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


  看她每次來就持著一盒泡芙 ' 吃完了再纏著他陪她去買,不久,附近的人開始戲呼她為他的馬子,再過一段時間,連他的同伴都說他有固定的女人了, 但他總是一笑置之,知道大家是在開他的玩笑,任何人都可以看得出來他拿水晶當小妹妹疼愛。

  「哎呀! 尼卡,又要帶馬子去買泡芙了嗎 ?」

  「閉嘴,巴佩索! 」

  「上床了嗎 ? 」

  「小心我割了你的舌頭,奇朗哥! 」

  「嘖嘖! 尼卡,你要是有固定馬子的話,羅蘭娜她們會心碎的。」

  「要不要我給你一槍,培拉其 ? 」

  那邊調侃過來,這邊就笑罵過去,巴西人其實是相當熱情幽默的。

  不過,水晶認識的大多是一些與多奧尼卡年齡相近的少年,十四歲到二十歲不等,大家都住在這個貧困窮苦的巴西人聚集區內, 分別為佩德羅幫擔任打手或販毒等工作。至於那些佩德羅幫的大哥級人物則住在靠市中心那二韻,水晶根本沒機會碰見。

  這些街頭少年與一般正常少年最大的不同點是,包括多奧尼卡在內,他們都擁有遠超乎年齡的老練成熟與精明機警,而且非常粗俗豪放。同樣的, 住在這一區的街頭少女也異乎尋常的成熟又開放,這些種種替水晶打開了一種異常新鮮的視野,也帶給她非常現實的沉重感。

  「多奧。」

  「嗯 ? 」

  「她們……」眼角偷覷向那些散立在路邊的賣淫少女,水晶悄聲問 : 「是自願的嗎 ? 為了生活嗎 ? 」

  「當然,不是為了生活,誰願意做這種事 ? 」

  「哦! 」多奧尼卡瞥過來一眼。

  「怎麼 ? 看不起她們 ? 告訴你 ' 不是每個人都能像你運氣這麼好,能有個富裕的環境讓你無憂無慮的。」

  「誰說我看不起她們啦 ? 」水晶也白過去一眼。「我只是在想說,雖然我並不贊成賣淫這種事,但是每個人都有不同的境遇, 我怎能責怪一個快餓死的母親偷麵包回去給小孩吃呢 ? 如果孩子等錢要替母親救命,我又怎能怪他去偷去搶 ? 究竟是要服從法律而眼睜睜看著母親病死, 或者是為了救母親的命而違背法律,這種是非確實很難判定,唯一能確定的是,這一切都是種族偏見和貧富不均的社會所造成的結果,為了生存而賣淫, 我們更沒有資格評論她們。」

  多奧尼卡驚異地深深注目。「沒有想到你能瞭解這麼多! 」

  「但我還是不贊成販毒,毒品會害人不是嗎 ? 」

  注視巷口販毒的少年,「那不是我能決定的。」多奧尼卡如此為自己辯駁,嘴角卻不自覺地撩起一抹自嘲的笑。

  見狀,水晶也很自動的轉開了話題。「你爹地都沒回來過耶! 」

  多奧尼卡哼了哼。「他喜歡讓女人養他,我也樂得省事。」

  水晶悄悄覷著他。「你不喜歡你爹地 ? 」

  「我才九歲,他就要我工作賺錢來給他買古柯鹼 ' 如果我不肯,他就摸我,你要我怎麼喜歡他 ? 」多奧尼卡反問。

  水晶呆了呆。「怎麼這樣 ? 」

  多奧尼卡嘲諷地撇了一下唇角。「就如同你所說的,每個人都有不同的境遇,這就是我的境遇,為了生存,我只能走這唯一的一條路。」

  水晶沉默了,多奧尼卡買了兩盒泡芙 ' 她也不像往常一樣當場就吃起來,始終默默跟在他身邊,若有所思地瞅著他。

  直至回到他的公寓,她才開口。

  「多奧,我在想,說不定你爹地是因為想念你媽咪才…… 」才聽到這裡,多奧尼卡便重重哈了一聲,「你想得太美了! 」自冰箱裡拿了兩罐啤酒, 再把自己扔到沙發上,啪一下拉開啤酒拉環,粗魯地喝了一大口,抹去唇邊酒潰,他才語氣冷淡地開始敘述,彷彿在訴說別人的故事似的。

  「老頭在認識老媽之前就不知道有過多少女人了,而老媽貝是個標準的富家大小姐,到巴西觀光時哈上我老頭,不到半個月,他們就閃電結婚了。」

  多奧尼卡斜躺在長沙發上,喝著啤酒娓娓道來,水晶則捧著剛買來的泡芙邊聽邊吃,滿嘴新鮮奶油。

  「之後老頭跟老媽回到美國來,又生下我。可是老媽的老頭是富有的上流社會人口他看不起老頭成天無所事事靠我老媽養,就想盡辦法讓他們離婚,又哄我老媽再婚 , 老頭只好再帶我回巴西去。」

  合上眼,他繼續說……「到我八歲時,老頭在巴西實在混不下去了,又帶我到美國來,想找老媽接濟一下,沒想到我老媽早就死了。後來在同鄉的介紹下 , 老頭才帶我到洛杉磯來加入佩德羅幫,可是一年後,老頭染上了毒癮,分配給他賣的貨有六半都被他自己用掉了,老大自然不肯再把貨交給他賣, 沒想到」無聲冷笑。

  「老頭竟然逼我代替他工作,我就這樣開始偷車、賣大麻的生活,大一點就賣古柯鹼賣手槍,起初還常被條子抓, 經驗多了就懂得該如何避開條子了。至於學校… 」他聳聳肩。「自然視我為眼中刺,我被開除了好幾回,到七年級時已經沒有學校肯收我了,不過也無所謂, 我在訓練學校裡學到的東西還比較多呢! 」

  「那你現在…… 」水晶遲疑地揪著他。「還在賣毒品嗎 ? 」

  「沒有了,」隨手一丟,空啤酒罐飛越過房間,準確地落入浴室門旁的垃圾捕。「自從老頭開始吸毒之後,看他毒癮發作的醜樣實在令人厭惡得很,所以 , 一旦我不再害怕他揍我的時候,我就拒絕給他錢買貨,沒想到他居然偷我的貨,我乾脆拿這個作借口推掉賣粉的工作。」

  「那麼你現在在做什麼 ? 」

  雙臂枕到腦後,「作打手,負責保護地盤,所以我才需要槍。」多奧尼卡閒開地晃著腳。「這有個好處,只要夠小心,被條子速到的機會很少。」

  「你很會打嗎 ? 」他這麼年輕就能作打手,一定是很會打。

  唇畔浮笑,「那當然,」他得意的揚高下巴指指樓上。「以前樓上住著一個窮途潦倒的前三角洲部隊隊員,聽說他是因為醺酒被踢出來的, 他教我搏擊、戰術和各種武器知識來交換大麻。嘖嘖! 他就像訓練三角洲隊員一樣訓練我,我差點被他操死了 Shit,也不想想我才幾歲! 」

  果然。「那他現在呢 ? 」

  
《拉丁混小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