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九月二日早晨,張明權同學像往常一樣提前二十分鐘來到教室,想在老師來之前預習一下功課。第一節課是宋史,老師今天要講解的一章是王安石變法。同學們三三兩兩地來了幾個,各自在座位上看書。從門口忽然進來了一個個頭不高,看上去很壯實的男人,三十多歲樣子,穿著白衫子和黑色的緊腳褲。這個男人在教室裡面東張西望地轉了一小圈,慢慢走到他座位旁邊,低聲叫了他的名字:「張明權?」

張明權本能地「嗯」了一聲,隨機抬起頭來。男人笑了笑,什麼都沒說就走了。張明權心裡納罕,不知道是個什麼情況,低頭想了一會兒,把課本放裝回書包,離開了座位。可是他剛從教室門口出來就被三個男人擋住了去路。

師範大學歷史系三年級的學生張明權從來沒有缺過課,可是從這一天開始,他的同學們都沒有不再見到他。他是「大磊醬園」事件學生遊行的主要策劃和發動者,也是向軍閥呈遞請願書的六位學生代表之一。同一天的幾乎同一時間,全市六所高校的十數名學生被帶走。事情在暗中進行。

而吳蘭英卻僥倖逃脫。她那天沒有去上課,而是去郊外的工廠去看弟弟蘭荃。

十八歲的蘭荃個子高了也壯實了一些。固定的工作做了整整三年:滾熱的膠皮輪胎被投到冰水中冷卻定型,他就站在冷卻池的邊上,弓著腰,用帶著手套的右手把輪胎撈起,摞在一邊。由於長時間從事同一種勞動,他的背有點駝,右側的肩膀和手臂比左側的粗壯。一眼看上去,就知道他這個人有點不正常,木訥的臉孔,不多言語,一隻眼還是瞎的,走路時間長了會偏向一側,但工頭和工友們都不討厭他,蘭荃幹活兒熟練準確,不惜力氣,性格又沉默老實,從來沒話,是個守得住秘密的人。

工頭認識蘭英,把蘭荃從車間裡面叫出來見他姐姐,工頭會替他幹一會兒。姐弟二人坐在一個土堆旁邊,蘭英對弟弟說,我想要回家一趟。為啥?想爹娘了,回去看看。啥時候走?過兩天走,實習之前還得回來呢。什麼實習?就是我畢業之前,正式工作之前,要找個差事練練手,有點像你們學徒的時候……蘭英正解釋「實習」是個怎麼回事兒,看見弟弟眼睛發直,然後站起來就跑了,過了好一會兒,蘭荃才回來,將手裡的一個麻布包塞在蘭英手裡。

蘭英翻開來一看,裡面是九枚銀元。

「怎麼這麼多?」

「帶給爹娘。」

蘭英心裡計算了一下弟弟為了要辛苦工作多久,要省吃儉用多久才能攢下來這麼九枚音樂,當時就流眼淚了,低著頭半天不說話,直到蘭荃說道:「姐你走吧,我還得上工。」

蘭英不知道的是,蘭荃只攢了四枚銀元,一直藏在他床鋪下面一大堆廢舊的手套的某個指頭筒裡面。蘭荃聽說姐姐要回家看爹娘了,忙跑回去把這點繼續找出來,扒拉一番,怎麼數都覺得太少,便問在另一邊的床上養病不上工的才叔再借一枚。

才叔說你幹啥?讓我姐帶回去給爹娘。要多少?一個。才叔給他拿了五個。這下把蘭荃給難住了,看了半天那五枚銀元,沒動彈。跟工頭說自己腰疼的才叔看上去身手靈活,也沒什麼大礙,跳下床竄過來拍拍他肩膀:你有急用就拿去,不白拿,以後幫我辦一件事兒就好了。蘭荃二話沒說,拿上就走了。

天擦黑的光景,吳蘭英從郊區徒步走回城裡。她在一個小攤就著白水吃了兩隻燒餅,身上添了些力氣,這才回學校的宿舍。走到開水房遇到住在隔壁的劉月,劉月說你一天沒露面,有人找了你三回呢。吳蘭英問是誰。劉月說不認識,沒見過,幾個男的,三十多歲,白衫黑褲的。吳蘭英聽了就去沒再往宿舍奔,她去找機械系的祝新梅,新梅是在學校附近租了房子住的,吳蘭英摸進那個二樓的小屋,藉著走廊的光,只見一片狼藉。錯愕之中,有人拍了拍她後背,回頭一看,是不知來意的陌生人。

「你認識住這裡的丫頭?」陌生人問。

「……不,不認識。」

「那你來幹什麼?」

「我媽讓我來催房租。」

陌生人看著她,正揣度這年輕姑娘的話兒有幾分真幾分假,逼仄的走廊裡那一盞陰暗的小燈忽然吱吱啦啦的熄滅了。

吳蘭英用盡了全身的力氣推了對方一把,撒開腿跳下樓梯,拚命逃走,身後傳來叫罵和槍聲。她慌不擇路,也不知瘋跑了多久,終於確定沒有人追上來之後,雙腿一軟,貼著牆根蹲下來,這才發覺自己的肩膀上傳來尖銳的疼痛,上面正有鮮血汩汩流出。

明月吃完了早點就要騎車上學,顯瑒放下筷子:「今天哪也別去了,就留在家裡。」

她納悶,摸了摸書包的帶子:「為什麼?」

「幫我整理一下我阿瑪的詩詞手記。」

「我,我得上學啊。非要今天整理嗎?」

他忽然就變得極不耐煩:「你哪來那麼多問題?我現在說話不好用了,是吧?」

明月詫異顯瑒怎麼會突然翻臉,接著她便開始強烈反彈了,也不去爭辯,抬腳就往外面走,眼睛瞪得像只被挑釁的小牛犢子,嘴巴緊緊閉著,牙齒咬的發疼。可是她腳還沒有邁幾步呢,就被顯瑒拽住了胳膊,一把抻過來:「我告訴你今天不許出去。你聾還是我說外國話了?」

明月要把胳膊從他的掌握中抽出來,用盡力氣,身體像條上岸的活魚般亂扭,忽然之間,覺得耳朵上一聲巨響,然後整個左側臉頰又腫又熱地疼痛起來。

——小王爺狠狠抽了明月姑娘一個嘴巴,屋子裡面所有正在伺候的下人們個個低頭斂聲,不敢出半點動靜。

明月捂著臉,徹底呆住,眼睛的焦距放在小桌上面放著的一個景泰藍花瓶上,只覺得金光四射之後,那裡一會兒紅一會兒綠。

他還沒完,揪著她白色小褂的前襟把她給拎到臥室裡面,一把推在床上,怒氣沖沖地低聲喝道:「慣得你不成樣子了,不知死活的東西!你今天不想死就哪也別去,老實呆在家裡,吃飽等睡覺!別指望誰,也別求誰放你出去,誰幫你,我就打折他的腿!聽明白了!」明月跌在床上半晌沒動,鎮定下來,明白下來再撲出去,房間的大門被從外面死死鎖住。她叫了幾聲,兩個婆子在外面裝聾作啞。

顯瑒在自己的書房裡面呆了好一會兒才看了看自己那只剛剛打了明月一耳光的手,真用力氣啊,自己手上到現在還發麻呢,明月的臉當時便又紅又腫,嘴角也破了。他搖了搖頭,他不會把她耳朵給打壞了吧?他忍她已久,剛才那一刻就怎麼都沒再忍住,不過打聾了也好,打聾了,她心裡面還能靜一點,再用不著四處亂跑,傻子一樣地跟著人家起哄助威了。他從治安會的朋友那裡得到消息:軍閥來了後勁兒,要對鬧事兒的學生動手了…

汪明月被打腫了半張臉,鎖在家裡不能上學的同時,劉南一在學校裡急得如同熱鍋上的螞蟻。

頭一天晚上,她溫書溫到很晚,從房間裡面出來找東西吃,忽然聽見大門口有響動。女傭早就睡下來,在自己的房間裡嘟嘟囔囔地抱怨了一聲要出來開門,南一拿著牛奶說:「阿姨你睡吧,我去看看。」

她穿過庭院,把大門打開一道小縫,剛看一眼就嚇得不敢動彈了:「無量天尊,我乃天上老君麾下二童子轉世,誰也,傷,我不得……」

臉色蒼白,渾身血污的吳蘭英用盡最後一點力氣道:「南一,南一,幫幫我……」然後她癱倒在地。

吳蘭英被南一架進自己家的地窖裡,那裡除了劉太太囤積的食物外還有一張舊床和不用的舊被褥。南一早上上學之前送了些牛奶和餅乾下去,然後便跑去了學校想要跟明月商量要怎麼辦才好。結果為人蔫吧卻頗有主意的汪明月那天沒來,南一越想越害怕,沒吃午飯就從學堂裡面跑了出來,直奔雨露街二十八號,明月的家。

地址是她偶爾聽明月提過的,她從來也沒有來過這裡。一來明月沒有邀請過,二來南一自己也沒有要求過。南一對於明月的身世和家庭多少有一些好奇和敬畏,這其中絕大部分的原因來自於明月的叔叔,南一覺得他有點怪。很多地方都怪。太年輕,太富有,忽冷忽熱的太乖戾,再說他當叔叔的如果是一個旗人,那麼明月的爸爸也應該是旗人,可是明月是漢人啊。當南一站在那扇朱紫色的大門前不得而入的時候,他忽然覺得住在這裡的,自己的好朋友明月其實也是怪異的。

《浮生若夢1:最後的王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