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對了,我下星期天可以出去嗎?」
抱著兒子坐在床上陪他爬行的李舉韶問道:
「幹嘛?」
「班上辦烤肉活動,與G中聯誼。」
聯誼?變相的「來電五十」活動!
「全部同學都得去嗎?」他伸手抓她坐在床沿。
「他們叫我一定得去。哎呀,到底可不可以嘛?不然你也去,省得到時我沒有伴可以聊天,好不好?」
「你還怕沒人獻──?」他才不信。
「不怕呀。可是我討厭不相干的人替我做牛做馬,我又不打算回報什麼。」從十四歲正式給追到之後,她縱有其他男子追求,可不曾輕飄飄地大享眾星拱月的虛榮感。都認定一個男子了,哪還需要其它備胎?還不起的盛情,還是少沾為妙。「一起去吧?」
「不行,我要到大姊那邊當臨時工。你自己去玩吧!」他引導兒子爬向老婆身上。
「我們很缺錢嗎?不會吧?」當初就是看他賺得夠用才打消了自己也去打工的主意。又不是想過億萬富翁的生活,那麼拚命做什麼?
「我是有計畫買輛機車代步。不過這不是重點,大姊有追求者了,而她又騙那人說小毓是她生的。那麼我是想,既然她敢這麼說,就要承受後果,兒子借她演戲,那我趁她帶小孩的空檔打她的工賺錢,各取所需嘛!」
「我們這種賺法,會不會有點過分?」她覺得他們兩人實在吃自己家人毫不愧疚。
「答答……」小寶寶已爬到母親懷中找吃的去了。
「不行啦!我正準備斷你的奶了,怎麼又來要?舉韶,你去泡牛奶啦!」她扯著老公叫著。
他懶得起身,反而側躺在一邊,鼓吹著:
「沒關係啦,你比較近,要斷明天再斷。」
「每次都這麼說!」她嗔他一眼,只好拉高衣服順兒子的意──誰叫他們都懶得動。
「我喜歡看你哺乳。」他突然說著。伸手輕撫兒子的小手:「常常會忘了我們已為人父母,畢竟我們自己也才半大不小。看你哺乳,不得不承認古人所言,這是世上最美最神聖的一幅畫面。我們的兒子好美,你也好美。」
「老公……」
才正感動著呢!不料李舉韶撈來相機建議:
「來,我們把它拍下來──」
「不要!」她叫聲尖銳,嚇了兒子一跳,在他還沒哭之前,她趕忙安撫,只以怒瞪表示忿怒。「你要死了,拍下來供人欣賞你會光採到哪裡去?」
「又沒說要給別人看,我自己沖洗啊。」看來這個建議不可行。他還有點不死心:「怕什麼,你胸部沒下垂,而且還挺漂亮的,你也沒有小腹什麼的,拍了才好看。」
「滾開,不,你出去。少用那鬼東西拍我。我一向討厭拍照,現在我更討厭了。你太閒的話,幫我把作業寫一寫,去。」玉腿一踢,巴不得把老公踢飛出去。
李舉韶收起相機,不敢再動這個念頭,嘖,本來還想以「母子」為題,拍一些東西去參賽呢!看來不行,只剩下奶粉公司舉辦的「可愛寶寶」活動可以參加。獎金有十萬哩!那也不錯啦,基本上他只要一年份的奶粉免費供應就很高興了。
不理會老婆的逐夫令,他賴在一邊,伸手摟住妻子,笑道:「我們真的很幸運對吧!」
「我們這叫有驚無險。」她知道他指的是一路走來的婚姻生活。要是雙方家庭不諒解,結局只會以「慘」字劃下句點。「如果我們依照原本的打算,二十六歲結婚的話,不知道會怎樣?」她想著。
「就是偷偷摸摸的暗通款曲了。然後大學同居,面對完全開放的大學生活,又是一項考驗。大難不死的話,等我服完兵役且工作穩定之後,你沒兵變,大抵就是過著現在的生活了。」依當初的十年計畫,每一年、每一個階段都是不可測的變數。
環境會變,人心會變,感情經十來年的摩擦,也不知會弄出什麼結果;如今定下來也好啦,省得有三心二意的機會。
她突然想起以前國中同學群中,也有幾對小情人。
「記不記得我們國一時,班上最先傳出戀情的人?就是紀漢林與錢思詩,不知道他們怎麼樣了。」國中交異性的朋友最倒楣,常會成為取笑的對象,幸好他們兩人聰明,一直私下往來,到了國三才稍稍有人發現,但那時大家忙聯考都來不及了,哪管別人幹嘛。
李舉韶點頭:
「不知道,八成分了。」他不樂觀。
「才不,我認為他們可能一同進大學了,而且沒有拖油瓶,日子更加快樂。」她一直很樂觀。記得那兩人功課不錯,絕對不會發生某人上大學,另一人落榜的事。
他抱過吃飽喝足等睡的小拖油瓶,笑道:
「誰見過這麼漂亮的小電燈泡呢?要不是他,你哪能得到我這個好老公?」
「哼!你怎麼知道更好的丈夫人選不會在往後出現?」她昂高下巴。
「得了,要是有,也沒你流口水的分了!」他點她額頭,半認真的警告。
「你也一樣啦!」她叉腰回應。
難得會上PUB去聽丈夫唱歌的。因為高三功課重,又盡量自己陪孩子玩,不敢讓長輩操勞太多,所以丈夫工作時,她的工作便是陪兒子。
結婚之前忙著與他共享兩人世界都來不及了,哪會想去瞭解他的其他朋友群什麼的;結婚之後,寶寶的事忙得她天翻地覆,甚至有五個月因為身材太難看而死不走出家門,也不怎麼有機會去認識他的朋友。
不過,由丈夫口中倒也知道他以前在國一中有幾位相同對音樂有興趣的人,各自考上大學後,依然沒解散,以演唱的方式賺外快,順便一解自己音樂饞蟲發作的病症。
他們所組的樂團一星期演唱三次,分屬三間不同的PUB,而李舉韶只參與星期五的這一場。他老兄既不精吉他、又不精貝斯,只剩聲音與熱情還可以。湊合著當歌手,把表演場地當成唱卡拉OK居然也混了兩三個月,而且也開始有了一些歌迷必定來捧場──八成先看上人師,再決定歌聲也可以;以女性佔九成九的比例。
實在是太吵了。要不是看在招待券不用太可惜的話,今天也不會丟下兒子跑來這邊被轟炸。本來想給丈夫意外的驚喜,但人潮太擠,他大概也看不到距舞台最遠的地方有他心愛的老婆吧!
此刻她老公正唱著英文老歌,穿著一身黑,一副又帥又酷的樣子,讓最前方尖叫的女子們都快衝上去扒光他衣服了……好飢渴。現代的女人都這麼猛嗎?
舞台的角落,站著一名帥氣男性化的女子,手中拿著毛巾與開水,在他唱歌時,趕忙送上盡可能的服務。有些女客人看不出她也是同性,口哨吹得可響了。
但孫束雅知道她是女的,因為眼光騙不了人;雖然含蓄了些,但是愛慕的眼色仍是有的。這時候以客觀眼光來看,不得不承認她丈夫真的滿帥的,奇怪以前怎麼都覺得普通,一點點好看而已?大概是看久了,也麻痺了的關係。
一杯酒突兀地放在她桌上,一名男子大剌剌地坐了下來:「小姐,可以聊聊嗎?」
「不可以。」她回答得也直接。沒空給他關愛的眼光,一雙眼只盯著舞台上的人瞧。
「那男孩不錯,走演藝界會有一片天。」
「他不缺人肯定。」所以大可不必去賣相。
「你也不錯,有興趣拍廣告嗎?」通常他這麼問時,再高傲、目中無人的女子,也會霎時化為乖巧小綿羊,奉他為至高無上的金主,前倨後恭得嚇死人。
不過這回他大大失算了。小美人仍無心理他,只敷衍了一句:「別吵啦,他唱得已經夠混了,咬字都聽不分明,你還要來吵我。」她記得老公英文底子極佳,那他幹嘛唱得那麼模糊?莫非對歌詞不熟,又因為有人點歌,只好混過了事?
碰了一鼻子灰的中年男子這下更有興趣了!小美人有意思,他喜歡。
「小姐,我是『風翊傳播公司』的主任,同時也是『風翔廣告公司』的企畫主任,真誠地想與你談論拍廣告事直,而不只是搭訕的伎倆而已。請相信我。」他將名片放在她手邊:「敝姓鄭,鄭安權。」
這下她終於看向他了,不過口氣更不耐煩:
「我不是說別吵嗎?我什麼都沒興趣啦!」
正面看她,更加發現這小女生美得秀致,既天真又嫻雅,全然沒有一般高傲美人所具備的任性倔傲,將面孔扳成朝天狀,不自覺那種氣質早已使美貌流俗折損,浪費了自己的好相貌。既美麗又清靈純淨,鄭安權看遍世間美女的老眼,仍不禁為之一一亮。這種氣質才是少見且稀有。
「你不想成名嗎?至少可以賺不少錢,你還是高中生吧?」
他的追問只令孫束雅煩得想溜。乾脆回家好了,因為看不慣女人們尖叫流口水的對象是她丈夫,可是這種醋是不該吃的,那麼走人來個眼不見為淨不就啥事也沒有了?何況又有陌生人在一旁呱呱叫,討厭!
打定主意,她馬上起身,轉個方向便欲朝大門口擠出去──人潮是愈晚愈多。
「小姐,請等一等!」鄭安權不死心地伸手
「哎呀!」她低呼,撞到服務生,且被抓住手。
「匡琅!」這是服務生一時手滑造成的一地碎瓶聲。
歌唱聲倏止。後方的騷動未必吸引住全PUB的人注目,但主唱者則不然,驀地以麥克風大叫:
「那個老傢伙,放開我的女人!」
才叫完哩,就見帥哥主唱跳下舞台,瞬間已飆向肇事地點,全然無視乍然靜止的人聲,以及一臉鐵青的老闆。眼中只看到他老婆的手被一名中年不良男子抓住了。
一撥一勾,老婆安然入懷。而鄭安權踉蹌地退了三大步。
「你……你怎麼下來了?」孫束雅左右看了下,明白自己成了所有人視覺焦點後,只差沒挖個洞把自己埋起來。
李舉韶一心只想料理中年男子,暫時沒空與老婆哈拉:「喂,老伯,年紀一大把了,別對小女孩出手.很難看的。」
老伯?鄭安權抗議了
「我才四十歲!」
「我們才十九歲,比起來你夠老了。」這會兒他倒是認出了這名中年男:「咦?你不是上個月那個纏著我的星探?用這種身份拐小女生不會良心不安嗎?」
「我沒有拐!我是誠心要栽培你的。她是你的女朋友啊?長得真好,一起加入我們公司吧!包你們大紅大紫!」鄭安權開始幻想財源廣進的美景。
不過李氏小夫妻可沒空理他,而且舞台那邊的夥伴也在叫人了:
「李,你再不上來,我們可能會被老闆踢出去,你那齣戲演完了沒有呀?」樂團團長也以麥克風大力放送,逗笑了台下一片看好戲的人海。PUB老闆也止住了轟人的步伐。
「來了啦。」他應著,拉著老婆的手往台上走去,讓她在後台休息比較安全。
「你們──」鄭安權低呼著乞求被重視的一瞥。
李舉韶伸出食指搖了搖:
「我不會拍廣告,我老婆也不會。找別人當金山銀礦去,少來煩我們。」話完,已領老婆站在台上,看著底下沉默且興味的眼光──當然那些女歌迷就別提了,青面獠牙不看也罷。他低笑好一會,不肯讓妻子掙脫躲開。對著台下道:「這位小美人,是在下的親密愛人。剛才有位企圖搭訕的中年伯伯,認為她去上電視一定會紅,這一點我絕不懷疑。」他已坐定在高腳椅上,將妻子摟坐在左腿上又道:「可是,她的美麗,只能由我來獨享。而既然沒有人會比我更愛她,那麼我的獨佔也就天經地義多了,是不是?畢竟成為眾人追逐的對象,除了金錢與困擾外,沒有其它所得。尤其以愛最為貧乏。傑.Danny'sSong──丹尼之歌。」他伸手向樂團點歌。
在下如雷熱烈、捧場不已的掌聲中,他這次一點「混」的跡象也沒有,十足認真地對妻子獻唱情歌
「人們笑著說我是個幸運兒,而我倆才剛開始。
我想我會有個兒子,他會像你和我。
自由得像只白鴿,在愛中孕育,
陽光將會普照大地。
而儘管我們兩袖清風,我依然深深愛你,
一切都會帶來愛的連鎖。
每天早晨當我醒來,你總是讓我幸福得想哭泣,
讓我知道一切將平安順利。
愛那個用紙杯裝住全世界,並且一飲而盡的男人,
愛他,他將帶給你幸運。
如果你發覺她是你的意中人,
最好帶她回家,可別獨居,
試著去創造一個愛的天地……」
他在唱完後本欲偷香,不過孫束雅早先一步跳下他的膝,躲入後台。李舉韶只好在狂烈的掌聲中以戲劇般的聲音呼叫:「親愛的,別跑太遠,今晚的歌全為你而唱。」
原本就已熱烈的氣氛,在此一事之後,更將亢奮的人們推到更滿足的境地!
大膽的求愛宣言、俊男美女的賣相,怎麼看怎麼的唯美不凡!比看電影還精采,怎能不如癡如醉呢?
這個小夥子一定會紅的!鄭安權再度燃起了雄心壯志,非要說服這對小情人當明星不可!
比起外頭吵翻天的情緒波湧,後台躲羞的小美人可是無臉見人極了。雖然心中暗喜,但羞人的感覺也不斷氾濫出來。下次打死她也不來了。
「你就是舉韶的小女朋友?」一瓶海尼根放在她跟前,伴隨著冷淡卻又好奇的問句。
她抬起仍紅暈的臉,接過啤酒。
「你是?」不就是那位帥氣女子嗎?
「我叫王春杏,舉韶的同班同學兼好友。」她背靠柱子,仔細地打量眼前秀麗純真的小美女。「電研社」的女人們嫉妒得太凶了,居然說這位女子相貌平凡!難怪李舉韶看系花不上眼,他的小女友不但漂亮,氣質更是純淨,不是那個徒有美貌、老做作裝斯文的劉淳雨比得上的。
「哦,你好。」她好奇地多看了幾眼。
「你還是高中生吧?你們交往幾年了?」
「算起來交往五年,國中就認識了。」她知道王春杏在評估她。不過她並沒有什麼不好直說的,反正乘機可以知道老公在學校的事,她也挺好奇的。
「他是你學長?」她並沒料到他們交往那麼久。
「才不,我們是同學。要不是我有事耽擱了,早該一同上大學的。」結果現在小老公一屆,心中仍是亂不服氣的。
重考生?還是留級生?這麼想的同時,不免浮上一層輕鄙,也喜悅於終於抓到美人兒的至大缺點──草包。
「舉韶在T大企管系很有名,一入學就成了名人;只可惜太重視賺錢,沒機會發揮他的才能。不然不僅系學會力邀他加入,恐怕『學生會』、『T大頂尖會』也會招攬他加入其中。」語氣中不勝惋惜。
實際情況怎麼樣孫束雅是不知道啦,但她老公在國高中時期已經風雲得很夠本了,恐怕對於名聲的顯揚已不那麼有興趣。了不起也只是被捧成「XX王子」之類的人物,有什麼好玩?
「賺錢是比較重要沒錯。」她以此做結。
呀?什麼?難不成這女生就是李舉韶拚命賺錢的原因?供她玩樂買名牌的金主?
不容她出口詢問,李舉韶已唱完今天的時段,輕快地跳入後台摟著孫束雅問:
「老婆,我唱得好不好?」
「我看你還是多學幾首歌再來混吃騙喝吧!除了那首『丹尼之歌』之外,其它的歌都有點混。」她伸手理著他的亂髮。抬頭承接他的輕吻。
「李!要不要一同去吃消夜,順便讓我們認識一下一直無緣見到的嫂夫人?」全退到後台的樂團另外三人興致高昂地圍住他倆。
「才不要,唱兩個小時也不過賺個四百元,再讓你們吆喝去請客,我今晚不就白唱了?不然你們請客,一切好辦。」李舉韶討價還價。
一群夥伴早知道他死不請客的惡習,看在美女的分上,只好任他敲竹竿了。移師往夜市打牙祭去也。全然遺忘了還有一名今兒個才出現的朋友──王春杏。
在既非熟友.又未經介紹的尷尬中,加上被遺忘,怎好開口直呼要一同前去?只好落寞地看他們一行人遠去。
一顆心只憐憫著李舉韶努力賺錢供女友揮霍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