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四年前的短暫一夜情之後,鍾適刻意的把有關於方笙的記憶封鎖在心的底端。不輕易回想,不讓那份美好延伸成更進一步的思念,進而氾濫成災。他要不起,也擁有不起,明知道有那麼多的無望,自是封鎖住所有,不讓自己屈服在渴求希冀中。

    春夢,美夢,都只能放在心中低迴淺。

    可是他能抑制自己幾近完美的勒住自我脫的心,卻不能阻止他人來撩動。尤其是這個令他心動的女子。四年前不早已知道了嗎?她並不如外表所呈現的嬌弱被動且無助,當然更不是童話中坐等王子來追求的公主。

    她是比任何人都獨立自主、深知自己要什麼的女性。

    四年未見,不代表他當真能對她做到不聞不問的地步。商業性刊物的報導,由台灣商界傳來的小道消息,只要有關於她,他皆小心且慎重的收藏在心中,不斷的為她的功績喝采。

    不需披戰袍與男人殺,不必以男性化的扮相讓人感到精悍,甚至不必刻意將口語訓練成簡潔有力。她似乎完全悖離了人們對「女強人」刻板的認定,自成一格的揚威商場,一再一再的使輕視她的商界老手大吃敗仗。

    這樣的女子,一旦確定了她要的東西,他懷疑她會有要不到的。光是她美麗柔雅的外表便足以讓男人為她摘星撈月了。

    如果她當真為他而來……

    悸動的心因這想法而難以平靜自持。

    他們不會有結果的。尤其他想到了他必須與金小姐結婚,心頭益加沉重且陰冷。

    唉帶她回他的公寓,她便進入浴間卸妝,堅持在最清爽的時候與他談話,也給了他思考的時間。

    悶悶的對著窗口吐出煙霧。在乍見她的欣喜壓下之後,苦澀又不客氣的狂湧了上來。三十年來,能在他心中烙印的女子幾乎沒有,除了他那早亡的母親之外,就屬方笙最令他無法忘懷了。如果他夠自由,或有充裕的時間,那他們早在四年前就該有更進一步的交往。甚至可預期的,「愛情」這東西也會毫無疑問的到來。

    但他們沒有時間,於是錯過了彼此。

    不是沒有遺憾的,只是世間總是有太多無可奈何的事來挫折人心。何能獨厚於他而倖免?

    身後傳來輕巧的腳步聲,他側過面孔,看著清新如朝露的她,正雅致的泛出笑意,盈盈的看著他。

    「借穿你的襯衫,不介意吧?」她指了指身上的白襯衫,下長及膝,像穿著大布袋,益加顯得她羸弱而纖小;一卸了妝,沒了那股世故氣息,她純真如天使。

    幾乎要溺斃在她的溫柔眼波中,他猛地拉回理智,甩開頭,順手將菸捻熄,坐入沙發中。直到冷靜的因子回到體內,他才又看向她,眼神是難以解讀的莫測高深。

    「這些年你過得好嗎?」

    她坐在他對面,笑得有絲淒涼。

    「我們必須以客套話來當開場白嗎?也許對你而言,我只是眾多床伴之一,但我以為至少應該有些不同。看來我是猜錯了,我們仍算是陌生人。」

    他輕歎,過了許久才問道:「你想要什麼?方笙。」

    「我要完成四年前未能完成的事。」

    「我以為你要的只是一夜情。」

    她幽深的凝視他。

    「是的,起先是,但你知道如果我們有時間繼續發展下去,能擁有的不會只是一夜情。」她笑了聲,有些許自嘲:「向來都該是男追女不是嗎?但我不認為我會等到你來追求我的一天。雖然我的賭運一向好,但不該盲目下注。你沒有寬裕的條件與時間來追我,所以我只好自己來了。但首先,我必須弄清楚自己是不是單戀。我是一廂情願嗎?」她走到他身前,蹲坐在地毯上,雙手輕擱他的膝,仰首等待他的回應。她對他有著勢在必得的決心,卻沒有太多的信心肯定他是以特別的眼光看待她的。每每思索到這一點,心便隱隱感到痛;只能以四年來他從未有韻事發生來安慰自己,他也許對她有些許動心。

    嬌弱的神情令人心憐,只想小心摟入胸懷安撫她的脆弱。但他不能恣情而為。雙手握成拳,貼緊在扶手兩旁,他擠出困難的嗓音:「你應該去找更好的對象。條件更好的、更自由的、更多有利於談戀愛而不必有所顧忌的人。」

    原本因沐浴餅後而泛紅暈的面龐,因他含蓄的拒絕而被蒼白取代。她別開眼,輕問:「那是說,我被拒絕了?」

    「方笙,我不是好對象。」

    「不是嗎?那為什麼金小姐搶著要?」她雙眼閃動,再度迎上他的眼。「鍾適,我要你。如果你打算讓自己變成貨品任人搶購議價,那我就來摻一腳,我也是有條件當金主的——」

    他怒吼打斷她的尖酸刻薄。

    「不要嘲弄我!全天下的人可以笑弄我,就你不行!」尤其是一針見血的嘲弄,重創他剛強的防衛。

    她站直身軀,沒有回報以相同的怒焰。

    「我可以用一輩子等你釋放自己,但我不會坐視你去娶別人。你只是外表看來陰狠嚇人,而我,則是什麼都做得出來的。」

    「什麼意思?」他也站起來,冷冷的擒住她一隻手腕問著。

    方笙趁勢貼入他懷中,吻了他一下。

    「我不會傷害你,但人生中總有一些不得不做的事。」她拿開他的手,率性的走向大門。

    他快速的追過去,又抓住她。

    「你穿這樣要去哪裡?」

    她微笑——雖然眼中一點笑意也沒有。

    「我想我還是回原來打算住的地方好了,因為情況出乎我的意料之外,我可得識相一些才行,別當個任性驕縱的富家千金惹人嫌才好。我不會待在不歡迎我的地方,尤其閣下剛才宣佈了我失戀的事實,我更該識實務一點。」尖銳的言語由她低沉且柔婉的音色來詮釋,永遠聽來楚楚可憐,教人氣不起來,又坐立不安。

    「你哪裡也別想去!你以為我會任你穿著一件上衣晃出門?」他咬牙問。

    她騙死人不償命的美臉上,雖然動人的惹人憐,但行為可叛逆了。她拉高襯衫下,讓他看到她裡面的絲質底褲。用天真的眼神回應他。

    「不只是一件上衣,我還穿了內褲。你不妨當成我穿了一件連身洋裝,基本上不算失禮。」

    「方笙!」他吼得無力,又得控制自己失速的心跳與亢奮的細胞。腦中飛轉的是四年前狂野的那一夜,她在他身下又怕又羞的嬌喘嚶嚀……柔軟雪白的玉體……天殺的!她竟然想把她誘人的模樣呈現在十來個大色狼面前,並且與他們共處一室!他要是任她走出大門除非他死!

    使力將她拖向客房的方向,怒道:「今晚你住下來!明天我載你回去拿行李,你給我立刻回台灣!」全身勃發的怒氣令他將她抱起,丟入柔軟的大床上。這是可怒又不會傷她的方式。

    被丟入柔軟床被中的佳人意思意思的低呼了下,待她由被子中掙扎的坐起時,卻又被一件薄被罩頂。

    「做什麼?」她嬌嗔,迎向他深沉的眼神,裡頭閃爍的可是慾望?她連忙拉低薄被,才看到穿在身上的白襯衫早已捲到大腿以上,而寬大的領口也鬆開了二顆扣子。她幾近全裸的呈現在他眼前,才會被他丟來一件薄被遮住春光。

    四年來,有多少男人看過她這種嬌媚的模樣?

    這個猛然襲上心頭的問號像長了無數荊棘,滾來心田,一路皆是刺痛,令他充滿慾望的眼神添上更多怒意!但這不是他有資格問出口的,永永遠遠沒有資格!

    方笙並不知道他的怒意勃發早已轉成妒恨。臉紅心跳的身子全因他的慾望而無措——並且想念!

    她沒有拉好衣服,跪坐在床邊,與他相近不到一手臂長,伸手輕輕扯開他的領帶,誘惑得明目張膽,只有飛紅的羞色告知了她有多無措!

    但方笙一向是極端的綜合體,她的害羞並不能阻止她堅持要完成的事,即使是羞死到腦溢血的地步,她仍會完成自己下達的誘惑指令。

    鍾適猛吸一口氣,鼻息轉為粗重;伸手扶住她肩,原是想推開她,拉回自己理智的,但觸撫上她的雪肌玉膚之後,他培養了三十年的理智冷靜又宣告故障的訊息,沒讓她的主動再張狂下去,他狂野的吻上了令他魂牽夢繫四年的紅唇——

    深吻化為糾纏。在床被間掀起驚濤駭浪的姿態,沉淪得近似罪惡,卻無力自拔。繽紛的愛情顏色中,必有魔法來當原料,催動兩心蕩漾,兩情狂放。即使是再冷靜的人,也會在此中焚燒為灰燼。

    老天……!

    在理智崩陷的前一刻,他由她頸項中抬起頭。

    「不行,我沒有準備保險套!」

    「放心,這九天都是安全期……」她拉下他的頭,再度以熱情湮沒他的意志與冷靜。

    而她的低吟。像是一連串美好的期許,在在表示著允諾——

    四年前來不及進行的愛戀,就由今夜銜接而上,不再任其散落失去——不再徒留遺憾……

    ***疲憊而饜足的身軀並無法吸引睡神造訪。

    凌晨四點,在身邊的方笙陷入舒適的睡眠之後,他看了她好半晌,才為她蓋好被子,起身走向書房。

    他一直知道方笙是特別的女子。她外表纖弱美麗得彷彿是不堪一碰的水晶玻璃娃娃;是典型千金閨秀的長相,猶如溫室中被刻意培植成不知人間有險惡的純真百合。但那只是她的外表。在那樣的面孔之下,她前衛、獨立自主,勇於奪取自己所要的。太聰明、太圓滑。卻也有屬於她的純真與執著。致使她永遠有一雙不染雜質的黑白分明眼眸。

    在商埸上與人交鋒,誰會勝得了她呵?扮豬吃老虎的哲學怕是沒有人比她更能掌握其中精髓了!連他也都要不禁俯首稱臣了。

    隨時開著的電腦螢幕上突然出現一排英文字,拉回他的心神,沉鬱的心情卻怎麼也移轉不了。

    「鐘,你在嗎?」

    鍾適立即在鍵盤上敲了一些字母回應。

    「湯,有事?」

    「嘿!今日上機的時間比平常晚,是不是那老頭又把你當超人在操?」這一排字出現完後,浮出一張刻薄的面孔,好巧不巧。正以簡單的幾筆勾軌出傳神的鍾重陽Q版畫像。不僅頭頂長角,還露出尖尖的犬齒與蝙蝠翅膀。可見電腦另一端的人對此人有多麼感冒。

    「沒,私人的事。油井開採的進度如何?」沒有打屁的心情,他直接問著正事。

    「如你所料,上回探測到的反應並非來自一些殘渣原油所致,事實上,我們可能要成為石油大亨。這一回,即使油井中蘊含的原油有限,也足以令阿拉伯大公國的各領導人對我們刮目相看了。」

    「幹得好,湯,辛苦了!」鍾適僅是舒展眉心,並沒有如對方的欣喜若狂。

    電腦另一頭又鍵入了許多進度上的問題,正好符合他需要移轉注意力的心情。此刻他萬分感謝夥伴傳送來的大量工作,使他得以全心全意的投注其中,暫時可以忘卻他的煩悶與他屋內的女子。

    方笙啊!一個注定要使他的生活掀起浪濤的女子!他衷心希望……永遠不會有傷害她的一天。即使他終究無法回報她的感情——而,他知道,那即是方笙要的。

    在事業上,鍾適除了是「華康集團」裡永遠有能力而無實權的特助之外,誰也不會料到他尚能在令人喘不過氣的成山公事中,游刃有餘的經營起自己真正有興趣的事業。

    也幸好他十五年前在英國貴族學校求學時,認識了湯森.艾普克,一個身份特殊的混血兒。其父是阿拉伯大公國中某一小柄的貴族,而其母則是英國人。

    阿拉伯世界中,不僅護己排外,更是依照自己的規範去治理一切,全然不若其他國家依附著白人定的規則去遵循,尤其以自大的美國人馬首是瞻。任何一個女子嫁入阿拉伯世界中,依然永遠無法入籍為阿拉伯人,頂多給予永久居留權罷了!所享的福利也是有所保留的。但其子女倒不致於受太多不平等待遇,混血兒的湯森雖是棕髮白膚,但依然被視為阿拉伯人,之所以他們組成的石油公司得以順利的進入阿拉伯世界中探戡開採,而不受太多刁難。

    在五年前再度聯絡上之後,他們一直以這種方式做公事上的溝通,有時湯森會來香港——約莫一年六次,渡假兼討論公司營運,再不然也就是鍾適前往各國出差時,事先約定會面地點。居然五年來都維繫良好,也在二年前公司開始有利潤呈現,這是挺不可思議的合作方式。

    如果鍾適有更充裕的時間去經營,那麼他們共組的石油公司不會以「牛步」(生性急躁的湯森形容詞)的方式成長,直到近年來才見一點點紅。

    可是他沒有時間。鍾重陽是個多疑又嚴苛的上司,他防著有能力的人,又想同時搾光其百分之百的能力貢獻在他的事業王國中。如果他認定鍾適可以一天工作十六個小時而不累倒。那他就會徹底把十六個小時的工作量壓在鍾適身上;更別說同時要他負責許多公司的業務成長責任了。

    還能分出時間紮實建立自己的事業,實屬不易。尤其成功的瞞住鍾重陽那隻老狐狸,應也要算上鍾適的成就之一。

    如果他有野心,也不是用在貪圖他人財物之上。

    這一點,鍾重陽是不會懂的。畢竟他老人家一生所圖的,就是不屬於他名下的財富,又那會相信有人一旦位高權重之後,卻無所求呢?

    直到與湯森討論完公事,已是香港的早晨六點半了。由他這方窗口看出去,大潭灣的水澤正迎向朝陽的燦亮,湯成一波又一波的瀲灩波光。他關上電腦,上雙眸,倍感疲累的精神與身軀並不能教他沉入睡眠中。

    拜鍾老爺所賜,他養成了少許睡眠的習性,不過在香港這個快節奏的城市,若是有太充裕的睡眠未免顯得浪費。

    「鍾適?」門框被敲了兩下,傳來方笙略帶睡意的聲音。她站在書房門口,等待他的邀請,並不莽撞的闖入他人辦公處而以為理所當然。即使書房的門沒有關,但她仍是有所自律。

    他起身看她。

    「醒了?要不要再睡一會?十點左右再陪你去筆架山的別墅拿回衣物。我會替你買好機票。」他走到門口,克制自己必須與她有所距離,不能再失控的碰她——而這幾乎耗盡了他向來引以為傲的自制力。

    她臉色微變,鍾適仍是決意丟她回台灣。當成兩人之間什麼也不曾有過嗎?

    如果她會順著他的心,那麼她大可不必來了,只要她活著的一天,他休想娶她以外的女人。看來鍾適還不明白一個女人的固執,可以堅定到什麼地步,老實說,她有點氣他了。

    「你可以送我回筆架山,與那群色狼公子們為伍,但你沒資格命令我回台灣。對不起,你的權利只有把我丟出你的公寓而已。」漫不經心的轉身而去,打算換上她的禮服,回何公子的別墅後再從長計議。顯然她大高估了自己的魅力,以為重拾舊情便可以讓他決定不去犧牲他的愛情,不去與沒感情的千金小姐成親。但鍾適這人比她所能理解的更加有容忍性,甚至偉大到容忍把自己的一生交付在毫無幸福可言的婚姻中。

    或者對他而言,愛情是微不足道的小事?

    沉思中的她因被鍾適攫住而打斷了思緒。她看著自己被抓牢的左腕,再看向他陰鬱的眼眸。

    他沉聲道:「你故意氣我是嗎?如果你以為——」

    她打斷他:「對不起,我不會作太自以為是的「以為」。我更不會因為昨夜拖你上床就認為你會突然愛我愛得死去活來;畢竟與你上床的女人不止我一個,我可不敢因此而大作白日夢。」

    如果她是存心氣他,那她該死的成功了!鍾適從來沒有發現自己居然這麼禁不起撩撥,似乎只要她來上幾句尖刻的話,他便會在瞬間成為全世界最暴躁的人。

    老天!她怎麼辦到的?

    他鍾適可是香港商界公認的冷靜魔鬼呀!

    此刻他卻連掩飾怒氣的能力也沒有!

    「方笙!我警告你,你最好乖乖回台灣去!」他咬牙。

    「不要。」她很乾脆的丟給他一句拒絕。說真的,要在他這種撒旦面孔下故作鎮靜,可不是簡單的事哩。要不是算準了他不會傷害她,她早就抱頭鼠竄了!瞧他的俊臉鐵青成什麼樣子!

    他被她的任性驚得差點忘了呼吸!然後又被湧上的怒火燒得七竅生煙!從沒有人敢在他面前任性而為,就算是企圖操控他一生的鍾重陽也深諳笑臉相迎的道理,不宜以高壓手段逼迫他就範,否則只會弄巧成拙。更別說其他人了!而這個小丫頭居然……居然無視於他的怒氣,直接挑。

    要不是他太生氣的話,他一定會為她的勇氣拍手叫好!丙然是標準的初生之犢,是吃定他對她沒轍嗎?

    丟她回台灣的方法至少有一百種,但都會令她哭……

    懊死!她究竟要什麼?他身上沒有她要的東西,「我要你愛我,我不要你娶別人。」

    方笙由他眼中讀到了問號,緩緩低喃。

    他放開她,躲開她的注視,「我不要你。」他回答得殘忍。「如果我必須和每一個與我有肌膚之親的女人相愛,排隊等候的女人大概會由香港島排到九龍去。我沒有仙女棒去實現你的夢想。」

    她移動身軀到他視線範圍。

    「你不要愛情?」不理會他話意中刻意的傷害。她只要從他身上探知更多有利於自己可掌握的訊息。

    「我不要。」他冷淡的回應。

    「你不要我?」她又問。

    他低頭看她的美顏,不掩情慾波湧。

    「我要。但決不容許女人以身體當索愛的籌碼。」

    她微笑。

    「原來我用錯了方式,在你眼中成了企圖用身體來勒索愛情的女子之一。真是老套,難怪惹你厭惡,我會改進。」不問了。她這回堅決的走回客房,換衣服去也。

    鍾適不由自主的跟了過去。隔了一扇門,雖知門沒鎖,而他們早已同床共枕過,但他仍不會大刺剌的直衝了進去,覷看佳人更衣。

    「方笙,你不會與那些公子哥兒住一起吧?」他堅持要得到允諾。即使他們不算「有什麼」。他仍不會眼巴巴看纖弱閨秀入狼坑,給一票色狼有機可乘。除非他死。

    「我會住飯店。」她回道。

    「你不是說房間都被訂光了?」

    「那就要運用閣下的人脈了。聽說你與「麗晶酒店」的總經理是大學同學,可以代我租一間貴賓房嗎?」

    她怎麼知道的?鍾適盯著白色門板皺眉。是鍾迅說的吧?

    「好,我替你安排。」

    轉身去打電話時,他心中暗自歎息。這樣劃下句點,應該算是好結果了吧?

    此刻他並不能肯定自己真正要的是什麼……許多許多年以前,他的「需求」已被擱置在最不重要的角落。常是他去完成別人的需求,而非自己的想望。突然間要自問「要」與「不要」,已是太困難的事了。

    他是個不必有需求的男人,從他被人收養那一刻起已然注定。

    ***鍾適是個行事很低調的人。除了他在商場上別有一股狠勁之外。私底下,他不太與人有來住,也從不麻煩他人為他做事。但這並不代表他的人脈因而有所阻礙,許多認得他的人,只要稍有交情,都會十分欣賞他這個人;只是難以深交在於鍾適獨來獨往,莫測高深的性情。

    事實上,一旦他有請托於他人,都會令受托者受寵若驚。

    所以,即使九七年的回歸大限已近,各大飯店皆已被預訂一空的情況下,方笙仍是住進了九龍島上一流的麗晶酒店之內。

    如果說香港島本身屬於行政與經濟中心,以及觀光休閒勝地的話,那麼九龍島便是流行、豪華、熱鬧的消費天堂。

    只有九平方公里的九龍半島,以彌敦道為中心,充滿了各種奢華的消費場所,熱鬧非凡,是香港第一大購物街。每年到了購物節或換季期,會湧入大量亞洲各國的消費者前來搶購物美價廉的折扣品,更加顯得這小小的東方之珠氣勢不凡。

    將行李送入了貴賓房,已近午餐時刻,鍾適的臉色卻始終沒有好轉。原因在於他真正看到了那些來自台灣的公子哥們——原本他以為那是方笙隨便說來氣他的,想不到竟是真的。尤其有長眼睛的人都看得出來那屋主何必生百分之百的居心不軌,那傢伙甚至急色到不掩其眼光的淫濁,在面對一夜未歸的方笙時,居然口不擇言的大談性隱喻的諷刺!簡直存心要讓她無地自容,讓他差點掄拳揍人!

    依她的精明,怎麼會與這種人渣同行?她有沒有腦袋呀!隱忍到現在,他依然有大吼的慾望,雖然理智再三的告誡他,他並無此權利,所以他作不得聲。

    他們只是朋友,不是情人,該死!

    「人家說香港是吃的天堂。如果你有吃午餐的時間,咱們去吃北平菜好不好?」方笙並不理會他的怒氣,以天真的面孔迎向他。如果他存心當她是再普通不過的朋友,那麼種種超越「朋友」界線的情緒,他最好自己承擔,最好氣得他中內傷,才不枉她的一片真心落得貼人冷屁股的地步。這份情感若不能皆大歡喜的雙贏,就只好各自心傷的雙輸。

    如果會慘到那個地步,她絕不會是唯一感到傷心的人。

    見他陰沉的面孔沒有反應。她將玉手伸入他臂彎中,輕輕拉了他一下。

    「鍾適,可以陪我吃飯嗎?」

    他回過神,撇了下唇角。

    「想去那裡吃?吃那一種菜?」口氣仍是不佳。

    「北平菜。聽說有一種荷葉包著的「化子雞」很有名。」

    「好,就吃北平菜。」他挽她走出麗晶酒店。

    才步出大門沒多久,即有一聲憤怒的嬌呼傳來!

    「鍾適!」

    雪白勞斯萊斯房車中走出來的,正是一身雪白、精雕細琢一如名模扮相的金家千金小姐。

    鍾適的面孔奇跡似的收起剛才形於外的種種情緒,像是掛回了冷靜沉穩的戰袍,莫測高深得令人提防。只有抿緊的唇角露了一絲絲不悅氣息。

    「她是誰?昨天有人告訴我你與一名女子狀似親密的離開會場,我還不相信。我希望你有很好的理由來說服我。」金玉斐以著大家閨秀的冰冷來掩飾急欲發飆的怒火。香港就這麼小,只消一個不雅的動作給人看到了,立即會傳遍大街小巷;她丟不起潑婦罵街的臉。

    方笙想抽回手,卻被鍾適牢牢捉住。他低頭看了她一眼,才介紹道:「這是金小姐。」他看向金玉斐。「而她是方笙,我在台灣的朋友。」

    「沒有更詳細的介紹了嗎?例如我是你的女朋友,未來的妻子。」金玉斐露出沒有笑意的笑臉,伸出雪白素手給方笙。「幸會,方小姐。你很幸運,讓向來忙碌的鍾適親自帶你游香港,想當初我甫回香港時,可沒這種好運道。」

    方笙不動聲色的握住她的手,笑得純真優雅,並沒有對金玉斐的尖刻加以還擊。只是讚美:「你好漂亮!難怪鍾適會喜歡你。」

    只是一個天真的小女孩,不足為戒。

    金玉斐當下笑了,有絲輕鄙。鍾適不會有戀童癖吧?這種貨色也看得上?

    「你會在香港待多久?」她冷淡的問。

    「大概八天吧。」方笙有問必答。

    金玉斐微笑。

    「那大概來得及參加我與鍾適的訂婚宴,到時請你務必賞光。」

    「好呀!如果真的可以的話!」方笙好天真的應著,徹底的讓金玉斐輕視她。連人家在示威也看不出來。

    鍾適冷淡道:「好了,我下午還要回公司,只剩一小時可以吃飯。再不走就只好吃路邊攤了。」

    「金小姐要不要一起去?」

    金玉斐瞪向他們交握的手,冷道:「不了,我與人有約。」轉身離去時,她看向鍾適。「把今晚的時間留給我,七點在富麗華酒店三十樓等你。」

    話完,像個高傲的女王般進入她的豪華房車中,揚長而去。

    「這是不是個下馬威?」她俏皮的問。

    「反正也嚇不到你。」

    服務生已將他的車開上來,他扶她坐進去。直到車子駛入大馬路時,她才道:「你與她不相配。」

    「世上多的是不相配的夫妻,各取所需的婚姻反而容易長久。」他冷靜的說著。數據上不就顯示了,百分之九十以愛為名的婚姻走向破碎一途?人類實不該對婚姻寄予太高的美好幻想。

    「婚姻會使你對單一的女人忠誠嗎?」她問。

    「不會。那是兩回事。」

    你會的。方笙在心中斬釘截鐵的回應。

    如果鍾適的妻子名為方笙,那他就會獻上他的忠誠,再也無法對其他女子感到興趣。因為她會用愛牢牢的守住他的身心,給予他所有的欠缺。當一個男人不再覺得空虛之後,他如何能不忠誠?

    只是,要讓這個男人明白這一點,恐怕得花費她好大的力氣才行。沒關係,她有的是時間。

    ***與鍾重陽見上一面,也是前來香港的目的之一。

    搭乘天星渡輪前往香港島,直奔中環的商業中心。「華康集團」的銀色帷幕大樓燦亮得令人睜不開眼。很巧,這幢大樓鄰近於她正要去開會的地點——希爾頓酒店。

    那撈什子的青年菁英座談除了情誼交流外,根本做不出什麼了不得的大事業。但唯一的好處是得以因此認識香港的商界聞人。就連鍾重陽這樣的大老級人物,也會撥冗與他們這些台灣來的二世祖餐敘一番。

    來到香港已有四天。報紙上已傳出鍾適即將訂婚的消息,而他竟然狠心的把她丟在麗晶酒店後便不再聞問。

    可以預料的,不是嗎?他是那種萬般不容許自己意志力被斗倒的人種,他們之間倘若有什麼「微不足道」的情絲糾纏,也不能撼動他鋼鐵般的意志。而且他極力不讓兩人間有太過於親近的認識。因為太過洶湧的情感,只會使他愈來愈無法控制自己,那絕非他所樂見。

    情願保持距離,讓來不及發生的感情以遺憾來收場,徒留淡淡的愁悵迴旋在心底深處。

    很巧的,在今天的會議中,遇到了鍾迅,而他一副上斷頭台的表情正是因為與其父一同出席;在在表示了他對商場的種種厭惡。當然鍾重陽不時皺緊的眉頭或多或少也是來自對獨生子的恨鐵不成鋼吧。很有趣的畫面!

    鍾迅在不久後看到了她,立即走了過來。方笙含笑以對的同時也瞥到鍾重陽估量的眼,精銳得像是要將人心血淋淋的刨出來看個分明。是個很難相與的老人!也虧得鍾適可以服侍在旁十二年。她頷首,禮貌性的作無言的招呼。但老人並不看在眼內,眼光一掃,熱絡的與主辦人聊了起來;顯然他老人家對無用且清純的千金小姐沒有好感,何況方家與他並無商業上的往來。

    「方小姐,我大哥最近有去找你嗎?」鍾迅將她扶到角落,急切的問著。

    「沒有,他說我們只是普通朋友。那麼,替我安排好了住處,大抵也算仁至義盡了,怎麼可能常來找我?如果我料得沒錯呢,你大哥是不打算在我離開香港前出現了。」嗯……基於「禮貌」,鍾適會來送行吧?

    「你愛大哥不是嗎?」鍾迅問得直率。

    「是,但他視愛為無物。」

    「我不會眼巴巴的看他運自己的婚姻他用來報恩!如果我家對他有恩,十二年來也該償清了!真不知道他在這一點上為什麼看不清。金小姐不是不好,只不過與我大哥不適合。我看得出來,他看你的眼光是不同的。而且你們站在一起時,看來再相屬不過了。我不會看錯的!」他的著急可由脹紅的臉上看出來。

    方笙伸手蓋在他交握的手上。

    「除非你父親撤除這一項婚約,否則誰都是無能為力的。鍾適不是那種會把自己需求放在第一位的人;至於他這三天來都不來找我,嚴格說來,我們也算在冷戰中。」

    鍾迅深思的看她。

    「我覺得你不是那種逆來順受的柔弱千金。」

    「是。以牙還牙是我的真性情,千萬別給我騙了。」她輕笑,拿過侍者端來的二杯雞尾酒,一杯交到他手中。兩人互幹了一下,一飲而盡。

    「對於我大哥,你有什麼看法?」

    「相信我,如果要使他幸福,就必須阻止他娶不愛的女人,」

    鍾迅率直地問:「我能相信你是大哥真心要的那一個嗎?」

    方笙笑應:「你自己何不下判斷呢?也許你成不了商業奇才,並不代表你笨。其實你坦率的眼中含了驚人的透析力,讓人無所遁形。至少你看出了金小姐不適合鍾適。」

    為什麼每次與她談話都像被她牽著話題走,並且無可奈何的陷入被捉弄的情境中呢?更可怕的是他竟然不介意被這張天使面孔唬弄。

    「我看得出來金小姐不適合,但我看不出來你會不會是當大嫂的好人選。因為你似乎也是很可怕的人。」

    「是。但至少我不會在另一方厭煩的情況下去強求一份感情。如果不是確定了他對我有情,那麼我是不會來香港與人攪和不清的。倘若你還需要更多的證明,那我倒是有個好法子。」她清澈的大眼閃動令人害怕的算計。

    鍾迅心下暗自提防。

    「什麼?」

    「今晚在我那邊過夜——」

    「不!」他低吼的拒絕。

    方笙幾乎沒翻白眼!這個二十六歲的男人比起當年鍾適二十六歲時的沉穩實在是差太多了!用腳趾頭想也知道如果她想得到鍾適的愛,又怎麼可能去勾搭他親愛的弟弟來讓一切變得混亂?沒腦袋的小男孩。嗟!

    「我不會允許你用任何方法傷害我大哥!」鍾迅簡直在咆哮了!餅大的聲音已使得遠處的人側目。

    「拜託,這位大哥,我頂多會氣氣他,怎麼可能會傷害他?算了!你不是個好的合作對象,不談了,不是非你不可。」她轉身打算離開這一方角落,免得別人以為她與這失態的傢伙是一國的。

    鍾迅還不打算結束話題,伸手抓住她。

    「你說清楚!」

    真是粗魯!也不想想他老兄近一八0的身高會有多大的力氣,居然毫不留情的拿來壓迫區區一五六的高度,害她身形晃了一下,為求平衡只得靠入他懷中,免得跌倒出醜。

    「鍾迅,我不想談。」她站穩自己,一邊抬頭瞪他。

    「我們最好談一談!」鍾迅並不放人。

    兩人只好曖昧的在這方角落進行無言的拔河戰,落入第三者的眼中當真是比情人調情差不到那裡去了!鍾重陽領著養子與金小姐過來找人時,便是見到這副模樣,沒有人發現鍾適的神色一瞬間鐵青不已,雙眼若利刀的直射向方笙美麗的面孔上。

    「阿迅!你們在做什麼?餐會即將開始,還不去落坐,別躲在這邊玩!」鍾重陽低喝著,並沒有把一般嬌滴滴的千金小姐看在眼內。自然對那個由台灣來的小姐沒什麼正眼看待;與他沒有利益好處的人,再嬌貴也沒用。

    「爸。大哥!」鍾迅沒有注意到自己依然死抓著方笙不放,含笑與父親和鍾適打招呼。「爸,她叫方笙,我——」

    他來不及介紹完。鍾重陽已轉身走開,笑容滿面的看著金小姐:「玉斐,等會兒與伯父坐在一起用餐好嗎?拉你來參加這種無聊的商會,一定悶壞你了。」

    金玉斐含笑道:「不會的,世伯。以後嫁給適之後,總要習慣的。」

    他們邊走邊聊,存心給方笙難堪,待他們走了好一段距離後,鍾適才雙手抱胸,盯著他們握在一起的手。

    「怎麼回事?方小姐腳扭到了嗎?要你扶著?」

    冷淡的嗓音中蘊含著熔岩即將噴出的預兆。機敏的鍾迅立即放開手,由於太突然了,讓方笙又一次站不穩,直往後倒去,鍾適飛快的伸出手,將她摟了個牢緊,順帶低頭看向她足下七公分高的淑女鞋。

    這女人有極差勁的平衡感,卻老愛穿過高的鞋跟,總有一天會因此跌斷她的頸子!

    「你穿低跟一些的鞋子不會矮別人多少。」他淡嘲。

    方笙回答得沒好氣:「如果我能不被當成一袋穀物似的對待,那麼即使穿十寸的高跟鞋也平安無虞。」想扭開他鉗制,卻無法如願。她「好心」的提醒道:「放開我吧!在閣下未婚妻也在場的地方,你最好與其他女人距離一公里以示忠貞。你要知道,我們只是「普通」朋友。」

    鍾適沒有放開,語調中摻雜了嚴苛的質問:「你的好意提醒是為了昭示自己的清白嗎?對誰?心上人?」

    方笙為他的失去冷靜感到好笑了。但他實在不能要求她什麼,不是嗎?畢竟今天有未婚妻的人是他。倘若她與鍾迅的相處給了他曖昧的聯想,那也怪不了誰。因為是他決定放棄她,就沒有資格擺出捉姦的面孔示人。

    她存心氣他:「如果我與阿迅有什麼……友情產生,你這個沒有血緣的大哥恐怕也管不著吧?」

    阿迅?他們已「熟悉」到連姓氏都可以省了嗎?幾時的事?

    「嘿!方小姐,講話小心一點!」鍾迅看著大哥一臉的山雨欲來,早已明白他們之間的情愫非同小可,如果他想置身事外,最好撇得清一點,可是這位台灣姑娘似乎有陷害人下水的天性,如果他再不吭聲,早晚被陷害死了都無處伸冤。他可不打算當炮灰!

    但情況似乎不由人哪!

    方笙不知何時掙開了鍾適的鉗制,依附向鍾迅這一邊,「阿迅,你剛才叫我小笙的,怎麼又改口了呢?我早告訴過你與鍾適只是普通朋友,你可不要胡思亂想呀!」她美麗脆弱的面孔活似急欲尋求憐惜與信任的小可憐,只要是身為男人的人,沒有人不想展現英雄主義,好生愛護一番的。

    可惜叫苦連天的鍾迅難以消受美人恩,只求他親愛的兄長收回不斷掃射過來的血滴子,別再用眼光殺他了!

    這方笙實在太厲害了!別人撩撥二十年無法成功的兄弟牆事件,她只要彎彎手指就能成功。可以想見如果當年耆英身邊有她隨行,今天的香港就不會割給英國當殖民地一百年。做成「南京條約」那種喪權辱國的約定。可惜了這等人才,早生一百年不就好了,「方小姐……」

    他的哀號沒機會完成,便被方笙拖著走。

    「阿迅,你父親在瞪人了!再不走會被罵的。等會你就坐在我旁邊吧,咱們得把握在一起的有限光陰。」

    可以想見背後的灼熱來自鍾適的瞪視。但方笙才不管,氣死他最好!

    如果他還不能理解她對他的重要性,而依然以為各自嫁娶互不干涉是最好的決定的話,那他最好能穩住他身上那一桶醋,別讓它隨時溢出來酸死人。

    她不是會潑婦罵街的人,更謙虛至極的說,她口才真是糟得很,因此她不會用疲勞轟炸的方式來與他談論愛與不愛的事。相同的,氣他的固執,也不必以哭罵的方式來折騰他。她是方笙,向來崇尚以和平的方式回報他人。

    至於波及到倒楣的第三者——例如鍾迅,那就是無可奈何的事了。誰叫他們鍾家佔用了鍾適十二年呢?她這個未來老婆代為取用一些紅利不算過份吧?
《歪點擒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