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家宅

野鶴曰:諸書皆曰一卦之中,可決一家休咎;六爻之內,能分六事吉凶。以卦中之父母爻為屋宇,又以父母爻為雙親,既為雙親,又以五爻為父,四爻為母,如此悖謬糊塗,尚有刊傳為法,余實不解。

假令:戌月 丙午日 (旬空:寅卯),佔得「乾之小畜」

乾宮:乾為天(六沖)巽宮:風天小畜 青龍 父母壬戌土 ═══ 世 妻財辛卯木 ═══ 玄武 兄弟壬申金 ═══ 官鬼辛巳火 ═══ 白虎 官鬼壬午火 ═══  ○→ 父母辛未土 ═ ═ 應 螣蛇 父母甲辰土 ═══ 應 父母甲辰土 ═══ 勾陳 妻財甲寅木 ═══ 妻財甲寅木 ═══ 朱雀 子孫甲子水 ═══ 子孫甲子水 ═══ 世

古法有云:「卦無父母,不免堂上之憂」。此卦不獨有父母,而戌父更臨月建,午官動以相生,即父母雙慶之祥也。若又以五爻為父,四爻為母而斷,則鬼臨四位,老母多災,執此問之,老母多災耶?堂上無恙耶?

又云:「何爻受克,即此逢傷。」此卦五爻申金,被午火鬼克,此又老父以生災耶?又云:「鬼動乾宮,老父之咎。」此卦鬼動乾宮,又為老父之咎?又云:「火鬼動以防回祿,白虎鬼為喪服之憂。」又云:「世逢生旺,宅旺家安。」此卦世已旺矣,而火鬼臨於虎動,可謂之回祿乎?喪服乎?抑家興宅旺乎?

又以官鬼為廳堂,謂之官旺,主屋宇軒昂;又云:「鬼旺鬼興,為災為咎。」此卦鬼臨日辰旺動,屋宇軒昂乎?為災為咎乎?又云:「財興官旺,熱鬧門庭。」又云:「財爻發動,父母遭傷。」豈門庭熱鬧之家,皆無父母之 家耶?

又云:「兄爻旺相,紫荊並茂於堂前。」又云:「兄爻持世,再理琴弦。」豈雁行濟濟者,皆失履遺簪之宅耶?種種悖謬,難以枚舉,恐後人無所適從,余不得已而正之。

〔乾按〕 本章所論非言古法皆錯,為駁一卦之中可決一家吉凶之法也。若占此類,且記一念一事一卦而占斷之,必無悖謬也。

《增刪卜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