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同舟共行

同行共處應為尊,同路同舟一樣論。應傷世位遭他害,墓空絕破負吾恩。

只宜生合相扶助,永賴維持如至親。三合同途皆遂意,六沖半路便灰心。

起居為害搖兄鬼,水睦清平動子孫。

佔他人,以應為用;占親戚,看所用用神。不宜兄鬼動而克世,最宜相合相生。

《增刪卜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