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編 卷七·食物-雉

(原禽)治蟻 下痢然終有毒害人

雉(專入心。兼入胃)。由異氣所感。靈蛇所變。不得山川之氣。遂其飛騰。則得滄溟之氣。恣其吞吐。是與虹 出沒無異。時珍雲。雉屬離。雞屬巽。故凡雞煮則冠變。雉煮則冠紅。飛必先鳴。食多蟲蟻。此雖食品之貴食。可補中益土。(雉應胃土。)及治蟻 下痢。然終性熱有毒。故書言其八九兩月可食。春夏不可食者。以其雉食蟲蟻。及與蛇交變化有毒也。發痔發瘡發痢。與家雞子同食。令人發疰。週身疼痛者。謂其雉食蟲蟻有毒。兼性暴烈有火也。但書既言發痢發痔。而書又曰可治蟻 與痢。亦以雉素好食蟻。故可以制蟻 而治其毒耳。

《本草求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