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又對大狗說:「歐羅爾,這是菲,你看她法語說得這麼好,厲不厲害?」
大狗汪了一聲,算是跟我打招呼了。
別說,還真挺懂事。
又聊了一會兒,時間晚了,我準備告辭。
歐德說:「怎麼辦呢?車子被我爸媽開走了。」
祖祖說:「我送。」
歐德說:「你算了吧,不要拿你的老爺摩托出來炫了。」
「我走路送她。」
「那也好。」歐德說,「菲,他送你回家,你儘管放心,我弟弟身手了得。」
法國南方的夜晚,海有多深,天就有多高,深藍色的穹幕上,星子璀璨,有海鳥唱歌飛過,微帶鹹味的海風吹來,吹得樹葉沙沙響,這些彷彿是人年少時心裡面的聲音。
這樣看,祖祖不像他的姐姐。我們走到環城電車的車站,他也沒有說一句話。
電車來了,我要走了,對他說晚安,再見。
他卻跟我一起上了車:「我送你到大學城吧。」
好像又是我剛到巴黎的那一天,他送我去青年旅館的一幕。這可是個盡職盡責的憲兵。
直到走到我宿舍的樓下,我指著那扇窗子對他說:「你看,這是我的房間,兩天以後,你不會找錯吧。」
「不會,」他笑一笑,「不過你可要多做一些餃子。」
「沒問題。」
我蹦蹦跳跳的上樓,回到自己的房間,換衣服,洗漱,看看表,都這麼晚了,我剛才一定是做最後一班車回來的,可是,祖祖他怎麼回去呢?
程家陽
明芳的孩子生下來,是個小姑娘,圓臉龐,頭髮長了一小層。我的手指頭被她抓住,手都攥滿了。
我帶著我母親準備的禮品去看明芳,在醫院的病房裡,還遇到了文小華。
孩子被她抱在懷裡,攥著我的手。
之後,我送文小華回家,路上,我們談起這個孩子,名字還沒有起好,明芳號召我們群策群力。
我說要回家翻翻字典,小華說:「普通的漢字最好,名字越普通,人就越出色。」
「有這個理論?」
「對啊。你看,家陽,小華,多普通的名字,多出色的人物。」
我笑起來。
「你等會兒有事嗎?」
「沒有。」我說,看看她,她也看著我。
「不如去喝茶吧。」我說。
「好啊,我認識一家台灣茶店,有各種各樣的刨冰。」
兩個大人,像少男少女一樣在裝修成卡通屋的台灣茶店裡吃五顏六色的刨冰,好像返老還童。
文小華吃了一份芒果的,又吃一份山竹的,專心的品味,享受至極。我的一份,化成冰水了,才吃了一半。待到她吃的心滿意足了,抬頭衝我笑一笑:「謝謝你哦。」
「謝什麼?」我說。
「這麼耐心。等我到吃完。」
「我這人倒是沒有別的,耐心很多。」我很老實的說。
「我有時覺得,你是禮貌的有些驕傲的人,太不說話,拒人千里。其實……」
「不說話,是因為不太會說話;禮貌,就可以不用給出別的表情。原則上說,我是個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