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囉,這是新的喲!

    之一某出版社發行人

    事情不能再這樣下去了!

    沒錯,不可以再下去了,她用力點點。

    「今年暑假,來點不一樣的吧!」某位姓項的大姐在三月中旬終於抓狂,發起雄心壯志,堅決要向不可能的任務挑戰。

    好漢不提當年勇,行前征戰出的好成績不必孜孜緬懷、時時刻刻提起那些開疆闢土的往事;更不必一再重來,消耗觀看者的興致。399到飽也不是這麼搞的,好歹要換點新鮮菜色端上來吧!

    要怎麼個不一樣法才算新鮮呢?這是發行人最大的難題……喔,不!最大的難題還有一個,就是——哪些作者適合加入其中,並發揮出她想要的「特別」呢?

    一個企劃案再好,要是沒有作者成功地加以發揮,也是敗筆。

    她當然相信旗下作家都是優秀的言情小說作家,可是,這次她並不想以言情小說作發揮啊!就像寫武俠的不見得寫得出愛情小說一樣;寫愛情小說的人,恐怕對其他類別的創作也是得再三琢磨、備覺辛苦吧?

    怎麼辦?怎麼辦?

    她好想出點不一樣的東西,可是又怕帶給作家困擾,她向來自豪於「放牛吃草」政策,不去限制要求其創作理念題材的。除了情色把關嚴格外,只要寫得流暢的作品,一律隨她去。現在如果要求作家寫她想出的東西,會不會太強人所難了?

    發行人想了非常久,非常非常久,久到幾乎要變成一個非常女,您就知道她曾經歷過多少掙扎。

    後來她還是決定向作者試探這案子的可行性,心想:行不行,總得試過才知道,要是她們認為不好寫,不想參與,那就作罷也沒關係。

    不過,她還是希望可以心想事成……

    之二某出版社作者

    「新鮮的?有趣的?不一樣的?」某位席字開頭的作者剛開始還很不知死活地在重複發行人的話之後,以老經驗的口吻道:「套書嘛,大家也合作得很有默契了,別擔心啦,既然你認為我可以,那有什麼問題,算我一份吧!」

    反正發行人說了,因為大家對言情小說之外的文體都陌生,說白一點就是幼稚園等級,大家盡量努力一下,也別要求太多了。

    「千萬別給自己太多壓力!」這是發行人下結論之後的交代。

    壓力?哈哈哈!某席作者怎麼可能給自己壓力?看到發行人身上已經扛那麼多壓力了,某席作者好心地不再招來這種傷腦敗胃的壞東西累加上去。這種苦頭一個人吃就夠了,她才不去湊熱鬧咧。

    問題來了,寫什麼呢?

    容易容易,一定很容易的,別擔心!

    ……寫什麼呢?

    好像……可以寫的東西很多……但是……

    哈!哈!沒事兒,再想一下就有了。

    寫、啥、呢?

    嘿——嘿——賣個關子,就是不告訴你,怎樣!

    ……

    啊啊啊啊啊——

    不會寫!不會寫!我不會寫小說以外的東西啦!

    第二個抓狂的人於焉產生。

    後來的後來,長出第一根白髮的某席。在毀掉九十九種混字數的題材後,終於對發行人提出一個覺得自己應付得了的企劃——「旅行雜記」!

    「不行,太僵硬!」也不-嗦,那邊直接否決。

    喂喂!發行人,你不是說隨便寫寫就好,不給壓力的嗎?

    「要感性、要有趣、要貼近你自己!」

    厚!這樣很籠統耶!不然你示範一本讓我照抄怎樣?可行吧?

    「如果讀者要看旅遊書,會自己去看市面上已經有的一千零八本。」意思是,你堅持要佔第一千零九本之名額是意思?

    但、但是……人家覺得可以發揮啊。

    「重撥一個企劃來!」啪!退堂。威——武。

    許久許久之後,某席終於明瞭一件事——

    原來發行人說「隨便寫寫、別給自己壓力」只是客套話。

    啊啊啊啊——

    寫什麼啦?不了、不懂、不會啦!

    ,阿喏……現在退出還來不來得及?

    之三趣味

    許多現在想來覺得有趣的事,在發生的當時根本笑不出來。

    回憶,這東西肯定有嗎啡的成分,讓我們每當想起當年事,總是忍俊,覺得當年的糗事、氣事、頑皮事,都非常有樂趣。往往不經意想起,心情都是愉悅。

    原來我的童年是有趣的。成年之後,與友人偶爾談起,她們都會說「你小時俟真熱鬧有趣」,是嗎?是嗎?一直只覺得童年時小朋友特別多,大家瘋在一起真是驚天動地,讓大人不勝其吵,往往扯高喉嚨吆喝著我們這些野猴子克制一點,吵死人了。

    現在數一數,自家三合院裡的堂親小孩加起來共十三、四個,再有相鄰的三合院小孩也是十來個,這還不包括隔了兩座曬穀場那端的小孩哦!

    我們以曬穀場作楚河漢界,這邊的小孩一國,那邊的小孩也一國,有時玩在一起;有時為了爭曬穀場的使用權而打群架打架可不是好玩的事,那時要給大人知道了,回家通常得再吃一頓竹筍炒肉絲。所以那時這種事一點也沒開心的地方,反倒氣悶。但是成年後,看到現今的小孩沒玩伴,一下課就關回家中,看卡通;或去才藝班上課。哪家大人放心讓孩子出門野?拜託,治安如此敗壞呢!就算放心吧,又哪裡有地方可以放心玩?就怕隨時飆來一輛失控的車子,往自己心肝寶貝的小身軀上撞去啊。

    這樣一比較下來,我們的童年確實繽紛有趣多了,壓根兒不知道「升學壓力」為何物,到處野、到處玩都不忌諱的,惟一擔心的是玩得太瘋會被念。

    寫散文是一種趣味,而我挑了一項必須適度掏出自己的題材。

    下筆的第一個艱難是——我願意掏出什麼?掏出多少?

    第二個艱難是——我們其實並無言情小說之外的訓煉,能寫得出來嗎?!

    最後務必注意的是——可以寫成胡天胡地的雜文,就是不能寫得像一篇後記。

    這些都足以激起我們的鬥志與挫敗,兩者交相煎熬,可就是水深火熱。但也因為挑戰性夠(雖然說失敗了也很正常),所以大家玩得很愉快。

    成功如何呢?不如何。

    失敗如何呢?至少給自己留了筆不一樣的紀錄。

    老實說吧,沒人想到成不成功的問題,只求絕對地盡力。

    這一次,嘿嘿,特別好玩!

    我把這次的企劃,列為寫作生涯裡最別緻的趣味。

    希望你喜歡。
《記得當時年紀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