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跟你朋友一塊吃飯?好呀!」
乍然聽到這個消息,亞芽當然覺得開心。
林翰願意讓她跟他的朋友一道吃飯,那就表示他是真心將她容納進他的生活圈裡的——不過亞芽心裡冒出的開心只維持一整天,晚上她回到家打開衣櫃之後,另一股倉皇不安便從她心裡冒出。
亞芽發覺自己的衣櫃裡,竟沒有一件可以撐場面的衣服。
亞芽不只一次聽過林翰提起老巫,她也知道老巫正是和林翰合夥開公司的老朋友兼好夥伴——所以想也知道,這一次的餐會不可能會在一般的小餐館裡舉行。
可是她滿櫃子的衣服都是T恤、牛仔褲跟白襯衫之類的衣服,平常跟林翰出門上陽明山、逛超市是綽綽有餘,但若要穿它們跟林翰一塊進餐廳吃飯,感覺的確寒酸了一點。
打電話跟阿翰商量吧!亞芽撥了他的電話。
「阿翰,我有一個小小的困擾。」
「怎麼了?」
「你不是說要帶我去跟你朋友一塊吃飯,可是我沒有比較正式的衣服耶!我衣櫃裡全是些牛仔褲、T恤,穿它們去跟你的朋友見面可以嗎?」
穿牛仔褲、T恤進五星級餐廳,這當然不太好。
林翰想了一下,然後做出決定——
「我明天上班幫你問問看我的秘書,請她介紹一些品味比較好的店家,然後下班我再帶你去挑衣服,這樣就應該趕得上後天晚上的聚會。」
聽林翰這麼安排,亞芽懸著的一顆心頓時安下了。
第二天上班,林翰找來自己的秘書麗莎,開口問她上哪買衣服比較好。
麗莎一聽見老闆說他「親愛的亞芽」不知道該怎麼挑衣服,她馬上說要跟著一塊去。
林翰聽了,一雙眼睛頓時瞪得老大。
「你要一塊去?!幹麼?當電燈泡呀!」
「我去幫你們的忙呀!」實在很想見見亞芽的麗莎,拚了老命地慫恿老闆聽她的建議。
「你這麼一個大男人怎麼會知道她適合穿什麼樣的衣服,或者該添什麼東西,才能將她打扮得得體完美——我相信你一定希望能把她裝扮得像朵花似的,沒錯吧!」
麗莎說得也對!他的確不太曉得該怎麼幫亞芽挑衣眼——林翰手搓著下顎考慮半晌後,決定接受麗莎的提議,挾帶她這顆大燈泡出門。
五點一到,林翰開車準時到達亞芽工作的咖啡館,亞芽開門上車時見到後座有人,嚇了好大一跳。
「你好。」個性一向爽朗俐落的麗莎,一見模樣甜得跟個粉娃娃似的亞芽,馬上就覺得她會喜歡這女孩。
林翰出聲幫她們倆做介紹。「她是我的秘書,我們都叫她麗莎,你也可以這樣叫她。」
「麗莎,你好。」
側坐地半轉過身,亞芽對著麗莎鞠躬四十五度。
亞芽那恭敬的態度,再度讓麗莎幫她多加了幾分。麗莎馬上在心裡決定,就是她了,她所「認定」的老闆娘就是亞芽,至於其他的豺狼虎豹——哇哈哈!就給她閃邊去吧!
誰叫覬覦她老闆的其他女人們,沒有一個像亞芽這麼尊重她的!
「麗莎是來幫你挑衣服的,所以等-下到了服飾店,你有任何問題都可以問她。」林翰一邊開車,一邊解釋他為什麼要帶麗莎一道出門。
聽了他的話後,亞芽這才恍然大悟地點點頭。「那就先謝謝麗莎了。」
「不客氣、不客氣。」麗莎一臉豪氣地拍拍自己飽滿的胸脯。
「關於挑衣服你就不用擔心了,全包在我身上,我一定讓你明天能夠美美的跟老闆一塊出席餐會。」
林翰將車停在麗莎指定的店家前,因為剛好路邊沒有停車位,林翰便決定要亞芽先跟麗莎一塊進去挑選,他去停車。
亞芽點點頭,尾隨著麗莎下車。
「亞芽,你心裡有沒有一個比較喜歡的樣子或款式?還是只要好看就可以了?」麗莎一邊翻看著桌上的目錄,一邊轉頭問著亞芽。
亞芽想了一下然後回答:「我只要穿起來舒服,然後看起來不會覺得奇怪就好了。」
這要求倒是很好解決。
麗莎點點頭,然後再低頭認真地瞧著桌上的目錄,一會兒,她指著模特兒身上的衣服問亞芽:「你覺得這套感覺如何?」
「她穿起來是很漂亮,但是我不知道我——」亞芽望著目錄上千鳥格紋高腰式的削肩洋裝,從沒試過如此淑女款式的亞芽有些不安。
「我覺得你穿起來會很好看,你臉蛋帶有一點日本味,穿這種復古式的洋裝應該會很合適。」麗莎望著亞芽要求道:「去試穿看看,好嗎?」
既然「顧問」都這麼說了,那她不去試試,似乎說不過去噢!
亞芽伸手接過店員小姐遞來的洋裝,然後進到更衣室裡換衣。
亞芽前腳才踏進更衣室,林翰後腳進到服飾店裡。
「亞芽呢?」林翰一進門第一件事就是搜尋他「親愛的亞芽」的芳蹤。
「在更衣室裡。」麗莎說完話又低下頭去看目錄,不過一會兒後她又猛地拾起頭,比了比手上的目錄問林翰:「這個——有上限嗎?」
林翰毫不猶豫地下達指令:「只要亞芽喜歡就好。」
「哇~~這麼大手筆!」
聽到老闆的回答,在林翰身邊工作已經五年多的麗莎,馬上就看出林翰這回的確是玩真的。
雖然說老闆是個身價不凡的年輕企業家,但他向來秉持著該花才花的道理,縱使他身邊曾經出現過不少視錢如命的豺狼虎豹,但他卻鮮少送她們超過五位數的禮物——不是他吝嗇,而是女人們向他要的禮物太多且太頻繁,林翰自個兒說的,他開的是遊戲軟體公司又不是台灣銀行,哪受得了女伴三天一個、五天一包的禮物要法。
但這回,他卻在亞芽身上首開先例,親口應允「無上限」指令吶!
「你不怕你『親愛的亞芽』會突然給你來一個獅子大開口?」
「不怕。」林翰很有自信地回答。
一來是他相信他絕對負擔得起亞芽要求的消費,二來也是相信亞芽絕不是以刷別人的卡為樂的女性——尤其是後面這一項,在這一個月來的交往相處之後,林翰更是可以拍胸脯保證。
麗莎帶著一點點狐疑地望著林翰,她狐疑的原因並非是她懷疑亞芽與林翰交往的企圖,而是身為女性的她,深深知道「刷男友的卡」是一件多爽的事——她可不太確定亞芽會不會剛好也跟她有一樣的「嗜好」!
就在這時候,換好裝的亞芽從更衣室裡走出,亞芽人瘦,依標準體型裁出來的衣服當然會太大,站在一旁的店員小姐連忙走到亞芽身後用夾子先幫她固定衣服,她彎下腰套上店員遞來的便鞋,然後一臉靦腆地問林翰:「看起來會太奇怪嗎?」
常說人要衣裝佛要金裝,真是說得一點也沒錯!
林翰仔仔細細地將她從頭頂看到腳,然後又伸出手去幫她調正洋裝的領口,滿意地看了她一會兒後,這才低下頭附耳在她旁邊低喃:「好看到讓我好想一口把你給吃了!」
怎麼在大庭廣眾之下說這個啦!
亞芽臉色緋紅地白了林翰一眼,林翰得意的咧嘴猛笑,然後亞芽才又轉過身,詢問著麗莎:「麗莎,你覺得這樣子可以嗎?」
「好看!適合極了!」麗莎伸出大拇指。「我剛又幫你挑了幾套衣服,你順道一起換換好了。」
幾套?!亞芽一聽,連忙搖搖手說不用、不用。
她走到麗莎身邊,小小聲地跟她說:「我身上只帶一萬塊,而且也還有高跟鞋沒買,所以買一套就可以了。」
她要自個兒付錢?!
麗莎驚訝地看了她一眼,然後再拉著亞芽避開林翰的注視,同樣小小聲地在亞芽的耳邊說:「老闆剛剛有交代他要結帳,所以你儘管買沒關係。」
麗莎的話叫亞芽聽了甜在心裡,但不行,亞芽仍舊堅持她想自己付錢。
「不行啦!我媽媽教我自己買的東西要自己付錢,而且我又不是沒有付這一套洋裝的錢。」
似乎是做好決定了似的,亞芽在麗莎的耳邊說完最後一句後,就旋身站到全身鏡前,讓店員小姐幫她標注該修改的部分。
林翰朝麗莎望去,張著嘴無聲地問她兩人剛剛說了些什麼。
麗莎沒有馬上回話,直到亞芽再度走進更衣室換下身上的衣服,她才一臉感動地回視著老闆。「老闆!我覺得我越來越喜歡亞芽了,怎麼辦?」
嗄?不會吧!
林翰冷不防被麗莎的話給嚇了好大一跳。
「你你你——不要忘記你可是一個有男友的人吶!還有,亞芽是我的,不准你肖想。」
「可是她真的是好乖噢,你都不知道她剛剛跟我說什麼,哎呀!怎麼辦?害我都忍不住想將她抱進懷裡親一親了——」
蝦米?!
麗莎難以自禁的話教林翰聽得退避三舍,等到亞芽出來,他第一件事就是將她遠遠拉離麗莎身邊,以免亞芽遭受麗莎魔掌的侵害。
「亞芽來,站到我身邊,別離那個麗莎太近。」
「怎麼了?」完全不知道怎麼回事的亞芽,一臉莫名其妙。
「她今天有點怪怪的,反正你離麗莎遠一點就對了!」
瞧著老闆那戒慎惶恐的緊張樣,麗莎忍不住大笑出聲。
餐會當天,亞芽穿著服飾店連夜修改好的小洋裝,腳上穿的是跟林翰、麗莎一塊到百貨公司挑選的黑色娃娃鞋式高跟鞋,頭頂著髮廊才剛吹整好的髮型,俏盈盈地挽著林翰的手臂,一塊踏入已先預定的餐廳大門。
「我有一點點緊張耶!」在等候服務生帶位時,亞芽輕扯林翰的手臂。
「放心,老巫很好相處的。」
「我不是擔心老巫會不好相處——」亞芽低下頭比一比自己這身打扮,然後再比一比餐廳裡豪華的裝潢,做了一個怕怕的動作。「說真的,我還真是第一次進這麼好的餐廳吃飯呢!」
「不過我敢跟你保證,你做的菜要比這餐廳裡賣的好吃多了。」
林翰的讚美教亞芽聽得一陣尷尬,唯恐附近的服務生會聽到林翰的話,連忙扯了扯他的衣袖,暗示他別亂說。
林翰點頭,做了一個把嘴巴拉鏈拉上的可愛動作。
亞芽笑著輕拍了拍他的頭,這時領位的服務生正好過來。
「先生、小姐,這邊請。」
林翰牽著亞芽的手,尾隨著領位員朝餐廳走去,想不到巫光良已經早先一步就定位了!
「說到要請客你就跑第一,說,來多久了?」
「我前腳剛進來,你們後腳就接著進來了。」
巫光良的目光壓根兒不在林翰身上,打從林翰與亞芽一靠近桌邊,他的注意力就全被他身邊的女孩給吸引去。
若真要論,林翰的「親愛的亞芽」並非是那美艷絕倫的絕代妖姬,但就是有一股氣質,教人一見她就覺得舒服,而且會讓人很想要跟她說話,或者是在她面前做些會逗她開心的事情來。
巫光良還來不及開口跟亞芽做自我介紹,感覺有異的林翰早就一巴掌摀住他「色迷迷」的眼。
「阿翰你幹麼啦!」巫光良七手八腳地扳開林翰的手掌。
「打從我跟亞芽一靠近,你就沒注意在聽我講話!」林翰怒目相視。
「欸——被「花」現了!巫光良訕訕地將目光挪回隔坐在他與亞芽之間的林翰,說了句:「哪有?」
「哪沒有!」林翰頭朝巫光良的臉前逼近。「我話先說在前頭噢,亞芽是我親愛的女友,不許你動她歪腦筋。」
巫光良瞪著林翰,一副「你也把我瞧得太隨便」的表情。
不過當視線轉移到張大眼睛瞧著他與林翰的亞芽,他眼兒眉梢浮現出和善的笑意。
「久仰大名,我先自我介紹,我叫巫光良,是阿翰的合作夥伴。」
「我叫卓亞芽,很高興認識你。」
正當亞芽伸手要與巫光良交握時,位子居中的林翰突然大喊了一聲:「等等!」
亞芽一臉不解地瞧著林翰,他則是朝她咧嘴一笑,然後反手拍掉好友期待已久的大手。
「我的意思是——我想你們兩個早就因為我的關係而對彼此很熟,所以一些繁瑣的招呼詞應該就可以免了。」
在林翰身後,巫光良一臉不苟同地擠鼻子、嘟嘴巴,不過在瞧見林翰警告的眼神後,他馬上開口說:「是呀是呀!阿翰說得一點也沒錯,打從你們開始交往到現在,我每天早上一進辦公室就必定得聽他放送一次他昨日感受到的幸福感言,雖然從沒見過你的人,卻覺得和你熟得好像同穿一條褲長——」
原本猛點頭的林翰一聽不對,連忙轉頭,伸手摀住老巫的嘴。
「呃……」被摀住嘴巴的巫光良,滿臉問號地望著林翰。
「夠了噢你!誰跟你同穿一條褲?」
嗅!也對厚!跟他同穿一條褲的人是阿翰,不是亞芽噢!巫光良這才趕忙改口說:「嘿嘿——剛才口誤、口誤,是熟得好像已經認識很久了似的。」
「你們倆感情真的很好噢!」瞧著林翰與巫光良兩人一搭一唱的好默契,亞芽禁不住被逗笑。
「哪裡哪裡,這全是當年我交友不——」
巫光良一句感歎還沒說完,突然身體右側捱上林翰一記拐子,巫光良頓時停嘴,然後傻笑地將話圓滿。「是——三生有幸,才能遇上阿翰這個好哥兒們。」
這句話聽起來才像句人話。
林翰白了巫光良一眼,朝他做了一個將嘴巴拉鏈拉上的動作,巫光良連連點頭,附和地用兩手摀住自己的嘴。
亞芽瞧了,再度忍不住掩嘴偷笑。
這一餐飯足足吃了兩個小時才終告結束,等到林翰結完帳,三人一道走出餐廳,外頭已經一片華燈初上,夜幕低垂的景致了。
「那我就先告辭了。」
巫光良朝兩人揮揮手後,逕自開車離開,直到見不著他的車影了,林翰才挽著亞芽的手,散步似地晃到他座車旁邊。
在發動車子的同時,林翰笑笑地問著亞芽:「我跟老巫兩個湊在一塊總是有點瘋瘋癲癲的——沒嚇著你吧?」
「不會。」亞芽搖搖頭。「不過說真的,我真的很難想像你們這樣有身份地位的人,還能夠這麼平易近人——」
「我們這哪叫什麼身份地位。」林翰一臉不以為意地訕笑。「不過就是兩個對電玩程式設計有興趣的年輕人,湊合組了一家公司,也剛好推出的遊戲軟體還頗受市場好評,就只是這樣子而已。」
「可是我從雜誌裡頭看——很多跟你們差不多等級的人,大部分都愛端著架子,活像他們是明星一般。」
林翰調侃地追問:「你是說動物園裡的猩猩嗎?」
「才不是,是天上的星——」
「拜託!我跟老巫兩個又不是什麼銜著金湯匙出生的好命人,哪來那麼多氣力裝排場、學玩明星遊戲——不過話說回來,我倒是覺得你很厲害,一連收服了我兩個共事多年的好友。像麗莎,自從她昨天見了你之後,就一直在公司裡拚命放送你有多可愛、多溫柔、多會替人著想之類的,若不是我很確認她不是蕾絲邊,不然我還真擔心她會動念想追你勒!」
「可是——可是我什麼都沒做呀!」亞芽被林翰佩服得有點兒莫名其妙。
「就是你什麼都沒做,他們才會喜歡你呀!」
「不懂。」
「正因為你什麼事都沒做,所以才顯得你的言行舉止全都是出自於真心。像你現在身上穿的衣服,麗莎說她已經告訴你不用你花錢,但你仍堅決要,知道嗎?這對很多有男友的女人來說,是很難得的事情。」
「但自己花錢買自己要穿的衣服,這不是很理所當然的嗎?」
「對很多女性同胞來說——花男友皮夾裡的錢比較理所當然。」
亞芽之前的確在電視廣告裡見過林翰說的話,只是她一直以為,那大概是極少數女生才有的想法,可是現在他說起來,怎麼好像不是那麼回事?
「就拿麗莎來說好了!她之前曾經告訴我,她畢生最大的樂趣呀,就是拿男友的卡來刷刷刷,我當然不是說捨不得讓女友花錢,只是我一向認為錢應該花在刀口上,而不是為了某種理由就卯起命來猛消費。」
「聽你這麼說——你好像曾經被人家這樣刷刷刷過嘍?」
「只有過一次。」林翰一臉老實承認。「不過當認清楚人家要的只是我皮夾裡的信用卡後,那位女性同胞我就再也沒有跟她聯絡過了。」
「不過——」林翰突然又將話題轉回來。「我是真的覺得下回如果我們再一起去買衣服時,你可以放心地交由我來付錢。」
「可是——」亞芽心裡想著,聽見阿翰說的話,她哪好意思要他幫她付帳單呀!
「亞芽,你不一樣。」
「什麼我不一樣?」亞芽被林翰莫名其妙冒出來的話弄得一愣。
「你跟其他的女性地位不一樣,懂嗎?能為你付帳單是我的榮耀,我喜歡見到我自己有能力寵你,把你打扮得漂漂亮亮的——所以下次,交由我來付帳,好嗎?」
亞芽害羞地垂下眼眸,輕輕地點了點頭。「我——盡量。」
林翰伸出手輕摸她嫣紅的臉頰,然後趁著紅燈之際,在她頰上吻了一記。
「對了!」
「嗯?」
林翰在亞芽耳邊溫柔地問:「現在時間還早,我們開車到哪走走好嗎?」
亞芽拾起頭睨了他一眼,再輕輕地點點頭。