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遷居過火

內三爻為現居之宅,外三爻為未住之房;內克外者,外宅不利,不宜遷居;內生外者,外宅興隆,速遷為吉。

野鶴曰:此古法也,余不以為善。宅已蓋造買成,今欲入火,假使佔得外宅不吉,而不遷耶?既有新宅成,舊宅或已棄矣,倘若佔得內宅吉者,豈可仍居舊宅耶?

覺子曰:此法也有使處。有人來問:欲棄舊宅而買新宅者可乎?用此法者宜也。

〔乾按〕 此法只宜參考,還望後學驗而證之。

《增刪卜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