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是哪一種解釋,易喜歡覺得自己似乎都可以接受,也都可以理解。[本書來源www>
曾經的離開,就代表著遲早有一天,她可以看到這般的結局。
其實她從未想過這一輩子還有機會可以遇見易淺哥哥的。
正如她曾經幻想的那般,他的身邊有一個傾國傾城的女孩子,窩在他的懷裡,取代了她原本的位子,巧笑嫣然,明艷不可方物。
易喜歡想,自己應該感到欣慰的。[
最起碼那個女孩子,出身清白,比她好到不知幾千倍幾萬倍。
且不管配不配得上易淺哥哥,可是終究任何女子,也都比她好。
易喜歡想到這裡,覺得心酸無比,可是面上,卻是恰到好處的精緻笑容。
易淺看著她的笑容,眼神愈發的低沉了起來,沒有想到她居然還能這般的笑了出來,幾年不見,她的笑容還是那般的好看,讓他的大腦裡反反覆覆的都想到了一句傾城巧笑面如花的句子,讓周圍所有的事物都失去了顏色,失去了光彩,只不過她這樣的笑容,不是為他綻放的,反倒像是低垂著首,想起了誰一般,甜蜜的笑著。
三年多了。
這麼長的時間。
不是沒有想過可能會和她重逢,也不是沒有幻想過她遇見自己之後,會是怎樣的表情,可是現在,卻突然間發現,什麼都忘掉的人恐怕不是他,而是她。
三年前,自己當著她的面,跳壓賭注,想要試探她的真心,可是換來的卻是醒來之後的人去樓空,順帶著被她親手扼殺掉的孩子!
人說,最毒不過婦人心,其實最狠也不過婦人心吧。
他的傷,麻木的疼痛了三年多,在看到她微笑的這一瞬間,突然間就疼痛到了極致,隨即就演變成為了一種恨和不甘。
其實,真真正正應該忘掉的人,是他吧!
只是,憑什麼,她可以再次重逢之後,可以這般的坦然?
而他卻像是一個毫無準備的矛頭孩子一樣,幼稚的拉著林菲菲,站在她的面前,演一場戲。
其實,現在的他,留下來的只是一個僅有的自尊,也許他所謂的自尊,在她的面前早已經消失貽盡。
他能做的,也不過就是想要展現出來自己的不在乎。
極力的展現出來。
不讓自己在如此的潰不成軍!
跳過舞,便有人提議上去開始唱歌。
lokess公司和易喜歡公司的員工較多,因為這段時間的合作,彼此也都認識,大家也都打成一片,有人看到易喜歡站在那裡怔然發呆,便把她推上台,讓她唱歌。[
放的曲子,恰好是薛凱琪的《蘇州河》。
也是《慕容雪》的中文版。
易喜歡最喜歡的一首歌。
她向來大方,被人推上來,扭扭捏捏,會顯得小家子氣,自然深呼吸,調整好了情緒,就握著話筒,張開口,語調溫婉的唱了起來。
「我只是漁火,你是泡沫,運河上的起落,惹起了煙波,我只能漂,你只能破,念一首楓橋夜泊,我再不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