倫敦原就下熱,到了十月,天氣有點冷又不是很冷——對英國人而言,但對台灣人來講,已經是進入初冬的序曲了。
沒料到會突然跑來倫敦的於培勳一下飛機立刻找到跳蚤市場去買了一件厚外套,還跟人家殺價殺得不亦樂乎——這是他購物最大的樂趣,雖然不是什麼高檔貨,但衣物這種東西實用保暖即可,門面他是不太講究的。
對於大學與研究所時代是在牛津大學度過的於培勳而言,倫敦並不陌生,他輕車熟路地來到西提區的威迪生分公司大樓,這時已是下午四點多,幸好某人沒有溜出去-下午茶閒聊八卦……或者是已經喝完、聊完回來了?
「嗨!泰德,好久下見。」倫敦分公司業務經理泰德大不了大哥幾歲,於培勳和他可熟了,每次來倫敦總下忘去敲他一頓竹槓,甚至借住他家吃他的、喝他的、用他的,有時候還穿他的,著實佔了他不少便宜。
這是他和老爸最大的不同點,他老爸從不佔人便宜,只會讓人佔便宜,他卻是不佔人家便宜就覺得很對不起自己——對不起自己的事他從來不做,就算佔不到便宜,起碼也要舔點油水來潤潤喉也好。
「培迪,你終於來了,太好了!」
「咦?原來是你找我啊!」一向冷靜有禮的泰德難得出現如此激動的口吻,於培勳覺得有點驚訝。「怎麼,你出了什麼麻煩嗎?」
「這……咳咳,老實說……」泰德吞吞吐吐的似乎有點難以啟口。「我是私人想請你幫個忙,可以嗎?」
「既然是你開口,那還有甚麼話說,不過……」於培勳笑吟吟。「你家的客房沒有人住吧?」
「沒有、沒有!歡迎你來住,可是在這之前,」泰德忙道。「我們現在先到維多利亞街去一趟,可以吧?』
「可以啊!但是我們到維多利亞街去幹嘛?』
「去見我的大學學長麥尼,有麻煩的不是我,是他!」
麥尼是個高大魁梧的大鬍子,就像輪椅神采裡的男主角那樣,臉上毛茸茸的只瞧得見上半張臉,下半張臉全被一團紅褐色的鬈毛給藏起來了,要是再換上中古世紀服裝,包準人家一見到他就叫海盜紅鬍子。
於培勳一見到麥尼並沒有失禮的脫口叫他紅胡於,倒是差一點點就像個脆弱的女人一樣尖叫一聲昏倒。
他寧願昏倒!
悲哀的是他不但沒有昏倒,而且很快就回過神來,卻又慢一步沒來得及落荒而逃,泰德已為雙方介紹完畢,對方也伸出手來等待與他相握了,基於禮貌,他不得下伸出手去,準備握手的同時就可以順便道歉、道別,然後立刻溜回台灣去躲起來,躲下掉就到深山裡去出家:水世不復出!
沒想到兩手一握,他即刻愣住,忘了要放開手。
咦?怎麼會……
一時的錯愕後,他下意識又馬上伸出左手去碰觸對方。
耶?真的!
怎麼會這樣?
「培迪,麥尼已經被一件大案子搞得快跳樓了,你能幫幫他嗎?」
麥尼是蘇格蘭警場重罪組高級督察,此刻於培勳和泰德就在他的辦公室裡,雖然麥尼很有禮貌的與他握手寒暄,但那僅僅是基於英國人的良好教養使然,事實上,英國人雖然表面上彬彬有禮、一派紳士,其實心眼小又自大,這點於培勳早就瞭解到下行了。
譬如適才那一瞬間,於培勳可以很清楚的自麥尼那雙琥珀色瞳眸中瞧見一絲輕蔑與下耐煩飛快地掠過,於是,他的臉色也即刻冷了下來。
「我又不是福爾摩斯,這種事找我有什麼用?」語氣更是森寒。
所謂的表裡下一指的大概就是他這種人,明明有一副溫和親切的外表,如同他老爸一樣斯文爾雅,但實際上他的內心卻與他老爸回然不同的情緒化,彆扭得要死,難搞得要命。
有時開朗活潑,有時又多愁善感,有時正直嚴謹,有時又奸詐狡猾,有時溫柔體貼,有時又冷漠森然,有時善良仁慈,有時又嚴苛得不近人情,陰晴不定得比端午節前的氣候更難以捉摸。
而這全得「歸功」於他太過敏感又串直的個性,不但情緒非常容易受到外界事物的影響,保護自己的本能又過分強烈,隨時隨地都背著一副蚌殼和一雙鉗子到處晃,一有什麼不對馬上就毫不吝嗇的表現出來,些微小小的刺激就足以令他瞬間變成一隻大螃蟹用鉗子亂咬人,或者化為一隻蛤蚌緊緊地躲在蚌殼裡,打死都不肯再出來-;端看惹火他的對象是什麼人而定。
就像個彆扭的小鬼、任性的女人。
所以,初識的人總是一眼就擅自判定他是個沒脾氣的好好先生,好捏奸揉的軟體動物,一段時間過後才頗為意外於他其實是個相當善變的男人——情緒善變,而且還是個暴走族——脾氣容易暴走。
「別這樣,培迪,起碼試試看嘛!」自然,泰德早就摸清楚於培勳的彆扭脾氣了,見他變臉,趕緊婉言低勸。「只要是威迪生的人,誰不知道你的厲害,每每所有人都束手無策的問題,只要有你出馬,一切就搞定了,而且快得令人不可思議,天知道你到底是怎麼辦到的!」
「那種事是那種事,這種事是這種事,兩者性質也未免相差太多了吧?「於培勳下耐煩地想撇開這樁麻煩。「拜託,都已經死五個人了耶!又是模仿開瞠手傑克的殘忍手法,不僅死人死得一模一樣,棄屍地點一模一樣,日期也一模一樣,唯一不同的是,一百多年前的傑克大爺是寄信給新聞社,一百多年後的傑克大爺是寄信給警方,明擺著就是在挑戰警方的權威嘛!這樣……」
「你怎麼知道?」麥尼猛然驚跳起來,兩眼銅鈴似的瞪住他。
天啊!現在是獅子在怒吼嗎?
於培勳揠揠耳朵再聳聳肩。「這麼大的案子,報紙上都有登嘛!」
「沒有!」麥尼的眼神更形銳利凶狠,如果眼神可以傷人,於培勳早就被五焉分屍了,死狀保證比開膛手傑克的犧牲者更淒慘。「傑克寄信給警方的消息完全被封鎖住了,除了有關人員以外,沒有其他任何人知道這件事,你究竟是從何得知的?難下成你就是……」
一喂喂喂,你有沒有搞錯啊!」下必聽完整,於培勳就知道麥尼即將要說出口的是什麼鬼話,神情驟變,一個虎跳便蹦過去怒氣沖沖地掏出護照往辦公桌上啪的-扔。「你自己瞧瞧,我是今天才剛到倫敦的喔!』
因為他的突然翻臉,麥尼不禁微感訝異,但隨即拿起護照來仔細察看,繼而皺眉。
「昨天你在雅典,在這之前……八月二十四日到澳洲雪梨,在那兒……」
「停留了三個星期,因為那兒的分公司總經理好意請人敦我衝浪,如果你需要的話,我還可以找出一百個活證人為我做證,現在……」於培勳冷冷地接著說下去,同時把護照搶回來。「你該滿意了吧?」
麥尼卻更是大惑不解。「那你怎麼會知道你不應該會知道的事?」
這大概是警察的天性,懷疑、懷疑、懷疑,再懷疑,就算明知道對方是無辜者,也要把人家懷疑到自己都開始認為自己是不是有罪了。
「我哪知道,」於培勳若無其事地一撇三千里,這種「戲」他演來最精湛,閒來無事就在鏡子前面排「戲」,保證任何人都抓不到漏洞。「也許是你們之中有人不小心洩漏了消息,被登上了某某報或哪本八卦雜誌上被我瞄見了,那怎能怪我?總之……」收起護照,背好旅行袋,他轉身便待蹺頭。
「這種事我實在幫下上忙,真是抱歉得很!」
「培迪!」泰德及時抓住他。「你答應我要幫忙的。」
「我下知道是這種事嘛!」於培勳歎著氣反駁。
「可是你一定有辦法,對下對?」泰德低聲下氣。「他們已經想盡辦法,測寫、推理、暗號……甚至連靈媒、占星師都找來試過了,又約談了至少上千人以上,但是什麼線索也沒有,可笑現今監識科學如此進步,竟然與當時同樣束手無策……」
「那也不關我們的事呀!」於培勳咕噥。
「什麼不關我們的事!」泰德大叫。「倘若不阻止兇手的話,至少還有一個女人會死耶!」
於培勳唇角一撇,下語。如果真是那樣也是注定的,若是他硬要插手的話,不但救下了人,還會讓那個女人死得更痛苦,那又何必?
「而且……」泰德瞥了一下麥尼。「如果過了十一月九日還找下到任何蛛絲馬跡,前後相隔一百多年,蘇格蘭警方依然下得下讓傑克逍遙法外,媒體必定會大加撻伐,蘇格蘭警場無疑會成為眾矢之的,而麥尼將首當其衝承受一切責……」
「那也是他家的事,你幹嘛要這麼幫他?」於培勳嘟囔。
「因為他也幫過我,』泰德看向麥尼。「記得我告訴過你,大學時代曾經有個人幫我脫離被誣告開車撞人後逃逸的危機,那就是他,如果不是他,我現在可能還在坐牢,因為被撞傷的那傢伙送醫不久就死了。」
「原來如此,」於培勳恍然,繼而蹙眉瞄著麥尼猶豫。「那就……」
麥尼同樣瞇眼盯住於培勳,但始終看不出於培勳有何可疑之處,除了於培勳知道一些他不應該會知道的事之外。不過就如泰德所說的,他已無計可施快跳樓了,如果再沒有任何進展的話,不要說這個高級督察位置坐不住,他也沒有臉繼續留下來當警察了。
「那個……培迪,對吧?很抱歉剛剛那樣懷疑你,不過我確實是急瘋了,上頭天天給我排頭吃,眼看著時間一分一秒的消逝,我卻連一點線索都沒有,如果可以的話……」麥尼懇切地央求。「請你稍微幫點忙好嗎?」
於培勳的雙眉攢得更深。「你又怎能肯定我一定幫得上忙?」
「泰德告訴過我,你很厲害,任何麻煩到你手中都能迎刀而解,我想……」麥尼思索了下。「你必定是有過人的推理能力,或者能注意到一般人所忽略的蛛絲馬跡,倘若真是這樣的話,我認為你多少是能幫上點忙的。」
「可是……』
「培迪,你答應過我了!」泰德趕緊再推上一把。
於培勳欲言又止片刻,終於歎了口氣,點頭。
「下過我有條件。」
「你說。」
「第一,我只幫今天這一回,往後不管你們有沒有抓到兇手都不能再來找我了:第二,你們任何人都下能問我是如何知道的,這是我的……呃,姑且說是職業秘密吧!」
「沒問題!」麥尼應允得毫不猶豫,只要能得到線索,什麼條件他都敢答應,就算叫他穿新娘禮服進教堂都可以。
「好吧!那……」於培勳放下旅行袋在辦公桌前坐下。「你們真的什麼線索都沒有?」
「沒有,什麼都沒有,」麥尼苦笑。「指紋、腳印、毛髮、皮屑,或者任何可疑物品,統統都沒有,就算有,查到最後也都是無關緊要的垃圾,甚至連瞧見可疑狀況的人都沒有。』
「那還真是麻煩。』於培勳喃喃道。「這樣的話……嗯!可以給我看看他寄來信嗎?』
一聲不吭,麥尼立刻從上鎖的抽屜裡拿出一封塑膠袋交給他。
「我可以拿出來仔細看嗎?」
麥尼遲疑了下,點頭。「可以。」
於培勳很自然地用左手拿出明信片,若有所思地沉凝片刻。
「……他戴著面具,那種會貼在皮膚上的軟皮面具……」
「咦?你怎麼知道?」
於培勳瞥麥尼一眼,沒有回答,盯回手上的明信片,他又說:「不過他的瞳孔是綠色的,頭髮則是……思,黑色的,然後……」眨了眨眼,他突然把明信片放回塑膠袋裡。「你去過GeorgeInn酒吧嗎?」
麥尼愣了一下。「GeorgeInn?有啊!如何?』
「請你去那兒附近找找看有沒有許久沒人住的空屋,起碼是兩層樓以上,屋裡有一幅非常奇怪的壁飾,好像是非洲上人的圖騰之類的,還缺了一個角。」於培勳搖了搖手中的塑膠袋,「這張明信片就是在那裡寫的。」說完,隨即將塑膠袋還給麥尼。「0K!就這樣,你自己去那邊找找看有沒有線索,其他我沒辦法了。」
泰德對滿眼懷疑的麥尼點點頭,「不要問我他怎麼會知道,總之,他說的從來沒錯過,所以,去試試看吧!反正你也下會有任何損失,對吧?」話落,他忙追上自行開門離去的於培勳。
「等等,培迪,你要上哪兒?」
「我餓了!」
「沒問題,我請客,你想上哪兒吃?」
「OakRoom。』
「……好吧!你要敲我竹槓是沒問題,可是……你不會是想穿這樣去吧?」
「不行嗎?」
「你少給我裝蒜,你明知道穿這樣連餐廳大門都進下去。」
「QuoVadiS?』
「你是故意的嗎?」
「ROOmattheHalCyon?』
「……我煮給你吃吧!』
「我可以點菜嗎?』
「……」
「老爸,是我啦!」
「小弟?你在哪裡?」
「倫敦。」
「哦,原來跑到倫敦去啦!思,有事嗎?」
「這個……」於培勳撩開窗簾,一眼望去是雅致的街道和整排喬治時期的屋宅,還可以瞅見攝政公園一角,這是他喜歡住在泰德這兒的原因之一——景觀養眼。「其實也沒什麼大不了的啦!只是想問一下老爸,你還記不記得二十年前我……呃,我曾經看過那個……那個……」
「記得,也記得那是你自己要看的。」於司讖說起話來比之當年更為溫和沉穩,可見他的「百忍造詣」經過妻子的「嚴格訓練」之後更精進了。
「那老爸你也……看到了?」
「看到了。」
「是我的……」於培勳抓緊電話筒,喉嚨好像被誰掐住了。「結婚典禮?」
「沒錯,當時我並沒有特意要看什麼,所以我看到的是你所想看的畫面。那時候你還小,下懂事,想要先看看老婆的模樣,結婚典禮大概是你唯一能想到的機會吧!」
「廢話,那年我才六歲耶!我只懂得想要看看究竟是誰和我結婚,除了結婚典禮,還能想到什麼?」
「的確。」
「那……」放下窗簾,於培勳不安地走回床邊,坐下,「那個跟我一起站在神父前面的是……是個……」頓住,艱辛地吞嚥下口水,發出異常響亮的咕噥聲後,才下甚情願地吐出最後兩個字。「男人?」
「也沒錯,而且是個滿臉紅色落腮鬍的大男人,個於比你還高半個頭以上,略臂也比你的大腿粗,體重至少有你的雙倍,那副身材可真是……」話筒另一端「善意」地加以補充說明。「咳咳……壯觀得很,我還真是懷疑到底是他娶你,還是你娶他?』
「老天!』於培勳手捂額頭,呻吟著仰天倒在床上。「真的是他!』
「怎麼,碰上他了?」
於培勳闔上眼,想哭。「碰上了。」
「是嗎?」話筒內突然傳來一陣奇妙的聲音,很像是有人想笑又不好意思真的笑出聲來。「那麼你是……決定要和他結婚了?當然,你會去娶那種『老婆』……呃,或者是你會讓他娶你當氣老婆』這點確實是令人相當意外,不過呢……」
「老爸!」於培勳臉色慘綠地猝然坐起來,怒吼抗議。
「不是嗎?我還記得當時看到的你,神父一問你願不願意,你馬上歡歡喜喜的許下誓言,而且笑得合不攏嘴呢!」
「我才沒有!」於培勳想也不想便脫口否認。
「嗯哼,沒有嗎?」
「……」有,而且笑得跟白癡一樣!
「小弟,如果你是擔心我反對,大可不必,我比誰都清楚這是無可抗拒的命運;而且打從二十年前那一天開始,我就無時下刻不在替自己做心理建設,現在就算你娶隻獅子回來我也不會太意外,何況『只下過』是個男人;至於你媽就更別提了,只要你們是真心相愛,她……』
「老爸,請你閉嘴好不好?」於培勳咬牙切齒地說,差一點就把電話摔出去。
「請我閉嘴?那你要跟誰講電話?」
「老爸,」於培勳哭笑下得地歎了口氣。「你什麼時候變得這麼幽默了?」
「跟你媽結婚了這麼多年,如果下幽默一點,我早就被她氣死了!」
雙眉一揚,唇角微勾,笑意浮現眼底,「幹嘛?老媽又闖什麼禍了?」於培勳忍下住偷笑。
這回換話筒冒出歎氣聲了。「沒有,這回她什麼禍也沒闖,只不過……」
「只下過什麼?」聽老爸話只說一半,搔得人心癢癢的,於培勳趕緊追問。
更大一聲歎氣。「前天她和小麗一起去逛街:心血來潮突然想要替咱們家裡做點特別一點的修飾,她說這樣能讓家裡活潑一些……」
「哦,這回又修飾什麼了?」這也下是頭一回了嘛!
「客廳就下用說了,都是一些幼稚的玩意兒,但在我們房裡……」又是一聲鬱悶的長歎。「門上掛著一副骷髏,還會發亮,半夜醒來真是會被嚇死!下過這也不算什麼,還有更令人無可奈何的……」
「是什麼快說呀!老爸,你別老是這樣話說-半突然煞車好不好?』
「……你知道我現在對著什麼說話嗎?」
「還會有什麼,電話筒啊!」
「大錯特錯,我現在正對著一根大老二說話!」
於培勳一愣,繼而轟然爆笑。「大……大老二?!」
「沒錯,而且那個……那個頭就在我嘴邊,講得我快吐了。」
「天……天哪!」於培勳笑得快暴斃了。「老媽到底在想什麼呀?」
「聽說是小麗鼓勵她買的,天知道她們究竟是在哪裡買到這種電話的。」
「情……情趣商店吧!不過……」於培勳捧著肚子又笑又哼哼,還淚流滿面。
「小麗實在是了不起,居然……居然敢叫老媽買那種東西放在你們房裡,老爸,你不是不行了吧?不然老媽怎麼會買那種東西……」
「胡說!」難得發脾氣的於司讖也吼過來了。「我哪次沒有讓她滿足過了?」
百忍造詣終究還是沒練到家。
「是喔!還是一尾活龍嘛!」於培勳揶揄回去。
「是她說什麼我不夠羅曼蒂克,見鬼,成天對著一根那種東西,誰羅曼蒂克得起來!」
「大概又是小麗的鬼點子吧!l那個鬼靈精的腦袋瓜子裡真不知道塞了些什麼東西。
「可惡,下回她若是又要和小麗出門逛街,我一定要先確定她們不會再買些奇奇怪怪的東西回來才准她們出去。」
「可憐的老爸,我同情你,可是這個不重要啦!我……」於培勳努力壓抑笑聲,拭去淚水。「我想問老爸的是,你說過對於將要與我共度一生的伴侶,我看下見他的未來,也無法窺視到他的過去,對吧?」
「是這樣。」
「可是那個男人,」於培勳困惑了。「無論是過去或未來,我都看得見啊!」
「咦?真的嗎?你確定?」
於培勳瞪住自己的手。「再確定不過了!」而且還看到一大堆有的沒有的。
「……這樣我就不懂了,莫非是……跟那個男人有關的人?」
「若真是這樣的話,我從他身上得知的第一件事應該是有關於我未來老婆的事,可是並下是啊!」除非是跟那個開膛手傑克第二有關,那就……
天哪!不會吧?不會就是那個戴面具的兇手吧?
「不對,在尚未認識你媽之前,雖然我也曾在她的公司裡不經意地碰過她幾回,但我從不曾自認識她的人身上得知任何有關她的訊息,直至我碰觸過她,確定她就是我未來的老婆之後,才開始能夠從別人身上得知她的事。」歎氣,再加一句。「而且是強迫中獎,不想知道都不行。」
幸好!
「哦,那就是與那個男人有關的……」
「也不對!」
「嗄?」怎麼又不對了?
「當時你是要看和你結婚的人,對吧?」
「是啊!」
「出現的對象就是他,這也沒錯吧?」
「……沒錯。」回答得拖拖拉拉、不甘不願,可見於培勳有多不想回答。
「那就是他啦!」
「……Shit!』
「你說什麼?」
「沒什麼,我打了個噴嚏。」
「哦,倫敦是冷了點,你要小心一點啊!特別是那兒早晚溫差相當大。」
「多謝關心,」於培勳喃喃道。「不過明天一大早我就要回台灣了,就算快病死了,爬我也要爬回去。」
「想逃?」
「我是孬種,可以了吧?」於培勳咕噥,一邊開始把東西全都塞進旅行袋裡。
「逃不掉的,兒子。」
「就算你叫我阿公,我也要回去!」
「……雖然我現在碰不到你,但是我有預感,小弟,你可能要過好一陣子才能回來了。」
「你少咒我好不好,老爸?」於培勳氣唬唬地噴口水。「你還是先擔心你自己吧!」
「擔心我自己?擔心我自己什麼?」
「那還用問嗎?想想,要是大嫂沒把小鬼們看奸,讓那些個小鬼溜進你們房裡去,尤其是四歲的小唸唸或五歲的小彤彤,她們一定會問你那個電話是什麼東東……」於培勳笑得幸災樂禍。「老爸,你想你該怎麼回答她們才好呢?』
當然,光是回答說是電話是不夠的,因為她們一定會再追問:電話為什麼是那個樣子的呢?然後又問:為什麼電話長得像弟弟的小雞雞呢?跟著再問:為什麼大雞雞電話比弟弟的小雞雞還要大呢?緊接著又問……
總之,她們會追問到某人躺在地上裝死為止,然後她們才會去找下一個犧牲者,繼續問:為什麼爺爺房裡的電話像弟弟的小雞雞呢?
「……該死!」
翌日一大早,不顧泰德的挽留,於培勳頭也不回地離開泰德的家,頂著清晨的霧水,急沖沖地趕往皮卡得裡地鐵站,打算自那兒搭地鐵到希斯羅機場。
皮卡得裡地鐵站就在皮卡得裡圓環旁,於培勳信步沿著攝政街走過去,這是他的健康哲學,不是很喜歡運動的他能不搭車就不搭車,以代替適當的活動,免得年紀輕輕就先一副腦滿腸肥的賊樣。
因此,當他走到倫敦最熱鬧地區之一的皮卡得裡時,放眼看去俱是觀光客、上班族、年輕人,那兒已是人滿為患了。
倫敦地鐵是世界上最古老的交通系統,穿梭於地底四通八達至倫敦各個角落,還有頗具水準的街頭音樂家表演悅耳動聽的音樂,於培勳一直都很佩服他們勇於在人前表演的精神,所以總是很認真地聆聽他們的演唱,極少左盼右顧去觀察別人。
在這種情況下,他會分心溜過去一眼,並下是因為她長得特別迷人或者是她身上衣服哪裡破了,也下是什麼突如其來的衝動,更下是上天注定他非得看她一眼下可之類的,而是非常現實又理智的原因。
有人在叫她的名宇,小唸唸,跟他的小侄女一樣。
這一瞄之下,忍下住又多看了好幾眼,因為她不但名字跟他的小侄女一樣,連長相都有幾分相似,清麗秀雅,只不過氣質南轅北轍,天差地遠。
他的小侄女是只晚起沒吃到蟲的小麻雀,活潑聒噪得不得了,而他身邊這位
「大唸唸」則是只溫柔羞怯的小雨燕,在恬靜文雅中又流露出些許青春俏麗的氣息,宛如散發著淡淡迷人香味的愛麗絲(荷蘭鳶尾),那烏柔的秀髮披落雙肩彷彿一片溫暖的黑絲絨,更添幾分柔婉,令人油然生出一股想撫摸看看的莫名衝動。
他真的摸過去了!
「大唸唸」驚嚇地回眸,於培勳這才驚覺自己做了什麼,連忙縮回手藏到身後,彷彿偷吃糖被抓到的小鬼,尷尬的拚命道歉。
「抱歉、抱歉,我……我只是想摸摸看,那個……看起來真的好柔軟!」
「大唸唸」眨了眨朦朦朧朧的霧般水眸,柔柔一彎唇辦。「謝謝。」
她的嗓音就跟她的人一樣,柔柔細細、淺淺淡淡,就好像有人從你耳邊輕輕搔過去,尾椎頓時有種發麻的感覺竄上來。
「不客氣。」一說完,他就覺得自己的回答實在很矬,不禁更尷尬了——他什麼時候變得這麼笨拙了?為了掩飾,他趕緊沒話找話亂開講。「你是台灣人嗎?」眼角瞥見她身邊的女孩子睜著一雙好奇的眸子探過來,他再加問:「她也是?」
他改成了中文,很幸運的,所得到的回答也是中文。
「大唸唸」與同伴相對一眼。「我是,她不是,她是新加坡人。」
「真的?我也是台灣人喔!」上不親人親,於培勳馬上套起關係來了,很顯然的動機有點不良。「至於新加坡人……呃,也是華人,對吧?雖然新加坡人講的中文有點奇怪。」
另一位女孩失笑。「我聽你的中文才奇怪呢!而且新加坡人也不全是華人。」
「但你是?」
女孩聳聳肩。「我是。」
於培勳兩手一攤,表示:那下就得了!
「我叫於培勳,能請教兩位小姐芳名嗎?」
「大唸唸」抿唇羞笑不語,另一位女孩似乎對他的印象還下錯,他一問,她立刻就主動招供了。
「我叫蘇菲亞,她叫愛麗絲。」
「小姐,」於培勳歎息。「你不是在英國住兩年就真的變成英國人了吧?」
「0K、0K,」女孩舉手投降。「我叫李亞梅,她叫桑念竹,可以了吧?」
桑念竹?
暗暗咀嚼了一下,「好名字。」於培勳低喃。
「誰的名字好?她?還是我?」李亞梅調侃地問。
聰明人絕對不會自討苦吃去回答這種問題。「你們要上哪兒?」
「爾斯法庭。』
「咦?』於培勳有點驚訝。「你們是要告人,還是被告?』
「誰說上法庭就一定要告人或被告?我們是西敏寺大學法律系學生,去找資料不行嗎?」李亞梅嗔然反問。「那你呢?你又要上哪兒?離家出走?還是殺人後要趕緊落跑?」
順著她的視線,於培勳瞄了自己的旅行袋一眼,笑了。
「我是來倫敦辦事,現在事情辦妥要回台灣了。」
這回換李亞梅感到意外了。「回台灣?我以為你也是這裡的留學生呢!」
「早就不是了,我……」
就在這話說一半的當兒,地鐵進站了,大部分人開始往前挪,還有人用跑的,
一對少不更事的少年男女就從桑念竹身邊二剛一後嘻嘻哈哈地追逐過去,撞得桑念竹一步踉艙差點仆倒,幸好於培勳反應快及時抓住她,一邊扶穩她,一邊忍不住怒眼罵過去。
「搞什麼,難道沒看到……」
再一回驀然噤聲,於培勳愕然拉回眼來驚詫地瞪住桑念竹,後者已站穩腳步並道過謝了,他卻依然兩手緊緊地抓住她。
「喂!你怎麼了?快放開她呀!我們要上地鐵了。」
還用得著她說,他也想放開呀!但是兩隻手不肯聽他的命令嘛!
因為——
什麼都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