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經鹹傳卷四 睽

睽:小事吉,

《彖》曰:睽,火動而上,澤動而下。二女同居,其志不同行。說而麗乎明,柔進而上行,得中而應乎剛,是以「小事吉」(1)。天地睽而其事同也,男女睽而其志通也,萬物睽而其事類也。睽之時用大矣哉(2)!

【註釋】(1)事皆相違,害之道也,何由得小事吉?以有此三德也。(2)睽離之時,非小人之所能用也。

《象》曰:上火下澤,睽。君子以同而異(1)。

【註釋】(1)同於通理,異於職事。

初九:悔亡。喪馬,勿逐,自復。見惡人,無咎(1)。

《象》曰:「見惡人」,以辟咎也。

【註釋】(1)處睽之初,居下體之下,無應獨立,悔也。與四合志,故得「悔亡」。馬者,必顯之物。處物之始,乖而喪其馬,物莫能同,其私必相顯也,故「勿逐」而「自復」也。時方乖離,而位乎窮下,上無應可援,下無權可恃,顯德自異,為惡所害,故「見惡人」乃得免咎也。

九二:遇主於巷,無咎(1)。

《象》曰:「遇主於巷」,未失道也。

【註釋】(1)處睽失位,將無所安。然五亦失位,俱求其黨,出門同趣,不期而遇,故曰「遇主於巷」也。處睽得援,雖失其位,未失道也。

六三:見輿曳,其牛掣。其人天且劓,無初有終(1)。

《象》曰:「見輿曳」,位不當也。「無初有終」,遇剛也。

【註釋】(1)凡物近而不相得,則凶。處睽之時,履非其位,以陰居陽,以柔乘剛,志在於上,而不和於四,二應於五,則近而不相比,故「見輿曳」。「輿曳」者,履非其位,失所載也。「其牛掣」者,滯隔所在,不獲進也。「其人天且劓」者,四從上取,二從下取,而應在上九,執志不回。初雖受困,終獲剛助。

九四:睽孤,遇元夫。交孚,厲,無咎(1)。

《象》曰:「交孚」、「無咎」,志行也。

【註釋】(1)無應獨處,五自應二,三與己睽,故曰「睽孤」也。初亦無應特立。處睽之時,俱在獨立,同處體下,同志者也。而已失位,比於三五,皆與已乖,處無所安,故求其疇類而自託焉,故曰「遇元夫」也。同志相得而無疑焉,故曰「交孚」也。雖在乖隔,志故得行,故雖危無咎。

六五:悔亡。厥宗噬膚,往,何咎(1)?

《象》曰「厥宗噬膚」,往有慶也。

【註釋】(1)非位,悔也,有應故悔亡。「厥宗」,謂二也。「噬膚」者,嚙柔也。三雖比二,二之所噬,非妨已應者也。以斯而往,何咎之有?往必合也。

上九:睽孤。見豕負塗,載鬼一車,先張之弧,後說之弧。匪寇婚媾,往,遇雨則吉(1)。

《象》曰:「遇雨」之吉,群疑亡也。

【註釋】(1)處睽之極,睽道未通,故曰「睽孤」。已居炎極,三處澤盛,睽之極也。以文明之極,而觀至穢之物,「睽」之甚也。豕失負塗,穢莫過焉。至「睽」將合,至殊將通,恢詭譎怪,道將為一。未至於洽,先見殊怪,故「見豕負塗」,甚可穢也。見鬼盈車,吁可怪也。「先張之弧」,將攻害也。「後說之弧」,睽怪通也。四黥其應,故為寇也。「睽」志將通,「匪寇婚媾」,往不失時,睽疑亡也。貴於遇雨,和陰陽也。陰陽既和,「群疑亡」也。

《周易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