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朱浣浣並不十分明白哥哥的意思。突然要她搬去與一個陌生的男人同住,說是彼此照應;即使那個陌生男人是哥哥足以信任、品性超凡入聖的君子,她還是覺得不妥——一男一女共處一室,光想來就覺得彆扭,別人說來不就更難聽?而且,哥哥又要求她辭去律師事務所的工作,去那個人的公司當秘書;這太誇張、太過分了!雖說多年來寒暑假她都玩票性質的跟在哥哥身邊實習,什麼打字、速記……一些秘書事務,對她來說並不陌生;可是畢了業,她的興趣是朝著自己專長髮展,一方面準備律師特考,下一次法官考試也快近了。哥哥現在卻要求她半年內安份去當私人秘書,也沒有任何解釋就一溜煙逃到國外去了——

    朱浣浣柳眉微蹙。她知道這一切都是她哥哥的過分關愛,哥哥是她僅剩的親人了,不聽他的,要聽誰的呢?即使他太過於小題大作、杞人憂天,也都是可以原諒的;但是她真的不明白,住在好友白水晶那邊不是更好嗎?又不會引人非議……但哥哥極力反對,好像她有什麼大禍臨頭似的。

    她提著二大箱行李下計程車——這樣大搖大擺地走進去是不是太怪異了?朱浣浣抬頭看看圍牆大門旁被陽光照得閃閃發亮的黑底金字——

    迅雷保全公司

    從鐵欄杆圍牆看進去,是一片廣場空地,停放著十幾輛漆著保全公司名字的車子;清一色是紅黑相間。越過停車的廣場後,視野更開闊——右側是行政大樓,七層樓高的辦公室,不華麗,但很有公司的架式,也是黑白相間,看得出落成不久;左側是三層樓的員工宿舍。介於二幢建築物之間是兩座球場——藍球場與排球場;而最裡端就是一座操場了。即使是坐落市區與郊區之間的工業區,能有這種規模已經非常不簡單了,像一所小學校似的。這間保全公司從頭到腳全是陽剛味十足,沒有一點柔美,她一個女孩子家,難道未來半年就耗在這全是男人汗臭味的地方嗎?

    現在要後悔也來不及了。她提著二隻大皮箱往開著小門的警衛室走去,她還來不及開口,警衛一看到她,眼中立即露出曖昧的眼神;通報過後,以更曖昧的口氣要她直接上七樓。

    將行李寄放一旁,朱浣浣有些難堪的快步往內走去——別人會怎麼想,她太清楚不過了;五年前初到哥哥的公司打工,員工不知道她是朱建民的妹妹前,放出來的流言可難聽呢。

    誰叫她有一副艷若桃李的面孔!好友白水晶對她曾做出最貼切的評語——「一顆單純的腦袋、一副魔鬼身材;外表風情萬種、內在天真無邪。」

    自然卷的大波浪長髮,配上明艷無暇的臉蛋,加上凹凸有致的好身材;怎麼看怎麼像做情婦的料。聲音低沉柔美不說,那雙明媚、略有近視的大眼,在看不清東西半瞇時,真個撒落萬種風情,勾魂攝魄不自知。

    為了這外在表相,她做任何事都非常辛苦,因為常引來不少登徒子想一親芳澤。讀書時,她的腦袋受質疑;入社會後,她的專業能力不受肯定,老被供起來當花瓶,加上她生性與世無爭,老是吃虧;難怪哥哥老為她牽腸掛肚、放心不下。

    轉眼間,她乘的電梯已達七樓。電梯門打開,就見到一個英俊瀟灑的得令女人們放心怦怦亂跳的美男子,戰在電梯門口對她行紳士禮,口中說道:

    「真是歡迎光臨呀,美麗的小姐。」孟冠人只消一眼便已打量完她全身上下——是個絕色,也是個典型的大小姐,單純眼光中看得出腦袋中空無一物。

    朱浣浣有短暫的茫然;她以為只有百貨公司才有電梯接待員——真是太埋沒了這等人才。

    「你這等長相,做這種工作不會太委屈了嗎?而且一定很無聊又賺不了多少錢。」她不好意思告訴他,去當牛郎或明星必定日進斗金。

    不待孟冠人自錯愕中回神,在他身後已爆出大笑聲。

    朱浣浣尋聲看向英俊男子的後方;七樓屬於區隔式的半開放空間,除了二間以玻牆分隔成總經理室與副總經理室外,其他全隔成小區域各行其事,共有四個區間;中央以木板隔成半人高的高度,上頭的常春籐盆景是整間辦公室內唯一的活潑。那個以很隨意姿態靠在總經理室門上的男子,已斂去笑意,一副懶洋洋的表情,與面前這個英俊又衣冠筆挺的男人比,顯得可真的邋遢透了;一件黑色襯衫也不穿好,竟然有三顆扣子沒扣好,露出了黑亮結實的胸膛——胸膛上頭有一些白白、紅紅的的橫線是什麼?天哪——是刀痕傷疤嗎?謝天謝地他沒有令人作嘔的胸毛——話說回來,他有沒有胸毛關她什麼事?而且她並不覺得那些猙獰的傷疤駭人,事實上她覺得那比較像是——騎士的勳章——哦!老天!朱浣浣,看向別處去!淑女是不會盯著人家的裸胸的!此外,袖口往上捲到手肘關節處所;露出的半截手臂,也吸引了她的注意,因為上頭也有傷疤——這男人全身上下全是傷痕嗎?那一定很痛!他如何忍受過來的?這麼強壯的人不該這麼高的,她目測這男人至少有一八0,像一座山——那是靜物的比喻;像一隻大猩猩、大金剛那一種——這就是動物化的比喻了。他眼光又不由自主地溜到男子一雙裹在黑色牛仔褲裡的長腿上,上頭的肌肉結實,那種力度與蓄勢待發的猛銳是很嚇人的。足下是一雙休閒鞋,後跟踩得扁扁的,像在穿拖鞋一樣……整體來說,這人的穿著乏善可陳,很像保鏢、打手那一號人物——那還是客氣的說法,事實上她想像中的流氓就是這種長相。她還沒有勇氣看那個人的臉——上帝保佑她,阿門!這個人的身材已經威脅感十足了,他的臉更是有過之而無不及;第一眼看上去,非常嚇人——他不是醜,認真說來他五官端正;也不是猙獰,雖然看久了會膽顫心驚——濃眉利眼、挺鼻薄嘴,仿如全都是花崗石切割出來似的,硬得沒一點折扣。乍看之下,這外表沒什麼不妥,可是就是會散發出一種教人冷汗直冒的氣勢,全身鋼筋鐵骨也在迸發一種威脅,強悍的氣勢勃發像想是一個天生的掠奪者——海盜。

    然後,她意識到自己應該怕這個人的,並且也不應該打量他那麼久,以賞心悅目而言,她也許該轉回眼光看著眼前好看的男人才正常。她那一百五十度的近視眼介於要戴眼鏡與不戴眼鏡之間;也許剛才的感覺全是近視眼的影響,如果她再走近幾步看清那個男人,或許就會他平凡無奇,什麼氣勢、什麼威脅全是自己的假想。「朱浣浣。」丁皓開口,雙手抱胸沒拿正眼看她——事實上他得看向別的地方分散注意力才說得出劃話。他也花了相當長的時間在打量她;不錯,她也許腦袋空空,但她的美貌仍是驚人——這麼美艷,皮膚又難得一見的細膩白晰,看不出一點瑕疵。

    「是的,我——」她老實回應,正想有所說明——

    「幾歲?」丁皓不客氣地問他想知道的答案。

    「二十四。」這男人主導欲非常強,她心想。問題是,他是誰?那個要照顧她半年生活的丁皓怎麼還沒出現?她等不及要向那位好心的人致謝了。

    丁皓又問:

    「告訴我,你能做什麼?過去幾年你有沒有工作過?」——這種女人能做什麼?

    「我——」她又要回答。

    「嘿!讓美麗的小姐站在電梯門口被盤問是很不禮貌的行為。丁皓,進裡面談吧!」孟冠人很自然地搭著朱浣浣的肩,要走過去。

    「丁皓!」朱浣浣沒有動,不,她已經不能動了!她被嚇得不輕,她不敢相信地又叫道:「丁皓!你是丁皓?我哥哥口中能保護我半年的那個謙謙君子?」

    孟冠人爆笑出來——這次換他笑了;而丁皓邊低咒邊往辦公室走去——謙謙君子?!他要把朱建民的頭扭下來餵狗。

    「是他?」正巧,朱浣浣也與丁皓有同樣的念頭,一致要取下朱建民的項上人頭。她不敢相信,並且可憐兮兮地看著那個仍止不住笑的孟冠人。「真的是他?」

    「沒有那麼糟,姑娘。他不少謙謙君子,但絕對不會侵犯你;他什麼都做過,就是不強暴女人——不動良家女是他的原則。」他的表情很誠懇。

    但是朱浣浣卻覺得這個人很有幸災樂禍的意味。侵犯——不,他不會——但他會掠奪。他撫住自己不安的心;她幾乎是被用拖的,給孟冠人拉進辦公室。

    「別怕呀!我叫孟冠人,我是好人。」他自我介紹。

    「不要對商品上下其手!」丁皓皺眉斥喝著。

    他坐在大辦公桌上,一腳踩著卓前的椅子,真是坐沒坐相;但——他總有一種無法言喻的氣勢。

    「商品?如果這是我的新名字的話,我可不愛!」她低語,開始瞭解這個不是「謙謙君子」的丁皓並不喜歡她來打擾他,並且還把她看成燙手山芋,只是看在被哥哥硬拖孤的份上而不得不接受她。

    「你比我想像中聰明許多。」

    「我或許被保護得過分單純,但並不愚笨。」她淡淡說著。她明白自己給人錯覺太多,所以沒有什麼好生氣的,她早已習慣了。

    「坐。」他眼光是深思的。

    在真皮沙發中坐定,她不自覺又將眼光移向丁皓,想出一個兩全其美的方法,她開口:

    「丁先生,反正我哥哥已經出國了,不如我們之間就算了吧。我去我的朋友住,你也可以不必勉強和我住在一起,這對我們兩個人都好。」

    她不能想像與這人共處一室;他或許值得信任,但並不好相處,態度傲慢得很。如果丁皓有一點腦子應會答應——

    「不。」他回答,並且認為不值多談。他接著坐她對面的長沙發上,雙腿在茶几上一擱,又開口了:

    「你有法子勝任秘書的工作吧?朱建民說你當過短期秘書。」

    她沒回答,心想:這人真的非常不禮貌,一雙大腳就在她眼前晃,討厭透了,沒一點規矩。

    「把腳放下來,這是很不禮貌的行為。」

    丁皓盯著她。從小到大還沒有人敢當他的面斥責他,就是在背後議論也不敢,而這個不知天高地厚,卻又美得一塌糊塗的女人竟敢在他的地盤上、在他的面前,這麼理直氣壯的對他頤指氣使!

    聽到辦公桌旁孟冠人的悶咳,他投過去一記殺人目光,然後又將眼睛惡狠狠地看向朱浣浣,等著看她在他眼光下冒冷汗、哭泣。

    可惜朱浣浣沒空看他嚇人的眼,她一雙美目還是盯著他放在茶几上的腳;見他遲遲不放下,一點也不改進,她只好自己來了。她站起來繞過小茶几,坐在他身邊,在兩個大男人的錯愕眼光下,親手抬下他那兩隻腳,並且揮了揮沾了灰塵的桌巾,拉回平整的原樣——她無法忍受髒亂。

    「這樣好多了,是不?」她羞怯一笑,像是個小新娘意圖取悅丈夫一般的看著丁皓。

    「看來你比較能勝任管家婆之類的工作。」孟冠人笑著她,並且瞄著一臉失神的丁皓;真有趣!

    「是呀!所以哥哥老是笑我不該讀法律,應該讀家政系。」她小心翼翼看著丁皓一直沒舒緩的臉。

    兩男人同時又楞了一下;法律?她是大學生哪!

    「見鬼!」丁皓倏地站起來,悶不吭聲走了出去。

    這個莫名的舉動叫朱浣浣不知所錯——得罪他了嗎?是不是自己太無禮了?

    「你適合當律師嗎?」孟冠人對她興趣正濃,沒空出去追問丁皓他剛才的行為——除非他是活得不耐煩了才會挑這個時刻自討沒趣。

    朱浣浣很想花全部的心思在與孟冠人的談話上,可是一雙大眼睛卻老是不爭氣的往門口飄,她輕聲道:

    「理想與現實是差很多的。我學法律只是想訓練口才、訓練邏輯思考組織能力,可是卻仍無法應用到現實生活中。我同學就笑我雖是全系第三名畢業,竟然老是被人說得啞口無言;別人一出口攻擊我,我就只瞠目結舌的份。」

    「就比如是將滿腹才學鎖在一個珠寶盒中,束之高閣,沒法應用羅?」孟冠人貼切地詮釋,語氣充滿嘲弄。

    「不要笑我,我只是口才差而已,又加上我的音調一輩子也訓練不成清晰有力;可是我的文章寫得很好——上個月有一件官司是我替被告律師擬的稿,結果勝訴了呢!」朱浣浣羞紅臉,為這種膚淺的炫耀感到汗顏。

    孟冠人低笑;第一次看走眼呢!起先真以為她是那種胸無大腦的大小姐,哎!其實是個可愛的小女人;這麼單純——幾近絕種的單純——應該好好愛護。

    「我來追你好嗎?」他問,眼光撇想推門而入的丁皓。

    「別開玩笑了。」她呆呆的叫了出來。她不要他來追求,不合適呀!

    丁皓尖酸刻薄的聲音在她身後冷冷傳了過來:

    「人家堂堂大小姐,又是法律系高材生,想追她可得先稱稱自己的斤兩;你沒表示,人家還以為你這個哈佛工商管理博士,只是個不學無術的電梯接待員呢!」

    朱浣浣一張粉臉漲得更紅。此刻她真希望有水晶的好口才,可以吼得丁皓啞口無言,自己氣的半死又無從發作;但是——唉!朱浣浣畢竟是朱浣浣,只有紅著臉、乾瞪眼的份了!——她只轉身看她,卻什麼也說不出口。

    眼見兩人對峙的局面,孟冠人雙眼瞄來瞄去,暗笑在心頭;丁皓呀丁皓,這回看你往哪裡逃!為了保命,孟冠人決定退出是非圈,不留下來觀戰當炮灰。

    「阿皓,我中午有約,先走了。」——竟然先溜了。

    丁皓用要揍人的眼光看著合上的門,心想:這小子什麼鬼心思?等會要他好看!然後眼光轉回兀自羞怒不已的朱浣浣身上;只不過是個女人而已,有什麼好麻煩的?他厭惡自己的感覺。

    「有什麼話就痛痛快快地說出來,沒有的話,該做別的事了。」他用冷峻的語氣說著,這副神情語氣會使一個大男人膝蓋打顫、使女人花容失色急欲逃開——他不是故意要嚇她,但他向來就是這種口氣。

    出乎他意料之外,這個小女生並沒有花容失色,更無泫然欲泣,唯一不同的是,的臉色終於回復正常。她深吸一口氣道:

    「我哥哥將我交給你——不!是將我麻煩你照應,並不是要我利用這段時間交一個有錢男朋友,或是高學歷的知識分子;我並不窮,而且我有一技之長,我也不花常花錢,假使我一輩子不工作也可以安然寬裕過餘生——我的意思是,我的錢夠多了,不必更多;還有,我要告訴你,學歷並非代表一切,哈佛大學又怎樣?文憑還不是金錢堆砌而成,沒有實學才是最可悲。無讀大學並不是為了文憑,而是想要學習,為了向別人證明我不是腦袋空空的笨蛋,你不可以污蔑我。」多可笑!讀大學的她竟換來一陣冷嘲熱諷,難道活該注定她要因為外表而認命的當別人口中的草包美人嗎?

    這番義正嚴詞配上她特有軟軟甜甜的嗓音實在沒有多少震撼力,可是丁皓聽進去了,冷峻的神色逐步減緩——不知她說了哪一句令他動容了。

    「你倒很有自知之明呀!說了這麼多的話很辛苦吧!」他終於想到要倒杯茶給她解渴;看來,如果好好加以磨練,她也可以辯才無礙。

    「我當然有自知之明。」她沒好氣地接過茶。「好吧,現在有什麼工作要做?」她不想再繼續一些繞在自己身上打轉的話題了。

    丁皓聳聳肩道:「今天先不談工作。走吧,我帶你回公寓安頓。」他抓桌上的鑰匙串。

    「那以後的工作範圍呢?」——她喜歡先做好規劃。

    他又聳肩。「能做什麼就做什麼吧!」說完逕自開往門外走。

    她小跑步跟在他身後,低聲叫著:

    「我不希望你以為我不學無術,我會做很多事……噯呀!」她哀叫一聲。

    因為已到了電梯前,所以丁皓突然止住步子,以致朱浣浣撞上了他的背,撞疼了自己的鼻子——果真是鋼筋鐵骨。

    合該注定今天她要出糗。電梯門開了,丁皓走進去,她還在摸自己的鼻子,要走進去時整個人突然撲入丁皓懷中——她的腳絆到了電梯凸出一公分的鐵片——就這樣,以最標準的姿勢讓丁皓抱個滿懷。

    她真是香,並且超乎想像的柔軟!他呻吟一聲,很粗魯地推開她,並且背對她。

    朱浣浣覺得自己窘得全身發燒、滿臉通紅……是她的過失沒錯,可是他也不該將她當那種隨便投懷送抱的壞女人呀!她又不是故意的!即使他的胸膛糾結的肌肉令她心神恍惚怦動,可是她不是那種不自愛的女人,她才不會藉故與人碰觸,他必須明白這一點。

    「丁先生……」

    「叫我丁皓,或阿皓。」他糾正。

    「好吧,丁皓。我從來不曾於人亂來,我是很自愛的;剛才,很抱歉。」

    他揚起眉,似乎想說什麼,但是終究什麼也沒說,只是看著她。朱浣浣與他對看了一會,直到電梯門開了,她才急急先走出去。她不明白自己怎麼沒來由的心慌;是怕嗎?不是,只是一種悸動……這個外表可怕的男人似乎有著一種讓人怦然心動的力量,教她……不敢再面對下去了。

    她走到大門口,等丁皓開車出來時就有幾個公司員工對她不停打量。她不明白自己哪裡不對了;除了二隻大皮箱使她看起來像要與人私奔之外,她的衣著可沒有什麼不妥。初春時節,她一身包得密不透風,沒有暴露的地方,但仍若隱若顯地露出一身婀娜多姿的曲線。

    「他們為什麼一直看我?」

    上車後,她好奇地問丁皓。

    「我的車子從來沒載過女人。」他撇了撇嘴角。

    「於是他們將我想成你的女朋友了?」

    「客氣。是姘頭!」他說出了難聽至極的字眼。

    朱浣浣倒抽一口冷氣。「你怎能這樣說!」

    「道上的用語只有姘頭與情婦。女朋友?太純情了吧!小姐,我們不用那三個字。」他笑了出來。

    他竟然有臉笑!朱浣浣決定不要理他了。記住明天來上班時要搭公車或計程車,絕不搭他的車子。姘頭?留給不幸當上他女朋友的女人用吧!她可消受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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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來星期三該正式上班的,但今天已是週末了,她還是窩在丁皓的公寓。

    第一眼見到他公寓所出的地段,她雙眼就開始發軟。他的公寓大廈很新,十層樓,在巷子裡面,似乎很尋常,可是要從那些巷巷弄弄走到公寓就非常嚇人了——這邊是「凌月巷」——全台北最黑暗、最龍蛇混雜的黑巷。平日白天還好,幾個不務正業的人在角落聚非小賭;一到晚上可就精彩了,打架、械鬥、吵鬧、賭博……黑社會一套劇本全在此可見……老天!她怎麼會淪落到這地方來?

    第二眼所見的就是丁皓的公寓了;他門一開,她簡直沒當場昏倒。朱浣浣早就知道。單身漢住的地方是不會乾淨到哪裡去的,也非常有心裡準備知道會看到最差的環境。差堪告慰的是,以大廈表面來看還挺光鮮的,這幢落成不到三年的大廈內部,至少沒有剝落的油漆於翹起的地磚——的確沒有;她看到的是:白色的地磚上年代久遠的油污與泥土腳印佈滿地板所有面積;一組原本十分華麗的沙發組合,零星散佈——有一張單人坐椅甚至少了一隻腳,可憐兮兮的椅在牆壁一角;所有的座墊上頭堆滿了雜物、臭衣服、臭襪子;三四碗吃過的泡麵仍在那裡,幾條麵條掛垂在邊緣上還染了許多油漬在座墊上;與沙發組同一系列搭配的茶几被拉到牆角,堆放一堆小山般高的衣服——丁皓說是洗好的,但由顏色與味道來看,那顯然是謊話;被扯下一邊的窗簾,垂在地上;地上一灘水——丁皓說是前天下雨,他忘了關上窗所致。朱浣浣壓下想尖叫的衝動,告訴自己,這種慘不忍睹還只是客廳而已,她還要留點力氣看看他別的地方。

    廚房還好,只有一些鍋鍋碟碟的東西亂放;因為他不開伙,所以廚房只有地板與垃圾的惡臭需要打理而已。丁皓的房間比客廳更糟,糟到他已敢睡到客房去了;米色的床單被他睡成黑色,枕頭早已睡凹了一個洞,看不出原來的顏色是什麼。一入房門,迎面而來的是一陣惡臭,再來就是四處亂丟的衣服,床上還有一些啃了一半的麵包及喝了一半的飲料,許是放久了,招來不少蚊蠅與蟑螂。這是人住的地方嗎?好好的一個地方,丁皓怎麼有那麼大的本事將它糟蹋到這種地步?更別說衣物已滿出來的洗衣槽與髒臭的浴室了。

    四天!她用了四天把公寓清理乾淨;掃出來的垃圾可以填平台灣海峽,清洗出的衣服可以開一家男裝店。她還將一些損壞的傢俱與沒用的雜物全部出清,沙發全加上椅套,最後是地板,刷了兩天才恢復原來的顏色。光這些工作已累得她直不起腰了;可是事還沒完,昨天晚上她死拖著丁皓上百貨公司買床單與枕頭、被套——所有房間的床全被他三年來睡出了永遠洗不乾淨的污垢,他還能忍受,她可不行;她才不要再睡睡袋了。當她終於可以稍微休息一下時,仰著看向天花板,不覺呻吟了出來——這也是她今天為什麼還沒去上班的原因了——天花板蛛網滿佈,所有房間的電燈全是灰塵。

    她受不了髒亂,因此四天來才這麼累,差一口氣就可以進棺材了;然而丁皓一點也不感激,他甚至還說她雞婆,把他的房間變成樣品屋,又規定他進來要穿托鞋、不能亂丟垃圾、不能在床上吃東西。他真是會抱怨,哼!倒沒聽到他抱怨她替他洗衣服。

    要不是她得在這住半年,才不會管一輩子與垃圾為伍呢!

    這屋子的基本設計很好;當一切弄乾淨之後,她泡一壺香片,坐在大沙發中環視四周:屋內沒有什麼陳設,東西少得可憐。丁皓沒有把這裡當家看待,而他那人大概業沒什麼美學概念,粗魯的長相言行,倒是與垃圾不謀而合。

    幸好明天是星期天,她這一身酸疼需要好好的休息,實在是累了。已經是早上十一點了,丁皓中午會回來;她揉揉眼有些困的走向廚房。原本行同虛設的冰箱在早上被她塞了滿滿的青菜、鮮肉——只有早上她才敢走過那一條黑巷,那些惡形惡狀的人在中午會出現;即使丁皓說那些人不會害她,可是她還是不信——光是用那些有色的眼光看她,她就嚇得半死了。真是奇怪,與丁皓走在一起,她可以感覺到這些很怕丁皓;可是她卻不怕他,反而怕起那些人來了。她笑了笑,拿出東西,開始準備午飯;養足丁皓的胃後她才打算告訴他,她早把昨晚買的二打碗麵全丟給垃圾車帶走了,希望他不會勒死她。

    煮好四菜一湯後,她很疲倦地洗澡上床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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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電梯上了七樓,丁皓一臉不耐煩的走出來,一邊低吼:「你到底想探什麼?我已經被屋內那個女人整得夠慘了,你居然還湊一腳!」

    身後跟著的自然是孟冠人了。

    「她四天沒出現了,我懷疑也許你在一怒之下不小心揍了她,不敢帶她出來見人。身為保護人之一的我,當然要親眼看到她完好無恙了。」

    丁皓瞄了他一眼。

    「說話小心一點!我沒有打女人的前例。」一面不甘不願地開鎖。

    孟冠人馬上舉雙手賠罪:「失言。」

    接著,二人都沒有說話。

    孟冠人見到煥然一新的屋子簡直嚇呆了;而丁皓則是看到桌上擺著熱騰騰並且香噴噴的午飯而呆住了。

    「乖乖!」孟冠人首先吹了聲口哨。「看看你得到了什麼寶!這種好事我怎麼就遇不到!將來誰要娶她誰有福,也許我該追她!」

    「到地獄去等她!」丁皓將鞋踢到一邊,走進去。

    孟冠人終於發現一桌的佳餚,衝到桌前抓了一塊炸豬排就吃。「看來我們不用出去吃了。」

    丁皓真的沒想到朱浣浣會煮飯。她是富家小姐,有潔癖,的確很讓人受不了;但她會做菜——就有些不可思議了。她呢?他轉身看孟冠人,卻看到一桌子的東西快給他吃光了,急忙大吼:「你給我住嘴!那是我的!」

    打雷了嗎?朱浣浣抬手看了下手錶,才十二點半!雖然自己還很想睡,可是雷聲吵醒了她。她揉了揉眼睛,走下床,披上一件外套,打開房門,尋到吵鬧的聲源——只見兩個大男人埋首在飯桌前狼吞虎嚥,好像十天半月沒吃過東西似的。她應該十分滿意才對,他們這麼欣賞她的手藝;可是,唉!她又看到兩個大男人粗魯的餐桌禮儀——他們竟然把啃完的魚刺、骨頭往身後一拋,丟在好不容易才洗乾淨的地板上。朱浣浣不禁搖了搖頭;男人都是這樣表現出東西的美味嗎?

    在看到兩個大男人為了最後一塊雞肉幾乎大打出手時,她才緩緩走過去,從微波爐中端出預留的菜——她知道丁皓食量大,多做了些。

    「如果你們肯表現文明一點,我會很感激。」她皺眉看著杯盤狼藉的桌面,不知道該將東西擱那兒好,孟冠人毫不客氣的一手接過盤子,她這才能夠清理桌面。覺察到一道咄咄逼人的視線,她一抬眼,正好對上與她擱著桌子的丁皓嚇人的眼光。他很深思地看著她,朱浣浣連忙低頭看看,自己沒什麼地方不對才放心。

    「怎麼了?」她問。

    丁皓沒回答,不再看她了,又投入食物的爭戰之中。而她卻開始惴惴不安,不知道是什麼原因。

    再沏上一壺水果茶端到客廳時,兩個酒足飯飽只差沒打嗝的男人正癱坐在沙發上。唉!誰也別期望丁皓會有人模人樣的坐姿,幾天下來朱浣浣已能稍稍調整了一下標準;只要他別亂丟東西、雙腿別亂放在桌子上那就夠了,坐姿問題就由他高興了。看在她有半個月直不起腰的份上丁皓不妥協也不行;既然打掃的人不是他,他就最好照著她的方式來做,管他是不是剛強不屈、不折不扣的人!真的,她一點也不怕他;看慣了他惡形惡狀的面孔,怕久了也麻痺了,誰叫他平常就是這副面孔!

    才要坐下,門鈴就響起來。

    會是誰?屋內的三人同時狐疑的暗想著。

    「我——」她想說自己去開門。

    「坐下。」丁皓已走到玄關。

    朱浣浣瞪著他的背,她可沒想到丁皓這麼勤快;這個男人應該待在軍隊中,老是用命令句。她氣嘟嘟的坐在孟冠人身邊。

    「他是體貼你。」孟冠人好心的解釋。

    「真有心。」她輕哼。

    丁皓一開門就後悔了。他不盯來人,只盯著門把,考慮要不要甩上門,假裝不知道有人來按門鈴。

    「想都別想!丁皓,對老朋友這樣,太過分吧!」門外戰著一對高挑的俊男美女。男的右手成拳捶了一下丁皓的肩,左手緊握著嬌妻玉手,不客氣的走了進來,一邊還體貼地對妻子說:「走穩一點,希康,這個人的家與垃圾場有得比,地板可以刮出十大桶餿水油。」

    「沈拓宇,你他媽的來這裡做什麼!」丁皓憤憤甩上門,不耐煩地低吼。

    然而沈拓宇根本不甩他的叫嚷,嘖嘖有聲地打量一塵不染的屋子,然後眼光落在朱浣浣與孟冠人身上,笑了出來,說道:「難怪!有女人同住就是不一樣。嗨!冠人!好久不見。」

    孟冠人熱絡的走過來,張開雙臂往希康撲去;但沈拓宇比他更快,妻子入懷的同時,一拳將他打得跌回沙發上。

    「喂!我只是想跟大嫂來個法國式的見面禮呀!」

    「哼哼!免了!」沈拓宇摟著嬌妻入左座。

    楊希康笑看丈夫,語帶諷刺地:

    「拓宇,你的人緣真好!每一個朋友久未相見,一見面都是大打出手,連罵帶吼的表現出久別重逢的喜悅。」

    「是呀!我朋友不多,但都是特別的怪物——喏,大名鼎鼎的『火焰』丁皓。」他指著坐在朱浣浣身邊的丁皓,再指向孟冠人說道:「『賽孔明』孟冠人。」

    朱浣浣終於認出了楊希康。「希康,好久不見了!」

    楊希康眨了眨眼,訝異地說道:「是浣浣嘛!哇!自從你上大學後我們就沒再碰面了,我嫁給我老公後,經常跟著他在世界各地跑。好久了,四年多了吧!」

    「你們認識?」丁皓問出其他兩個男人相同的疑惑。

    「是呀!我們兩家曾經走得很近,近到我哥哥差點娶了希康。哥哥還千方百計找希康來當我的家教,可是那時候希康已是大明星了;於是她設計了一場鬧劇嚇走我哥,也害的她失去家產繼承權——事實上那場同居鬧劇是我找人來扮演的。」朱浣浣說得有些心虛,這輩子做的壞事就只有這一樁。

    楊希康拉起朱浣浣的手對三個大男人說道:

    「我們去房裡敘舊,你們聊你們男人的話題吧。」

    目送兩個身材美貌出色的女人關上房門後,丁皓首先開口:

    「你這傢伙只有要找麻煩時才會出現!別拐彎抹角了,有話直說;不過我先聲明,現在我手中已有一個麻煩,負擔不起更多的。」

    沈拓宇緩緩點了根煙。「知道石強嗎?」

    丁皓皺眉。孟冠人開口:

    「風雲堂的頭號殺手?五年前因重傷害罪被判刑的石強?」

    丁皓補充道:

    「我不明白你當年為什麼要替他湮滅證據,只讓他抖出重傷害那一案?而那案子其實不是他做的,他發了什麼神經學我去蹲苦牢!」五年前他還未出獄時,黑社會中石強已是個冷血狠辣的恐怖份子,行蹤成謎。丁皓從未與他對上,因為丁皓正意氣風發時,石強還是個流著兩管鼻涕的小學生;至於後來他的「豐功偉業」當然是孟冠人提供的。

    沈拓宇笑了笑。「我雖身為警官,但仍黑白分明;凡是沒有危害到善良百姓的江湖人物,一律不算犯罪。黑道中有自成一格的法律,既然選擇在刀口上討生活,隨時都要有身亡的準備。石強是個不錯的孩子,恩怨分明;他有一流的技巧,卻不濫殺人,他殺過的人全都是與風雲堂對立的大毒梟或殺手、老大之類的人物——那些人正巧也是我除之而後快的人物。這些老大級的人物向來不易抓到把柄:表面上做大好人成立基金會行善,背地裡有與政客搭上線互相撐腰;骨子作奸犯科,表面上逐漸漂白,警方對他們幾乎是無可奈何的。雖然風雲堂也是我目前要整肅的對象,不過我不否認五年前他們清除了不少敗類,讓我省了不少力氣。石強才二十五歲,今年出獄,我不要他再回風雲堂。我知道你招募那些有心改邪歸正的人為員工,並且也給予庇護;我有心培養石強成為台灣的『死神』,可是我下星期就要到法國去了,少說也要二個月,所以只好來找你了。」

    孟冠人插嘴:

    「你乾脆交給『死神』去調教,一同出國又不怕風雲堂會來騷擾。」

    「那傢伙目前跑到日本去了,陷入愛河無暇他顧,謝絕一切騷擾;而且石強才出獄,不能出國。」

    丁皓問:

    「石強為什麼要聽你的?他對風雲堂死忠到替老大頂罪入獄,如果他要回去,你又能如何?」

    石強那一案,被沈拓宇低調處理,許多實情被藏在黑盒子中,媒體只能找了些浮面的消息報導;而在風雲堂封鎖之下,黑道中只知其中大有隱情,也沒人知其內情。當年孟冠人對丁皓說這件事時,丁皓心中是有些感覺的——有點惺惺相惜,卻無緣相見的遺憾。反正近來無聊得想捶牆,何不來一盤大雜燴,熱鬧熱鬧。王平志那小人且擱著,反正沒什麼大作為;但介入石強一事就好玩了——想當年風雲堂與丁家也曾是水火不容的。

    沈拓宇喝了滿滿一杯水果茶。他這些朋友說話都很毒,全都是血性漢子,也都不好搞,要擺脫一件事就得將以身家及祖宗八代的來龍去脈交代得一清二楚。丁皓不會拒絕這種事,算準了他的靜極思動與助人改邪歸正的誠意熱心;他實在不大想浪費口水,可是丁皓這個人是沒折扣可打的於是他只好一再喝茶補充口水了。

    「我想,這要從他的身世說起……他是風雲堂前堂主的私生子,現任堂主邱運洪的弟弟,十年前他母親死後,他即被接入邱家,接受殺手的非人訓練。他這種人忠誠度很夠,又是一流的殺手,你想,誰會放過他?五年前他頂了邱洪運的罪入獄,唯一的條件是要自由,因為他不想當殺人機器。邱洪運答應了他;可是他並不是那種會言出必行的人。近幾年來風雲堂幾宗販毒案都被緝獲,財力大大耗損,地盤也是縮小的趨勢,邱洪運會不要他回來才怪。石強這個人心狠手辣沒錯,但他自有他的一套準則。血親關係是他永遠揮不掉的枷鎖,而且以他的經歷,想謀個正常的工作並不容易,最怕的是風雲堂會因逼迫不成而來陷害他;成為一個老百姓後,他身上自不會再有刀槍之類的東西,別人的算就防不勝防了。我看中的是他從不曾傷害過無辜百姓,淡泊名利,並且也是個血性汗子。他那一身好身手埋藏不用太可惜了;前些日子我與『死神』提過,他也想收個徒弟,用在正義上很棒的助手。」

    丁皓與孟冠人互看一眼,孟冠人搖頭說道:

    「老毛病!沈拓宇。見一個愛一個,巴不得人人洗心革面當掃黑人員。以前拐騙我與丁皓不成,現在又看中了石強。你哪!好好訓練你那兒子還比較有希望。」

    「怎麼沒有?我老爸已經開始有計劃的培訓了,我那個二歲的女兒也在一旁見習。」

    「瘋狂。」丁皓下結論。

    「怎樣?」沈拓宇問。

    「你要如何對石強說?他會聽你的?」

    沈拓宇沉吟了一會,石強本身就是個棘手的問題。

    「既然他有心洗心革面,你先給他工作,安排他住在凌月巷好了。」

    「住六樓好了,我六樓還有一間空屋放一些雜物;凌月巷不是善男信女住的地方。先將他給帶來吧,我倒想看看他到底什麼樣,讓你這麼器重!」丁皓伸了下懶腰。

    孟冠人呵呵賊笑。「希望這次不是白忙一場;據我所知,你相中的人從來沒有依你所願成為警界奇兵。老是相中出獄的人,有毛病!」

    沈拓宇不以為意地說道:

    「只要一個個不再走原路我就很高興了。要是石強能擺脫得了風雲堂,過正常人的生活,我基本上就十分滿足了——雖然我很希望台灣也能有一個『死神』來當清道夫;有些案子,警方無力偵辦,實在很洩氣,四年來你們二人也算達成我最高目標了。受刑人出獄的路是很辛苦的,在找不到工作及過去犯案的不良記錄下,百分之八十的人又走黑社會、重操舊業,因為社會上一般總是不肯給他們機會,老愛拿有色的眼光看他們;所謂的一些輔導機構輔導工作總是做得不夠紮實,形同虛設。你們給了他們一線光明——唔……今年的好人好事也許我該去為你們報名——」

    「閉嘴!」丁皓嫌惡地看他。

    「別害羞嘛!真正做好事的人不肯出頭,老讓那些沽名釣譽的財政大老風光,這是什麼道理!」

    孟冠人也湊一腳。

    「我們丁皓喜歡別的,來個『丁皓慈善會』好了!我當發起人,負責宣揚他的善行——」

    「閉上你的狗嘴!」丁皓一拳打在孟冠人肩上。

    沈拓宇笑了一會,終於改了話題:

    「那女孩是怎麼回事?我記得你的地方從來不許女人進來的。莫非春天是發情期?『死神』那傢伙追女人追到日本去了;你的屋子中也出現了個尤物,唔——遠一點的話,我也是和希康陷入熱戀;春天,戀愛的好季節。」

    「丁皓負責半年內保護她的貞操。」孟冠人改坐在沈拓宇這一邊,以防丁皓又來打人。

    沈拓宇難以置信地一愣,然後爆笑出來。

    「貞操——哦,叫丁皓來保護?我的天!哪個不長眼的人做出這種蠢事?」他吸一口氣又道:「我猜——不出一個月她就會倒在你的床上共唱『鴛鴦蝴蝶夢』。你不是種馬型的男人,但你是感情一發不可收拾的那一種;孤男寡女共處一室你不會想沾,你就是聖人了。」他仍然止不住笑。沈拓宇心思何等敏銳,一個眼神就可捕捉出丁皓與那女孩的特別電流。

    丁皓瞇起眼。他早知道讓那女人住進來是不明智的事,接這個case更是超級爛的餿主意。朱浣浣那種尤物型的女人誰不想?他當然想!不過他要是會動自己的商品就該死了。

    房門正好在這個時候打開,楊希康笑看丈夫道:

    「談完了嗎?還要去幼稚園接寶寶哦。」

    沈拓宇站起來。

    「再聯絡了,丁皓。我會叫石強先到保全公司找你。」夫妻倆走向門邊。

    「確定不要吻別嗎?」孟冠人跟到門邊,不死心地問。

    「要!我給你。」沈拓宇凶巴巴的別過臉。

    「別鬧了——浣浣,有空到我家坐。」希康拉丈夫出門。

    「一定。」朱浣浣點頭。

    合上門後,孟冠人再度坐回沙發,歎道:

    「沈拓宇走什麼狗運娶到這個大美人!」

    「你們怎麼會認得的?他是警官,可是你們是半個黑社會人呀。」朱浣浣十分疑惑不解。

    「你說。」丁皓又伸了個懶腰,用下巴點了下孟冠人的方向。

    孟冠人回想了下。

    「四年前吧!丁皓出獄,沈拓宇那傢伙就相中他,要培養他當正義人士,後來沒達成而作罷。那時丁皓家中的組織初解散,可是卻有人利用丁家名聲進行一項跨國的毒品走私交易,阿皓為了家中的名聲自然義不容辭地加入那一件案中;正好沈拓宇由香港追查到台灣,而美國那邊的『死神』也偵察到台灣來,那一案銷毀了泰國的一處毒品供應站,並且抓了一大票各國毒梟坐牢。後來沈拓宇總是介紹甫出獄的人來丁皓這邊工作;有能力開店的幫助他開店,有心待在公司效力的也大大禮遇。」

    「死神?」又一個怪名字,這是何方神秘人物!

    「一個人,以後有機會見到再說。」

    「哦……丁皓是好人羅?」朱浣浣好奇地看丁皓。

    「這是侮辱。」他輕撫她一撮秀髮,淡淡地說著。

    朱浣浣突然覺得有些心跳加速,有些無措,不敢再問為什麼了,急急戰起來說道:「我去洗碗。」一溜煙衝入廚房。

    「這個女人不怕你,真的不怕你!」孟冠人有些不可思議。真是的,本來他還擔心丁皓會嚇得那女孩昏迷不醒——有前例可循。阿皓長相太酷、太懾了,女人與男人都會自然而然的怕他,不需要理由,也不必到丁皓髮怒。這樣一個「威儀天生」的男人,除了教人害怕還能產生什麼別的?可是他剛才發現朱浣浣逃開是源於少女羞怯,不是恐懼,心中也有了個底:這回丁皓真的跑不掉了。

    「她太單純了,心思沒那麼曲折。如果你看到前兩天她吆喝我提垃圾去追垃圾車那股勁兒,你就會知道受苦受難的人其實是我——凌月巷那群小鬼看到我追垃圾車時那個糗樣,眼睛睜得比銅鈴還大;一世英名全毀了。你要看到她列出的規矩條款有法律全書那麼多,就會知道現在是誰在當家!」丁皓抱怨著,但沒發現自己口氣中含了一些寵溺。他知道朱浣浣不怕他,這令他心喜不已;他受夠了別人畏懼的表情,即使他心情很好,一出門看到別人戒備恐懼,再好的心情也會一掃而空。

    「還挑!你這間千年頑垢橫陳的垃圾窩要整理乾淨有多費力你知不知道?你沒看到浣浣走路的模樣有多狼狽?她的雙肩甚至是垮的,我敢保證他一身細皮嫩肉必有多處淤青酸疼。別人拼了命打理你的狗窩,你不遵守她的規矩對得起自己的良心嗎?」

    「你叫她什麼?你管她細皮嫩肉疼不疼!將齷齪的畫面給我從你腦中除掉!」丁皓突然感到生氣;浣浣?叫得好親熱,他都沒這麼叫過!

    「呦——現在叫朱小姐太生疏了。」孟冠人還故意扯開喉嚨叫道:「浣浣——小浣——浣兒——」

    朱浣浣從廚房門口探出頭,看著孟冠人說道:

    「沒有人這麼叫我。」

    「連名帶姓?你哥哥怎麼叫你?」

    「他叫我小妹。」她想了一下道:「我朋友都叫我朱朱。」旋即又縮回頭洗碗。

    「你可以回去了。」丁皓有生以來第一次發現他很討厭孟冠人的存在。

    「朱朱,我晚上可以過來吃飯嗎?」孟冠人大聲的叫著。

    「好吧!我多煮一些。」朱浣浣回應。

    丁皓提著孟冠人的衣領到門口、拉開門,咬著牙問:

    「你以為你在做什麼!」

    「事實上我還考慮要搬過來住。」孟冠人不怕危險地虎鬚。

    「少作夢!裡頭那個商品歸我保護;防得了王平志,我可防不了你。不許你動她腦筋!」

    「做個朋友嘛。」

    「想都別想!」丁皓將他丟出去,甩上門。沒來由的怒意使他大大煩燥了起來,直直走入房中將自己丟在大床上,腦中卻揮不去廚房那一個倩影。唉……他不能碰。
《使你為我迷醉(讓我為你喝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