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秋時節,小興安嶺的狐狸長得膘肥體壯,毛髮油亮,按照八旗舊俗,顯瑒組織了宗族裡的青年子弟們拉隊去騎馬狩獵。今年他有一個新的傢伙事兒,那是一柄俄國產的平式四管獵槍,精鋼製造,手柄結實堅硬,射程遠,連槍管的硝油都有一種嶄新的生猛的味道。獵槍是大帥府送來的禮物,來送禮的是那軍閥跟前兒的文職中校,話說得很委婉好聽:「獵槍是俄國領事送給大帥的禮物,專門給俄國大公訂製的。大帥本來也是愛不釋手,不過聽說小王爺最近就要開拔去興安嶺獵狐狸,特意著我在您出發之前送來,希望能助小王爺一臂之力,大帥說,您打到什麼野物,也算有他的一份了。」顯瑒一邊擺弄一邊說:「有勞您了,回大帥的話,我很喜歡,改天登門致謝。」
那天晚上,他去看明月,讓她看這柄新弄到的獵槍。她左摸摸,右摸摸,也是喜歡得不行,笑嘻嘻地問:「大帥送的?這可是好傢伙,他可真大方。」
「你以為白送?」顯瑒道,「一萬兩千兩白銀買的。」
「這麼貴?」她抬頭看看他,「你不如不要了……」
「去年年底遞了帖子給我,籌措軍餉保一方平安,人馬在他手裡,不給行嗎?」
她想了想方道:「真難周旋啊。」
他看著她就笑了,伸手去把她額前的劉海攪亂:「最近學堂裡面教了什麼?把作業拿來我看看。」
她一邊整理頭髮,一邊去把練習本拿來給他看。
顯瑒接過來,看得頗認真:「字寫得是越來越好了哈……哦?還學了英文詩歌了?這幾句是什麼,翻譯給我聽聽……」
「這是一首愛情詩:
多少次掙扎,只為了追尋你的芬芳,
你的每根刺啊,帶給我多少創傷……」
她還沒讀完,顯瑒聽了哈哈地笑起來,拍著手說:「明白了明白了,這講述的是秋天上關門山采栗子的過程。」
明月抬頭看他。
「你看,栗子香吧,芬芳撲鼻,你想吃,不行,這玩意不是田地裡面長的,是山上的。一路摸爬滾打上了關門山,你一時也吃不到,那東西渾身包著刺,才扎人呢,得用腳踩,才能扒拉出來,鞋底薄了還不行,踩幾下鞋底破了,滿腳流血……一看,多少創傷。」
她慢慢說:「老師不是這麼講的。這裡不是栗子,這裡面說的是玫瑰。」
「你老師講的,也不如我講得對。」
「你,你,你胡說八道。」
「你,你,你好大膽子。」
她伸手去奪他手裡的本子,他把手揚起來,她就夠不到了,被他順勢給抓住了手腕子,像拎起來一條魚兒,他低頭問她,鼻子尖都要頂上了:「丫頭,跟我去打狐狸不?」
她看著他,脖子向後仰,隔開一段距離,真地想了想:「不。」
他放了手,也將本子還給她,坐下來命令道:「去給我沏杯茶。」
她依言去做,他從後面看她,心裡面有點亂:她是什麼人啊?她是他的什麼人啊?
小的時候他捉弄她,在她臉上又寫又畫的,高興起來,還拍打兩下,或者抻著她耳朵,直到她張著嘴大哭,他就高興夠嗆:「耶?明月,我看見你牙了,真醜啊!」
他還曾經把她的小手一根指頭一根指頭地扒開,往裡面塞糖塊兒和榛子仁兒,然後揪一下她的小辮子:「吃啊。」
她爹爹沒的時候,他看著她哭,伸手去擦她臉上的淚。
……
那時候他碰碰她,毫無芥蒂,沒有顧忌,可是時間其實沒過多久,女孩好像也還是小時候的樣子,頭髮裡,呼吸間,也好像還有些牛奶味道,但是他不一樣了,成了親的年輕男子,懂了事,再去看她,再去碰觸她,竟是帶著些嚮往和點點恐懼的。好像關外早來的秋天,昨夜的水成了今早的冰,薄薄的,讓人想要踩一下,「咯」的一聲,會清脆地碎裂。
她那杯茶還沒端來,他已起身走了。
小王爺顯瑒出發去興安嶺狩獵,王府裡的事情在暗中進行。
明月犯了一個她根本沒法去選擇或者避免的錯誤。
真人道長從蓬萊雲遊而來,跟王爺福晉請了安,又在王府裡面走了一圈,看了看風水,放了些消災鎮宅的擺件,晚飯畢,福晉留了真人說話,家中女眷悉數都在。明月坐在彩珠斜後面,靠窗的位置上,旁邊是一杯沏得釅釅的杏子茶。
福晉說:「我且愁兩件事:一個是老王爺的身體,另一件是兒媳嫁過來快一年半,肚子還沒有動靜。」
真人道:「老王爺和少夫人都是吉人自有天相……」
福晉道:「您又不是新朋友,哪裡不對勁,早看到了就早跟我說吧。」
真人略略沉吟,掐手指算了半天:「家人上下,可有五月二日生人?」
聲音不大不小的,山東人的口音在說這一句話的時候幾乎沒了,那麼清楚,進到每個人的耳朵裡面,沒人答話。
福晉說:「謝謝真人了,我讓人照著冊子查。」
可能是茶喝多了的緣故,明月那日很晚都沒有睡著,二更鼓敲響了,她的房門也被敲響了,小丫鬟去開門,明月隨即聽見她問候福晉和彩珠的聲音,連忙披上袍子出來,見面就跪:「福晉,夫人。」
福晉坐在椅子上,彩珠立在她旁邊,兩人沒讓明月起身,彩珠只問到:「你可是五月二日生的?」
「……是。」
「剛才不說。」
她磕頭,害怕了,肩膀發抖。
福晉說話了:「你爹是為保護王爺死的,我們不是不救,救不回來。那以後你在府裡,家人待你算好的不?」
「王爺福晉對我恩重如山。」
「那現在呢?你說怎麼辦?」
她再抬頭,已是滿臉是淚,看著這張臉,兩個女人的心都有一抖。福晉心想,這小孩子真是可憐,可是轉了個念頭,她這般可憐也好過把大格格遠嫁異鄉。彩珠心裡想的是,真會哭,哭得真好看,這戲碼,她給顯瑒演了幾遍?
明月道:「福晉可是要趕我出門了?」
福晉起身,慢慢把她扶起來,扶到自己旁邊的座位上,手攥住了她的手:「你是王府的人,我要你出去,也會有個穩妥安排。只請你別怪我,一邊是老王爺的身子骨,另一邊是你,明月,你要是我,你先顧誰?」
她看著這個慈祥富貴的婦人,一點反映都沒有,等著自己的命運從這個人的兩片嘴唇中慢慢展開。
「王爺的門人在南方經商,生意做得很大,家教也不粗俗,兒子正當年紀,穩重文雅,把你給他們,我也放心。女孩都要出嫁的,明月,你放心,王爺不會讓你委屈。給格格們怎麼辦,給你就怎麼辦……」
「福晉,我,我,我的書還沒念完呢。」
她說得她們幾乎要笑了:「那個不重要。」
明月低下頭,看見的是拖鞋裡面的自己細細的腳,腳背上有一塊小疤,那是她小時候給爹爹打下手,一不小心被竹筒子砸傷,當時就腫了老高老高,爹爹沒錢帶她去看醫生,用蒙古草藥和上草木灰覆上去,傷是好得快了,疤去不掉的。黑色的藥泥滲到皮肉裡面,變成了個半月形的小印子,人長得多大,住在哪裡,被什麼人喜歡過呵護過,也是去不掉的。永遠去不掉的。
她再抬起頭來便說道:「明月全聽福晉的安排。」
然後她被摸摸頭髮,像小狗被安慰。
冷眼旁觀的彩珠心裡想哦,她又是那個樣子了,瞬間的惶恐,很快就鎮定了,就認命了,一個孤身的小女孩子,擺脫她也不是難事兒。只不過既然定下來,就趁早送走,免得又像上次那樣,她在自己房裡剛剛教訓了明月,顯瑒又推門進來了。彩珠在心裡面掐著日子,小王爺走了五天,他應該在山上待上一個月,這樣算算就還有時間,但也不可拖延。有一句話,叫作夜長夢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