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花解語衝到大門口,順手將女兒推擠到遙遠的一方,不敢相信眼前含笑的人正是她朝思暮想的前夫!
是他嗎?是真實的嗎?如果她伸手摸他一下,他會不會消失?
「儒……儒風?」
「好久不見,解語。」他輕道。連著兩次來她辦公室,總是見她在發火,生氣蓬勃得令人幾乎要睜不開眼去正視那旺盛的生命力。
她聽到他的聲音了,卻還是不敢相信自己的眼耳,忍不住伸手貼上他的頰、他的眉……然後被他伸手經抓了下來。
「是我。」
天哪?真的是他?他來找她了!
頭髮有點亂、衣服不平整、辦公室因為要清算結束所以亂糟糟,而且……嗚,她剛才的惡形惡狀都被看去了!
不行!她得挽救一下!
思及此,她準備以跑百米的速度衝回自己的辦公室整理一下自己的儀容,務必要在十分鐘內成為一名絕世美人,以賽前夫的眼……
「媽,別逗了,再補妝也不會更美。人家爸爸今天是來跟你談我的事的,不是來看你表演。」花冠群死命拉住母親的衣袖,差點被拖著走。
「你……你的事?什麼事?」花解語怔怔的看向前夫,努力忍住自己花癡的口水,切切不可流下來。他變得更成熟穩重了……口水勇敢的吞下去,連同發酵的仰慕一道結伴走。
「就是我要跳級的事啦,上回老師沒有找到你談,今天爸爸去接我時,老師立刻衝過來談喔,還一直要請爸爸喝咖啡。」花冠群伸手想要揮回母親的神智,她受夠了被忽略。
不過花冠群猶如蒼蠅一般被隨手揮開,一路倒退跌入沙發中陣亡。「兇手」渾然不覺的挽住前夫手臂。
「好呀,我們進去談。趙玲,泡兩杯卡布吉諾來,還有,沒事別打擾我。」不由分說拉了賀儒風進她的辦公室,甩上的門板差點?中花冠群傲人的俏鼻。氣得小女生跳上跳下,卻不得其門而入。
「儒風,你這次回來是長住嗎?在美國過得好不好?你上次來找過找?為什麼不見我一面?」一串問題傾口而出,她將前夫推坐在長沙發上,自己也挨坐在一邊,瞪大的杏眼幾乎捨不得閉上,怕少看他一分一秒,但喋喋不休的嘴卻沒法有一刻空閒。
她總是這樣的,像小女生一般習慣的對他滔滔不絕的說著沒頭沒尾的瑣碎事,賀儒風輕淺的笑容,已漸漸能把七、八年前青澀的少女與眼前這個艷麗成熟的女人做一個印象上的疊合,變了外表,卻改不了內在,她仍是一朵急躁的火焰,永遠散發著不自覺的熱力灼燒入人心。
「儒風,你沒有回答我!」她急急索取回答。
「慢慢來。」他忍不住輕輕撫開貼在她面頰上的髮絲回答道:「我接了?大的教職,至少兩年內會往台北。我在美國稱不上所謂的好與不好。對,我上次找過你,見你很忙,就不打擾了。還有,謝謝你為我生下了孩子,很抱歉我沒有陪在你身邊。」耍不是曾被訓練過,以及有著絕佳的記憶力,還真難回答她。
「不必抱歉啦,生冠群就像打針一樣,痛一痛,用力一下就出來了。」她豪氣的揮手後,才想起自己似乎錯得比較多,畢竟他渾然不覺當了七年父親,以他這麼愛小孩的性子而言,這種痛苦一定很深,所以面孔當下垂了下來,幾乎沒讓額頭點地:「對不起,對不起,當年我沒膽告訴你有孩子的事。心想等你回國再說。也不會有差。可是隨著一年過了一年,我就更沒勇氣去找你……」聲音愈來愈小,早已不復女暴君之威名,如果她有尾巴,此刻一定會縮在腿間,再也搖擺不起來了。
「沒關係的,至少我現在知道了。養小孩並不輕鬆,你獨力承擔了七、八年,我卻沒有盡到力,妨礙了你追求第二春更是不應該。」
她倏地抬頭,汗涔涔的睜大眼看他。儒風希望她有別的男人嗎?他沒有暗中欣喜她依然單身的身份,一如她暗喜他未婚一樣嗎?他怎麼可以內疚於她為了女兒不再婚?
熱呼呼的心頭被潑了一桶加拿大冰川水,冷得教她開始打顫不已。
「我幹嘛要有第二春?我又不希望。」她小心翼翼的表明立場。她稀罕的是賀太太的寶座,更希望前夫有一丁點為了她而虛懸妻位。
賀儒風望著她始終如一的直率性情,輕道:「我明白,你只想當女強人。」婚姻對她而言,並沒有事業重要。不知為何,這個認知在多年後的今天,依然讓他難受。
女強人?哈!看看這要倒不倒的情況,簡直是「女強人」三個字的一大諷刺,說來簡直是丟臉,五年來經營得頗有看頭的公司居然在前夫上門時落魄成這樣,可不正是她人生的一大敗筆。在社會上輪轉了一大圈,她最垂涎的仍是他妻子的位置。
只是……她還有一丁點希望嗎?看起來她的前夫似乎一點也沒有想與她修好的打算。嗚……她當年為什麼要逞匹夫之勇,做捨身取義的蠢事?
好後悔、好想哭。
「我明白事業對你的重要性勝過一切,因此我希望你能接受儒雲提供的幫助。千萬別因為面子而拒絕他。我們曾是一家人,互相幫忙是應該的,千萬別因為一些干擾就放棄你辛苦多年努力出來的結果。」這是他今日上門想談的重要事件之一。
「我又不是你老婆,才不要接受陌生人的幫助。當年我沒有靠男人的錢創業,今天當然也不會接受陌生人幫我挽回公司。」她賭氣的說著。
「解語,別賭氣。難道我們不是夫妻後,便不能當朋友了嗎?別忘了我們共有一個女兒,冠群身上有一半賀家的血統,我們應該相互來往的。」就怕她拗性子呈直線方向前進,再不許轉彎。
誰要與他當「朋友」呀!她只想再當他百般呵護的愛妻,可是,聽冠群說他已有一個女朋友了,她是一點希望也沒有了。瞧瞧她,七、八年來混在演藝界,每天與人虛與尾蛇的,除了學會勾心鬥角以及滿口毒水外,知識學養一點也沒長進;可他不同,他拿了碩士、博士,又教書的,唸書比吃飯更簡單,整個人看來有氣質得不得了。如果他們以前看起來不協調得像水墨畫旁邊擱著的卡通畫,現在可能已嚴重到學者與文盲的差異了。
當年她為什麼不咬牙跟去美國學???,好歹念個語言學校,讓英文呱呱叫也成,省得此刻暗恨馬齒徒長,不學無術。
如果她還有當年的盲勇,就會扯著他的衣領再度求他娶她,可是她沒有,羞愧自卑打得她的信心七零八落。知道了她的對手是碩士級美女後,自信隨著她風雨飄搖的公司一般,再也撐不上來了。
「答應我,聽一下儒雲的意見。我很抱歉商業不是我的專長,所以我幫不上一點忙。」
花解語低頭看著他覆在自己手背的大掌,腦中轉的並不是公司的興衰或對古天牧的怨氣,而是他這個她愛戀了一輩子的男人,再也不會是她所有的男人!如果她不能再度當上賀大大,那她就要當他的情婦!
對!她決定了,她要當他的情婦,至少得到過他一段時間。
「好,我會與儒雲討論怎麼救回公司。」她抓住他手,堅定的說著,晶亮的眼閃著強烈的企圖心。
賀儒風欣悅的笑了。
「太好了,這才是我印象中的你,一個永不服輸的女孩。」
「但是我有條件。」雙手快速的改而摟住他肩膀,拉低他的頭。
「什……」
不待他發言詞問,她大聲的說著:「我要當你的情婦,就這麼說定了。」用力嘟上自己紅紅的唇。八年未執行過的動作,如今在操作中努力的回想以及……沉醉。
當人情婦要做些什麼呢?
洗完澡後,隨意穿著背心短褲的花解語瞪著鏡中的自己發呆了好久。
胸部發育得一向不錯,腰身因為生育,放大了二寸,如今已是二十四寸半,依然稱得上婀娜;修長的腿仍足以勾住一票火山孝子的眼光直至抽筋為止,唔……有衣服覆蓋的地方反而是見不得人之處。
她的柳眉垂成八字形,拎起衣服下擺一角,那條永遠不會消失的開刀痕跡以及淡淡的妊娠紋真是破壞所有美感的罪魁禍首。
不否認,她「愛美」的性子源起於認識賀儒風之後。悲慘的是她一直對自己的外表不順眼。五官分明而艷麗,個性又野氣火爆,通常這種人在電視上只能演情婦、壞女人之類。如今可好了,連身體的美感都被破壞。害她脫口要當儒風的情婦之後便反悔到現在。
她不太能理解一般懷孕生子過後的婦女,如何克服心理障礙去與她們的情人或丈夫進行產後第一次的房事。這可能會比奉獻初夜更忐忑不安吧?
想她新婚那一夜,在等待成為女人之前,她心中懷的是期待,以及好奇,並沒有多少害怕。她可以傲然的在心愛男子面前呈現地無瑕的軀體。然而生育完後可不同了,休說她身材雖沒有走樣,但肚子上的痕跡,真是令她羞於示人,實在很難想像那些身材恢復不回來,腹部又條紋多到可以玩??遊戲的婦女如何能坦然展示軀體在另一半面前?至少她就不敢。
所以她很後悔要求儒風收她當情婦的舉動,她只是……只是很想在其一段時間內擁有他,尤其在她這麼思念他的此刻。
「媽。」
花冠群抱著作業本子進來,瞧著母親在鏡子前發呆,她坐在一邊看著母親的手正撫在肚臍下五。六公分長的刀疤。「幹嘛?跳肚皮舞啊?會著涼的喔。」
花解語斜睨她。
「幹嘛?」
「給你簽名。」她遞出簿子。「還有,今天下午你與爸爸談得怎麼樣?要不要讓我跳級?」她的老師已問到快沒力了,偏偏家長不肯爽快的丟下一個明確的答案。
「有什麼好跳的?沒事讀那麼快幹什麼?有多少天才在受完教育後當工人去的?因為他們不知道他們讀完書之後還能做什麼。請你五育均衡發展,如果吸收知識太容易,有空去種種花、學學琴、畫畫圖……」
「媽,前幾天我有看新聞喔,在美國有一個九歲的小男生明年要上大學了,他說他長大後要當總統。我們當然不能輸人家大多。」花冠群幻想著美景。
「去!羨慕什麼?我想你爸也不會同意的。瞧瞧你,體育中等,音樂、美術都低空飛過!」
「外婆說因為我有你的基因。」花冠群插嘴。
可惡的老媽,又扯她後腿,老是讓她教導女兒時教得力不從心。對啦,她打小到大除了體育尚可外,其它都普普通通,沒拿過半張獎狀,這犯法呀了?「哼,那我好歹在三十歲之前有房子、車子,以及公司了,存款也不少,反正你其它東西沒搞好,就別想我會許你再跳級,七歲就讀上二年級已經很了不起了,覺得太間就回去幫外婆種菜。」
「我們老師會說你殘害天才。」花冠群噓叫著。
「叫她來找我呀。」從梳妝台撈來一瓶剛拆封的除紋霜,不知道現在開始抹有沒有用?
花冠群抬頭問著:「媽,我真的是從這麼小的洞裡被抓出來的嗎?」
「那時你小得像只小老鼠,剖了我六公分已經很超過了。」
「還會痛嗎?不然為什麼抹藥?」她雙手也幫忙搓揉著。
「這是除紋霜,讓這些黑黑的紋路消失的東西。」
「穿著衣服又看不見。」
「哼,可是不穿衣服就看見了呀。」
電鈴的啾啾聲乍然響起,母女倆先看了看掛鐘上指示約九點,再疑惑著會是誰。
「我去開門。」
「不要隨便讓陌生人進來。」她收著東西,邊叫著。
「媽,是爸爸,他有買香雞排來喔!」花冠群驚喜的聲音隨後傳來。
不待添上一件睡袍以遮住涼快的衣著,花解語衝出房間,當下為著久違的香味傾倒。
香雞排!香雞排!?大旁邊香嫩多汁的香雞排,以及芋圓!
「呀,你……你來了。」她一雙大眼溜來溜去,幾乎耍嫉妒起正在大快朵頤的女兒了。
賀儒風窒了一窒,艱辛的移開目光,努力的維持君子該有的行為——將眼光定在前妻脖子以上,切勿溜下丁點注意力在低胸背心以及修長玉腿上。
「呃咳,是的,我剛上完夜大的課。我是想下午並沒有談到重點,所以前來打擾……對不起,我想你們應該沒就寢。」
花解語跪坐在桌几旁的地毯上,雙手忙著對食物進攻,抬頭道:「坐呀,我沒那麼早睡,冠群要上課,我不讓她超過十點上床。」
賀儒風強自收攝心神,小心坐到女兒這一邊,熄滅心頭火焰的方法就是不看她無意露出來的春色。他們……畢竟不是夫妻了,必須以禮待之、處之。
「唔,是我愛吃的」方記芋圓「和」香千里雞排「。好多年沒吃了,自從……」聲音乍然頓住。想她未離婚之前,儒風每天以機車接她上下班,一定會繞到?大學區找好吃的東西當消夜,最後她便只賴定了這兩家出品的東西,並且少吃一次就會念念不忘。「呃……謝謝你。」不敢提離婚的字眼,只好含混帶過。
「不客氣。」會蕭索的心不只一顆。他也想起了自己經營失敗的那一段婚姻。
「爸爸。」花冠群爬坐上了父親的腿,滿口的雞肉仍阻止不了她發言的決心。
「你沒有跟媽談完我的事嗎?第一,我跳級的事;第二,奶奶要求我冠你的姓,再有,以後希望我兩邊住的事咧?如果你問我的意見,我會告訴你,雖然與媽咪住很慘,要自己弄飯吃。還要照顧她,但我很習慣了。我可以一星期去住一天呀,要是叫我常常去住,我擔心媽咪會弄得一團糟。」
「喂!喂!」花解語直覺的優先抗議女兒的譭謗,再是嫉妒那個死丫頭居然光明正大的佔據以前專屬她的御用座。最後才想到女兒提出的「什麼?要你住在賀家?姓賀是沒有關係,但……但是……」她不安的看可賀儒風,不知道他有何想法……
賀儒風以溫柔的眼神安撫她:「媽是有向我提過,但我覺得這並不急,而且我也沒有權利一回來就剝奪了你的一切,你將女兒養得很好。我必須感謝你,並且也相信冠群與你住是最好的!只不過媽的意思是,有一個孩子帶在身邊,你比較不方便找對象,會耽誤了你的青春,才會建議冠群每個月去住半個月。」
那是說……賀母一點也不期盼她再入他們賀家門嘍?所以才會好心的給她多一點自由去找對象?
她就知道,自己永遠不會是賀家中意的媳婦。
食物似乎不再那麼美味。
「爸爸,媽咪需要找別的男朋友嗎?你不行嗎?」花冠群不解的問著,花解語雙眼盈滿希冀的直直望入他的眸心。他是什麼看法呢?他還喜歡她嗎?
還對她抱有期待嗎?
「不行的,爸爸是個失敗的丈夫。不然我與你媽咪就不會在八年前離婚了。」
他低頭回應女兒,不敢在面對解語時洩露太多苦澀,教她為難。
「外婆說媽媽年少無知,那她現在很老了,就不會與你離婚了,不是很好嗎?」在七歲小天才的腦袋瓜子中,結婚是很簡單的事,愛或不愛也很簡單。
「花冠群,吃飽了就去刷牙睡覺,明天還要上課。」花解語突兀的說著,不讓女兒再天真的問下去,怕自己龜裂的心口會碎成一地的屑屑。
「很晚了,去睡好嗎?」賀儒風也覺得有些事不宜在孩子面前談。
二票對一票,可憐的弱勢族群只好摸摸鼻子回房去了,為什麼小孩子常常是被命令的那一個?真可憐!
室內有一陣子的沉寂。花解語解決完點心,收拾好桌面後(也收拾好自己的癡心妄想),才有勇氣開口:「嗯……我不打算讓冠群跳級。」說些安全的兒女經吧,至少不會心口抽痛。
「我也是這麼想,不必為了吸收超齡的知識而喪失她童年該得的歡樂。」他點頭同意,仍是把話題移回他最關心的事。「解語,別關掉公司好嗎?我知道有不少青年才俊想幫你,但你都拒絕了,那麼多人肯幫你,代表他們看好你公司的潛力,以及你的人脈拓展得很好。」
「如果幫我的條件是要我的身體呢?」她冷笑,那些雪上加霜的傢伙。
「不是的。一定是有些人出自正直的真心。至少儒雲告訴我」和蘭傳播「的張女士也是其中一位,她是女性,總不會對你有企圖吧?」
賀儒雲是幹什麼的?身處商界他不會不知道張福莉那女人是「鴇」級的人物吧?幹嘛誤導他甫回國、不知人心黑暗的大哥?
「儒風,如果與張女士合作,還不如關掉算了。那女人專門仲介模特兒賣肉,遊說我很久了,上回還告訴我某位東南亞的火火大王很想與我」交流「,出了一千萬,你真的認為我該與她往來嗎?」
賀儒風當下猛吸一口氣,急道:「是嗎?有這種人……?你可要小心一點,不要做傷害自己的事!」天哪,解語這些年來都是在這種環境下過生活的嗎?
「當然。要不是有個財大氣粗的傢伙卯起來與我作對,我還買不願收起公司。還被你看到,簡直糗死人。我不想浪費我的錢去與他賭氣,他的錢多到砸死人,而我還有孩子要養,幹嘛陪他耗。」首先她就是要古天牧沒得玩,看他還弄得出什麼把戲。
賀儒風深思道:「有些男人表達感情的方式很奇特。也許他太喜歡你了,所以採用了下下策來引起你的注意。」
「哼,幼稚的把戲也敢以愛自居,憑什麼我在被逼得走投無路之後,還得感謝他這麼」愛「我?儒風,你是知道的,我的愛情只能建立在」正常「的情境中去互敬互愛。一個男人再怎麼愛我也不該伸腿拌倒我,再以英雄救美自許,何況古天牧只是想拖我上床而已。」她輕撇朱唇,七、八年來,多少男人想欺近調弄於她,以為一個艷麗的失婚女子,該放縱一切去從別的男人身上索取激情與自信。
她全以毫不留情的火爆轟得他們夾著尾巴遁逃。也許其中不乏真心誠意的,但是因為心中對前夫依然有著浪漫的幻想,猶如王寶釧苦守寒窯時的信念一般,期盼多年後他的歸來可以再結一份良緣……
是的,現在她知道這叫「作夢」。但七年多來秉持的信念,致使任何男人入不了她眼卻是真的。
只是呀……離婚就是離婚了,容不得她來妄想。就連想當他的情婦,都因肚子上的醜紋而大打退堂鼓,想都不敢再想,真悲哀……
「解語,關於下午你說的氣話……」他吞吐著不知該如何啟口,他想告訴她,有愛的性才是珍惜自己的身體,不該為了任何理由去輕賤自己。
如果她不再愛他,就不該與他有肉體接觸。
她還愛他嗎?他不敢問。怕心碎的劇痛又侵滿感官,這些年,他已嘗夠。
「呃,那個……」她垂頭喪氣的揮手。「當我在放屁吧。」
不知為何,這個他想要的答案,卻教他心口塞滿了失望。他努力的從失望中找到自己的聲音:「我們……當個好朋友吧,讓我們全力給冠群一個完整的童年。」她頭重得更低,朋友?她如何做到想狂吻他的時候卻只能含笑的對他說哈羅呢?
殺了她還比較快。嗚……
「好吧,朋友。」如喪考妣的聲音終於擠了出來。
兩個人。握手,言和。當好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