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言

易自伏羲畫卦。亦文亦畫。本合圖畫文字為一。雖太極等圖。系後世傳出。源流自遠。講易時。應並及各圖。以資參證。

易為聖人明天道以立極。立人道以制教。本為明道而作。有關內修性命之功甚多。故講易應注

易既本天地之道為教。內中多闡神鬼之德。陰陽之情。習易者。必有敬信之誠。而講易時。應注重人神因果之理。

易明神道。為明性命之源。吉凶禍福。均屬易中固有之義。凡人生窮達壽夭。皆有定數。不可妄干。則習易者。必明行藏之所宜。得失之有定。故講易時。應注重吉凶悔吝之說。而求其毋悖於數也。

易者。包乎道德性情數象各類而言者也。言文必顧義。言數必徵象。因名思義。因類辨物。因詞審情。不可偏執。故講易時。務求其貫通一切。而洞明聖人立教之旨。

易之言吉凶、重在數。言數、重在象。數見其氣。像別其類。以徵人事之所合。即以測天道之所宜。而見象必因蓍龜。明數必候氣運。天干地支、五運六氣。皆易所重。故講易時。應並及占筮之術。測驗之法。

易之為教。原以授民全生之道。推之成人成物。以至治國平天下。莫不貫通。而原始要終為第一義。人之習易。亦當求其先後。不可好為素隱行怪之談。故講易。雖不能如王弼之掃象。亦不可如費氏之徒以災異言也。

易道博大精深。無不包被。內則修己以一天人。外則成人以一道德。而本末一以貫之。即時中也。習易者既諳斯義。必期實行。務求行動咸宜。言思不悖。而能有德以為世則。有道以為人師。庶可使易教重明。聖道彌廣。

易之為教。始於古聖。闡於道宗。成於儒者。言既精微。旨尤玄妙。固賅各教之義。集諸派之大成。習者當以聖人天下為公之心。一本有教無類之旨。不可自存門戶。有入主出奴之見。以自狹而狹聖人之教也。

易傳至今。注說不一。漢宋各異派。儒道不同宗。遂致議論紛歧。爭持齟齬。徒亂人意。何裨聖經。今茲講易。務求闡明微言。表章至道。不執於宗派之習。不徒為同異之求。即令漢宋諸儒有所卓見。能探經旨。不睽經義。仍可互相引證。期其貫通。無問其人。祇征於是。則於聖人講示之後。有可多得研究之助云爾。

以上各條。系為講易之前。必知之事。以易經至不易明。必先知其研習之道。方不為歧途所誤。略指大概。以告讀者。或亦極深研幾之一助焉。

【說明】易經在未講之先有。應行準備諸事。因此經不比他書。但釋文義。即可明白。必將圖像數理占驗諸學。均為說明。凡講述時所應注意者。當先指出。使讀者隨文參證。更無疑義。並可求其實用。不蹈虛談玄理之弊。故於講經之前。須略加說明。訂為例言。使既講之後。均可按圖索驥。不致惝怳迷離。有偏於漢宋門戶之見。而能會通究竟。有以探天人道德之源。庶不負夫子臨壇教誨之苦心也。

《易經證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