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
「妳不想提嗎?」
方蕾淡淡一笑。「我是不太想提,但是我想你們有權利知道,免得有人上門找麻煩時,你們會怪我沒有事先提這件事。」
靳文彥眉峰輕輕一挑。「麻煩?」
視線又掉落,定在自己的紅茶杯裡,方蕾又沉默好半晌後,方才啟唇開始她的敘述。
「這件事必須回溯到七年前,當時我十歲不到,我大伯跟朋友合夥到加拿大做生意,由於生意穩定,大伯專程回台灣來接老婆、兒女去加拿大,他回來第三天,家裡人為他洗塵,請他到餐廳吃飯……
「一頓飯吃得興高采烈,還續攤,但老人家年紀大了熬不得夜,伯母們便開車先送兩位老人家和幾個小的孩子回去;其他人另外找地方喝酒,一直喝到半夜三、四點,有兩個人醉倒了,大家才盡興準備打道回府。
「我爸爸也喝醉了,」方蕾依然盯著紅茶。「所以我們坐大伯的車子回去,當時大伯也有點醉了……不,他確實喝醉了,車子開得不太穩,我妹妹和堂哥又一直和大伯說話,現在想起來真是驚險萬分,事實上也的確非常危險,如果是白天人車多的時候,那種情況不撞到人才怪,然後……」
方蕾飛快地瞟靳文彥一下,又垂下眼去望住紅茶。
「雖然是半夜,但,車子還是撞到人了,就在那條我很熟悉的路上──我們回家時一定會經過那條路,車子把一個夜行的路人撞飛出去,我們都嚇傻了,大伯急忙下車去察看,我趴在車窗上看到那人還在動,沒想到大伯彎腰看了一會兒後,竟然不管那人,慌忙跑回來開車逃走……」
方蕾的聲音充滿驚懼,話說到這裡驀然中斷,呼吸粗重的好像在壓抑什麼。
好半晌後,她才稍微平靜下來。「我還不滿十歲,本來是不看報紙的,但那兩天我拚命翻報紙,想知道那人究竟怎樣了。然後……」
她嚥了口唾沫。
「我看到了,報紙上清清楚楚的刊登著,就在那條路上被車撞死了一個人,穿的衣服跟我看見的那人一樣,報紙上還說那人拖著長長的血跡想求救,如果撞到他的人及時將他送醫,他應該會有救,但大伯卻跑了,任由他流血致死,他是台大博士班的學生,還是獨生子,可想而知他父母有多傷心、多絕望……」
哽咽一聲,她的腦袋更低垂。
「我拿著報紙去找大伯,希望他能為自己犯下的錯誤作補償,沒想到大伯卻只滿不在乎地說了一句,『放心,警察抓不到我!』,然後繼續高高興興的準備要帶老婆、孩子到加拿大過好日子。而家裡其他人則嚴厲的警告我絕對不可以說出去,不然大伯要坐牢,家裡還要賠償死者家屬好多好多錢,太划不來了……」
靳文彥靜靜地把餐巾遞給她,她在嘴裡咕噥了一句謝謝,然後用餐巾拭去眼角的淚水。
「我不懂,真的不懂,死了一條人命,為什麼大家都能夠那樣不在意地當作沒什麼大不了,連拿出錢來賠償人家都不願意,又不是拿不出來,他們真的一點都不會感到不安嗎?」
她愈說愈大聲,憤慨地指責。
「他們不會,我會!忍耐了一個星期之後,我終於忍不下去了,偷偷跑去警察局告訴他們撞死人的是大伯,起初警察還不相信,以為是小孩子惡作劇,我費盡了唇舌才說服他們去查一下……」
說到這裡,她唇畔撩起一抹嘲諷的笑。
「結果警察去我家裡找大伯問話時,『恰好』大伯不在,警察留話說第二天會再來找人。那天晚上,爸爸就開車送大伯一家人去機場,他們成功的逃到加拿大,而我爸爸卻在回程途中出車禍死了,他……他向來就愛開快車,雖然只是擦撞到大卡車,但煞車不及……」
她抬高下巴,咬牙忍住哭出聲來的衝動。
「大家齊聲指責我,說我出賣家人,說爸爸是我害死的,從那天開始,每個人都當作我不存在,對我視若無睹,因為他們不再視我為家裡的一份子,沒有半個人認為我做的是對的,也沒有半個人同情我的處境,甚至大家還連帶責怪我媽媽沒把我教好,我才會做出那種無情無義的事……」
注視著靳文彥,她停了片刻,好像在等待他的評斷,但他只是目光深黝地凝住她,始終不發一語,於是她繼續說下去。
「我媽媽是個軟弱的人,由於受不了大家的責備,受不了那種惡劣的氣氛,爸爸去世半年後她就再婚了。而我姊姊,由於是第一個孫女,又是早產兒,所以她是爺爺、奶奶帶大的,一直跟他們住在一起,幾乎等於是他們的小女兒。二伯只生了兩個兒子,便領養我妹妹做他女兒。至於我……」
她聳聳肩。「沒人要,只好跟媽媽嫁過去做拖油瓶,五個月後,繼父趁媽媽去超市不在家時企圖強暴我……」
靳文彥雙眸猛睜,爆出驚駭的眼神。
「幸好媽媽忘了拿錢包半路折回來,我本來要去警察局告繼父意圖強暴我,但媽媽勸服我不要去,因為她懷孕了,不想失去現有的依靠,之後她再設法說服二伯讓我回方家去住,每個月給我三千元獨自一個人生活……」
方蕾泛起苦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