。少年顯達。多才智。有遠謀。及文章鳴世。持久穩見。堅決有恆。而多厚福也。

額相捷法

公篤曰。額為南嶽。又名天獄。統名上停。亦名火宿火星。定人之貴賤。辨人之根基。兩額角名天府上府。即天倉而關祖業也。故髮際高超。主聰敏靈慧。承繼前人余業。初年亨通而福也。無祖業者。亦能創立而進貴也。髮際低者。主愚拙。及妨父母。亦有聰明者。而為庶母所出也。亦有祖業者。為數代之餘也。

凡髮際上削不平。均主妨父。三岔五岔。主幼小妨父。亦有遺腹而生。發曲突者。主刑母。鬢連眉尾。主幼小刑母。而有嫡母庶母之 分也。

其天庭之上有骨凸突。名曰伏犀骨。方拱者。主特貴。及不朽之事業。圓拱者。主上貴。為將相九卿。橢圓者。主中貴。為廳道師旅。最小者。赤洲伯邑侯也。

印堂之上有骨直聳。名曰玉柱骨。主大貴。為公侯將相。列土分封。如長橫。名曰華蓋骨。主文武雙全之上貴。或中貴。而享大名於身後也。華蓋有紋橫破。主前業耗散三分之一。華蓋有紋直破。主前業失敗三分之二。紋痕長深者。加倍。紋痕短淺者減半也。

日月角骨上插。帝王之貴。英明之君。日月角骨圓突。主貴名。父母亦貴。而紹前蔭之餘業。輔角骨長橫。主總督。文武。大為屏藩大臣。小為重鎮邊將。邊城骨上插。主威鎮邊陣。邊城骨衝破。盛世主失祖業。而不發達。亂世主破梓離鄉。而立異地之產業也。

印堂有骨方楞長橫。名曰金城骨。主上貴。多操兵柄。臨險暴發。印堂直紋懸針。主凶。次憂苦而死。如雙紋。主刑克駁雜。三紋。名川字紋。主貴及痣血。刑妻克子。四紋五紋。均主刑克勞碌。成火焰紋。主大貴凶死。成人 字紋主家族至戚之遺累也。

額橫一長紋。名華蓋紋。主貴而刑克。子女庶出也。二紋長橫。名偃月紋。主貴壽而克子女。三紋長橫。名伏群紋。主貴壽勞心。奔馳往返。額紋多者。王勞碌風塵。額紋間斷。主成敗不一。額紋偏斜。主勞碌耗散。凡額以高廣方隆。為貴名福壽。及享受餘蔭前業也。

顴相捷法

公篤曰。兩顴為中府之官。又名東西嶽。及國印。顴即權之別名也。兩顴高聳上插。方有大權重柄。而號四正。占重要部位。五嶽得二岳故也。以測量法乘之。得百分之十分。左顴高妨父。先見子星。右觀高妨母。先見女星。兩顴高聳雄突。主大貴而有重權。兩顴大而中岳低小。此為強賓壓主。養癰犯上。為部下所欺侮。而受其牽制。及倒戈相向也。

兩顴能輔中岳。得內助外輔。而有重要實權。此名三岳勻配。主貴權而厚福。高聳。上插入山林者。主上上貴。為屏藩柱石之臣。列土分茅也。高聳上插入邊城者。為上中貴。威權萬里。將軍之格。高聳上插入玉堂者。主上貴。為外藩威鎮一方。邊將之格也。

兩顴隆大下墜者。是名假顴。主伶界樂妓之例。近眼角者為真顴。近法令者為假顴。雖隆大而無用也。兩觀為淚堂紋衝破。王破敗勞碌。憂愁度日。神經昏憒而死。左顴衝破。主子女不肖。叔伯欺侮而失敗。憂氣成痼疾。右顴衝破。主妻妾不睦。弟兄仇怨而內患。憂氣減智識。女格反此而類推也。

兩顴不輔中岳。或倍大於中岳。均主上下不和。主客欺凌。常人則主族戚遺累。煩惱不休。平者有名無權。偏閒之職。常人則依人度日。女格兩顴不宜圓聳尖露。主夫弱而勞碌。代夫權也。女格兩顴宜高厚而平。主賢淑旺夫。明敏勤能。又得貴夫。而無刑克也。

發相條解

公篤曰。色為氣之餘。發為血之餘。故醫家名曰血余。如山之樹林。如樹之枝葉。如禾之苗蒂。蓋山林宜清秀。樹木宜茂榮。禾苗宜繁實。此發之關係如是也。大凡蓄髮剃髮。辮發剪髮。雖出於國家制度。而各人形格。亦有宜與不宜耳。至於女格之發。關係尤重。有富貴貧賤。壽夭勞逸之區別。尤宜注意焉。

一.長髮 長髮者。修長而齊地也。主多祿而壽徵。聰明而閒逸。凡發長之人。心細而有智識。女格主眼靈手巧。多技能而堅決。淫而不亂也。

二.短髮 短髮者。長不盈尺也。主陰險而性垢。片言好勝。而不容物也。私心自用。只顧自己利益。失信違法。不管他人生死。其見者小。其謀者毒也。

三.柔細 柔細者。發細而不粗也。主聰敏多智慧。男女皆厚祿。豐衣足食。一生多安享也。亦主性情和順。遠見不苟。而不粗燥也。

四.潤澤 潤澤者。光潤而不枯也。氣為陽而血為陰。故宜潤澤也。主和平正直。誠厚慈良。聰明好學。勤慎守義。男女均以潤澤為貴壽。而多祿也。

五.粗發 粗發者。粗而不細也。主剛燥而刑克人丁。男女皆主性燥量窄。勞碌疾苦居多數。女格最忌。刑夫克子。有流入青樓 。及伶界歌姬之類也。

六.枯發 枯發者。枯亂如麻而滯手。枯焦不潤也。此為先天不足之鐵證。其人稟受弱而善忘。其性多猶豫而不決。故有惡病病疾。而不壽也。

七.黑髮 黑髮者。光潤如漆如油也。主聰敏而誠厚。信義而有恆。持久如常。謹慎遠見。平生衣祿充足。有餘而不缺乏也。

八.黃發 黃發者。焦黃不黑也。其人多刑克。幼年妨父母。中年刑弟兄。及喪妻妾。晚年少子女也。其性刻薄寡恩。機巧有管。聰明自誤也。

九.稀少 稀少者。稀疏而少也。其人多壽而勞心。因事實牽制。而生反想。族戚遺累。而多紛爭。衣祿充足。人丁刑克。否則忤逆不睦。顧忌不釋也。

十.白髮 白髮者。少年而有白髮也。主前業耗散。初年冷退而不旺。白手成家。拘節守信而受累。妻宮繼配。子女先後成立。亦有壽根也。

十一.濃髮 濃髮者。濃重叢生而多也。主剛燥遲鈍。勞碌自立。初年父母見弱。中年六親多累。憂愁度日。女格發濃。主淫賤。次則刑夫。或生離再嫁也。

十二.落發 落發者。腦頂之發禿落。兩側上曲削也。主勞心過度。貪心尤重。又見小也。男女均主壽。男刑妻而女刑夫。子女亦弱少也。

十三.碎斷 碎斷者。其發不潤。而容易斷節也。此主先天不足。老年受胎所生。或根基移動所生。幼小經危險病厄。於九歲之前也。一主有血液病疾於中年。一主見冷退消耗於中年。均不壽也。

十四.低下 低下者。髮際曲低下岔也。主天姿遲鈍。性直誠樸。初年妨父母。三岔者幼小刑父。五岔者刑父尤早。孤苦自立。亦有倉庫好而受祖業。多從庶出。或承祧。為數略少。亦主腦明上貴。走險發達也。

十五.雜花 雜花者。黑白斑黃不一也。主誠厚而直。守矩而拘。主壽而勞碌。內顧牽制。外患欺凌。及刑人丁。晚年神經恍憾。記憶昏迷。肝氣不舒也。

十六.發高 髮際高廣而透天岳也。主早開智化。天性明敏。一主紹前業而進益田宅。一主自創立而宏恢門第。有名祿與壽徵居多也。

相人中條解

公篤曰。人中為交 通之官。溝洫流通之所。起上承下之重要部位。故兩鄂之人。以人中為主要。即居中之樞紐故也。凡人利達於外。皆知有驛馬。而不知人中佔多數。乃水陸之分也。又主子女壽祿。刑克疾厄各類。茲特分別如下。

一.深洫 深洫者。人中之洫深如淵也。所謂通達四瀆。萬里無阻。及結外緣。異姓可為輔助也。亦主貴名而厚祿。又旺子女。能容納也。

二.平滿 平滿者。人中平而無洫也。主坐守鄉里。而無遠志。性情閉塞又見小。拘泥又貪格。早子不立。先有女二三。或為遲庶之子。及螟蛉之子也。

三.長洫 長洫者。即人中長近寸也。主有壽根。元氣充足。亦主子女多而成立。及有衣祿也。又主子女得力而發達。宏恢門第而大創也。

四.短洫 短洫者。即人中短而不見也。主志大而虛浮。心多而燥急。作事一成一敗。而有勞碌往返。掣肘而受累。結怨而官訟。亦主不壽也。

五.寬洫 寬洫者。人中寬而流通也。其人內有相當之持重。外有交 際之利益。器量宏大。謀略周到。又旺子女。亦主貴名厚祿。而立外美於異鄉也。

六.窄洫 窄洫者。人中窄而閉塞也。其人內有心腹之憂患。外有惡劣之欺詐。器量窄狹。子女見刑。庶出者成立。或遲子也。或女多也。

七.唇掀 唇掀者。人中下半節掀出也。其人有偏僻之任性。多招是非。而成官訟。每因細故之爭端。間接之株連。無故而招非也。

八.人中痣 人中痣。人中上下有黑痣發現也。當中主水災。上半節。先生一子而妨父。下半節。先生女而刑母。左右亦然。一應雙胎孿生。一主酒病有痕也。

九.直紋 直紋者。當中一直紋穿過也。主刑子星而旺女宮也。又主勞心最重。成敗奔馳。經大挫折二三。然後再立業。子星或一。亦不肖也。

十.橫紋 橫紋者。中瑕一紋橫斷也。主刑女星而旺子宮。主大病厄二次。近於死亡,及水火之災也。然有衣祿充足。女星或一。亦後患也。

十一.十字紋 十字紋者。人中有直紋衝破。橫紋衝斷。如十字形也。主孤絕子女均不立。嫡庶所生亦不立。惟螟蛉繼撫之於可靠也。

十二.偏左 偏左者。人中側左而偏也。主先妨父。宮而有母官也。亦主先得子星者。再而後有女也。子星倍旺於女星也。

十三.偏右 偏右者。人中側右而偏也。主先刑母官而有父宮也。亦主先得女星者。再而後有子也。女星倍旺於子星也。

十四.上寬下窄 人中不勻。而上寬下窄也。主女旺而多。子弱而少。及作事無恆而中止。疑多心亂也。行動往返而不決。改謀挫折也。

十五.上窄下寬 人中不勻。而上窄下寬也。主子旺而多。女弱而少。及有厚祿而勇為。剛直而任勞。一主嫡庶之先後各半。一主早遲之賢愚各半也。

十六.雙人中 雙人中者。兩個溝洫。不是直紋衝破也。男主聰明。享受前人余業。女主驕傲。又有生離再嫁。男女均主子女倍多。而有用也。

齒相條解

公篤曰。齒為骨之餘。內為腎絡。關係衣祿之享受。及刑人丁。又為壽徵之一部。以及疾病。故有相當之應驗。上牙下齒也。茲選其重要而錄於後。

一.大瓣 大瓣者。牙齒大瓣也。古謂馬齒。主元氣厚而享大壽。亦主貴名之事業。有恆之成功。崇其位祿。馬齒之人心無毒。性善而慈良也。

二.小瓣 小辦者。古謂之米齒也。主聰敏而靈巧。任勞而勇為。傲上而和下。矜功而好奇。有美術技藝之特長。而享盛名。然亦主病疾也。

三.勻齊 勻齊者。牙齒勻而平齊也。主心和氣平。直快不拘。瀟灑自如。衣祿充足。通達無阻。即無族戚之累。而反受其利益尤多也。

四.堅固 堅固者。牙齒堅硬而固也。此為筋骨強而先天之元氣充足。其人多壽而剛勇。有堅執之特性。一決即認為事實。亦主貴祿也。

五.暴齒 暴齒者。錯亂不平又不齊。三個牙齒相擠。則為暴齒也。主冷退。初年破敗。而刑人丁。亦有富貴。而為勞碌走險之發達也。

六.楞掀 楞掀者。門牙齒楞生而掀露也。卜部門牙楞掀。主先刑父。而後刑母。下部門齒楞掀。主先刑母。而後刑父也。

七.尖峰 尖峰者。上下之牙齒尖露起峰也。凡火形尖峰。主勞怨走險之上貴。其他形格。均主刑克人丁。而多冷退。以及勞碌困苦。而不壽也。

八.兩角 兩角者。兩邊各有尖齒一顆也。上牙各有角牙一顆。主幼年刑父。下齒各有角齒一顆。主幼年刑母。上下均有。主父母俱刑。而幼孤也。

九.露齒 露齒者。兩唇不固而牙齒露出也。一主招是非而多官訟。一主破梓里而多奔馳。亦主刑克勞碌。壽者少而夭者多也。

十.天包地 天包地者。上半部牙蓋過下半部齒也。主紹繼前人余業。而有六親之累。亦有承祧。而胃病痼疾。及隨身之病也。

十一.地包天 地包天者。下部之牙床蓋過上半部也。主刑克人丁。男刑妻而重配。女刑夫而再嫁。至於衣祿。亦豐足無缺也。

十二.漏痕 漏痕者。稀牙漏縫而有痕也。主父母破群而關係人丁不旺。冷退不休。耗散不已。駁雜不純。口舌官非尤多也。

十三.三十六顆 凡牙齒以多為吉。享受上等衣祿。故三十六顆。為上上祿。三十四顆。為上中祿。亦王壽根。而先天之氣充足也。

十四.三十二顆 凡三十二顆。為中上祿。三十顆。為中中祿。內有賢愚不一。勞逸不等。此兩等較多。包括各項。故社會上享受中祿之人亦多也。

十五.二十八顆 凡二十八顆。為下上祿。二十六顆。為下中祿。如出富貴之家。主夭亡疾厄。不能享受也。如不足二十六顆者。賤 而夭也。

十六.編齒 編齒者。上下皆成合縫。連編而如一也。此為奇格之一。主大貴。 享大名。立大功。創大業。乃王霸之材。勞碌成功也。

十七.重城 重城者。兩層牙齒。內外一樣平齊也。此為奇格之一。主有特別才智。又有特別技能。過目不忘。流芳身後。然妨父母。又刑子女也。

《公篤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