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不願意,就算了。」
江千帆正要轉身回到車上,林可頌如同火箭一般立馬抓住了他的胳膊:「願意!願意!一千美金是現金還是轉賬還是支票!」
當這句話喊完之後,她頓時覺得自己好像在金錢的面前低下了自己一向不怎麼高傲的頭顱,露出了當宋意然用麻辣小龍蝦奴役自己時候的狗腿本性。
可是一千美金啊!折合六千多人民幣!
如果自己真的要去紐約,肯定是得帶點兒資本過去的啊!
一天就掙一千美金,不過帶著這位眼睛不怎麼好使的冰山先生去吃吃喝喝而已,正當勞動所得,為什麼不要?
但是江千帆卻蹙起了眉頭,十分用力地收回了自己的胳膊。
糟了……難道自己太過猴急,惹怒了老闆了?
「這位小姐,江先生不喜歡別人碰他。」助理李彥出聲提醒。
林可頌趕緊收回自己的手。
「另外,江先生在華人飲食界是很重要的人物。特別是他的味覺。所以我希望你不會帶著他去吃什麼影響身體健康的東西或者環境髒亂的地方。」
李彥的暗示十分清楚明白。
林可頌一時之間不知道說什麼。江千帆說想吃有特色的東西,但是有特色的小吃估計達不到李彥的要求啊。
這時候江千帆卻將自己的盲杖甩開。
那個動作十分優雅,有一種古代劍客亮劍時候的冷靜與鋒銳。
他將盲杖的另一端伸向林可頌,示意她握住,說了聲:「我們走吧。」
「江先生,為什麼不坐車?」
「不用了。坐進那輛車,哪裡都去不了。」
「可是……江先生……你坐不慣出租車啊!」
李彥不敢觸碰江千帆,但是卻一把摁住了帶路的林可頌,林可頌左右為難。
看來這一千元美金不好掙。
還有,出租車有什麼坐不慣的?
江千帆沉默不語。
李彥只好對林可頌說:「如果你們是做出租車去某個地方,你要記住一定要主動替江先生開門。
江先生不會去碰被許多人碰過的東西。還有記住,你要抵住門框,千萬別讓江先生撞到自己。你要給江先生墊上墊子,江先生不會坐被許多人坐過的地方!坐下之後,你要搖下出租車的玻璃,通風透氣!江先生不喜歡聞煙味還有其他的異味!」
林可頌已經抑制不住自己滿臉黑線的心情了。
說白了,這位江先生不但眼瞎,還是個潔癖男!
不是都說眼不見為淨嗎?
他這麼潔癖是鬧怎樣?
這時候,江千帆終於開口了。
「我是不會坐地鐵、公交以及出租車的。」
林可頌只能望向那輛閃亮亮的賓利,由衷地建議還是坐車去吧。
但是江千帆說的下一句話徹底讓林可頌無語了。
「你會騎自行車嗎?」
「六歲就會了。」
「李彥,你現在去買一輛自行車來。讓她騎自行車帶我去。」
林可頌傻眼了,「什麼?」
她不是沒帶過人。曾經學校組織騎自行車去郊遊的時候,宋意然少爺病犯了,自己只好以一介女流的身份帶著他騎了兩個多小時,導致第二天腰酸背痛,特別是兩條腿連走路都邁不開步子了。
「這樣太危險了!」李彥再次反對。
「你是我的助理,你的工作是滿足我的要求而不是不斷否決我的決定。」
江千帆的聲音涼涼的。
李彥的臉色有些不好看了。
「是的,江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