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篇第06章 配合

配合干支仔細詳,定人福禍與災祥。

【原注】天干地支,相為配合,仔細推詳其進退之機,則可以斷人之禍福災祥矣。

【任氏曰】:

此章乃闢謬之要領也。配合干支,必須正理搜尋詳推,與衰旺喜忌之理,不可將四柱干支弗論,專從奇格、異局、神殺等類妄談,以致禍福無憑,吉凶不驗。命中至理,只存用神,不拘財、官、印綬、比劫、食傷、梟殺,皆可為用,勿以名之美者為佳,惡者為憎。果能審日主之衰旺,用神之喜忌,當抑則抑,當扶則扶,所謂去留舒配,取裁確當,則運途否泰,顯然明白,禍福災祥,無不驗矣。

甲子 戊辰 庚申 壬午

己巳 庚午 辛未 壬申 癸酉 甲戌 乙亥 丙子

此造以俗論之,乾透三奇之美,支逢拱貴之榮,且又會局不沖,官星得用,主名利雙收。然庚申生於季春,水本休囚,原可用官,嫌其支會水局,則坎增其勢,而離失其威,官星必傷,不足為用。欲以強眾敵寡而用壬水,更嫌三奇透戊,梟神奪食,亦難作用。甲木之財,本可借用,疏土衛水,洩傷生官,似乎有情,不知甲木退氣,戊土當權,難以疏通。縱用甲木,亦是假神,不過庸碌之人。況運走西南甲木休囚之地,雖有祖業,亦一敗而盡,且不免刑妻克子,孤苦不堪。以三奇拱貴等格論命,而不看用神者,皆虛謬耳。

丙子 己亥 乙丑 壬午

庚子 辛丑 壬寅 癸卯 甲辰 乙巳 丙午 丁未

此造初看,一無可取,天干壬丙一克,地支子午遙沖,且寒木喜陽,正遇水勢氾濫,火氣克絕,似乎名利無成。余細推之,三水二土二火,水勢雖旺,喜無金;火本休囚,喜有土衛,謂兒能救母;況天干壬水生乙木,丙火生己土,各立門戶,相生有情,必無爭克之意。地支雖北方,然喜己土原神透出,通根祿旺,互相茲護,其勢足以止水衛火,正謂有病得藥。且一陽後萬物懷胎,木火進氣,以傷官秀氣為用。中年運走東南,用神生旺,必是甲第中人。交寅,火生木旺,運登甲榜,入翰苑,是以青雲直上。

由此兩造觀之,配合干支之理,其可忽乎?

《滴天髓闡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