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很不錯。」他頓了一頓,說:「我試試看,過日子到最後都是細水長流。」
這何嘗不是一種妥協?方竹又擔心了:「我想,如果你覺得那壺水沒有燒開,就不要倒出來喝了。」
莫北笑:「我們好壞從小哥哥妹妹叫大的,這麼隔閡真讓我難過。」
方竹說:「英北,我相信你是好人的。」
當年誰都認為和田西分手又遭逢家變的莫北會消沉,誰能知道他只是在兩個月裡跑去爬山,爬完黃山爬泰山,後來又去爬了峨眉山,同猴子合了不少影,寄給幾個兄弟的信裡夾著的照片,一總笑得一片陽光燦爛。
她一真覺得莫北這一點強過自己百倍。
好動的人,比駐死在一個地方腐朽的人,更能給自己找一個新起點。
她希望她能幫助楊筱光學會「歡喜」,能給莫北找到一個新起點,解決了楊媽的心頭大患,還能給莫家媽媽一重安慰,這樣做媒人就真的做到位了。
末了,莫北掛電話之前,又說多一句:「今天還聽我家老爺子提起,幾個老戰友準備給你爸爸做大壽,等他三月份回來就籌備。"方竹打了一個噴嚏。
莫北說:「不講了,你早點睡覺,保重身體。」
方竹收了線,揉揉鼻子,一扭頭,朝南的窗果然是半開的。一個人住也有一個人住的不好,總有忽略到自己的地方,要虧旁人來提醒。
她以前睡覺前就經常忘記關窗,每一次都是何之軒來關的。
那時候同何之軒結婚時,租住了兩層高的石庫門閣樓,天窗太老舊,鐵邊翹起來,會鉤住窗外的老梧桐。何之軒就在春天借了鋸子,坐在窗台上將梧桐修剪一番。他用的手法極巧,能夠令樹體很美觀,又不會影響到自家的窗戶。
方竹把窗戶關上,心裡想著,三月三月,她又想回到那個地方了。
她每隔一段時聞採訪得晚了,就會回到兒時熟悉的街區,在那兒四處徘徊,當然不是撫今追昔,只是在乾淨整潔的街道上靜靜踩著自行車,兜幾圈。
小時候,每到父親即將歸來的那段日子,母親就會牽著她沿著這裡的林蔭道散步,這裡有上海最古老的梧桐樹,每到春夏,枝繁葉茂,綠茵成片。
連綿的還有母親的思念。她知道母親為什麼會在這裡散步,其實不過是為了同愛人的一場久別之後的偶遇。
母親這樣的情懷。一直到方竹愛上何之軒之後,才能慢慢體味出來。
離開這個家之後,她並不是不曾回來,只是僅僅在此處的林蔭道踩著自行車,趁著夜黑,趁著人少,當自己是過客路過。此時冬風呼呼,梧桐枝葉零落,只有滿目物是人非的淒涼。
她不能逗留太長時間,軍區門口的哨崗會覺著奇怪,大鐵柵後面也可能會有熟人出現。每次都是這樣,她狼狽潦草地把這條路騎完,轉個彎,在尋熱鬧出去。
馬路上車和流動,她隨波逐流,經過各樣熱鬧,但樣樣都不屬於自己。
她前所未有地感到孤寂。
再往前,不知不覺就騎到了一家大酒店門廊前。有人舉辦婚禮,信任出行正熱鬧。
方竹停了下來,用腳撐著地,定定朝那兒望去,望著那邊的人如何聚如何散,看著新娘身手攬起曳地的婚紗,被新郎抱緊了加長的勞斯萊斯。親眾一齊歡笑,把花朵灑向天空,然後就下了一場幸福的花雨。
多麼圓滿!
方竹看得累了,就斜斜坐在車上,全身重量放下,踮著腳。可還是不想走。
不知過了有多久,身後有人在叫她。
「方竹。」
她想,這聲音多熟悉啊!
好多年前,在她覺得這個世界只剩下自己一個人的時候,這個聲音叫她:「方竹。」
這個聲音現在在問:「方竹,你怎麼在這裡?」
方竹一扭頭,酒店的對面是何之軒現在工作的辦公樓。她的腦袋轟轟地就炸了,想,是啊,我怎麼在這裡?我怎麼就發了神經病到了這裡?好像從十八歲開始,她就養成了在他的附近晃悠的壞習慣,過了這麼多年,仍舊沒有改善。
方竹慌忙掩飾,但是說出的理由卻又拙劣:「我只是下了班隨便騎騎車,路過而已。」
何之軒佔到了她身邊,鎮定地看著她。
剛才在十七層的高度,他從自己的辦公室的落地窗看下去,一眼看到這樣熟悉的身影。
其實看到的身影朦朦朧朧的,他不十分確定,所以他下了樓,然後看到她騎著車靠在那邊人行道的欄杆上,看著對面酒店的方向。
車,是他熟悉的車。他怎麼忘得了?
那一年她靠自己的實力剛爭取上報社的實習生名額,他就給她買了這輛可以折疊的小巧的捷安特自行車做代步工具,把她樂得飛飛的。那時候——真是很久遠的事情了。
他望著車發了一二刻的呆。
方竹把自行車正好,說:「我走了。」
可是車後座被他拉住,他還伸手拉住了她的手,感覺出她微高的體溫,問:「你感冒了?」又不容她做任何的辯駁,說,「我送你回家。」
方竹想要掙扎推辭,可是他正色說:「在這裡等我。」
他說出這樣的話,這麼不容置疑的語調和態度,她就真的站在原地等著了。
何之軒放開了她的手,又快步走回對面的辦公樓。
方竹在原地軟軟地靠著自行車,想,怎麼不自己先走掉?怒一想,腿腳卻是軟的,頭腦也是暈的,沒有辦法移動半分,也許是心內有一點蠢蠢欲動的渴望。
這讓她羞愧。她對自己說,爭氣一點,確實不該久留,已經了斷了的往事,再繼續沒有任何意義。
何之軒已經把車開了出來,開到她身邊,他開門下車,示意她也下車。然後他熟練地把自行車折疊起來,打開後備廂,正正好好就塞了進去。
方竹瞅~眼他的車,是一輛奧迪A4,也要三十來萬了。如今的他確實混得很不錯了,她忽然就感到欣慰。
何之軒打開副駕駛座的門,示意方竹上車。
方竹略一躊躇,還是上了車後座。
卡噠卡噠兩聲,兩人同時關上了車門。
—路上都沒有什麼話,方竹報了自己住的地方,就靠在座位上閉目養神,輾轉反側,渾身上下都悶悶地痛。
何之軒能從後視鏡裡清楚看到方竹。
現在的她,是半分惶惑,半分迷茫的。在白月光的夜晚,她就像流浪的小孩,不知道該去向何方。曾有一晚,他面對過這樣的她。那之前他以為她住在黃金城堡,但後來卻發現她和他同樣一無所有。
他一直沒有同她說過,當年高考結束,背著行囊來到這座繁華之城,他也有過惶惑。
他們曾帶著這份惶惑,在現實面前匆忙攜手起程,最終都跌得很慘。他想,如果其中一個人有了更好的準備,也許一切將會不一樣。這需要時間,而激情往往令人忽視時間。
兩人都默然,都想了很久,最後還是何之軒先開的口,問:「為什麼不回家?」
方竹開口,聲音有一點啞,她清了清嗓子才說:「那裡離單位近,每天能多睡一個小時呢!」
他「嗯」了一聲,專心開著車,沒有接著問什麼。
車子駛到了大馬路上,他開得很穩,方竹絲毫沒感到顛簸。後座的空間很大,她無所適從,手腳都不知道要怎樣擺才好,只好沉默,只好靜坐。
能說什麼呢?她想,她總不能問他,這些年混得好不好。這又與她有多大關係呢?問出來倒是顯得自己多事了。
可又是何之軒開的口,他問:「工作怎麼樣?」
方竹閉一閉眼睛,憋了憋氣,才說:「如你所見,幹著記者幹的事。一切過得還不錯,兼職給雜誌做特約撰稿人,在這行裡算是有了些聲名,能夠立身了。
何之軒揚了揚眉,這是他年輕時候最神氣的表情,他說:「你一直都能做得最好。」
方竹扭頭看向窗外,她想說,你才做得最好。
看看他的著裝和他的車就能明白了。可她,絕對不是做得最好,這樣的灰頭土臉,幾次重逢,倉皇失措的那個一直是她。
做得最好?也許她曾經能做得最好,可是自從失敗了第一次,後來也絕對不會做得最好了。
離婚的時候,她說:「何之軒,我沒有想到我們這麼失敗。走到這個地步,你輸了我也輸了,我已經不知道要怎麼做。」
他依舊什麼話都不說,站在她對面望定她。
那時,她是真的以為,在他們兩人的感情裡,他們是—起失敗的。她最後選擇了一個解決方式,而他沒有異議。兩人的過去,定格在那—個瞬間,此後你好我壞,永不相干。那樣,她至少還剩著快刀斬斷亂麻的驕傲。
直到再一次見到他,她發現,他可以站得比她高,而她卻仍舊無法坦然。呵!這可真令人喪氣。
方竹的精神狀態不好,神情又委靡不振,就這樣坐在他的車裡,看著他的背影,一直到視線模糊。調開視線,忽然就看見自己腳上灰塵撲撲的耐克鞋,如同她整個人,都是灰濛濛的。
再次見到他至今,她就一直這樣低著頭,灰蒙一片,恨不得自己模糊成一個休止符。
方竹悚然一驚,她原來是害怕他再看她—眼,可是——又有渴望,渴望休止符後再變成省略號。
但,絕不能如此。
前頭到了一個地鐵站,旁邊還有一家便利店,方竹突然就說:「我正要買東西,你放我在這裡下就成了,我們那兒都是小弄堂,大車開不進去。」
何之軒沒有拒絕她的提議,把車停在了路旁,但也沒有馬上打開車門。
方竹舔了舔嘴唇,那兒有些乾燥。她又說:「何之軒,謝謝你送了我這段。」
過了一會兒,他才鬆開安全帶,起身下車,先幫她把車門開了讓她下來,又回到車後開了後備廂,把她的自行車拿了出來,鬆開裝好,推到她的手上。
風呼呼一吹,方竹頭髮就亂了。她一手推著自行車,一手衝著他擺擺手,轉—個身,直往便利店沖。他在她身後說:「別忘了買板籃根。」
她本可以回頭朝他微笑,說「我知道」,但步子一頓,筆直地就往燈火通明的便利店跑去。
方竹把車在店外停好,再走到店內。店裡開著暖氣,溫暖如春。鼻頭又一酸,方竹的眼睛又紅了。她站在玻璃旁的「關東煮」邊上,偷偷瞧著他的車,他在那兒停了好幾秒,然後緩緩動了起來,直到離開這裡。
她想,他畢競還是沒等她。
這於她又是無情的,讓她又矛盾又委屈。她是自困的、看不透的,所以無法灑脫做人。
自己和何之軒,千言萬語,只有—本亂賬,怎麼都是說不通的。
方竹買了一包紙巾,鼻子卻突然通了,原來是酸了。她以為自己會因此流下眼淚,誰知竟沒有。用力吸了兩下,終於能呼吸新鮮空氣。
何之軒坐在車裡,望著方竹的背影好一會兒,才踩下油門。
車子慢慢駛入車河,她的背影在便利店的霓虹燈箱下模糊不清起來。
剛從香港的「君遠」總部調入上海分部,工作上的千頭萬緒很令人煩惱。但是,一切都比不上重新遇見方竹。
他想不到的是,她的好朋友會在他的公司內任職。原來天涯海角的距離,一下縮短到透過一個人就能得知對方的訊息。
其實他早就有了方竹新居的地址,就在前幾日的部門活動後,他把幾位同路的女同事一一送回家。楊筱光的家同方家所在的軍區離得很近,他把那裡的道路記得很清晰。那邊的大馬路上有連綿的梧桐,有時候長岔的枝丫會把紅綠燈阻擋。
他開到這個路口,把車停了下來,搖下窗,往外看了一眼,又一眼,再一眼,直到後面有車摁了喇叭,他才搖上窗又把車往前駛去。
再往前,就會慢慢靠近森嚴的軍區,紅牆大院,把裡外嚴密阻隔,在正門外,更安了紅綠燈指揮車輛行駛,方便裡頭的人通行。
他開過這扇大門時,放慢了速度,所以如願地被亮起來的紅燈阻止了。
他有點覺著熱,鬆了鬆領帶,又將車窗搖下來,風吹了進來。他望了望莊嚴的大門裡,另有幽深的林蔭大道,不知通往何處,只有門前的站崗的士兵,百年如一日地挺拔,好像一切都未曾改變。
這一刻過得十分慢,楊筱光坐在他身邊忍不住偷偷望了他幾眼,然後憋不住了,說:「她不住這兒了,後來再也沒有回過家。」
他在黑暗裡沉默,緊緊握住方向盤的手指,慢慢地一節一節鬆開,問:「是嗎?」
楊筱光騰地坐起身:「你幹嗎不找她呢?」
紅燈滅了,綠燈亮起來,他把車子又緩緩啟動起來。
楊筱光是個爽快個性,當下掏出了便箋和筆,寫下一個地址,貼在他的駕駛座前。
他看著地址,只能苦笑。
原來自己表現得這樣明顯,絲毫瞞騙不了她的朋友。
過了這麼多年,他仍然把她最初的模樣記得很清晰。
在那個當年,他看著她自信洋溢地出現在他面前,用認真的表情和嚴肅的口吻告訴他,她在追求他。
他想,這個女孩,短短碎碎的發,常穿簡單的白襯衫,看起來還是像個十六歲的中學生。他第一眼看到她,就覺得她有種靈慧的漂亮,可是太衝動、太真接。他看到過她住的宿舍、她穿的衣服,他想,這樣的女孩沒有吃過什麼苦,也許不曉得什麼叫做討生活。
她曾經在專業課上同老師辯論,選一門講銘文的選修課,都能夠掘地三尺發揚考據精神,非要將老師講義上的一個小漏洞駁倒。
這個老師是位就要扶正的副教授,哪裡肯同這樣頂真的新生計較?可新生計較到了底,把自己寫好的論文貼在佈告欄裡。
如果是一般的學生,副教授必不會善罷甘休,但是方竹的家裡入搖一個電話來,副教授也只好當學生淘氣。
他給副教授做論文助理,他接過她打過來同副教授論理的電話。那時候他想,嬌嬌女才有蠻橫的才氣。
他同她正面交鋒是在那次學校選拔參加新聞大賽的篩選賽上。他當然認同她做的報道,但並不代表他認輸。又是她家裡搖一個電話來,他輕易地就輸了。
所以,當她走到他面前,告訴他,她很喜歡他。他在想,他拿什麼喜歡她?他的命運都不在自己手裡。
她在看他打籃球,叫著他的名字,看他自習,坐著他的座位,在樹葉上寫著「芳草句,碧雲辭,低徊閒自思」,樹葉就飄落在他的腳邊;她還為了他進了「孔雀」做兼職文案,當李曉的家教,他還知道,她選修他上過的課,跟著他的老師做報告,把他做的論文當案例。期末還爭取拿他拿過的獎學金。
她也許從不知道他知道她做過的那麼多事情。
有些事情她都沒有在意,但其實他一直都知道。
她在「孔雀」任職的時候恪盡職守,努力進步,待李曉溫柔有如親姐。他曾經看到她耐心地將一道應用題向李曉解釋了五遍,仍舊不厭其煩。
這個女孩有善良的心地,良好的家教。而且,她這麼坦率,這麼熱情,她向他大膽地表白她的心跡。
不動心嗎?騙鬼去吧!
同學紀凱文從大一開始就對他有好感,他知道。
紀凱文是自強自立的女性典範,爽氣利落,也曾向他表白。
他不願意辜負同學一片好意,明白拒絕。本來他以為,這是因為他要以大學為起點,準備開始在這個城市裡奮鬥,不能隨便拖累他人,也不能讓他人成自己的負累。紀凱文發現無法打動他,便收起了自己的情感,退回到朋友的位置。
但是,直到遇上方竹,他才明白,不足因為冠冕堂皇的這副理由,而是沒有遇到合適的人。方竹這麼強硬地進入到他的生命裡。
他也曾留意過她的許多事情。
譬如,他知道她心情煩悶的時候,會亂走,走到她熟悉的地方,或者她想去的地方,也許是散步可以解她憂。她以前經常會在他的宿舍區轉悠,又不敢接近。宿舍裡的同學們都知道有這樣一個低年級的女生在暗戀他,杜日暉揶揄過他,教育他不要辜負一片青春愛戀。
後來他畢業了,搬出了學校宿舍,在鬧市區租了很小的亭子間。她亦曾來過好幾次,他有幾次都遠遠地看見了她,但是她就是不敢進來。他沒告訴過她的是,他也不敢請她進來,裡頭逼仄的空間,就是現實的寫照。她這樣的女孩是不該直面的。
最後地還是進來了,她帶著對他不回應的抱怨,—如既往地對他說出那些話。她還在堅持著對他的愛戀。這女孩是真心愛他,並沒有因為任何環境的改變而轉變。他領著她進亭子間的那刻,是受感動的。
譬如,他知道她經常帶著李曉到校外的麻辣燙小店吃晚飯,一般都是她付的錢,學著他做過的那樣,給李曉點很多蔬菜。性情乖張的李曉同她很要好,晚飯跟著她吃,作業跟著她做。
她的班級裡、系裡的同學們都在傳說她很會拍輔導員的馬屁,為輔導員家的孩子當保姆。但是他知道李曉家裡的情況、齊老師的情況,他知道這是因為她確實全心全意待人好。可是她對—切誤會都不做任何的解釋,任人評說。
後來,她的母親過世,她一個人獨自傷心痛悔,他才發覺他一直認為住在象牙塔內的她,有著同自己一樣的孤獨和無助。就在那一刻,他有了想要同她在一起的念頭。念頭來得洶湧,他阻擋不及,唯有接受,才能不辜負她的一片真情。也唯有接受,才不會辜負自己的人生。
其實,他也藏了許多知道在心間,不曾對人語。
更多時候,他的回憶還在他當初的那間小小的亭子間內。那時候他才剛畢業,還是個小記者,每天跑新聞回來,她就替他整理稿子。她的文筆比他好,會為他做一些潤色工作。
雖然是有大抱負,但是做小記者不容易,只能跑小新聞,不過是些家長裡短的街坊瑣事,她寫著寫著也會感到無聊。他則在她背單詞的六級詞彙表裡檢查進度,寫心得。
這樣互相幫助相濡以沬.他往往做著教導她的工作,告訴她:「非常時期做新聞,要有非凡膽識和非凡正義,還要隨時搏命。抗戰時期的戰地記者即是如此,拿搏命態度做新聞,也是振邦之舉。如今沒有那時代的艱苦,但我們仍需記著中國人的脊樑。」
她聽了他的大道理,不由得就笑,不由得就說:「我明白我明白,所以堅持到底就是勝利。」
他也笑起來,說:「選了這專業,愛這職業,不幹這行,心有不甘。" 她點頭,他們都是好強的人。
可是誰都不可能一步登天進新華社去阿富汗做戰地記者,本城小報社,又是外地戶口,他只能跑社會線,拿兩千出頭的最低的薪水,到了情人節,兩人不過開一下洋葷去老牌子的德大西餐館浪漫-回?。
方竹自從母親去世以後,斷不會在父親在家時回家。她回家只有兩件事,—件是拿自己換季的衣服,一件是整理父親的衣櫥。
這份工作原本是母親的專職,伹母親不在了,方竹想獎做得如同母親在世-般。何之軒知道方竹的父親和方竹一直有電話聯繫,但是交流的結果卻不甚好。她父親總是口氣嚴厲地命令:「每個人任性都要省個隈度,方竹,你別挑戰你老子的容忍限度。?
絲毫不容轉園的口吻,讓方竹賭氣將它遺忘。
勤務兵張林也曾跑來勸說:「沒有見誰家的女兒避開自已的爸爸。?
方竹對他說:「小張,這是我們家裡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