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唐黛要飯的本意是為了治屁股的,只是新生事物總是格外惹人垂青,那天她在長安街頭被人裡三層外三層圍了個水洩不通。眾大老爺們均議論紛紛:「怪啊,你說這世道,咱見過賣身救母的,見過賣身葬父的,還真就從來沒見過賣身治屁股的……」

於是當天唐黛被圍觀,當了一天的猴子,雖然沒人真買她,大家零零碎碎也湊了些錢。此後唐黛便有了自己的職業——要飯。

唐黛要了十九天飯,期間被小偷偷了九次、被市井無賴調戲了二十九次、被城管衙役驅趕毆打了三十九次,但是唐黛活下來了。

她那個一喝純牛奶就拉肚子的腸胃,如今可以消化放了起碼四五天的餿饅頭;她那身一沾汗就長痱子的肌膚,如今可以十九天只洗一次澡卻連青春痘也不冒一個;她那一見生人就臉紅的臉皮,如今可以抱著行人的大腿不給錢不讓人走!

所以以前本文筆者家的老大跟筆者說,老師是一個很磨練人的職業,筆者認為他一定是沒要過飯的。其實這世上最磨練人的職業不是銷售,不是老師,而是——乞丐!

因為要不著你就沒得吃,沒得吃你就要餓死!

在要飯要到第二十天的時候,唐黛同志發現她每天的營業額都開始有所上漲,從第一天的零,到第二天的一個餿饅頭,再到第二十天,她一天已經可以要到半弔錢。

你可不要小看這半弔錢,這在當時可是一個大家丫環一個月的月錢,由此看出,要飯,實在是一門前途無量的行業。

只是它的技術性比較強,首先你臉皮要夠厚,得忍得住顧客的百般言語凌辱,其次你身體要夠好,得受得起顧客憤怒之下的拳腳相向!

掌握了這兩個基本要訣,你就必須要訓練眼色,你得一眼看過去就知道哪些人心地善良,哪些人軟弱可欺,哪些人心狠手辣、惹不得!畢竟要一次錢臥床休息三個月這種待遇,對於時間就是金錢、時間就是饅頭、時間就是生命的乞丐來說,是享受不起的。

當然唐黛學眼色這一竅門她掌握得特別快,一天只挨了四頓狠的,她就記住了!!

最後便是表演了,要知道表演也是要飯高手必須掌握的一門絕技,不然你怎麼博取同情,哄出顧客囊中的銀子啊?!

這個度就比較難掌握了,反正表情、語氣、眼神都必須到位,不然你講到一家X口死於災荒、臉上卻一副幸災樂禍的表情,不找抽麼。

當然啦,一輩子好不容易穿越一次,唐黛同志顯然並不打算要一輩子的飯……好吧,就算必須要一輩子飯,至少也可以發展一個兼職吧……

說起唐黛這個人,我們還是得做個劇情提要才成。

唐黛,女,現年二十一歲,四川人士,職業嘛,就一幼師,還是實習的。愛好:寫作,遊戲,GV,美男。唔,對了,丫還是個業餘的寫手。

初入晉江原創網時丫曾立下宏願,誓要扒光天籟,推倒妖舟,拳打飯卡,腳踏蜀客。

但是當她第一本大作寫到三十二萬字作品收藏數為兩位數的時候,看看人家的兩萬字七千收藏,這娃開始抓耳撓腮,體會到何為天高地厚。

卑躬屈膝找編輯問之,答曰:題材冷門。

彼時古言題材大熱,於是這娃痛定思痛,開坑寫宮斗;未臾穿越大熱,此君棄坑,主攻清穿,文至一半,現言轉熱,這娃再棄,換題材寫都市娛樂圈明星重生。重生文寫到一半,同人綜漫HP大熱,此君轉寫網王,文再至一半,網王降溫,反瓊瑤大熱。

此君始明白,題材這東西——其實就是你是風兒我是沙,只是追在後面的很多人往往看漏了末尾還有一個B……

寫作文的時候老師說文到最後還要做個總結,如果我們要對這個人做總結的話,也許這就是一個很普通的小透明寫手。

有點點小才氣,有點點小驕傲,有點點小自卑,不抄襲、不刷分、不抱團,只是埋頭默默地更新。會因為漲了一個作收而興高采烈,會因為編輯的一條消息而激動不已,會因為讀者的一個評論而手舞足蹈。

好不容易終於碰到一個自己仰慕的大神,還得因為怕被人視為抱大腿而避嫌,不敢搭腔半句。

筆者私以為這應該是個值得尊敬的寫手,須知這世間不論網絡還是紙書,不為人知的寫手對文字有著更勝於名家的熱愛,所以她們能夠耐得住寂寞。

沒有名,沒有利,所憑借的,便只剩下對文字的愛和忠誠。這斑駁史冊,能數出無數一流文豪,但這些文壇大家之下掩埋著多少小透明,則永遠無法計算。

唐黛便是這麼一個小透明,以前在晉江的時候,縱然自己的小說冷得可以做企鵝養殖基地,她依然會推薦很多人的作品。這些人或許比她紅,或者比她更冷,但這些文字永遠是她所真正喜歡、沒有高下之分的。

所以來到這個時代,當溫飽問題被解決之後,她的爪子癢了,便思謀著重操舊業。

在現代,寫文不難,咱有電腦啊,哪怕就一台上網本呢,往桌上一擺,碼字多快啊。但這個時代就算穿越者再多、科技再先進,也沒達到使用電腦的地步,準確地說,這個時代尚沒有電力。呃,當然啦,在城郊大樹下劈死王二麻子的那道閃電驚雷不算!

唐黛這幾天一邊要飯一邊思謀著這個問題,這裡用的都是毛筆,這對這種爪子敲慣了鍵盤的廢柴來說,難度確實是太高了,唐黛無數次窩在長街角落時淚奔——早知道小學時候就不嘲笑書法班那般人傻叉了!

魯訊先生說有一個叫阿Q的人他有一種精神是值得大家學習的,唐黛便打算深入學習——毛筆白紙算啥,總比用小刀刻龜殼強罷!!

她在當天下午收工下班時去商店買了文房四寶,掌櫃的估計第一次見著要飯的買這些東西,還很好心地勸她:「要飯就好好要飯嘛,買什麼筆墨啊,要對自己的職業充滿熱誠撒,整天就想著轉行,一點乞丐的職業道德都沒有。」

唐黛:……

長街周圍白天不夠安靜,等晚上夠安靜了又沒有光了。雖然唐黛想過鑿壁偷光什麼的,但始終沒敢下手——真鑿了人家牆……她賠不起吧?

所以她在問了路人甲已丙丁無數人之後,終於也打聽了一個地方——蘭若寺。

唐黛一到寺裡就覺得這兒在月黑風高或風雨交加之夜,一定也是個匯聚奸/情的地方——因為它是一座破廟,而且這間破廟確實很破。

但唐黛依舊很滿意,也許是離城較遠的緣故,這裡並沒有其它的乞丐入住,如果細細打掃一下,也算是個清靜之所。

唐黛拿一天沒去要飯,騰出時間將破廟裡裡外外都打掃了一翻,連斑駁的神像也給擦了個乾乾淨淨。

除了日常用具,她沒置什麼家什,一則是閒錢不多,二者財不可露白,這兒地處偏僻,若是來個歹人什麼的,她估計自己也守不住。

而且半個月的要飯生涯,唐黛覺得自己對生活的要求好像越來越低了……

於是一天收拾打理之後,寺內地被掃得乾乾淨淨,一應雜物均堆於院子旁邊,沒有床,牆角有以前的木板上面有以往行人用過的干稻草,唐黛把稻草抱到院外曬了曬,秋陽仍烈,一天下來便也算軟和。

她就置了一床最粗劣的被子,晚上裹住被子往干稻草堆裡一蜷,也算是人生一大快事。

《水煮大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